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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瞬间额头上隐隐浮现一朵莲花。色泽艳丽,如火如荼。晶莹剔透的花瓣配着无边的祥瑞之气,梵音渺渺,美极。
她心念一动,一支追魂金箭在额间莲花瓣中凝形,与往日相比,那追魂金箭上的金芒强烈好几倍。
托绿芜郡主的福,小可经历了上次生死之后有了不一般的领悟,再加上刘书上等的灵药喂养,现在的功力不可同日而语。到底强到什么彻底,也自己她自己知道。
一手握箭,一手握弓(弯刀)。搭箭,拉弦!追魂金箭射出的刹那,所处的空间好像被人用大刀劈开一样,只见一道金芒划过,堡垒坍塌!
威力强大得令妖王都有几分忌惮的乾坤图就这样四分五裂了。
乾坤图碎裂,追魂金箭射中花幕妖丹,连惨叫声都还来不及发出,花幕就魂飞魄散了。
这一幕发生在须臾之间,时间太快,快得黑濯都来不及反应,等他反应过来时,花幕已经消失了。
花幕消失,可灾难还未结束。小可的封印解除,修为越高的人天罚就越重,此时空天俨如世界末日,像是将天地间所有的力量都汇聚到她的头顶。
乌云层层翻滚,如海浪一般汹涌咆哮。浓墨的黑云布满整个天幕,云层中如灵蛇似蛟龙的雷电狂射。狂风肆虐,雷鸣电闪,天空之上的黑云越集越多,雷声越来越响……
恐怖的气息遍布整个大陆,百姓看着黑压压的头顶,以为是天神发怒,全都跪倒在地、跪拜哭求,逃的逃,跑的跑,这一天注定不会安宁。
刘书顾不上黑濯,闪身来到小可身边,“快将身上灵气封印起来。”
“来不及了!”小可微眯着眼,清澈的眸子含着疯狂、张扬、和不可欺凌的傲骨!
举起手里的弯刀,对着地面砍下,清越的冷喝一声,“开!”
没有惊天动地,没有天塌地陷,没有摇摇欲坠。地面悄无声息的开了一道裂痕,不待刘书看明白,就被小可拉着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
第二百七十二章 生离死别!
今天这305军区总医院高干楼的小护士们可大饱眼福了,只见家属静候区坐着个男人,一个魅力惊人的男人。男人一袭帅气军装,霸气,刚毅,冷酷,劲爆。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俊美,邪魅,妖孽!
众小护士眼里全是惊艳,亮晶晶的眼神直往男人那腿,那腰上看,修长的双腿被崭新的军裤衬得艳极了,笔直、修长、有力,从侧面看臀儿窄又翘,那腰更是勾魂儿。
男人左腿压着右腿随意的坐姿却显从容大气,可周边又萦绕着不可侵犯的威压,总觉得贵不可言。
男人眉头微蹙,像是有烦心事,从裤子荷包里摸出烟,正要点燃,突然另一个极品男人走了进来。
进来的男人穿着黑色风衣,看起来风尘仆仆,可丝毫不影响他的气度。俊美的面容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高贵淡雅——高知,儒雅,贵气,从容。
小护士们看着走进来的极品男人,双眼顿时瞪得堪比铜铃,她们咋就这么好的福气,一天之内见着两大极品帅哥。
见秦言进来,小少收起烟,从容起身,“找着人了吗?”
秦言沉着脸,摇摇头,“没有。”
小少脸色也不好,叹口气,转身进了401的高干病房。
秦言抬手揉揉额间,收起脸上的疲惫,也跟着进去了。
高级病房里,侯小爷虚弱的躺在病床上,见小少和秦言进来,灰暗的脸色浮现激动之色,死灰色的眼顿时亮丽不少,激动开口,“宝贝儿是不是来了?”吃力的撑着身子起来,伸长着脖子期待的看向秦言身后,那里空荡荡的并没有他日思夜想的俏丽身影。闪亮的眸子瞬间黯淡,失落的倒在病床上,双眼无神的盯着天花板,嘴里喃喃,“她去哪儿?她又去哪儿?我都快死了,她还要乱跑……我早就说过,叫她不要一声不响的走,否则我会死给她看,她怎么就不把我说的话放在心上,怎么就不把我放在心上……”泪水顺着眼角流下,眼里是深深的绝望,“小可儿,你去哪儿了,快回来吧,快回来看看我……快回来看看……”
侯小爷骄纵一生,张狂一生,如今到了这份儿上,别无所求,只想在死前见他的心肝宝贝儿一面,他爱了、护了十年的心肝儿,只想在死前见她最后一面。
“你去哪儿了?去哪儿了……”虚弱的声音渐渐消失在他嘴边,侯小爷的眼神开始涣散,他就像这么死去,可他又放不下,放不下他的心肝儿,他还没见到他的心肝儿呢,他还不知道她好不好呢。可是……他真的好想这么永远睡下去,睡着了就没有痛苦,没有心痛。
铁汉柔情,小少的眼睛红红的,就连秦言也满是压抑。旁边守着的医生见侯小爷昏过去,上前翻开他的眼皮做了一番检查。最后面色凝重的下了最后的通知,“毒已经攻心入肺,这是极限了。”
小少的双手猛然紧握,沉重的开口,“还有多少时间?”
“如果情况好的话,也许能过今晚上,如果情况不好……”
小少和秦言的脸色沉凝得能滴出水来,秦言疲惫的在床边坐下,朝着医生无力的挥挥手,“麻烦你了。”
医生识趣,点了点头退出去了。
——不可忽视的分割线——
“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太阳那个爱着哟,山里的人哟……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的水路九连环,这里的山歌排队排,这里的山歌串对串……”爽朗清亮的山歌声在曲折延绵万里的大山中回荡。
“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太阳、哎呀,小可姐姐,那草不能砍,苦的,俺家小花嘴刁,不会吃。”男孩唱歌的同时还不忘盯着小可姑娘。
小可姑娘瘪瘪嘴,放弃眼前这窝嫩油油的绿草,又转战别处。姑娘一边割草一边想:俺咋就落到这个穷得叮当响的小山村来了呢。
当初小可拉着刘书潇洒的往裂缝空间一跳,谁知那天道雷劫是个死心眼儿,硬是死命的在她屁股后面追。
小可姑娘算好了,往空间裂缝一跳直接落在花家村的后山,可被那死心眼儿的雷劫给追得屁股尿流,没办法,只得挥手与刘书泪别放弃原来的路,随便找了个地躲躲。
刘书本来想和她一起的,可突然收到侯小爷快嗝屁了的消息,立马改主意了。
书大少心里的想法毒着呢,知道侯小爷死前最想的就是见他家傻子一面,可——他岂会让他如愿!
死了也不能让他闭眼!
于是书大少回去亲眼见仇人死不瞑目去了,留下小可姑娘一个人在外流浪。书大少也不担心姑娘的安危,她那身修为,别说是他撼动不了,就怕是九叔现在也不是对手。他更不担心姑娘心野不回家,十年来,书大少早就摸清他家傻子的性子——没心没肺!
曾经,三姑给她买了个漂亮的洋娃娃,她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抱着睡。不到三天,九叔给她买了条小香猪,她也爱得厉害,吃饭睡觉都要楼着。可那小香猪不喜欢洋娃娃,看着就要冲上去将洋娃娃撕碎,像是死敌,两者只能留其一。可她两样都爱,两样都要,哪个也不掉。晚上的时候,将洋娃娃抱在怀里要搂着睡,将小香猪拴在脚边,挨着睡。反正是两个都不放弃!
由此,书大少看出了她的性子——心大,凡是爱的都要,这也显得有些没心没肺。
可书大少欣慰,没心没肺好,不容易受伤。你说这种人岂会为了心爱的同家里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刘书放心撒,要是出去真遇到喜欢的人,也不紧张,等她兴致完了总有回家的一天。
他家的傻子离不开他!
确实,小可还真就离不开他,十年相处,刘书又当爹又当妈,早就成为小可姑娘的主心骨,离不开咯。
可——!
小少和侯小爷四人她同样离不开,这是刘书没想到的撒,以至于等小可姑娘知道了侯小爷没了之后,那闹得真可谓是惊天动地啊!
当然小可姑娘现在还不知道侯小爷快断气了撒,这会儿还趴地上用她那锈迹斑斑的弯刀割猪草呢。
一旁的男孩还在唱歌,嘹亮的山歌在山谷中回荡,声音很好听。男孩十三、四岁,长得眉清目秀,前几天参加了他们这镇上举办的一个文艺活动,上去唱了一首歌,得了第一名,额外还得了五十元的奖金。可把这穷得叮当响的父母高兴坏了,应举办方的要求明天带儿子去县城里参加比赛,赢了就可以得一千元的奖金。这不,为了千元奖金,男孩活儿也不干了,跑山里来练嗓子。
他不干活了,可苦了在他家白吃白喝的小可姑娘,在叔叔阿姨强大的眼神下,小可姑娘认命的背着篓子拿着弯刀跟着上山割草。
“喂,弟弟,小可,回家吃饭了。”山头响起清亮动听的声音,一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小可的视野。
此女名叫翠儿,是山区远近闻名的美人儿,脸庞白白净净,眉眼清清亮亮,一笑起来,嘴角弯弯像夜半恬静的月儿,说起话来,声音像黄莺清脆。
翠儿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特有出息。听说是在京城最好的学校读书,不仅学费全免还补贴生活费。听说读书的时候勤快节俭,有时间就去做兼职,赚了钱就拿回家给父母做生活费,反正就是一等一的好闺女。
“哎!姐,听见了,我们这就回。”马小虎踮起脚尖扬着手回应着翠儿。随后转身拿着小可就跑,“快,小可姐姐,我们回家吃饭咯。”
山里的孩子,能吃饱穿暖就很满足了,估计是小时候穷狠了,马小虎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能吃到香喷喷的米饭,所以一听吃饭,那脸笑得就跟花儿似的。
小可闷声不响的跟着马小虎回到家。院子里,翠儿笑着招呼他们,“快,快去洗洗手,洗好就吃饭。”
小可放下篓子,跟在马小虎进屋洗手了,然后在小饭桌前坐下。桌上放着三碗米饭,一盘肉炒土豆丝,一盘炒青菜,还有一碟腌萝卜。在小可看来,这菜实在简单,可对于他们贫瘠的山区孩子来说,确实极为丰富。
翠儿夹了肉丝到小可和她弟弟碗里,她自己一点没吃,然后去夹旁边的腌萝卜,笑着说,“阿姆和阿爸去幺幺(爸爸的妹妹)家吃酒席,这半个月就只有我们三个人在家。明天我要带小虎去县城里参加比赛,小可你要帮忙把小花喂好哦。”
小花是头下崽的老母猪,是马家的宝贝。一家人就全靠她下的崽开锅吃饭。
说到这小花,真可谓神奇,别家的老母猪一年最多产两次猪仔,可小花一年最多能产五次崽,而且每次还能产二十几只,这可将马家一家人给高兴坏了。
马翠儿和马小虎从小的学费都是小花产崽挣来的,所以两人对那只老母猪宝贝得不得了。这不,去县城比赛都不忘吩咐小可把他们家小花给伺候好。
小可姑娘连自己都伺候不好,还能把你家的老母猪给喂饱?咳咳~等马家姐弟从县城回来时,魂儿都差点给吓没了!
我可怜的小花啊——
第二百七十三章 回京
贫瘠的小山村,瓦房排排,青烟缕缕,天还没亮马翠儿就带着弟弟去镇上赶车进城参加比赛了,就留小可姑娘一个人在家。
迷迷糊糊之间,小可起床下地,虽说是春天,可早晨寒雾浓,湿气重,有些冷,闭着眼睛胡乱穿了件翠儿的旧毛衣,然后出门,转弯,进厨房。乡下的房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