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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养龙进行时-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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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发男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巨型野兽的危险感,一看就是不好惹的对象。太阳从他的身后照射过来,由于逆着光,他的脸隐藏在一片黑暗中,在瑞昂的身上落下大片阴影。瑞昂被吓得连哭都忘记要哭,傻呆呆的仰头看着他。
    过了好久好久,瑞昂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发现自己身上黏糊糊的,低头一看,竟然是蛋液!
    瑞昂猛地跳了起来,这才发现,刚才他撞到的高大男人手里竟然挎着一个和他一点都不想称的菜篮子,看上去十分的搞笑。
    菜篮子里头放着一大块肉,两根胡萝卜和洋葱。地上还有一个布包裹着什么,不过此时已经湿掉了,渗出蛋白蛋液。显然刚才那一撞,把小包给撞出来,结果把里面包着的鸡蛋给砸碎了。
    瑞昂心中警铃大响,暗叫不好,生怕对方怪罪他。他可没钱赔鸡蛋,他家都快穷死了。没办法,只好先发制人了。
    一想到要付钱,瑞昂心里的恐惧顿时就消失不见。他猛地跳起,指着对方生气怒骂起来:“喂!你怎么走路怎么不长眼睛呢!?我还只是个孩子,你居然瞎了眼撞过来,你都把我撞伤了你知道吗,我要是以后腿瘸了怎么办!你付医药费吗!?妈的,你这么一副样子想要骗谁呢?我都快痛死了!你赔你赔!”
    可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彻底无视小瑞昂,提着菜篮径直离开了。
    瑞昂心里松了一口气,明白对方是不把无理取闹的自己放在眼里,知道自己使用先发制人这一招,再一次获得胜利。
    太棒了,不用赔鸡蛋的钱了,这件事情就这么揭过去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趁早溜走吧。
    瑞昂在街上漫无目的的到处游逛,时间还早,他不想回到那个让人糟心的家。操,他真不明白自己怎么这么倒霉,为什么他的父母不是贵族,而要是地位低下的……算了,想这些也没有意思,还是想想下一顿饭在哪里好了。
    经过的橱柜里散发出诱人的食物香味,无形中仿佛有一只手,瞬间就勾走了瑞昂的心,他几乎是以飘的姿势走了过去,然后趁着旁边没有人,赶紧抓了一大块塞进自己的衣服里,两手抓着边跑边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生活还是很美好的。瑞昂决定到老地方去晒个太阳,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然而,当他快乐地蹦跳到老地方时,却错愕地发现了一个不速之客。
    溪边小桥的苹果树下,居然停了一辆马车,瑞昂的心里顿时就充满了不爽快。要知道,吃饱以后在这里晒晒太阳,可是他一天里最喜欢的活动。但这个活动却被无情地打断了。
    瑞昂决定,他要去找这个马车主人的麻烦。他要让这个讨厌的不速之客永远记住,苹果树下的这一块石板路,是有主人的。他的名字,叫瑞昂。而瑞昂,未来注定是要成为最伟大的骑士的人。
    瑞昂偷偷摸摸地从后方靠近马车,这车看上去从很远的地方而来,车厢上布满尘埃,泥泞的车辕也无形的述说着着一段旅途的漫长。
    但是,虽然这不是昂贵的豪华车型,但可以清楚地看出,马车被人精心对待,而且透过窗户看进去,里面布置得十分舒服。看的瑞昂都犯了困,忍不住打了个打哈欠,恨不得能够钻进去,在那柔软的被褥上睡上一觉。
    瑞昂踮起脚尖,双手扒拉着车窗正朝里头偷窥。就在这时,一个冷漠的声音忽然从他的身后冒出来:“你在干什么?”
    虽然这声音特别好听,但瑞昂还是被吓了一大跳,像被踩着尾巴的猫儿一样弹了起来,连连后退,然后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这一天里,瑞昂竟然连续摔了两次跤,这叫瑞昂实在是觉得有些掉面子,不由迁怒,大吼起来:“妈的!你叫什么叫,吓着你爷爷我了。我要是腿瘸了的话,那一定是你的错!你叫什么叫,叫的你爷爷我……”
    后面的声音,在瑞昂看到对方的样子之后,嘎然而止。瑞昂傻乎乎地半张着嘴,呆滞的看着对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声音。
    这是一个年轻的少年,有着一头较之太阳更为耀眼的金发,蓝紫色的妖冶瞳孔,脸蛋漂亮得几乎让人窒息。瑞昂以他这辈子的所有财富来发誓,他绝对没有见过比少年更加漂亮的人了。
    少年腰边一左一右两把短刀,穿着一身便于活动的骑士服,雪白的衬衫一丝不苟地塞进裤子。腰掐得很细,棕色的革制马裤裹着修长的大腿,干净利落,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身体比例趋近完美。
    瑞昂目瞪口呆地仰头,觉得自己所有的思考能力都被对方夺了过去。他是传说中的精灵吧,一定是树精灵吧。天呐,怎么能有这么美的存在,瑞昂觉得自己都要弯了。
    “你,你是精灵吗?”瑞昂简直就看傻了眼,居然把心里的话直接说了出来,“你可以嫁给我吗?”
    野狼:“……”
    看来这小孩的脑子,比阿斯蒙蒂斯更加不好使。
    野狼失去兴趣,也不打算再追究他偷窥马车的事情,转身走上马车。
    瑞昂看得正痴迷,忽然发现,那好看的少年竟然准备离开,顿时脑子一热,一个起跳从地上弹起来,几个大步冲了过去,张开手臂,拦在马路中央,大声说:“喂!你!站住!”
    野狼坐在马车上,双手握着缰绳,冷漠地睨视着螳臂当车的小男孩:“你有什么事吗?”
    瑞昂哪里有什么事,他巴不得麻烦源消失得越早越好。他心知肚明刚才是自己闯了祸,他不但偷窥了对方的马车,而且还差一点试图偷偷拆掉车辕的连接轴,好叫这个占了他地盘的讨厌鬼吃个大亏。但是,现在对方果然如他所愿地离开,他为什么还要叫住对方呢,这不符合他一贯的行事方式。
    瑞昂不由心里后悔,他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但是当少年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时,瑞昂不由自主地再一次红了脸。
    老天,这可真见鬼,他为什么要脸红啊!瑞昂心里不由抓狂。
    而且,而且他还挡在对方的车前面,他一定是讨厌我了吧,可是如果我走开点话,那他一定就会马上离开。快,快想。随便想点什么,快点和他搭话。
    “那,那个,我,我要道歉!对,道歉。你的马车实在是太漂亮了,就好像你一样。哦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的马车很不错。对了,我的名字叫瑞昂,很高兴认识你。”
    瑞昂腼腆地看着少年,满心期待对方会告诉他名字。然而野狼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过了很久,给了一个字。
    “哦”。
    瑞昂崩溃。妈的,我说了那么多,你特么的就回我一个哦,你这样叫我还怎么继续说下去啊。
    而野狼已经不打算继续跟他废话下去,扬手甩了一下鞭子。瑞昂都还没看清楚,马儿就以一个极其巧妙的角度,擦过他离开了,拉着马车上了小桥。
    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瑞昂还留在原地,保持着张臂拦车的姿势,但身前已经空了。
    他傻乎乎地眨了眨眼睛,过了一会儿,缓缓的回头,只看到渐渐远去的马车尾巴。
    天空骤然飘过一大片阴影,追着马车远去。
    仿佛有什么巨型生物从天空飞过,一股飓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的落叶,刮得瑞昂脸颊生痛,不得不闭上眼睛,用手挡住脸。
    然而,片刻之后,等瑞昂放下手臂之后,抬头却只看到湛蓝的天空。别说大型野兽,就连片云都没有。
    怪事。瑞昂挠了挠头,眺望了一下已经变成一个小点的马车,暗中盘算了一下自己缓慢的行走速度,失望的离开了。
    瑞昂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这个漂亮的少年了,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他傍晚时分回到家后,却错愕地在隔壁的院子里,发现了熟悉的马车。
    瑞昂家在本地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房子并不算差。可是跟隔壁的大屋子一比,顿时就显得逊色极了。据说,这是一个贵族大少爷的房产,但自瑞昂记事起,它就一直是空着的。酒鬼老爹定期会进去打扫,但是瑞昂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踪迹,里面从来都没有住过人。
    瑞昂小时候也曾经好奇过贵族邻居的身份,但酒鬼老爹却露出了伤心的表情,说这是他以前的小主人的房子。但为什么他要空着这么好的房子不住,背后的原因,他爹一直不肯说,只是在一次酩酊大醉的时候,哭着跑到隔壁,对着空房门不停地磕头,嘴里不停地道歉。
    艾芙和西蒙,是那晚他不停重复的名字。
    瑞昂默默的将这两个名字记在心里,怀疑他们是邻居的名字。瑞安希望能够给邻居留下好印象,毕竟,能够住进这么大的好房子,它的主人一定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记住他们的名字总不会有错。
    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隔壁的大门却从来都没有打开过。
    直到这一天,瑞昂好奇地跑进马厩,围着骏马看的时候,这扇紧闭多年的大门,居然打开了。
    然后,走出来一个叫瑞昂惊喜万分的人。
    “啊!是你!?喂喂,你还记得我吗!?我们今天上午见过面的。”瑞昂兴奋地冲过去。
    野狼低头看了他一眼,激动的瑞昂立刻又变得腼腆了,红着脸说,“你好,我叫瑞昂。你叫什么名字?”
    野狼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抬头朝他身后的房子看去:“你是奥兰多·萨克尔兰的儿子?”
    “咦?你怎么知道臭酒鬼的全名,莫非你认识他?”瑞昂困惑地挠了挠后脑勺。
    野狼冷漠的眼神里,渐渐染上了一丝暖色:“是的。”他伸手摸了摸瑞昂的头发,“你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你的。”
    瑞昂傻呆呆地看着他。这个,我出生的时候,你抱过我,是啥意思……
    “你,你到底是谁?”瑞昂错愕地瞪着野狼。
    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其实是我哪个不知道的长辈啊,那事情就尴尬了。我一点也不想要初恋变成自己的长辈啊,我一点也不想要管你叫叔叔伯伯之类的啊,我比较想要叫你小甜心啊。
    “我?”野狼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眼神之复杂,瑞昂根本就看不懂。不过他也不用看懂,因为很快,野狼又重新恢复了面瘫状态,“一个普通的邻居而已。”他转身推开了大门,重新走了进去。
    那一夜,瑞昂兴奋地和家里人分享了邻居的消息,言辞间对野狼充满了向往和赞叹。但是,酒鬼老爹在得知邻居的归来后,却从头到位都处于一种异常压抑的沉默状态中。瑞昂半夜起来撒尿的时候,发现平常都很早睡的父亲,房间的蜡烛居然一直亮着,他听到灌酒和啜泣的声音。
    瑞昂以为父亲醉酒到深夜,第二天会睡个懒觉,可没想到天还不亮,父亲就离开了。母亲说,父亲去山里上坟了,问他要不要去。瑞昂当然对这种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他现在最大的兴趣,都放在了隔壁的少年身上,草草吃完早餐,就跑到隔壁去敲门了。
    “哥哥哥哥,大哥哥,快点出来呀!”他重重扣响门扉,大声叫嚷着,“你很久都没有回来了,我带你到处去逛逛好不好。白茅镇没人能比我最适合当向导了,不管你想去哪里,我都知道。哥哥哥哥!你听到了没有!?哥哥哥……”
    少年始终没有把名字告诉他,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干脆就一直用大哥哥来称呼对方。反正叫哥哥也挺好,显得他们的关系很亲近。瑞昂叫得直起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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