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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不是笑你,而是笑他。一个大男人,竟然有这般动作表情,哈哈,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灵虚还是大笑道。
“有什么可笑的,人家是站在妹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的。”我辩解道,也不知道是在为谁辩解。
“是吗?陪着大舅哥嫖妓的也不少,我还没有见过如此用心的大舅哥,哈哈。”灵虚是越发得意了,肆无忌惮的狂笑道。
“滚吧,你以为谁在像你这么烂?说点正经的,佛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打断这无聊的话题,说。
“先别,想知道米虫的故事吗?我以前虽然没有见过他,但是他的趣事倒是听到过不少。”灵虚贼眉鼠眼的对我说,貌似他知道米虫很多八卦一样。
“没兴趣,我只想知道跟自己有关的事。”我拒绝了灵虚的提议,虽然窥探别人隐私也是一间乐趣,但我现在没那个心情。
“当然有关,特大的关系,还跟那个米拉也有关。”灵虚眨眨眼,一副你懂得的样子。
第一卷 第四十四章 这不科学
从古至今,江湖道就有三教九流之分,尊崇如佛、道、钱、三门,或者是车、花等等下九流门派,必须有一技在身才能在江湖道上混下去。无论是当官也好,行商也罢,做贼亦可,这一行业的身份永远改变不了,长而久之,也就衍生出了无数的行当。
天下行当数之不尽,大体可以划分为七十二大行,三十六小行。但还是有一些不入流的门道,存活于大街小巷之中。其中最有代表性,并且规模最庞大的,就是下三滥米盟,又被人称作江湖外八门。
盗门、丐帮、千门、解门、机关门、蛊派等等行业,都在民国时期统合起来,形成了现在的米盟,一举跃至江湖八大品的行列。神出鬼没的盗门神偷、行走江湖的千门骗子、杀人于无形的机关门神器、以及跗骨噬魂的蛊虫,都是江湖人颇为忌讳的东西,虽然大家都非常不齿他们的作为,但是不到生死攸关的时刻,谁也不会轻易的去招惹下三滥米盟的人。
古时社会,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盛极一时。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达,乞丐越来越少,丐帮也不得不沦入下三滥米盟,以求自保。同理,江湖外八门的日子总体来说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如今他们行走江湖混日子,都需要相互配合照应着,以免出现意外情况无法对应。如盗门神偷和千门骗子、解门耍把戏的和街头摆碗的乞丐,都是最佳拍档。
米家就是千门之首,在民国动乱年间,靠着不管在什么年代都吃香的手艺,养活了外八门不少人。米盟成立后,理所当然的坐上了盟主的宝座。这百年来米家家主倒也经营有方,抛弃了老祖宗的行当,借着外八门的手段,成功在广州打下一片天地。米拉说的并不夸张,现在的广州,就是下三滥米盟的,强盛如佛道二门、门徒众多如车,花二门,要在广州地面行事,必须先给地头蛇米盟打好招呼。
不然,怎么死的你都不知道!这是当年米沧海的原话。
米盟的第一任盟主,也是现任盟主,就是收拢外八门的米沧海,江湖人称米公公。
灵虚给我讲的八卦,就是关于这个米公公的。
米沧海在民国时期是相当厉害的一个人物,跟大刀王五、燕子李三是一个级别的。他最早的外号叫神棍,一来是他的武器是一支棍子,二来暗示他出身于千门。据传,当年广东民团总教头,佛山无影脚的黄飞鸿都曾经败在过他的棍下。虽然两人都没有提及过这件事,但可想而知米沧海的个人武力是多么的强悍。
之所以米沧海得个米公公的外号,是在米盟建立以后。
米盟建立以后,米沧海理所应当的坐上了盟主之位,一时间跃居江湖八大品,声势无二,但是出了件怪事却让他面目扫地,只能窝在家里唉声叹气,却不敢出门耀武扬威。
这件事就是,米沧海生不下儿子。
古时社会,历来都是男尊女卑,江湖人更是如此,大多数门派都有传男不传女的规矩。这米盟主打下好大一片江山,没个儿子怎么行呢?起先他还不在意,本着广撒网多捞鱼的宗旨,收了二十几房姨太,勤奋努力,日日耕耘,准备遍地开花。
只奈何天意如此,他生下了几十个女儿,竟然一个儿子都没有。
江湖人都说,这是收拢了罪恶多端的外八门,老天降下来的诅咒。
于是,米沧海有了米公公这个十分贴切形象的外号,当然,江湖人钻进被窝蒙上头后才敢偷着乐乐,没有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称呼他。
还好,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试管婴儿出现了,米公公不忍偌大家业白白让于外人,于是就直接人工培育了一个男婴传宗接代。
如果故事到这里也就算是圆满了,但是,更奇怪的在后面。
这个试管男婴,也就是米拉的父亲,成人后生了几胎,还是生不下儿子。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就有了猫腻,一时间,江湖上风言四起,什么诅咒、断子绝孙的说法纷纭而来。
事可以过一,也可以过二,但绝对不能再三。
米公公,也就是米拉的爷爷怒了,弄来大把大把的天材地宝,灵丹妙药给米拉的父亲吃,并且下了死命令,一定要生出个儿子来。
这也就是米虫和米拉岁数差距这么大的缘故。
至于米虫嘛,确实是女儿身,米公公听了一个老道士的劝告,让第一个孙女从小就以男孩自居,并且小名起为‘招弟’,以期招来个弟弟。
可惜,天不遂人愿,生了几十年,愣是没生出来个儿子。
。。。。。。。。。。。
听完灵虚略带趣味的讲述,我震惊了,半天才回过神来,长叹一声:“这不科学啊。。。。”
灵虚讲的应该是真的,米拉曾经就给我隐隐说过什么试管婴儿之类的事,但是几十年生不出个儿子,而且还是两辈人,确实有点耸人听闻。
我记得小时候听老李叔讲过,邻村有个超生游击队,整整生了十胎才生出个儿子来,这就让街坊邻居惊为神人,而米家竟然连生几十个女儿还没有一个儿子。这个事实足以让那些胡子白花花的概率学家跳黄河了、米公公也有资格进入科学院成为活标本让科学家研究了,当然,他肯定不会去。
“这些都是江湖最隐晦的秘闻,你自己乐乐就得了,可不能宣扬出去,也不可揭破米总的身份。不然的话,你能想象到后果。”灵虚乐滋滋的警告我说。
我看着灵虚猥琐的面孔,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八卦党,知道一件秘密,尤其是大人物的秘密,确实是件幸福的事。
“这个我知道,只是这个事太离奇了,完全解释不通。”
我琢磨着米公公。。哦,不,是米老爷子,虽然我也很想叫他米公公,但是看在米拉的面子上,我忍了。
我琢磨着米老爷子为什么会生不下儿子,生男生女也会存在着概率,但是生了几十个女儿还是没儿子,这比买五百万的概率还低啊。会不会是米老爷子中了什么只能生女儿的毒?不可能,我急忙推翻这个结论。先不说米老爷子自身的修为,就算有这种毒,也不可能遗传到下一辈啊。
蛊虫?也不是,墨一绿的母亲就是蛊派的传人,如果真有蛊,她早也看出来了。
那会是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你先想想这件事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吧。”灵虚见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不由提醒道。
会有什么好处?知道了这些,最起码解开了盘踞在我心头的几个不解之处。当初我就怀疑米拉既然是大家族的公主,为什么会孤身一人来到金城,而没有两个保镖侍卫之类的。现在想通了,公主太多也就贬值了,我敢保证,米老爷子一定记不全所有孙女的名字。
再就是米虫的名字,好歹也是世家子弟,有叫龙叫虎的,却没听说过叫虫的。应该是孙女太多了,取名也麻烦,随便想起个什么就叫什么。
我怀疑,当初给米虫起名时,米老太爷看见一只蟑螂,便叫成米虫了。还好,没有叫米螂,或者米小强之类的,看来米老太爷的文化素质还是不错。。。。
“又想什么呢?”灵虚见我魂游九天,恼怒的叫醒了我。
“哎,你想到就说吧,我现在大脑一片混乱。”确实被这个八卦给震惊了,脑子现在还闷呼呼的,一不小心就会想到歪处。。。
“哎,你呀,太不长进,听好了,世间最奇妙的事,无一不跟元气有着关系。你既然身为御兽术的传人,自然要去看看,帮着米公公解决了这个大难题,以后你就是米盟的大恩人了,说不上米公公大乐之下,赏你十几个如米虫那般漂亮的女儿呢。哈哈。”灵虚又猥琐的笑了起来。
米虫的身份我早有猜测,但是因为米拉的关系,一直没有非分之想。现在确定了她是女儿身,一切也觉得是那么自然,正常了。
可是我从来也没敢想过让米公公赏十几个女儿。。。。。
娶个姊妹花自然是很有诱惑力的,但是这十几个是不是有点太多了,而且还都是米虫那般美貌。。。。
我顿时觉得某些部位有反应了,羞愧恼怒的骂了灵虚一句:“你太邪恶了。”
“哈哈,老衲只是提醒一下,你就想到了什么?哈哈,到底是谁邪恶?”灵虚淫贱的笑着。
病房内的气氛变了,一股萎靡的味道慢慢蔓延开来,我跟灵虚两个淫虫得意的笑着,而小时则在一旁迷茫的傻愣着,不知道我们俩聊什么聊的这么开心。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这种美妙的气氛,我急忙掏出手机一看,原来是严大鹏的。
我对灵虚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正了正表情,尽量保持着严肃的态度接起了电话:“严市长您好,我是方星。”
第一卷 第四十五章 当官拿勋章
严大鹏和蓝翁回到金城了,同时带来了中央的最新指示。
社会不能乱,反动派必须打倒。
这也就是严大鹏,如果换我的话直接就骂娘了,不是一句废话嘛。谁都知道佛门一闹腾起来,肯定要乱,但官场就是这副作态,官大一级压死人,不管是多困难的问题,只管下达命令就行,如何执行就是下一级的问题了。
有了功劳是我领导有方,出了乱子你去背黑锅。
严大鹏在飞机上就跟蓝翁商量好了对策,社会是不能乱,佛门也是必须要打倒滴,但是没有时间限制。他们采用了一个拖字诀,准备搞些小动作就好了,佛门也算打了,社会也没有乱。
“方星啊,这次日本商团受袭的事件你立了大功,上面决定奖励你两样东西。”
市长办公室,严大鹏笑眯眯的端过一杯热茶,闻言细语的对我说。
我有点恐慌,急忙站起来接过茶杯,连连道谢。让一个市长亲自斟茶给我,是莫上的荣耀啊,如果今天能拍个照,老爹肯定会挂在老树村那面破墙上供起来,全村的人每天都会带着崇敬的目光来瞻仰几次。
“第一,这次日本商团遇刺事件,你处理的很好,虽然政府受到了日本方面的强烈抗议,但是没有扩大事端,政府决定奖励你一枚二级勋章。”严大鹏表情肃穆无比【www。。com 贼吧电子书】,双手端着一个锦盒庄严的交给了我。
“多谢政府的信任,我以后一定更加努力,为国争光。”我很认真的接过勋章,说了句不知从哪听来的话。
“嗯,挂起来看看。”严大鹏双手抱在胸前,笑着说。
我点点头,小心翼翼的打开锦盒,轻轻拿起了那枚勋章。
应该是金的,我笑了。勋章是一块五角星,做工精致,重量也十足,被暖阳一照金光四射,比灵虚那老秃驴的罗汉体发出的金光好看多了。
我虽然现在混的也算不错了,但还真没有接触过金子,印象中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