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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钰娇气不过,一坐在椅子上又是跺脚又是哼唧!小镯怎么哄她都顺不来气儿!梁延彬立即下令让下人再去寻一只,她却不肯再要,
“重要的不是小狗,而是态度!你瞧你那么凶!我是公主哎!他凭什么凶我?”
“凭他是王爷咯!”梁延彬讪讪回了句,又惹得钰娇不高兴,着急的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手足无措的来回踱步,
“那要怎样你才不生气啊?总不能打我一顿吧?我也打不过啊!”
讨厌的诚王,亏得她还那么中意他!“哼!我再也不要理他了!”
“那好呀!”为了不让她生气,她说什么他都会附和。
钰娇却是听什么都来气,“好你个头呀!我是说气话啦!”
“哎呀!钰娇莫生气嘛!那只小狗有什么好?它又不会陪你说话,只会叫两声而已,我也会叫啊!汪汪!”
原本火气冲天的她忽然就被他的叫声逗笑了,侧眸看着梁延彬,他从来不会因为自己发脾气而不耐烦,对她总是千依百顺,永远笑脸相迎,而诚王呢!总是凶她,威胁她,从不在乎她的感受,根本不及梁延彬对她的一半儿好!
抬起小手揉了揉梁延彬的脸颊,钰娇转怒为笑,“小彬彬最好了!”
“是啊!”听闻夸赞的梁延彬越发开怀,伸出大拇指得意自夸道“我是天底下最疼你的人,无人能及!”
这点儿倒是不假,至少现在不假。
睡过去的叶箫竺是被几声狗叫惊醒的,睁眸便见诚王抱着一只小狗轻声训着,“不许乱叫,再叫不让你看美人。”
104诡异的红点(二更)
雪色瞬时吸引了她的眸光,坐起身来,惊喜问着,“哪里来的小狗?”
“从旁处抱来的,才满月,往后就是咱们的了!”看她已醒,张云雷放心地带着小狗来到床边,让她给赐个名儿。
这小狗来的突然,她一时也不知该叫它什么好,只好求助于诚王,“王爷也帮我想想啊!”
“好!”媳妇儿有求,张云雷应得干脆,思量片刻,恶搞道“要不,叫伊丽莎白?”
听得叶箫竺疑眉惑目地望向他,“那是什么?”
张云雷灿然一笑,“女王的名字。”
“女王?还有女人称王?”
“有的国家的确有女王。而且,”说到这个,张云雷凝望着她,满目着迷与认真,
“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那么这个女人就是他的女王大人!”
说着,他已顺手将小狗丢在,起身凑近叶箫竺,一腿站立,一腿蜷于床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微躬身,缓缓贴近她唇畔,抬起她精巧的下巴,垂眸凝视,
“需要我伺候你起床吗?我的女王大人?还是要我?”
叶箫竺之所以没反抗,是完全被他的气势与招式吓到了,至今懵然,直至他覆上她的唇,她才后知后觉地感到自己又要被占便宜了!
这才一天啊!就变着花样的两次欺负她,脑海中不断盘旋着他那彬彬有礼的一举一动,还有那句抑扬顿挫十分鲜明的“女王大人”,令她着了魔似的温顺地接受着他深情霸道又甜蜜的吻。
直吻到意乱情迷时,张云雷不自觉地抬手想覆上绵团,却忽然抓到一把毛!吓得惊呼一声,低头一看,那小狗不知何时竟爬到了叶箫竺心口处!不由气苦,大手一伸,拎起它拍它小屁屁,
“的小狗,居然敢吃我媳妇儿的豆腐!媳妇儿的雪白是你能碰的吗?”
小狗受到了惊吓,哼唧乱叫,心疼的叶箫竺忙从他手中抱过小狗,安抚着受惊的狗儿,怪责道“明明说是要取名,你又心猿意马,还怪人家小狗!”
先被徐芒果坏好事,又被小狗打扰,张云雷心里苦,还不能拿它撒气,因为它有疼爱它的女主人!好吧!不能胡思乱想,只能继续起名儿,
“不然叫雪糕?”
“雪糕又是什么?”两人讨论了半晌,最后决定叫它妖妖。看她爱不释手的模样,张云雷忽然觉得自己带它来就是个错误的决定,小叶子什么时候舍得把他把怀里,轻抚于他?狗儿比主人都受宠是什么道理?
病了的这些天,一直躺在,感觉人都发了霉,如今好些了,也不怕着凉,叶箫竺遂命人备了热水,沐浴后神清气爽,通体舒畅。
换罢衣衫,素芳为她梳着青丝,无意间发现她颈间有红痕,不由惊呼一声,“娘娘,您的颈间……”
叶箫竺还以为又是诚王种的草莓,忙照了照镜子,发现并不是。草莓都是一小片,况且那次她抱怨过后,他便没再继续留下痕迹。而素芳说的红痕,是一个小圆点,她的颈前一直都是洁净无暇,无痘无斑无胎记,怎会突然多出一个红痕?
“昨天有吗?”
“好像还没有,”素芳也记不清了,“反正奴婢不曾看到,才刚发现。”
这就奇了怪了,难道是被蚊虫叮咬?可这并未肿起来,也没有叮的凸起那么大,只是如针孔那般大小,十分平整的红点,似是渗入皮肤一般,
好像……
想到那种可能,叶箫竺赶紧打开妆匣,拿出清晨时被她取下的玉佩,看了看背面,白玉上的红痕居然奇迹般的消失了,而她颈上,锁骨中央,莫名其妙多了一红点!
就好像,白玉的红痕渗入到她皮肤里一样!可她带了几年,都不曾这般,怎就昨夜生了怪异?
疑惑难解的叶箫竺恍若置身梦境,接二连三的奇事发生在这玉佩之上,难以解释,到底是为何?
怪异的现象,找不出因由,她虽已病愈,但一想起这红点,总是不自在。
到底忍着没说,直至晚上,诚王自季慕惟那儿吃酒归来,缠着要她兑现白日里的承诺时,她才推了推他,让他莫闹,指了指自个儿的锁骨给他看,“你瞧瞧,这红点……”
张云雷大呼冤枉,“我可没咬你!怕是蚊子香了你一口。”
“不是,不痛不痒的,”叶箫竺遂将玉佩红痕消失的事说与他听,张云雷忽然有种置身神话故事的错觉,其实穿越之后,待在顺安这几个月里,他并未遇见什么鬼神异事,唯独小叶子这块玉佩,傲娇得很,老是出毛病,
“那玉佩真的那么神奇?”
“这该问王爷了,”想起梁延舢的话,叶箫竺打算问一问诚王,希望能在他身上寻得关于玉佩更多的线索,
“当初王爷要娶我,正是听了什么人的鬼话,说是娶了白玉凤佩的主人便能做皇帝,王爷可有一丝印象,是听哪个半仙儿所说?”
“纳尼?还有这等事?”惊天奇闻呐!原来这就是诚王棒打鸳鸯的原因?张云雷只觉这古人迷信太甚,
“怎么什么都与女人有关?丢了江山怪那红颜祸水,得了江山又说是娶了灵玉媳妇儿?你这嫁得也太冤了些,你说那陈弘峤若是不送你白玉凤佩,也许诚王……呃……我!就不会娶你,那你就可以继续等着他咯!”
真诚道罢,张云雷回味一遍,突然间很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最近有点儿缺心眼儿,明儿个得吃点儿鸡心补一补,暗骂自己一通后,他又赶忙改了口,
“所谓将错就错,曾经深爱终成恨,柳暗花明又一村,证明你我有缘分!”
眼见他的面色一瞬三变,紧张地劝说着,生怕她胡思乱想,叶箫竺忍俊不禁,掩唇轻笑道
“王爷到底想说什么?怎的胡言乱语起来?”
“其实我想说……”真让他表达,他又难为情了,抿唇笑一笑,低眸间竟有一丝难得一见的腼腆,“你懂的!”
叶箫竺忽生坏心思,故意逗他,说了句“我不懂”。
“虽是强娶,但很庆幸,我是适合你的好男人,”张云雷挑眉道“至少在是个合格的丈夫,你体验过的,对不对?”
这个问题是陷阱,“说对就满足了你的虚荣心,说不对,你就会立即用行动证明,直到我说对为止!”
卧槽!居然看透了他的内心戏!张云雷挫败之余又觉佩服,“小叶子要不要这么聪明!”
谬赞!她只是看惯了他的行事作风,总结出来的,“都是王爷的套路。”
“厉害了我的小叶子!必须给你一个么么哒作奖励。”道罢不由分说就亲了一口。再提起她与陈弘峤错过时,她没再伤感,反而能与他说笑几句,这是不是代表,她已经慢慢放下?实乃好兆头!
只一个轻吻,便吻红了她的脸颊,但见她捂着脸睇盼生辉,“王爷怎么老是喜欢亲人?”
“错!”翻了个身趴在,张云雷以手支额,凝着她,一本正经地纠正道“不是喜欢亲人,是喜欢亲你。亲吻代表发自内心的喜欢,等哪天你想吻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
她怎么可能想去吻一个男人?女子只能被动,不能主动!无措地望着帐顶悬垂的一排山吹色流苏,叶箫竺喃喃否认,“不会有那一天的。”
他却觉得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那一天不会很遥远,“话别说绝对,免得到时候打脸!”前提是老天爷不要心血来潮再给他整出什么幺蛾子!
不想再继续这尴尬的话题,叶箫竺又说起那玉佩,“说什么觅得白凤耀作皇,我也是不信的,若说不信吧,可玉佩红痕莫名消失的确诡异,所以我才想问问王爷,是否记得当初提亲是受哪位高人指点,也许那人知晓更多的传说。”
梁延舢说过,诚王是从他那儿听说的,那么梁延舢又是听谁所说呢?这话叶箫竺不好多问,毕竟让王爷知道梁延舢与她单独说过话终归不好。只好旁敲侧击的打听,奈何诚王似乎毫无印象,
张云雷猜测着诚王的心思,“大约是觉得,真不真是另一回事,先娶回来再说,放家里最妥当!”
真正有能耐之人,不该只依靠一个女人和玉佩的传说,但这些上位者,往往顾忌流言,也怕旁人误信,是以干脆主动出击打破顾虑,“应是如此吧!”
见他一直盯着自己锁骨处的红点,叶箫竺不由胆颤,提防地抬手捂住匈口,
居然防狼一样防着他,感觉弱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的张云雷义正言辞地训责着,
“想什么呢?能不能不要那么污!看心口就是想入非非吗?我只是站在玉佩的立场上去思索它的动机。”
叶箫竺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真的开始反思自己思想,“哦”了一声,放下遮挡的手,表示洗耳恭听。
媳妇儿的匈口又白又嫩,侧躺的她显出圆滑深线,不摸都对不起自己这双眼!摸了又打脸!要说正事,先忍住!
105锁骨很漂亮
“哎你说,会不会是那玉佩真的通灵,你三番两次将它拿下来,它就生了气,让你不舒坦,昨儿个你讲明了因由,它便也理解你,于是在你睡梦中悄悄将那红点,就好似她的元丹什么的,渡在你身上,替它保佑你,于是今天你就多了红点,身体也康健。”
虽然很玄乎,但有理有据,叶箫竺想不出更好的解释,只是忽生红点,她有些恐惧,倘若没什么妨碍,那就这样吧,玉佩也不可能开口说话告诉她真相。
其实他也就是瞎扯,只为平复她躁动不安的心,“我没什么特殊的本事,就爱瞎掰。你身子安康最重要,管它什么红点,生在锁骨处很漂亮啊!我可以在它周围种些草莓点缀一番,举手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