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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外面的形势。侯家如日中天,奉家日渐式微,你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大筹码,却要白白的打水漂,我真为你可惜。”
李茉子冷笑:“你什么意思?”
“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带着这个孩子去奉家,是想要跟奉家结盟,然后对付侯家。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奉家不接受呢?”
“不可能,奉饮辛对侯远靳恨之入骨,没有理由拒绝这么好的机会。”李茉子脸上的表情有了细微的变化。
“我已经说过,奉家日渐式微,就算蛇心不足欲吞象,也要看看自己的实力。当年奉家一家独大,商会巨头,风光无限,可还不是一夕被侯远靳拉下马,落到如此尴尬的境地,至少五年内不会起来。我相信现在侯家一定在A市到处通缉你,你无路可退,只能铤而走险。万一到了奉家,急需喘气的奉家并不想要拿这孩子威胁侯家,而是讨好呢?你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赌奉家接受你的筹码。”
百分之五十的机会?不,她要百分之百!
隐约想起不久前看到报纸上刊登的奉家名下的珠宝公司破产的消息,李茉子本来坚定的心有了动摇。因为毁容和嫉恨,她很久没有在阳光下走动了,像一只老鼠一样生活在暗处,所以外面发生了怎样的天翻地覆,她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几年前能跟侯家拼一拼的,只有奉家。万一真如迟楠所说,奉家无力与侯家抗衡呢,那她上门送人,岂不是羊入虎口?
李茉子侧头默默盯着迟楠,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迟楠不急不缓抽着烟,这个烟有镇定心神的作用,味道凉凉的,舌头有些发麻,他撩起眼皮,懒懒地转动方向盘。车窗吹进来的风刮走了烟雾,李茉子那张丑脸也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如果照你所说,这个筹码在我手上一毛不值,那我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她似乎在问迟楠,又在问自己,眼神迷茫又痴狂:“我费了那么大的劲才从那帮落井下石的恶人手中逃脱,打听到那个贱人的喜欢的粥店,不敢在大街上露面,躲在艇仔粥的冷藏室做工,就为了得到报复她的渺茫的机会。天不负苦心人,让我得到这个机会,现在你却告诉我,这个机会根本不值得,那我,那我又何必……”
她声音有些不对,迟楠淡定开车,无意说了一句:“你可别激动,我们现在在半山腰,随时可能摔下去,要不我先把车窗关上,你手边就是喷雾,喷一喷清醒下……”
李茉子根本听不到这些话,依旧在自言自语。
唯独侯凌的眼睫毛轻轻抖了抖。
迟楠见李茉子没有反应,语气柔了三分:“李小姐,我们快到奉家了,你要不要赌这百分之五十的机会?”
迟楠骗了李茉子。
这不是去奉家的路,而是以前他无聊时飙车的地方,偏僻又人迹罕见的盘山公路。他想要试探李茉子还记不记得这里是哪里,结果李茉子看着面前的山路,只有癫狂,并无异议,如此可见,她真的不记得了……
迟楠继续说着话,越是轻描淡写,越是千斤压顶。
“不如你把孩子还给侯家,你要什么他们就会给你什么,哪怕让明镜给你道歉……”
“不,我不要她的道歉,我只要她死!”李茉子受了刺激,满是疤痕皱纹的脸突然扭曲起来,像野兽一般嘶嚎:“这一次我绝不认输!”
迟楠叹了口气,看来,和解是不可能的,只能来硬的了!他打定主意,轻轻解了车内的锁,将车开往一个荒无人迹的地方。
李茉子仍沉浸在自己的狂想中,百分之百的赢,目的在于让阮明镜痛苦!
“怎么才能让那个女人痛苦?怎么才能让那个女人痛苦……”李茉子神经质一样喃喃低语,又突然大笑:“哈哈,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这个孩子是她的宝贝,我根本不需要拿他去换什么,我只要杀了他,她就会痛不欲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李茉子哈哈大笑,握紧了手中的刀,刚低下头,突然一大波喷雾直击眼睛,刺痛酸涩。她捂眼大叫,眼泪哗哗流了下来,眼前一片模糊。
小小的侯凌不知什么时候以保护自己的姿态,冷静地举着一只喷雾,对着她的眼睛狂喷,然后移动软软的身体,拼命朝她的腿下躲,因为李茉子受了刺激,手里握着刀片在眼前胡乱挥舞。
情况危急,迟楠顾不得还在开车,扭住李茉子的手,一手抓住侯凌的后背带将他拎到自己这边。侯凌一声不吭,牙齿咬得紧紧的,他人小,见空就钻,不影响迟楠的动作。
“啊,你骗我!”愤怒的李茉子察觉到怀里的筹码逃走后,彻底疯了,也不顾眼睛刺痛,睁开了眼,犹如毒蛇一样扑了过来。
她眼睛受了喷雾刺激,一片血红,可怖至极。
车还在开,方向盘经过几番碰触,早已偏离了方向,一处悬崖露了出来。
迟楠手臂挨了一刀,见李茉子神志癫狂,只得以背堵住她,一手抱着侯凌,一手去开车门。幸好刚才早已开了内锁,车门轻而易举就打开了。
离悬崖还有十米,此刻踩刹车也来不及了,推开车门的那一瞬间,清凉的空气迎面扑来,迟楠将怀里的孩子紧紧抱住,犹如猎豹瞬间扑出,就势滚开。
车以离弦之势朝悬崖奔去,李茉子探出头嘶吼,手里的刀血淋淋的,忽觉自己离陆地很远,已经临空,她朝下看去。
这一看,万念俱灰,恐怖如斯。
“啊!”
车滚落万丈悬崖,凄厉的惨叫湮没在滚滚灰尘中。
第五十三章 从前背她,今天又背她的儿子
天空很蓝。
心情不好的时候,迟楠总会开着车在这里肆无忌惮的飙车,这里人少,路宽,天蓝,最适合开到地老天荒。
可是现在他不这样想了。
任何人在差点踏进鬼门关的地方,都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迟楠躺了很久,并不想爬起来,并不是因为跳车而半身不遂(只是断了几根肋骨),而是因为那个孩子,实在太好笑了。
那孩子被他牢牢护在怀里,车带着李茉子落崖后,过了好一会儿,才敢叫他,开始很小声,后来声音渐渐大了。
“叔叔,你醒醒……”
“叔叔,快起来啊……”
“叔叔,你到底怎么了……”
在叫了他无数次发现他一动不动后,那孩子慌了。
小小的侯凌一直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但并不妨碍他长成一个调皮捣蛋的恶作剧小混蛋,对很多坏事都略有研究。凭着与生俱来的聪明机灵,被坏人劫持后,他装晕,装睡,密切关注着可恶的怪阿姨与酷叔叔的动态。原本他以为酷叔叔是怪阿姨那一边的,没想到是妈咪的好朋友。
妈咪的好朋友,一定会救自己的。他没慌。
当侯凌听到喷雾的提示后,就找机会抓住了那只放在角落的喷雾,握在手里准备狂喷怪阿姨的眼睛,那时也没有慌。
跳车时,想到也许会死,但是酷叔叔的胳膊跟爹地的一样强大健壮,他鉴定过,所以同样没有慌。
爹地总说,男子汉大丈夫,要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魄,就算是慌,也要以冷静来掩饰。
可是当他叫迟楠叫了九十九声后,发现迟楠还是一动不动,他那小小的脑袋,便有些不怎么冷静了。
“这下可麻烦了……”侯凌坐在迟楠的对面,小手轻轻碰了碰他的脸,白嫩的小脸上,漆黑的大眼睛犹如灼灼曜日,看着“死去”的迟楠,微微有些发愁:“叔叔,你是不是死了?你要真死了,我先用衣服把你盖起来,然后去找人把你的遗体带回去。对了,谢谢你救了我,你是我妈咪的朋友,我会告诉妈咪是你救了我,然后每年清明也会给你带花,你喜欢什么牌子的烟,我让爹地买……”
迟楠忍住喷笑的冲动,趴在地上,拼命保持“遗体”的完整性。
侯凌望了望天,怕天黑的太快。他穿了一件背带裤,里面套着衬衫,想了想,他笨手笨脚解开衬衫,然后一板一眼盖在迟楠身上,可是衬衫太小,根本盖不住。侯凌又拖啊拖,将衬衫盖在了迟楠脸上。
迟楠:“……”
小朋友,谢谢你哦,还怕我这张俊脸被太阳晒坏……
“好了,叔叔,我现在要下山去了,你不要着急,我很快就回来。”
反正有衬衫盖着,迟楠憋不住,无声地大笑几声。
他感觉侯凌跪了下来,这臭小子,还有什么幺蛾子?他正疑惑着,感觉衬衫微微凹陷,连忙闭眼。
感觉侯凌隔着衬衫,在他的额头落下一个吻。
小孩子的吻,纯洁而又清新。
“谢谢你救了我。”侯凌悲伤的,奶声奶气的声音很好听。
臭小子,还挺有情义的,没白救。
过了一会儿侯凌还是没走,迟楠屏气凝神,发现脸上有些湿湿的。
咦?衬衫怎么湿了?
呃……那孩子,哭了?
迟楠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嗯哼了一声,装作疼痛的**:“疼死了……”
侯凌一愣,立刻掀开他脸上的衬衫,发现酷叔叔不仅没有死,还睁开了眼睛,皱着眉头一边喊痛一边坐起来:“小屁孩,你干嘛光着半个身子,耍流氓啊?”
小小的心立刻飞扬起来,侯凌大叫了一声,含泪扑进他的怀抱:“叔叔,你没死?!”
迟楠的肋骨断了,被侯凌一扑,顿时疼的冷汗都出来了,但是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并没有推开侯凌:“没死没死,我命大,轻易不会死掉的啦!”
侯凌听完这句话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我刚才叫了你好久你都不醒!”
那是因为你小声叫我的样子太好笑了啊!迟楠咳嗽两声:“刚才我确实是晕过去了!哎,你别哭啊,男子汉大丈夫,不能仗着自己年纪小就肆无忌惮的哭啊!”
“哇呜呜呜……”小小的脸泪水奔腾,哭得更大声了!
迟楠立刻妥协:“好吧好吧,你哭,尽情的哭吧。但是你可不可以小声点,我耳朵都要聋了!”
下山的路太长,侯凌的脚受了伤,不能走路,迟楠只能抱着他下山。
天黑了,他们才走了三分之一,清朗的天空,月色如银,柔柔地洒下来。
侯凌趴在迟楠的肩膀上,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声,小声道:“叔叔,你是不是很累啊,我还是下来自己走吧。”
“我不累,你要是觉得无聊,就唱歌给我听吧。”
“唱歌?我不会耶……”
“什么,连唱歌也不会?”迟楠感觉自己一口老血都要吐出来了:“算了算了,我不听了。”
受到歧视的侯凌默默对手指,又说:“叔叔,那你会唱吗?”
“不会!”
“可我妈咪说,她有一个朋友,超级会唱歌,唱的超级好听!那个人不是你吗?”侯凌无辜地问道。
迟楠沉吟了一下,最终决定吃下这句话:“咳,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不提了……”
“唱给我听吧!妈咪一定会很高兴的!”
迟楠毫不迟疑,直接开嗓,鬼哭狼嚎。
唱了三句后,本来抱有满满期待的侯凌伸手捂住小耳朵:“叔叔,你还是别唱了,我怕招来狼……”
“臭小子,是你要听我才唱的!”
理亏的迟楠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