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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拥兵天下》
作者:凇榛
正文
第一章 引子
好男儿,志在梦想,当所有的一切尘埃落定,还有多少梦依然在,天空任我翱翔。男人,我们的最终,打下一片天空,我的天空历经磨难,当滑落沧桑,我依然有梦。不再年少,不再轻狂,明天不再携起行囊去流浪,决定留下始终,在起点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兄弟们来吧,跟我走,我将把起点的江山打下,奉献给大家,跟我翱翔……
看本书的读者,今天我的文章全部改版,希望大家会喜欢,因为时间的问题,我将不再修改第二卷开始的用第一人称描写的文章,请见谅,我会在有空的时候全部修改掉的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这是湘西一带很有特色的秋季,刚刚经历战争洗礼国度的人民正在重建着自己的家园。
这也是龙脉的所在。所谓“龙脉”,也就是山脉。集日月山川之灵气,称之为吉龙。龙也就是山,山脉有如家族,世代相传,所以有发祖,即寻父母所居之处,极高大之山,山脉的发起处,称为祖宗山,平时术家称为祖山。祖山最高的地方形成尖削状,尖者为龙楼,平者为宝殿,上面常有风岚云雾弥漫缭绕,这种祖山往往和顶部起伏的山峰相互照应有情,也叫众山拱护。
湘西中部的毛氏祖坟旁突然多了几个人,这样地方果然是集天气的精华和灵气与一体,三面高山耸立,直上云霄,云端浮云缭绕,在那金色的阳光更给这样的地方平添了一份奇异的光华。而就在中间有一个盆地,正好有一条如龙的溪水将其环绕。远看此龙栩栩如生。
随行的三人是师徒,年长的很显然是两位年轻人的师父,看他们的相貌绝非泛泛之辈,气宇不凡,剑眉下的眼睛炯炯有神,举手间浩然之气长存。
年长者叫倾城子,为倾城派唯一嫡传。
旁边两位是他的徒弟。
大弟子崔永真!
二弟子司马上界!
“师父!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霸王卸甲吗?”司马上界看着眼前的景色不由感慨着:“好美丽的景色,能在此安居乃人生一大喜也。”
倾城子笑了笑,这个小徒弟心地淳朴。
然后他看了看崔永真。
“三足鼎立,巨龙匍匐,帝王之穴,拥此穴者必权倾天下!”
他们一说话就已经说出了各自内心的想法。
看了看这两个徒弟,倾城子拿出两个锦盒道:“你们两个也跟了我那么多年,现在为师的就送给你们一份礼物,这两个锦盒分别可以装下权力和金钱,你们选择一个吧!”
崔永真一听马上将权利的锦盒拿走,司马上界没有想也没有说,自然拿了剩下的这个盒子。
见各自拿走了锦盒,倾城子掐指一点,两道带有两个灵气的气体分别被吸入这两个锦盒。
“这里面有你们各自的意念,我会如你们所愿的!”
然后他取下腰间的配剑,默念口诀,只家一道青光咋起,嗖的一声,御剑而去,来到旁边的两座山峦,将锦盒镶在此山中。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整个盆地传来一声龙啸,不由大地颤抖,似乎在抗拒着外来的力量。
倾城子赶紧御剑而回,同时丢下一颗灵气四射的舍利子,才让颤抖的大地平息。
“师父,你的舍利子!”司马上界很是替师傅可惜,“那可是百年难得的宝贝啊!”
倾城子摇摇头道:“一切自有天数,此乃天意,血龙纹现,大气可成。”
“血龙纹”,传说拥此龙者,必拥天下。
据当时解放区日报记载:1959年10月1日,湘西中部突发6级地震,房屋倒塌上万,所幸持续时间短,没有造成较多的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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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无良老头
狗屎运是什么,也是运气啊,当然如果砸到我们的话,就要笑纳了,自然我们的主人公司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样的运气真的会砸在他的脑袋上,不过砸的时候稍微重了点,司马有点晕乎了。那么大的运气似乎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可是我们的司马似乎是注定的……
天下美艳几多,司马也算是一一笑纳了……
司马不知道自己确切的名字。之所以没有完整的名字,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在翻开司马氏历史的长河,想想除了那个被阉的司马迁也没有任何名人可以攀附,不过现在在台舟市的有个司马家族的,他们家的钱几乎跟垃圾一样多,司马一直都在寻找和司马家族有一丁点联系,可是不管他怎么找,也没有牵扯上一点,现在他是彻底失望了。
目前司马已经十七岁,无父无母,只有一个“伯伯”,据他自己说是母亲的一个远房的哥哥的爷爷的孙子的舅舅的姑父的亲戚。当然司马也不会笨到这个也不知道,想想自己也就顶多是从大街上捡来的吧,难得有人抚养,好歹在心里也是感激不尽。
至于这个伯伯么,似乎没有什么正当职业。以前他们落户在了城南一栋老房子里,不过因为现在司马的“事业”有成,总算是搬离了那里,住进新房子,要说司马的“事业”吗,就是一个混混了,不过还算不错,好歹还混了个老大的位置,所谓手中无混,心中有混,这是我们司马自己弄出来的最高境界,这个出来就没有上过学的家伙难得有这样的修为.
司马的工作就是比大街上的小混混高级点的职位,好歹那么多年来,也混了个老大的称呼,在道上大家都叫他“小马哥”
这个年代看周润发的《英雄本色》看多了,所以对这个称呼,司马还是很满意的,在道上混就讲一个义,一个狠字,小马哥就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司马的“伯伯”帮人算命,占卜,面向手相都是精通,周易八卦也算娴熟呃,简单的概括一下,就是一个职业神棍!不过嘛,似乎那老混蛋倒是真的有一点本事,倒也不能算是纯粹的江湖骗子。
就这么一个家伙,名字也是有趣,好好的一个现代人,居然起个名字叫什么“逍遥子”。
这个叫逍遥子的老头经常不在家,鬼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回来的时候也就是跑去喝酒的,还老是半夜才回来,当然司马不再建议这些,因为现在他几乎也不在家了。
司马有时候也会很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怎么就那么狠心抛下自己,看看镜子中的自己。
身着白色的外袍、宽袖、青圆领,白色外袍上竟然用金线绣了一条龙,绕身而上,栩栩如生;腰系一白色金线镶嵌腰带,挂一白色玉佩,光泽透明;只是长发并没有按照古代男子的作风,而是松松地绑成一束垂于脑后。给人一种自我为尊、桀骜不驯、帅酷逼人的感觉。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多了几分流气,气宇不凡中带了几丝慵懒。
自己的这个样子,怎么也不应该是个被人抛弃的“角儿”
司马喜欢穿有绣着龙的衣服,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知道一定和龙有点渊源。
十七岁的司马身高大约达到了一米七五,因为从小被这个神棍伯伯整的练东练西,倒是练就了一副结实健壮的身板。
自从搬到了新居,每天跑来找逍遥子算命占卜看风水的大有人在,而且档次也不一样了,家里门口也时常停着高档汽车,显然光顾的客人不乏颇有身份的。
大概是因为越是有钱人就越怕死,总想千方百计的算到自己的吉凶。就算是明知道被骗,也算是花点钱买一个安慰吧。
“小子,你怎么也不给我找个保姆的呢,最近不是当了老大了吗?有钱也不给我找保姆的啊!”
司马本来想给他找的,可是因为这个家伙太色,不只是色,那么老的同志了还是一个三寸不烂之舌,里暗想应该给他找个保姆了,其实他早就想找了,可是正愁着不知道找什么样年龄段的保姆,这个老家伙可不是省油的灯,也算是个大小通吃的,以前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仗着神棍的嘴脸,把老的少的女人忽悠的不知所以。
还别说,一旦遇见合适的猎物,他也就会整的人模人样。
“你怎么知道我当;老大了,整天就知道在家里,也不知道把自己弄干净点的。”
逍遥子笑道:“臭小子,我有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啊。”
司马无奈看着这个养大自己的人,好象从来就不告诉自己的身世,他一直在逃避什么,司马不明白,可是既然他不说,司马也没有想问,现在的他至少还是快乐的。
快乐是快乐,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老大狼老给他200万要他去台舟市当卧底,卧底的地方却是个学校,司马超级郁闷,无奈是老大的命令,于是就找上了他的好兄弟金永仄.....
第六章 美丽妹妹
金永仄现在也是一个区域的老大了,不过这几天派到别的地方“公干”去,所谓的“公干”,自然就是指赶去谈判,所谓黑社会的谈判当然是用武力解决的。而武力解决最好的人选自然就是小金了。
司马叫金永仄为小金,而金永仄则喜欢叫司马为老马。
“老马今天这么有空想起给我打电话啊?”金永仄在接到他的电话时候显然很是惊讶,这个整天就知道呆在女人堆里的男子很少会去找他的,除非想起喝酒了,或者要去砍人,要不就是被人砍了才找他的。不过这些年来,因为还没有出现他被人砍的概率,所以今天在接到他的电话的时候当然还很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司马本来想找他聊天的,一听他这样的口气,大为不爽骂道:“妈的,小金,我老马找你聊天也不可以啊!”
金永仄笑道:“行,当然行了,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吧!”
“我要去上学,你跟我去不?”
司马说出这样的话,连金永仄也吓一跳,马上拒绝道:“兄弟,你不要打我注意啊,想害我啊!好好的怎么想着去上学啊?”
司马怒道:“妈的,你这小子还以为我想去上学呢。还不是老大吃错了什么药,非要我去上学,你说,我能不去么?我不去的话太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广大人民群众了。”司马想想这话说的不对,怎么整的自己跟烈士似的,想想就自己这种德性,怎么又能和那些伟大的烈士同志划分在一起,不过想想烈士不烈士还不是上头一句话,说是就是了。
黑和白只在一念之间……
越来越不爽,干脆强迫道:“妈的,不管了,反正你给我准备下了,老大说了,要是我想找谁陪,说句话就可以了,现在就选你了!”
金永仄在电话那头一顿感慨:“老马,你现在让我去上学……这不是玩我呢吗?”
司马这才笑道:“是兄弟吗,当然有难同当了!”
他这才找回一点心理安慰,还没有等金永仄说话就把电话挂了……
“红灯区”也是隶属血狼门的。
虽然大街上有着很多招摇过市的小姐,但这里有不少的高官显贵经常去的地方“旺角卡门”
当然这不是香港的旺角,
这里的旺角卡门表面是一处休闲中心,暗地里则是搞一些胡来的PARTY。入场费高的惊人,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正因为如此高的入场费,才更能吸引名贵的人来这里,无形中形成了一道风景。
本来只是来这里逛逛的司马想找个地方喝点酒,走来两个妖艳的美女,看见一个开着宝马的少年正靠着车抽闷烟,就过去搭讪:“小帅哥,要不要我们陪你啊?”说着话的时候还故意将性感的双乳摩擦着司马。
司马这时心正烦着呢,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