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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阎王爷-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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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忙,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对吧?我很欣赏你。”看吧,她果然用美人计了,她的眼睛不停地在朝我放电,那电量一点都不比五号电池差,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只能点点头表示自己能做到,她很高兴,大大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儿,甜甜地对我说:“吃饭,吃饭。”此时我们点的饭端了上来,我一瞅,嗨,是一碗汤,天麻炖猪脑。
“无事忙,你多吃点,这汤很补脑子的。”董经理边说边给我舀了一碗。
我瞅着碗里那白花花的猪脑子说道:“这就是那种吃哪补哪的食疗理论吧,你说这玩意儿吃多了会不会变成猪脑子?”
董经理刚吸溜完一口汤,结果听我这么一说给呛得咳嗽了两声:“应该不会吧。”
“不会就好。”我也吸溜了一口汤。
董经理看着我喝完汤后说道:“无事忙,你今天要是想不出那个楼盘创意来可不能怪我请你喝猪脑汤啊。”
第二十八章 吉娃娃(上)
董经理和八哥的确不一样,八哥总是在我们面前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对我们的称呼也是小张、小李、小欧阳,其实欧阳兄都四十多了,怎么也得叫声哥吧;而董经理则能跟我们打成一片,对年纪大的同事,如欧阳兄,她都称呼大哥,还有,八哥他上下班总是开私家车,而董经理则会跟我们一样挤公交,当然这也可能因为她是路盲,自己开车不认识道儿,指不定跑到哪去;八哥很少跟我们一起出去吃饭,而董经理呢,为了激励我完成工作她竟自己掏腰包请我吃饭,鉴于这点,我在吃饭的时候把自己想到的那个西式屠龙版的广告创意说了出来。
董经理听完后笑着说道:“有点意思,无事忙,我真的挺佩服你的想象力的,你脑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奇特的想法呢?”
“上学时练出来的。”我说道,“过去上学时,恩,尤其是上英语课时为了打发时间我总是整堂课整堂课的胡思乱想,有一次上英语课,讲得是一篇关于在野外迷路的课文,其中有一段是说如果在丛林里迷了路,那你就要放三声枪,表示求救;若是有人听到的话,他就会开两枪,来告诉你他接到了你的求救信号,当时我就想,万一听到信号的人胡乱看了两枪,不凑巧的把求救的人打死了可怎么办?”
董经理笑道:“可真有你的,我想你一定让你的老师很头疼。”
“可不是,要不怎么会经常被老师叫到讲台上罚站?”
“啊?你经常被罚站?真够丢人的啊。”
丢人?就咱这智商哪怕被罚站也不能丢人,记得有一次,我被老师请上了讲台罚站,这时,几位刚入校的小学弟正从我们教室门前经过,我忙摆出了一副老师讲课时的姿势,让他们误认为我是在讲台上讲课的老师,这招真灵,几天后我上厕所时遇见了这几位小学弟,他们竟毕恭毕敬地喊我:“老师。”
董经理听到这儿一个劲地笑,之后她也讲起一些她上学时候的趣事,我们的话题就这样给扯到了学校生活,董经理的年龄和我相仿,因此对于许多事情都能产生共鸣,我们一起聊小学时为了迎接六一而手举塑料花满大街的喊着:“热烈庆祝六一儿童节。”我们一起聊中学时考试作弊的种种方法;我们一起聊儿时看过的动画片;我们一起聊小虎队,聊到小虎队时她还轻声哼唱着《爱》:“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会想到烧烤摊的烤鸡心和我的初恋对象,恩,准确的说应该是我的暗恋对象小涵,小涵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每天中午上课前老师都会让她带领我们唱首歌提提神,而她特喜欢小虎队,尤其喜欢小虎队的这首《爱》,一连几天中午她都带着我们唱这首歌,可后来我们班主任说这种我爱你啊,我想你啊的歌不适合中学生唱,这样的歌不够积极向上,可能是为了跟班主任斗气,反正自从班主任不让她带着我们唱《爱》以后,小涵每天中午就领着我们唱《义勇军进行曲》:“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对了,无事忙,跟你扯了半天你还没告诉我今天刑警为什么要找你呢。”
我一愣,然后收起笑容看着董经理说道:“我告诉你,你能保密吗?”
董经理看到我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也忙严肃地点了点头说道:“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你究竟犯了什么事?”
搞什么啊,怎么你们都觉着我犯事了?
“我没事,是小徐出事了,她男朋友你知道吧。”
“小徐的男朋友,哦,她男朋友不是刑警吗?”
“对,她男朋友昨天晚上被害了。”
董经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半天才说道:“你,你不会是开玩笑吧。”
这种事我怎么能开玩笑呢?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董经理,她的听完后用纸巾擦了擦眼睛说道:“也就是说小徐她还不知道这事?”
“恩。”我点了点头,“可怜的小徐,她还期盼着下个月2号收红包呢。”
董经理沉默了许久,然后缓缓说道:“可是这事她早晚会知道的,无事忙,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我哪知道?任毓今天不是会化身一条狗,我想他应该有办法让自己的女朋友慢慢地接受这个现实,然后让她从悲伤的情绪中走出来,可是化身为狗的任毓怎么还没来找我?莫非他被那些捕捉流浪狗的人给逮住了?
董经理已经没有胃口继续吃下去了,我俩就这样在饭店里坐了一会儿便分开了,她打了个车走了,我离家不远,步行往回走,可没走多远,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身后有人跟踪,扭头一看,却看到一条狗正跟在我身后,这是一条脏兮兮的土狗,暗黄色的毛满是污渍,那条狗并不怕我,见我看到它后也没跑,依旧朝我走过来,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到大经常被狗追随,浩子说那是因为狗喜欢吃骨头,而我瘦的一身排骨很容易引起狗的食欲,那条狗来到我身旁,低着头闻了闻我的裤腿,然后抬头看着我,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这时我想起了一首歌:“美琪和她妈妈到山上去,发生一件事情很稀奇,一只黄色的小野猫,跟着她们不离去……”莫非这只狗也是只会施法术的叮当狗?这念头刚一产生就被我否定了,莫非……莫非这条狗是任毓?我仔细地看着它,它也在看我,接着,它抬起了后腿,我顿时觉着不妙,正想闪开,可已经晚了,一泡尿直接撒在了我的裤腿上,那条狗撒完尿后飞快地跑了,天杀的土狗!竟然把我当厕所了!
回到家后我正想把裤子脱下来扔到盆里泡上就听到门口传来“沙沙沙沙”的声音,透过猫眼向外一看,不由地吃了一惊,一条吉娃娃正在用俩前蹄抓我家的防盗门!这不是二郎神的吉娃娃吗?它来干什么?本来我不想开门的,可它抓门发出来的声音实在太闹心了,所以我最终还是打开了门,门一开,吉娃娃就窜了进来,还在门口的垫子上蹭了两下脚。
还知道进门以后蹭脚?二郎神的狗就是讲究,吉娃娃看了看我,突然抽了抽鼻子,接着凑到我脚边闻了闻我的裤腿,只闻了一下,他就皱着眉头鄙夷地看着我,他不会是怀疑我尿裤子了吧。
“别这样看我,你难道闻不出来这是狗尿味吗?”我没好气地说道。
吉娃娃没理我,他四下看了看,然后钻进厕所跳到座便器上撒了泡尿,还极其熟练地按了冲水按钮,啊?我头一次看到会用座便器的狗,而且还知道便后冲水,看来他的确是二郎神的哮天犬,要不怎么这么讲究?别说狗了,现在有些人方便完都不知道冲水,浩子就如此,每次他来我家小便完都不冲水,还强词夺理地说这是为了节约用水。可你说哮天犬跑到我家里做什么?应该不会有什么好事。
“你是哮天犬吧。”我低着头小心地问道。
吉娃娃摇了摇头,突然,他一下子窜到了我的电脑桌上,叼起一只中性笔在一张纸上写出了四个字:我是任毓。
第二十九章 吉娃娃(下)
什么!它是任毓!任毓化身成了一条吉娃娃?我吃惊地看着它,半天才说:“你真的是任毓?”这话说完我就觉着是多此一举,毕竟一条普通的狗怎么能会写字?就算真有这么一条会写字的狗它也不应该出现在我家门口,而是应该在马戏团里。我看着吉娃娃点了点头,又问道:“你怎么才来找我啊,昨天晚上你不就已经离开阴间了?”
吉娃娃继续在纸上写道:我没穿衣服,白天不好意思上街。看吧,化身为狗以后生活不习惯了吧,没穿衣服,你身上不是有毛吗?那叫皮草知道不?
“你要学着适应你现在的身份,首先得学会翘着后腿撒尿,还有,你可别在外人面前写字,虽然你字写得不怎么规整,可作为一条狗能写出字来已经很离奇了,搞不好会被别人卖到马戏团的。”
吉娃娃瞪了我一眼,然后又在纸上写道:小徐她怎么样了?
“挺好的,她还不知道你已经死了。”
吉娃娃叹了口气,那神情还真像任毓,它又继续写道:把我送给她。
“老弟,你别太着急了,这事得从长计议,你看你现在的行为,哪里像条狗?”我指着吉娃娃说道,“把嘴里的笔丢掉,别翘着二郎腿,哎,还有你那爪子,能不能别总摸后脑勺,瞧这些行为,完全跟任毓一模一样,你得学着像条狗。”
吉娃娃听后吐掉嘴里的笔,然后学着狗的样子蹲在我的电脑椅上。
“恩,这还差不多,来,摇摇尾巴,做个揖,打个滚……”
吉娃娃愤怒地盯着我。
“别这样看我,作为一条宠物狗这些都是你应该会的,这样才会博得主人的欢心,行了,别瞪我了,什么时候你的行为举止像狗了我再把你送给小徐,免得你一不留神就露出马脚来,哎,别用我的杯子喝水,还有,你见哪条狗用前爪捧着杯子喝水?”
要想把一个人改造成一条狗的确有些难度,接下来的那几天我对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强化训练,毕竟咱也曾经养过一只京巴,对狗的习性还是有所了解的,我训练他如何吃饭喝水,我训练他如何作揖摇尾巴,我训练他遇到母狗时如何讨欢,恩,这点他很不配合,后来只好放弃了,要说最难的还是帮他戒掉烟瘾,任毓烟瘾很大,化身为狗后依旧如此,而且有一次他叼着一根烟抽完后还习惯地用脚踩灭烟头,结果把他的蹄子给烫了个大水泡,经过近一个礼拜的训练,他终于习惯了狗的习性,起码看上去跟普通的狗没什么两样,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小区内好几条小母狗都对他暗送秋波,**,为此吉娃娃很郁闷,终于有一天他愤怒了,对那几条小母狗大打出手,还咬了其中一条狗的耳朵,从那以后我小区的那几条狗一见到他就“嗷~~”的一声撒腿就跑,就连松狮、哈士奇、拉布拉多这样的中型犬对他都畏惧三分,由此可见他还保留了刑警任毓的身手,他也成为了我们小区的狗霸王,只要他在楼下别的狗就不敢出门,有次我正带着他在楼下散步,六楼的大姐趴在窗户上朝我喊:“无事忙,你把你家的泰森牵回去吧,我得带我家宝贝下去溜溜。”
一个礼拜后,我觉着应该把他送给小徐了,因为小徐已经两天没来上班了,听董经理说她已经知道了自己男友遇难的消息,董经理还说她准备在这个周日去小徐家看看她,我表示自己也想去,正好借这个机会把吉娃娃给小徐送去,其实我早想把他送走了,只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你们不知道他有多烦人,我一进屋他就逼着我洗脚,狗鼻子好使我知道,可我的脚也没臭到那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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