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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的藏身地很有可能就在这附近的区域。
这方面,不仅是他察觉到了,就是警方,也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在暗中对这案件发生的一些地方进行了更加严密的布控。
只是这两个区域交接的面积太大,警方不可能沿途都做部署,所以最多也就圈出凶手下次作案的可能地点,然后凭着这种推测,来进行安排。
换句话说,警方是没有具体目标,只能分散开来,一旦哪里出现情况,便立即从最近的部署地赶过去,抓捕凶手。
而相较于警方的这种举动,胡浩军的推测却更加大胆。
他根据自己在前面几起凶杀案的案发现场的调查,进行总结,大胆的推测出,凶手应该不是疯子,而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狂,而这个杀人狂的目的,很有可能是跟某种邪教仪式有关!
这都是他在之前警方清理过的案发现场,通过调查,看到的一些蛛丝马迹,再加上从一些警员口中套出的话,总结推测出来的。
如果凶手真的是在举行某种邪恶的宗教仪式,那似乎也能说明,为什么警方对外的发布会上,会有些含糊其词,遮遮掩掩的,因为这种事,其实很不适合公开;至少在抓到凶手之前,不易公开。
简单而言,警方可能知道凶手的目的是什么,甚至知道对方是谁,只是苦于找不到对方,所以怕引起民众的恐慌,才在凶手被抓之前,只能先进行掩盖,避免引起更加混乱的情况。
当然,这都只是他个人的推测,真实的情况如何,也只能在凶手被抓之后,才能知道,但他现在,却根据凶手的行动轨迹,将凶手下一步可能行凶的地方,选择圈定在了三种地方。
这三种地方,分别是KTV,学校和医院。
它们都是人多且不易被发觉的地方,但现在KTV和学校,都因为凶杀案的原因,前者被禁止营业,后者则取消了晚自习,这说明警方多少跟他一样,是知道凶手的行凶轨迹是什么。
到最后,也就唯有医院,很有可能是凶手下一个目标。
作为医院,自然不可能像KTV一样禁止营业,也不能像学校那样取消晚班。
只是,安南区和左旋区交界处,大大小小的医院不下五十座,这还撇去了那些小医院和社区医院,警方不可能所有医院都照顾到,所以正如之前所言,警方只能在几家医院最近的区域部署警力,以防意外发生。
连警方都如此了,只有一个人的胡浩军,就更不可能所有医院都守着了,他又没有分身之术!
所以在白天的时候,他搭乘出租车,几乎把所有可能成为目标的医院都跑了一遍,最终根据自己的感觉,选择了牙山市人民医院来蹲守。
这所医院,既然有人民两字,自然也能知道,这是一所公立医院,它虽然不是牙山市规模最大的,但技术和名声却是市里能够排进前三甲的。
而之所以选择这里,却是完全没有理由和推测的决定,仅仅凭借的,就是他的直觉,或者说是第六感。
他的这种直觉一向十分准确,从小到大,都不知有多少次依靠这种直觉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而这次,他同样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
现在,他只要守在这所医院,等待着凶手上门,就能立即得到第一手的新闻资料,各种照片和视频,自然也是随手可得,到时候,一旦发布,他可就立大功了!
当然,如此近距离,甚至可以说是看着凶手行凶,还是有一定生命危险的,但他都到这个年龄了,如果还不拼一把,怎么能够升职呢?
再说了,到时候,他只要藏好,安全应该还是有保障的。
胡浩军一边想着自己的心思,一边在医院里逛荡,他即是在寻找动静,也是在观察这里的地形格局,到时候如果真要逃命,他也能知道哪里是死路,哪里能够最快的逃出去。
在这种时候,他也将携带着的小型数码摄像机拿了出来,让其处于待机状态,手指则放在同样的唤醒键上,只等一有动静,便按下,唤醒数码摄像机,将所见的一切都拍摄下来。
他看了眼手表,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应该还早,毕竟前几起案子,都是在十一点多,接近凌晨的时候发生的,这个时间段,不敢说全部,但至少大部分人是都睡着了的,正是警惕性最低的时候,也不容易受到反抗。
在观察完医院环境之后,他觉得自己最好也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恢复下白天四处调查的体力和精神,免得关键时刻掉链子。
他进了住院部的一楼大厅,这里有些吵闹,便进了电梯,随意的按了三楼按钮,等电梯停了,出去直接就是每层都有的休息处,他直接找了条干净的长椅,把笔记本电脑包当枕头,躺了下去。
此时医院的住院部,除了病人之外,就是一些病人的家属陪同在病房里。
他手里还握着数码摄像机,担心被人偷,就放在自己肚子上,另一只手也压在上面,这样小偷想要偷走,就有些难度了。
他阖上眼,也不打算睡觉,只是准备闭目养神而已。
路过的一名护士从电梯里出来,经过休息处时扫了一眼,看到了胡浩军,却也没在意,直接就沿着通道往里面走,在经过一间病房时,看到病房门敞开,却看到一个原本应该已经下班的人,竟然还在看望病人,便好奇的问道:“宋医生,你怎么没下班啊?”
宋文成听到后面有人叫自己,回过头来,笑道:“哦!是小柔啊!王医生临时有事,我今天代替他一下!”
闻言,被叫做小柔的护士点点头,心里想着,宋主任真是心好人帅,要不是已经结婚,自己恐怕早就倒追了!
一边想着,一边继续往前走,做自己的事去了。
第两百一十三章 乞丐
夜色越来越深,医院里的巡逻保安手持强光手电,从漆黑的草丛里扫过,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过去。
等这队保安走远之后,茂密的灌木草丛里忽然一阵抖动,一个人头忽然从里面钻了出来,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之后,这才完全探出身,鬼鬼祟祟的摸着黑,沿着道路往医院东北方向走去。
道路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路灯,不管这人怎么小心,总会不小心暴露在灯光之下,于是,便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是个蓬头垢脸,穿着破烂,衣服颜色不明的乞丐。
他一路东张西望,鬼鬼祟祟的贴着路边阴暗处,不断前行,十分熟练的来到了东北角落的一栋独立大楼前。
这栋大楼只有三层高,四四方方的,外面也没有什么招牌,只有门口有一盏灯,照亮着两扇对开的大门紧闭着,但乞丐却并没有在意,而是来到大门前,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之后,伸手推了一下,大门便如他预料的一般打开了——门根本就没锁!
乞丐得意的笑了笑,悄悄的走了进去,然后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头顶悬挂着一个灯箱,明亮的灯光照出“太平间”三个大字,明晃晃的十分显眼。
不过,乞丐并没有害怕,事实上,自从前几天他来医院偷东西,不小心闯进这里,被一个人抓到之后,他就经常跑来这里。
这并不是说他有什么恋尸癖,而是抓住他的人,正是这太平间的看守者,是个三十多岁,叫做老孙头的家伙。
独自一个人在太平间值夜班,或许是太过孤独寂寞了,抓住他之后,非但没有报警,反而让他每天晚上过来陪,到时候,还会准备好酒和好菜给他吃。
当时他是不信的,但后来忍不住好奇,再次偷偷的来过一次,见老孙头真的准备了一桌酒菜在等他,于是他就信了。
之后的几天里,他便天天晚上从外面翻墙进来医院,来太平间跟老孙头喝酒聊天,日子倒也过的很是逍遥自在。
二个人聊起天来,也是胡吹海吹。
乞丐到处流浪,去的地方却也很多,大城市呆过,小山村也住过,过着地为席,天为被的日子,虽然饱一顿饥一顿的,却也自由自在,除了要小心城管抓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而这老孙头,人也挺有意思,喝了酒就喜欢说故事,说一些鬼啊怪啊之类的,还吹牛说自己加入过什么邪教,拜什么老祖,能够请神下凡附身,变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什么的,真是吹破天去了。
他一个乞丐,虽然没什么文化,人又懒,但好歹四处游荡,也算见多识广,自然要好好的戳破一下这老孙头的牛皮。
只是,每次喝过酒,争辩到半截,他就会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等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外面的人行道上。
刚开始还有些奇怪,后来知道是老孙头把他扔出去的,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但却也说这家伙小气,明明太平间里有足够的地方,就算那些尸体躺过的架子,他一个乞丐,也不介意临时借睡一晚,但老孙头就是不让他在太平间过夜,每天睁眼醒来,必定是躺在人行道上。
争过几次之后,老孙头都没松口,于是乞丐也就不在意了。
不过,他喝酒也喝的更多了,反正喝醉了之后,老孙头会把他扔出去,自然也就不用担心自己睡哪里。
原本每晚,乞丐都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太平间陪老孙头,但今天,他却来的早了一些,主要还是这些天,天天喝人家的酒,吃人家的肉,即便是一个乞丐,也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于是,他白天的时候,在店里偷了一瓶白酒,准备让自己和老孙头换换口味,不然每天晚上都喝那种味道古怪的红酒,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乞丐将藏在怀里的白酒提在了手中,一想到等下能吃上一大桌的好菜,他就忍不住的高兴,行走在空旷的通道里,嘴里哼起了不着调的曲子。
这栋大楼很大,走到通道尽头,就可以看到一片仿佛停车场一般的空间,一张张铁架床整齐排列着,都是用来临时陈放尸体的。
一般而言,覆盖了白布的铁架床都是躺着尸体的。
平日里,在医院里死去的病人,都会及时的送进冷冻柜里的,但今天医院里死的病人似乎格外的多,横七竖八排列的铁床上,竟然大半遮盖着白布。
那白布覆盖在尸体上,隐隐描绘出了下面人体的形状,让即便是一向胆大的乞丐,也不由得有些心悸起来。
他一边想着,这老孙头果然比他胆大,这么多尸体,竟然还敢一个人守太平间,一边紧了紧手里的白酒,犹豫了一下,还是拧开了瓶盖,用瓶盖当作杯子,倒满了酒,然后一边念叨着:“莫怪莫怪啊!请你们喝酒!”一边把酒洒在了地上。
然后,他继续往里面走,前往最里间,他跟老孙头这些天喝酒吹牛的房间。
尸体毕竟是尸体,这些天天天来,他也算是更胆大了一些,觉得自己既然都敬酒了,那也不应该为难他,如此一想,倒是感觉安心了一点。
他继续往里面走,可以清楚的看到前面角落的房间里灯亮着橙黄色的灯光,一个被拉长了的人影显得十分的高大,倒映在屋内墙壁上,正高举着一把菜刀重重的往下劈砍着。
他听到了砰砰的声响,那应该是骨头被刀斩断,又砍在砧板上的声音。
“奇怪,老孙头不是说菜都是叫外卖送来的吗?怎么今天他自己亲自动手做起来了?”乞丐小声嘀咕着,但他也知道,这房间里是有煤气灶的,或许是这些天,天天吃外卖,老孙头吃不起了?于是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