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倒好,不但算计了皇亲国戚,还一算计,就算计了两个!
我最终回了柴房。不是我不想走了,是我想把这府里的宝贝搜罗一空再走。既然让我撞到了一只大肥羊,若只是顺手牵羊地拿几件摆在明面儿上的宝贝,也太对不起我这名偷儿的名头了!
再说,这个九爷把刘春桃弄得死去活来,才把我带到了这个时空,不但让我忍受被粗暴对待的疼痛,还让我忍受一个玩物的耻辱。被刚刚亲热过的男人光着身子一脚踹下床来,可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现在这事在府里恐怕已经传遍了。我虽然不是真正的刘春桃,但这事也是在我住进这个身子后发生的。别人都欺到头上了,难道我还当驼鸟把头往沙里一埋?
所以,不报此仇,我会终身不愤!九爷么?我会让你后悔踹了刘春桃这一脚!
正准备再忍辱负重地受几天苦,然后找机会晃到九爷面前,争取留在府上。没想到,第二天清晨,我就被放了出来。看来,那个九爷还没忘了我。
我腿软、脚软地被人搀到一个小院里。不是我有心骗人,而是在柴房过的这第二晚比第一晚还让人难受。我是真的腿脚发软。九爷竟然这么对待一个刚刚被他宠幸过的女人,还真够狠的!这狠辣劲儿,跟他的福晋有得一拼,这府里还真没一个好人!
小院名叫福兮,我倒喜欢这个名字,虽然现代人听来有点俗,可是比什么“绮月”呀,“兰香”啊,要好听多了。那些名字,怎么听,怎么象是风月场所。
小院面积不大,有正房和东西厢房各一间。配了两个下人,一个叫小荷,是个十四、五岁的小丫环,一个是个中年嬷嬷,姓杨。我也有下人可以使唤了,我还做好了被发配去做丫环的准备呢!
对于暂时潜伏在这里的身份和住处我还是满意的,看九爷对我的态度,似是不太喜欢我,应该不会很快就再宠幸我。这大清朝我人生地不熟的,只要他不来招惹我,在这里住段日子,熟悉下环境,倒也不错。
小荷和杨嬷嬷帮我安顿了下来,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只是给我拿了些日用的东西到正房。我让他们给我送来了浴桶和热水,我洗了个澡。说实话,这两天一直觉得身上脏脏的,极难受。
我要了些吃的东西,这个时候应该是早餐,送上来的是做得极精致的小豆包,正好一口一个、熬得很细的粥和几碟精致的小菜。早餐很合口,只是营养不够,我又让她们给我送来了两个煮鸡蛋。
我把早餐吃得几乎没剩什么,这么大的胃口让她们惊讶,不过也许早就知道我饿了一天两夜,她们并没有说什么。我没有跟她们解释营养的重要性,只是告诉她们以后每天早餐都要加鸡蛋,如果有牛奶更好。不过听她们说的意思,这个时代牛奶并不易得,只好做罢。
给不给院子,配不配下人都不重要,反正也不会长住,但身体可是自己的。刘春桃的身体既然由我接管,我就要好好爱护,不然,身子坏了,罪可是自己受。
我照了照镜子,铜镜虽然不如后世的玻璃镜看得清楚,但也能看出刘春桃长得确实不错。就算不是倾国倾城,也算得上颜若娇花、美丽天成。刘春桃身上最值得夸耀的是这黑亮的大眼睛,微微一晒,便流光溢彩、光华四射。若不想引人注意,便最好低头垂眸,不然,就算化装成个乞丐,埋在乞丐堆里,也会被人一眼发现。
另一个亮眼的地方就是这一身白晳娇嫩、润泽如玉的肌肤了,那手感的滑润,让我自己都爱不释手。这十六、七岁的身子,正是水灵得不像话的时候。
长得漂亮,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于一个偷儿来说,太引人注目却是不智。看来,以后还是要尽量低调些,不要打扮得太出众才好。
连着几夜夜探九阿哥府,让我弄清了这是个什么时代以及这府里主人的身份。现在是大清朝康熙四十五年,九爷的身份么,就是众望所归的康熙皇上的九阿哥爱新觉罗。胤禟是也!难怪第一眼见到,就让我生出“世上还有如此毒药般的男人”的感慨,原来是晋江姐妹们经过激烈争论,最终众口一辞地评选出的康熙朝第一美阿哥。失敬、失敬!
不仅如此,据说九阿哥还是众阿哥中最富的一个,传说他极具商业头脑,生意做得很大。这个我还没来得及考察,若真是如此,我可真算是撞上了一头肥羊。
在一般女人眼中,男人有美男和丑男之分,而在我这个名偷儿眼里,男人只分肥羊和瘦羊。那些阿哥们都是肥羊,而九阿哥胤禟,无疑是其中最肥的一只。
羊羔们,姐姐我马上就来了,等着姐姐哦!
九阿哥不大呆在家里。白天要上朝处理公务,晚上不是这个府做寿,就是那个府娶媳妇儿,要不就是几个相好的阿哥之间的走动,再不济了,还要逛一逛风月场所。所以他一月在家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出来。就算在家了,还可能请了几个要好的阿哥在家吃喝谈事。
他清晨早出,夜里晚归,真把家当客栈了。可怜她府里的这群女人还为他争风吃醋打破头,争来争去,也见不到人,不过是多了几次被宠幸的机会。
我冷眼看着,不禁为这些女人感到悲哀!
春桃的来历
春桃的来历经过五、六天的夜探,把九阿哥府逛得熟了,我把眼睛瞄向了外面的世界。毕竟以后是要出去的,熟悉一下环境,好为出去以后的生活做准备。
京城的繁华名副其实,本以为在现代才找得到的夜生活场所,没想到在这里也有。紧挨着王府井的大栅栏外的八大胡同区花火满天、夜明如白昼。这里的酒楼、戏院、青楼鳞次栉比,灯火辉煌。游人们大有“夜未央,何不秉烛游”的兴致。
在这里游玩的人,大多是京城贵族纨绔子弟,或是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也不乏相互结交的官宦政客。所以,这个时段聚集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正是我的英雄用武之地。我暗暗把这个地方当作了我将来主要活动场所之一。
来这里的另一个收获,是印证了晋江姐妹的猜测。九阿哥胤禟确实是生意满京城的最富阿哥。我面前这家京城最大的青楼——秋水阁的老板,是九阿哥的家奴康凡;离此不远的京城最大的酒楼——满汉楼的掌柜,是九阿哥的门人陈长寿。它们真正的幕后老板是谁,是不言而喻的。而大栅栏内琉璃厂街上最大的古玩珠宝店——和瑄斋的老板,明明白白的就是九阿哥本人。开在西城的最大的当铺、最大的钱庄,开在棋盘街上最大的文房四宝店等等,可以说这北京城凡是有点名目的商行,没有九爷不插手的。他九爷一插手还就是最大的。是他做皇子财大气粗,还是他真的有经商头脑生意一做就火?这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不过,在我看来,恐怕是两者兼而有之。没有官家背景,生意想做这么大,难!有官家背景,没有经商头脑,生意想做长久了,也难!
九阿哥是两者兼备,做起生意来当然得天独厚。
肥羊!
大肥羊!
最大的肥羊!
鉴定完毕!我心里盘算着要怎样把这只肥羊吃干抹净。
不过,肥羊不只一只,刚刚擦肩而过的白衣公子,用我的职业眼光一看,就是另一只肥羊。他身上穿的、戴的、挂的,没一样不是精品。我当然不会放过他怀里鼓鼓的荷包。在我一文不名的时候,当然更不会错过。
做生意要先投入资金,做我们这行也一样。必要的包装和行头是不可或缺的。而我现在缺钱得紧。身上穿的这件还算不错的男装,是偷了件胤禟的家居服改的。反正他的衣服多,不会在意少了这么一件不起眼的衣服。而我又不会在府里穿,所以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小之又小。
小荷的手艺还是真不错,经她改完,穿上倒挺合身。紫红缎子长袍,黑缎暗花的坎肩和同色的瓜皮帽。穿在我身上,衬得我脸色更加白皙。虽然身材瘦小穿不出玉树临风之态,却也自有一般风流清雅的味道。
看着面前的衣香鬓影、灯火璀璨、满目繁华,我思考起我的计划来。大清的京城这么多的肥羊,我是只逮住胤禟这一只最肥的宰了吃呢,还是潜在京城慢慢地一只一只地宰,一只一只地吃,等宰到后半辈子都不用再找羊吃的时候,再天在地大,潇洒江湖路,一走了之呢?
一次夜探是没有结论的,但当我多次夜探,见到了很多很多的肥羊每天纸醉金迷、花天酒地地过日子,我就有了结论了。这群人,钱没有一个好来的。我这个正义凛然的、以缩小世界贫富差距为已任的现代名偷儿路见不平,当然要拔刀相助,尤其是名偷儿我本人也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然要先缩小缩小我本人与他们之间的贫富差距。既是为人,也是为已。
我看了一下刘春桃的家当,可以说是一穷二白。衣服都是小门小户穿的棉布衣衫,绸缎的只有一两件,还是半旧褪了色的。若不是我住进福兮院后的第二天,嫡福晋派人按府里的贯例给我送了几件衣物来,我恐怕就成了富丽堂皇的九阿哥府里的乞丐了。首饰么,就更谈不上,只有一根银瓒和一只银镯。金和玉根本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东西。
我曾旁敲侧击地从小荷嘴里套出了一些有关刘春桃的身世。好像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吏的女儿,家住大栅栏一带。那天机缘巧合被九阿哥看到,因长得像某人,便被半请半抢地带回了府。事后,九阿哥只遣了管家跟她父亲刘大说了一声,根本没征寻过这一家人,包括刘春桃本人的意见。这些皇子阿哥在他们老爹的天下无法无天可见一斑。
原来我只是他强抢回来的民女,怪不得被他如此轻贱!回想起第一天身体的疼痛,当时的刘春桃恐怕并不甘愿。也是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了,很可能早已有了心上人。恋爱中的女人眼中是不会有别人的,即使那人再英俊多金。在这种状况下被迫与一个陌生男人上床,尤其是这男人还毫不温柔,同时遭受身心的双重打击,经受不住就此死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突然想到她刚死去而我还没来的时候,那不可一世的九爷实际上在与尸体嘿咻。哇,好恐怖!不知他当时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小荷,我要回家看看,该怎么办?”突然间心情大好,我叫来了小荷。
“主子,您要回家要经九爷的同意。”犹豫了一下,小荷说道。
“那天我进府时,都没跟家里说一下,也不知他们怎么样了,有没有担心我。”我露出难过的表情。
“主子别难过了,要不,我去问问小五,那天是他和秦管家到您府上去跟老爷说的。”小荷安慰着我说。
这小妮子心眼儿倒挺好,还很懂礼,刘春桃那小门小户的家被她称作了“府”,刘春桃的老爹被她称作“老爷”。起码我身边的人倒没势利地瞧不起我的出身。我不禁开始喜欢她。
听她自己说,她以前只是厨房的一个粗使丫头,我来后,才被调来做我的贴身丫环。不用再做粗活儿,轻松了不少,所以,她对我还是有份感激的。
杨嬷嬷跟她的情况差不多,只是有了丈夫和儿子,一家子都在九阿哥府里做事,是府里的包衣奴才。她们一家很是忠心,所以这次她才有了来我身边伺候的机会。来这儿之前,她是在洗衣房干活儿的,一双手洗得很是粗糙,生满了冻疮。
现在到了这儿,她只需做些打扫的活儿再顺便给我一个人洗一下的小衣。那些大件的衣物都送去洗衣房洗。
这两人伺候得很尽心,我也很满意。不过以前仅限于主仆关系上的肯定,今天才开始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