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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决定卖画为生!
方肖和夏芬都笑,没觉得哪里不妥,还兴致勃勃给他出主意:“别人都画什么美人图,什么风景山水,你好歹也是仙人弟子,不如画一幅天宫图什么的,多有特色。”
方若华一挑眉,从善如流,居然当真挥毫泼墨,画了一幅仙桃盛宴。
王母娘娘于天宫设宴,以蟠桃招待群仙。
画着画着,他到来了兴致,先画了一幅传统的,王母娘娘容貌美丽端庄有威严,很随意地落笔,人物形象,琼楼玉宇,融汇电视剧,电影,漫画,动画,游戏,加以想象,最后画出来的东西不说别的,确实非常漂亮。
就是一群出谋划策的直播间水友也说,这幅画完全能拿出去拍卖,至少他们愿意买回家装裱挂书房,很有格调。
画完之后,方若华大笔一挥,写了题记——天道一千三百六十七年,王母于瑶池设宴云云。
图画装裱好,方若华想了想,又铺开一张纸继续画。
这一次画出来,天宫车如流水马如龙,仙人们乘驾的不再是五彩祥云,也非灵禽异兽,而是没有马匹拉动的钢铁汽车,在天上飞的飞机。
天宫仙殿虽然还是雕梁画栋,却是真正高耸入云二十八层,每一层都有神仙来往,上下有电梯起降,楼顶是停机坪。
仙人们的穿着打扮也十分怪异,各式各样,而且所有仙人都很喜欢用法宝,人手一个镜子一样的平板或者手机拎在手里随意看。
题记——天道三千三百六十年……
竟是第一幅画两千年后的意思。
偏偏画中仙人的容貌,两幅画都一样,神色气质也相仿,瞧着分外有趣。
方肖一边看一边笑:“要是这画流传千年……”
夏芬也乐了。
方若华扬眉:“管那么多作甚,这个小时空本来就奇奇怪怪,神仙妖怪一大堆,谁知道千年后如何。”
到也是。
第248章 重金
把画画完,方若华就拿去碧水县城的书肆寄卖,他在碧水是名人,乡试又刚刚结束,虽说不是榜首,但那老榜首可没他风头大,书肆那边一看是他来,连手续费都不收,便答应寄卖,而且给定了一个一看就能吓退大部分凡夫俗子的高价——要价纹银三百两。
方若华一听这数字,登时哭笑不得不得,又劝不动那画痴书肆掌管,只能做好准备,这里两幅画恐怕要砸在他自己手里了,只要他不愿意让房玉山,高秋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自己出钱购下。
三百两银子是多少?
这么说吧,在碧水县,良田价格算是贵的,一亩良田六两银子,三百两就是五十亩。
他只是区区一举人,在外界并无多少名气,并非书画名家,第一次卖画就敢要价三百两,简直是笑话。
“还得再想想别的法子赚钱。”
方若华叹气,要不去写书?
人人知道古今中外最好卖的是教科书,他现在以自己乡试第二名的身份,编写一部写给秀才看的乡试指南,哪怕偷懒些,只列参考书,再出一部分题,估计就能卖不少。
只是他考科举是应付事,真不大喜欢,如今好不容易过了乡试,居然还要琢磨这些,未免太惨了些。
房老听自家小弟子很随意地说讨厌科举,哪怕能赚钱也不乐意辛苦,登时大笑:“恐怕没人不讨厌,是人就好逸恶劳。”
方若华还没想出新的赚钱法子,书肆那边的掌柜就一脸不高兴地给他把钱送了过来,还一个劲喊可惜:“可惜,我还没看明白小郎君的技法,哎,临摹也才临摹了一次,可惜啊!”
方若华:……!?
居然还真有冤大头?
确实是个冤大头,方若华这两幅画刚一挂出来卖,就声名远播,至少碧水县读书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即便没人买,却还是要夸赞一二。
首先,那画的确好,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的功底,色彩运用也是难得鲜亮,画法特别,像工笔,却又比工笔还要细腻真实。
再者,内容也有说头,穹顶之上的仙宫,彩霞缭绕,仙气纵横,仙人们欢饮聚会,表情十分真实。
看此画,都有一种偷窥神仙隐私的奇妙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第二幅画,更奇妙,却也不是看不懂,而且讨论得更多,从中能看到东西的也更多。
说来也巧,书生们这么一讨论,就引来一人,此人乃是东宫的管事,出门办差,途径碧水,被仙人传说勾搭过来,想打探打探消息,虽说时间紧迫,没机缘面见仙人,却听了一肚子的传说回去,这日茶馆喝茶,就听到几个书生议论一幅画,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他是个粗人,却知道自己干爹每次出外办差,都要给太子殿下买一两样文玩摆件,书法绘画,不拘好坏,有趣即可。
他不会揣摩上意,却也知道跟着学,脑子一热,就去把画买了回去。
别说,即便是他事后肉痛了片刻,结果他干爹却连道买的不贵。
“三百两,唔,还行,没被坑,这回出去有长进。”
夸了干儿子两句,东宫的总管大太监,转身把画献给太子,太子如今卧病,到越发爱起书画,见了也惊喜,竟然非常喜欢,喜欢到连前朝书画圣手,李奉节的寒梅图也被比了下去。
当天,这幅画就代替价值千金的寒梅图,挂在了东宫书房里。
大管家心下惊讶,却也有些欢喜,回头盘问了自家干儿子几句,发现这老小子实在傻得很,知道拿画回来,不知道详细了解画家的身份,只知道是个弱冠之年的年轻人,名为方若华。
不过这难不倒他,既然能画出太子喜欢的画,那肯定是名士。
没几日,太子在书房召见亲信,他虽抱病在床,却也不是不能理事。
那画如此显眼,又明显得太子喜欢,太子的亲信们自然擅长揣摩上意,就是不好奇,也会装出好奇的模样夸赞一番。
“是下面人的心意,有名士方某,隐居明州山野间,无意中梦入神仙宴,醒来作下此画。”
众人立时惊讶,纷纷道贺:“果然佳画,太子得之,乃是天意。”
太子怎么说也是储君,如今纵使身体不好,下面几个弟弟长大成人,斗得厉害,但到底还是半君,没人敢疏忽,东宫的消息也传得最快。
一时间,京城里各大世家私底下流传一则消息,远在明州偏远之地,又出一名士,年纪甚轻,颇得太子看重。
但因为没什么后续,大家伙也不过随意八卦一下而已。
不过太子却是无意中发现,只要待在这两幅画的旁边,他的病居然可能……要好了。
太子幼时便有些体弱,但也不是大问题,娇生惯养的皇室子弟,大部分身体都偏弱,但是长大之后自然就好了,若是身子不好,也不可能被立为太子。
可从八年前开始,他忽然夜夜噩梦,梦醒时并不记得,但是那种心有余悸的危机感却是时时刻刻都在。
于是经常彻夜不眠,身体一点一点地衰弱下去,如今八年过去,太子生病仿佛是习以为常的事,朝廷众人似乎已经默认他命不久矣。
但是那日在书房和读书,忽然疲倦,伏案睡去,居然再无梦魇,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调查了半日,和以往并无不同,唯一的改变——恐怕就是这两幅画!
身体日渐好转,无论是不是这两幅画的缘故,太子都是十二分开怀。
远在碧水的方若华自然不知这一切,他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马上要进京赶考,而是方肖和夏芬这两个喜欢幸灾乐祸的父母,居然当真打算给他说了一门亲。
他自己当局者迷,愕然无语,但屏幕上好些水友早就猜到,半点不惊讶。
“多明显,这都看不懂,编剧的套路嘛,三妹是个假男人,正常成亲肯定不行,只有两个选择,做个古代不婚族,第二……根据原作显示,罗乐的大姐因为妹妹的婚事愁出病来,就是在男主乡试之后,可不正是现在,这正是个机会。”
第249章 离奇
原文中提过,罗乐和父母感情并不算特别好,应该说,比起女儿,她的父母更疼爱儿子。
连五指还有长有短,人心性复杂,偏疼儿子几分,在寻常人家到也正常,奈何罗家女强男弱,罗乐这个女儿自幼聪颖,家业大半靠她操持,可辛辛苦苦多少年,父母却只说那些家业通通属于儿子,女儿终究是旁人家的,只拿一副不算薄的嫁妆便是。
罗乐不是个软性子的人,父母如此,她固然不至于生气,可到底还是有些难过。
和父母比,罗乐的大姐罗喜虽说是个面团似的女人,对妹妹却掏心掏肺,姐代母职,便是去了夫家,也时时刻刻挂念自家妹妹。
当初罗乐烈性子发作,一怒之下居然烧了自己,以至于毁了容貌,罗喜听闻消息,登时就昏死过去,好几日卧床不起,还是后来听说罗乐伤势不轻,高烧难退,恐有性命之危,她不得不打起精神去照顾妹妹,恐怕真要缠绵病榻许久。
罗乐也被吓了一跳,她当时纵然心如死灰,脑子糊涂,竟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却没想着要害姐姐伤心,可惜事情已发生,后悔也无用,却不免愧疚,从此之后,她姐姐说的话,她大多都要听从。
但她不是冲动,她是下定决心,此生绝不嫁人,但她也不愿意出家,不光是为了姐姐,也为了她自己,她不嫁人,因为爱人已去,这世上再也没有另一个人是她心甘情愿想嫁。
可人生还是她自己的,她还是要好好度过,出家之后那种寡淡的,毫无热闹的日子,过一两个月还好,接下来几十年如此,她便很有些不乐意。
原著里,她当时已与林远南相识,也看出那是个花心之人,以后妾室应该不少,便与他商量,假作爱慕,请他收下自己为良妾,当然,只是假的而已,并没有什么纳妾文书。如果有朝一日林远南想要一心一意和发妻恩爱,她一定立马走人,不使他为难。
罗喜最疼她,虽不喜欢妹妹做妾,可妹妹容貌已经毁了,又是商家,人家林远南已经做了举人,想嫁给他为正妻,绝无可能,叹了口气,也就认了。
只要妹妹终身有靠,她自然安心。
方若华想起原文中的记载,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作者写小说这般写也就罢了,现实中发生,也未免离奇。”
罗乐怎就能如此大胆?
万一林远南有歹心怎么办?
一个古代女子,到比现代大部分女子还要疯狂。
方若华听夏芬老神在在地道:“你在这个小时空便赶一回时髦,也来一次假结婚,罗小姐也需要一个丈夫,好让她能更自有。”
“……咱们可以把成亲当玩笑,当游戏,但罗乐是这个小时空的土著,她的人生是真实的,不是游戏……娶妻和纳妾还不同,一旦真办了婚事,她若有朝一日想反悔,即便我们给放妻书,那也是害了她,妈,你明不明白!”
夏芬也叹了口气,柔声道:“都是缘分,那日我教小黑胖变魔术,与那孩子偶遇,她到是聪颖,一看便看出底细,接触了几日,实是觉得这姑娘性子不差,十分讨人喜欢,既然缘分如此,我们就顺应一次。”
“那孩子脾气硬,即便我们不帮她,她转头就会去找别人。若是她还去找原主林远南还好,至少原文中她的一生还算平顺,不说幸福,到底并无太多波澜,但这一次林远南没有声名鹊起,似乎也未曾与她熟悉,罗家是外来户,又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