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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宇闷闷不乐地点了点头,扔下书包就进到了厨房里面。
吃饭的时候,她将一双自己纳的鞋放在李宏宇面前,李宏宇会嫌弃的撇撇嘴,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穿这个?”
李宏芸低下头,说道:“你上次说,秋树他有了一双新鞋。”
李宏宇道:“行了行了!”他粗暴的拿起布鞋,扔回自己的床上,满是不耐烦地说:“他姐姐能和你一样吗?人家随便写一本书卖出去,都是几十万一百万,你就能给人家补补衣服了。”
李宏芸低着头没说话,眼泪一直一直在眼眶里面打转,她握起拳头,咬着下唇,就又听到他弟弟别扭地说了一句,“她是她,你是你,你们不一样的。”
是啊,不一样的。李宏芸心想。
可是那个时候,李宏宇虽然会抱怨自己家里穷,会嫌弃自己的姐姐比不上别人,可是他依旧把自己当作是家人来看待。哪怕是一个不怎么拿的出手的家人。
一切的转变是从她为了姐弟俩的生活出卖自己。
从此之后,她在李宏宇面前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她又看向了电视机,那段新闻再次播放,李宏芸就静静地看着,窗外是淅淅沥沥的雨声,雨滴毫不留情地拍打着窗户,发出啪啪的声响。
窗子被风吹的呼呼响,李宏芸拿起了假发站起了身,她拖着蹒跚的步子走向了卫生间,重新将假发戴上,理的整整齐齐的,而后,又坐到了那个陈旧梳妆台面前。
与其说是梳妆台,倒不如说只是一张破旧的桌子,充满了年代感,桌面上有一层油腻腻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桌面上却全是大牌的化妆品。
李宏芸摸了摸那瓶价值上千的乳,却最后将手落在了一旁一个塑料青蛙的瓶子上,她缓缓地打开了盖子,一股郁美净的香味扑面而来。
十多年前,她便只用的起这个护肤品,如今,她又重新选择了它。
她对着镜子,眉笔轻轻扫过眉梢,她不满意地皱了皱眉,又愣是加重了几笔,将自己的眉毛画的和蜡笔小新一个模样。
李宏芸痴痴地笑了起来,眼泪都笑了出来,伴着风声雨声,竟然有一丝悲凉。
“咔咔——”老式的防盗门被人敲响了,门外的人似乎很是暴躁,门被晃的啪啪响。
李宏芸站起身来去开了门,看到门外那个血肉模糊却西装革履的人,她笑了,纯真而幸福。
她说:“你回家了呀?”
那个依稀能看出头发是红色的人向她伸出了手,他的手腕上还带着一个铁质的铭牌,李宏芸将手搭在他的血肉模糊的掌中,钻入他的怀中。
她就抱着那个非人非鬼的一坨东西,姿态全然是依赖。
雨停了,李宏芸牵着那已然看不清面容的人走到了天台上,李宏芸歪歪脑袋,笑着说:“下辈子,早点来找我。”
他们的相遇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如果早一点,再早一点,结局会不会变的不一样?
早一点,那时他尚未步入歧途,而她也可以全心全意地呆在他的身边,如果在早一点,那就好了。
李宏芸拉着他,缓缓从天台上倒下,曾经名为烈火歌的人没有放手,在坠落的时候,他下意识的翻身,用自己早已残缺不全的身子垫在了活人的下方。
当警察和殡仪馆的人一同赶来的时候,殡仪馆的一个实习小哥看到了地上其中一具稀烂的尸体时,顿时张大了嘴巴。
他认出了那具男尸手上的铭牌,那玩意还是他今早亲手给他带上去的,他刚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却被老师傅一个眼神制止了。
他们将尸体抬上车后,老师傅说了一句话:“等会给他们俩找个相邻的冰柜。”
实习小哥张了张嘴,刚想说点什么的时候,老师傅叹息了一声,说道:“你该不会想他继续闹吧?”
实习小哥不敢说话了。
路上,一辆在乡道上缓缓行驶的面包车中,何寸正开着手机电筒,翻看着膝盖上一本年代颇为久远的笔记本。
笔记本的封皮是粉色的,上面还自带密码锁,那是刚刚进入敏感时期的女孩子才会用来写日记用的,如今这个本子被打开了,如同柔软敏感的内心完全开放给外人来看。
这正是李宏芸的本子,上面的字迹笨拙,却能看出主人的认真。
李宏芸同大光明会的接触比任何人想象中的都要早,她虽然只是一个底层的小喽啰,却进过无数个据点,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一个地方。
一个无论是云中歌还是警方都未曾找到的一个地方。
只是这个本子的最后一页上,却出现了几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会来找你的。”
何寸连忙晃了晃倚着车窗睡着了的云中歌,指了指本子上的字,无比担忧的问道:“她不会有事吧?”
云中歌看了一眼,平静地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挂了之后,他对着何寸说:“自杀了。”
何寸表情愣惆了一瞬,喃喃道:“为什么?”
云中歌回答道:“女人的心思你别猜,到了。”
准确的说,就连自己有时候都不能完全理解自己的想法,更别提别人了。
何寸抬头,发现这辆毫不起眼的小面包车已经停在了一座乡间别墅的面前,前院是喷泉和女神雕塑,花园和房子都是欧式风格的,背景则是满山头的玉米地。
云中歌对着开车的人点了点头,便和何寸同时下了车。
何寸一只脚落在进门前的瓷砖上时,便听到一声清脆的响声,好像锤子锤在瓷砖上,瓷砖破裂的声音一样。
他低头一看,脚下的瓷砖果真有了个蜘蛛网状的裂缝,裂缝将瓷砖上原本的花纹遮掩住了,何寸只能隐约辨认出这地砖上曾经应该是一个人像。
云中歌打趣道:“看来最近日子过的不错?”
何寸朝他翻了个白眼,心里却在思索这个人像他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待云中歌走进去后,何存才想起来,那人像和云中歌办公室中的那一个佛像是一模一样的。
而那个佛像,就是近十年左右,大光明会突然兴起的吉祥物。
这佛像具体有什么作用他并不知道,只知道这东西每个信徒家里面都会有一个,甚至有的信徒将家中所有的瓷砖地砖全部都换成了这种样子的。
当时何寸自己都有一个小小的挂在脖子上的石像,他觉得十分渗人,从来没有佩戴过。
如果不是云中歌告诉他参加集会时要用到这东西,他早就扔了。
“何寸……你快进来看。”云中歌在屋内喊道。
何寸进门去,直接被屋内的景象给震住了。
屋子里面没有家具,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的佛像,从桌子上到一旁的墙壁,布满了神龛,佛像长的全部都是一模一样,只不过是规制不同罢了。
佛像面前摆满了蜡烛,大多数都已经烧完了,红色的蜡泪从供桌上流下,流到了地上。就连地面上都铺满了厚厚一层红色的蜡,上面满是灰尘。
更毛骨悚然的是——何寸觉得那些佛像都在看这他们。
第106章
“咔擦咔擦……”
房间里响起了这样的声音,上百座神像竟然在这个时候同时破碎,他们的脸上还带着毛骨悚然的笑容,这一切让云中歌和何寸只觉得心里发毛。
第一个碎的是摆在正中央的一尊神像,它是整个房间里面最大的,约莫有两米高。它的脸上像是被一把无形的锤子砸了一下,直接成了一个洞,露出了里面黑黝黝的一片。
接下来,从这尊最大的神像向四周蔓延,所有的神像的头都像是被锤子砸了一下,全部破了。
“吧嗒吧嗒……”破碎的石片滚到了地上,很快,这一整间屋子里面所有的神像,都没有了头。
何寸被搞的心里发毛,就连云中歌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何寸忍不住蹲下身用手碰了碰那些石块,就在他手指触碰到石块的瞬间,那东西就成了一堆灰。
“我们到这里来到底是要干嘛的?”见云中歌没有回答,何寸又问道。
这次云中歌说话了,“来找一本账本。”
一本关乎全局,至关重要的账本。
刨去那有点诡异的神像破碎的事情,接下来的一切简直顺利的不得了。
他们在应该是卧室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地下室,云中歌的脚刚刚落在那地下室的地砖上,只听见“咔擦”一声,那神像纹路的地砖也碎了,何寸笑道:“看来你最近的日子过的也不错嘛!”
云中歌压根没理他,手摸索着找到了电灯的开关,接下来的一幕顿时让两人目瞪口呆。
整个地下室里面全是一摞一摞的红票子,从墙根堆到天花板,空气中散发着腐朽的金钱的味道。
云中歌伸手随便抽了一摞出来摸了摸,有的已经长霉了,味道不是很好闻。
何寸默默地背过身捂住了眼睛,喃喃道:“我眼睛都快被闪花了。”
云中歌随手将钱扔在地下室的桌子上,踢了他一脚,没好气地说:“快干活!”
何寸撇撇嘴,开始同云中歌在钱海中翻找着那边他压根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账本。
另外一边,秋禾则是与之前忙的团团转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景春昼之前被城隍庙的谢大爷拉去当壮丁才回来,一下就倒在床上,双眼无神,只觉得面前都是小星星,而秋禾则是翘着个二郎腿,身上穿着新衣服,嘴里哼着小曲地对着电脑屏幕正在看什么。
“回来了?今天忙了些什么?”秋禾凭空摸出一杯温开水递给景春昼。
这鬼老兄瞬间原地复活,从床上坐了起来,挠了挠头说道:“就是和前辈们追查那十几个人究竟是怎么死的。”
他口中的那“十几个人”指的便是宁鸣告诉他们突然死了的大光明会的人,城隍谢大爷也很想知道这件事情,无奈他也忙,分身乏术,这事情就只能交给他们来做了。
秋禾问道:“那情况怎么样?”
景春昼一手端着杯子,另外一只手在杯壁上有节奏的打着,“我觉得不太好。”
秋禾转过椅子来,歪着头看着他,想听听看怎么个不太好。
景春昼清清嗓子,才缓缓说道:“事情进展的太快了,长眉道长他们之前怀疑是鬼动的手,后来我们去追查,还真的就是鬼动的手。”
“而且,是大光明会那边的鬼动的手。”
秋禾抬眼看他,景春昼有点苦恼地说:“我觉得接下来的事情有点不符合他们行事的风格。”
大光明会以往的做事风格是怎样的?一地鸡毛,摸不到头脑,但总归有一点,他们很谨慎。他们搞的很多看似无厘头的事情,实际上最后都能成功的让追查他们的人断了线索。
景春昼说:“这次我们直接摸到了他们养鬼的地方,总觉得有点顺利过头了。”
这次行动,景春昼是和一群老警察的英魂一起查的,虽说都是精英力量,可是直接摸到老巢未免也太过于顺利过头,到现在,他都还有点恍恍惚惚的。
之后他们直接就回去,将那地方告诉给了谢城隍,剩下的事情就不是他们的了,当然,如果要用的到他们,他们也必然会出手相助的。
“只是我奇怪的是,明明已经知道了地方在哪,为什么不动?”景春昼不由得好奇,作为一个警察,一旦有线索他们必然会跟上,且是死死的跟着,就算现在不行动,也会有人跟着的。
但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