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若华吐出口气,挠了挠头,略一思索就上网定了车票,去一趟磨坪村再说。
一个孩子落到陌生人手里,谁知是生是死,又会遇到什么磨难,没碰上也就罢了,长春花接过手,自然要一管到底。
许默沉默片刻,也和局里通了信,收拾东西陪方若华一起去。
先是十五个小时的火车,之后是三个多小时的汽车。
方若华到没觉得有什么,在上个小时空,尤其是头几年,那道路崎岖不平,下一点雨便是泥泞不堪,车再好再宽阔坐起来也一样难以忍受,还比不上骑马,而她那匹马再神骏,还是远比不上火车,汽车。
而出门赶路动不动就要个把月,那些日子是真难。
许默居然也没有半点不适应。
因为买票买的急,没买到卧铺,只能挤在硬座上,至于汽车更是连个座位都没有,许默却是连神色都不曾变一变,很轻巧地把行礼箱当成椅子,和方若华一人守着一扇窗户静静坐下。
他长得好,气质也好,捧着一本大部头的英文原文书,看得认认真真,汽车上的乘客挤到他眼前都忍不住放轻了脚步,放慢了语速,内心的暴躁也跟着减轻了些许。
等下了汽车,远远看到斑驳泥泞的山地,等了半天也没有车辆路过,再一问,磨坪村地处偏远,竟连辆公交车都没有同行。
许默沉默片刻,从行李箱拽出来两个小巧玲珑的折叠车,还是电动的。
方若华:“……”
“特制品,承重四百公斤。”
方若华哭笑不得:“车子这么小,又不能装大宗货物,世上难道真有八百斤的大胖子?”
秋风晚月,山林旷野间,暗香浮动,骑着自行车穿行其间,风吹起衣摆,撩起发梢,光凭想象到真是有那么一丝风雅气。
“呼!”
方若华扫了许默一眼。
许默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又拽了拽衣服,目光闪烁,似有一点懊恼。
“噗嗤!”
方若华忍不住笑出声,笑得前仰后合,“教你小子一个乖,下回再想着浪漫,别带两个折叠车,你应该带一个,到时候我坐你怀里,让你带着走,那才叫浪漫。”
许默若有所思:“那下次出门不带行李箱了。”
带着行李箱一个车子根本装不下,他反复确定了十几次,最终决定带两辆自行车的。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了摇头。
要是真如她刚才所说,现在两个人坐在一辆小巧的折叠车上,那恐怕都要欲哭无泪,许默不知道该有多难受呢,怀里坐着的哪怕是天上的仙女也受不住。
磨坪村远在山中,山路坑坑洼洼的,十分难走,骑着车子从日正当中,骑到深夜时分,借着手电微弱的光芒,才隐约看到前面似乎有个村子。
又走了一阵,方若华忽然楞了一下。
都说新县很穷,地处边境,没什么工业,她以为新县里的偏远小村落也不会富裕,没想到现实却和她想象的不大一样。
昏昏暗暗的夜色中忽然出现一大片璀璨的灯光,道路也不算好,都是黄土路,不过道边的房屋却是整整齐齐,修建的特别漂亮,全是独门独户,二层的有,三层的也有。
“你们,站住!”
“干什么的!”
村口一座石头屋子里忽然冒出两个男人,脸膛发红,差不多四十岁左右,身强体壮。
方若华两只脚着地撑住地面,拢了拢头发,露出个腼腆可爱的笑容来,一张嘴却是一口正宗的西北口音:“老乡,这里是老嘎达村不?我找牛冲。”
两个男人面面相觑,皱眉道:“你们走错了,老嘎达村离我们这儿还有六十多里路。”
方若华登时苦了脸:“六十多里?就这破山路,要骑到什么时候去,哎,一进山,手机没信号,导航都不管用。”
她一跺脚,唉声叹气,用力拧了把许默的腰,怒道,“都怪你,我说过,我爸妈不待见你,不会同意婚事,咱俩领了证就算完了,你非说什么必须上家里提亲,牛冲只是我表哥而已,他家哪里算我家?你说,你是不是根本不想跟我结婚,你就是闹着玩的!”
许默:“……”
他总觉得自己此时要是顺坡下驴,一口答应回去就跟若华领证,恐怕都有可能回不去家了。
方若华苦着脸,转头对两个村民道:“大哥,你们村子有没有旅馆什么的,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天这么黑了,山路又差,再走下去不安全。”
那两个村民精神略微松弛,回头看了一眼屋里,其中一个就转头进了屋。
方若华用眼角余光瞄了下,里面至少有四五个人,有几个抱着酒瓶子喝酒,还有几个在打麻将,地上堆叠了好些瓜子皮,烟头,还有一些零食包装袋子,看得出来他们在这间屋子里呆了很长时间。
进屋的男人压低声音和里面的人说了几句什么,似乎有些争吵,不过,过了没一会儿,那男人还是出了屋子,冲方若华冷淡地点点头,答应他们留宿的要求:“旅馆没有,我们家只有我娘在,还有空屋子,你们要不嫌弃,就暂时住一晚。”
方若华连忙笑起来,客客气气地应道:“没问题,多谢大哥,多谢大哥。”
第454章 不许
男人也没耽误时间,很快领着他们两个到离村口最近的一座小院,果然如他所说,他这家里只有一个母亲在,他母亲生得富态,笑容温和,红光满面的,身强体健,保养得很好。
进屋收拾了收拾,对方就让方若华他们进去休息:“别出去乱跑,我们这是山区,经常有狼群出没,每年山里白骨累累,都是那些不要命的外乡人留下的。”
这话说得阴森森,方若华也故意吓得抱紧双肩,连连点头应是。
那人神色才略微和缓了些。
屋子也不像那男人说的那么简陋,家居摆设纯天然无污染,桌上的茶叶她只闻了闻,就知道至少是高档茶叶,吃的水果零食,都是进口的,价格应该很昂贵。
许默四下检查了一遍,蹙眉,伸手在嘴唇上比了比,不多时,几个窃听器都被翻出来。
方若华:“……累死了,早点洗洗睡。”
一张大床,许默直接把被子,褥子拖下去摆在地上,自己靠着床坐地上,方若华伸了个懒腰,默默躺倒。
方若华和许默睡一个屋,竟也没觉得特别不自在,不禁一笑,这对许默来说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自己跟他离得这般近,呼吸相闻,竟然没有心猿意马,要知道,许默可是相当英俊的。
“村子很富裕,村口那些人喝的是茅台,抽的是中华,穿的都是名牌,鞋子是鳄鱼皮的。”
许默转身趴在床沿上,轻轻在方若华手背上写。
方若华叹了口气,苦笑,一开始就不该进村子,本只是来找孩子的,根本没想过有什么大危险,她以为最多就是王大柳那两夫妻是拐子,把孩子倒手卖了,要不然就是他们两个死活不肯还孩子,起一点小冲突,可眼下一看,明显不是那么回事。
这村子里连窃听器都有,谁知道是什么情况?
她现在都有心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赶紧走人,可是来都来了,走得太急迫好像也不妥,而且如果这个村子当真有猫腻,那王媛媛岂不是羊入虎口。
“哎。”
一回头,许默从兜里掏出一部手机,摆弄了一下,轻轻递到她眼前。
上面的画面是磨坪村的卫星地图,特别详细,连人脸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方若华:!!
许默这家伙不会是侵入了我国的遥感卫星系统吧!
别管他是怎么在连信号都没有的地方,弄出眼前这一出的,可是方若华的确是忍不住有些敬佩。
许默勾了勾嘴唇,也有一丝隐秘的小得意,刚想说什么,忽然皱眉抬头。
外面大门被推开,踢踢踏踏地有人进来,两个人没起身,就听有人大呼小叫:“脏死了,脏死了,我要洗澡,我要睡觉,你奶奶个熊,孙子,都是你,玩什么不好玩骑行,就这破地方,连个酒店都没有,怎么住啊?”
“小祖宗,姑奶奶,我叫孙资,不叫孙子!”
“你还敢顶嘴!”
“不敢,不敢。”
这般嘈杂,方若华和许默也躺不下去,暗暗警惕,起身开门,就见外面站着个时髦女郎,方若华扫了一眼,有点眼熟,不过不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了。
再向外看去,外面还有七八个人,有男有女,穿着打扮都很讲究,不是本地人。
“喂,这屋子不行,臭的很,那间好,我要住那一间!”
时髦女郎一抬手,指着方若华的方向,蹙眉道。
方若华:“……”
这都什么跟什么!
方若华有些不可思议,事实上,除了小说里时常能见到这么不讲理的人物,那大约是艺术虚化,为了造成矛盾冲突,可现实生活中她还真是没见过这等嘴脸。
当然,要除去几个熊孩子。
当初读大学的时候,她隔壁宿舍里也有个女生挺娇气,有点趾高气扬,可人家看不上同宿舍农村的同学,那也是隐晦的,细枝末节上让人觉得略有些别扭,就是不喜欢自己睡的上铺,也没有吵吵嚷嚷非要对方和她换的意思。
事实上眼前女郎也没有那么奇葩,她显然是没注意到方若华两个。
两个人都关了灯,开门声音也不大,而对面那些人显然正处于暴躁情绪中。
身边叫孙资的年轻男人噗一声喷了口口水,只当没听见,挤眉弄眼:“祖宗你没眼瞎吧,那房子有人,好了,咱们先凑合凑合,天一亮咱就走。”
女郎眉头紧得能夹死蚊子,忽然察觉自己拿手指着人家陌生人的脸,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却说不出道歉的话,把手一缩,却没再怼那个孙资,只是脚步迟疑,犹豫着不肯进门去。
“连浴室都没有,怎么洗澡!你给鹏飞哥打个电话,他不是在附近?让他来接咱们。”
孙资苦笑:“我早问过了,手机没信号,他们这儿电话线也断了,什么时候能修上还不知道,我的好姐姐,别乱想了,赶紧歇着吧。”
这一户人家是四合院,方若华他们旁边一间屋子,还有对面两间屋子都被这一群人占了去,对方是五个男的,三个女的,挤一挤到还够用。
方若华目光一转,看到这家的主人立在院门处的阴影里,神色怪异,轻声笑了笑:“大妹子,出门在外有个地方能舒舒服服睡个觉就很好啦,别太讲究。”
时髦女郎哼了哼,压低声音和身边的同伴耳语:“不知哪冒出来的乡巴佬村姑,她住过的房子我也不敢住,有虱子可怎么办,吓死人了!”
方若华:“……”
只能怪自己耳朵太灵。
话说前几个小时空,她有一阵子也特别害怕和人接近,因为虱子实在是多得不得了,杀都杀不完,用多少好药都不管用。
后来她得了镇西城,稳定下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城大扫除,彻底剿灭虱子!
一转眼眼见许默的神色不对。
方若华盯着他压低声音:“不许往人家身上扔虱子,蛇也不行,虫子也不行。”
许默:“……哦。”
方若华想了想:“也不许去嘲笑人家一身都是高仿。”
许默:“……哦。”
第455章 逃跑
方若华这才放心,仔细想想也有意思,不食人间烟火的许默,不知不觉竟然变了许多,记得那年高飞带她出席酒会,她穿的礼服是随意从商场买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