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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又温柔,又善良,本应体会世间的所有善意与温情,却偏偏生于乱世,落得早死。
后来秦鹿发现自己对梁妄百依百顺,又不喜欢他与其他女子过多接近,常常因为他的一句话悲喜交替时,秦鹿才知道自己怕是喜欢上这个人了,何时喜欢的,她不知,但至今近百年没曾改变过,日后也不会改变。
所以,秦鹿其实有些嫉妒陈瑶。
时间久了,她会忘了自己用的是陈瑶的身体,也会错以为梁妄时而盯着她看的眼神,是在看她,而非是在看陈瑶。
越想,秦鹿心里越酸,干脆摇了摇头,将这些纷杂的思绪全都抛开,破天荒地跑去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看,书上的内容完全没记住,但至少当下能转移她的注意力。
梁妄见秦鹿看书,低声说了句:“拿反了。”
秦鹿才哦了一声,将书掉了个儿,显然也未认真看进去。
梁妄不懂,分明方才说带她去吃核桃云片糕时,她的一些小动作出卖了心情,她当是有些高兴的,怎么现在又像是蔫儿了的菜叶子,打不起精神来了。
他从来懒得费功夫去猜测别人的心思,想不通的就不想,尤其是秦鹿,即便不猜,不问,不说,要不了两个时辰,以她的活泼性子,自己得先憋不住来找他说话,只是今日梁妄觉得,他有些大题小做,似乎在某些不知道的方面,伤了人。
否则怎么把这丫头给难受得跑去看书了?
太阳打西边出来,秦鹿也不会主动好学的。
如此一想,梁妄出了书房,秦鹿的心思早就跟着对方离开而动,等人在书房门前消失,她就这样愣愣地盯着书房门外的雪,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没过多久,梁妄回来了,秦鹿回神,有些失神。
只见梁妄手上捧着五年前办了件事儿,一富贵人家赠送的青耀花瓶来,花瓶内插了五、六枝盛放嫩黄的腊梅,枝丫上还有未消融的雪,梁妄进门将剪刀丢至一边,然后走到秦鹿跟前,把花瓶递给秦鹿,说:“放你房内。”
突然凑到鼻前冷冽浓郁的香,秦鹿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她放下书,捧着花瓶,愣愣地看向梁妄,见他坐回了软塌,似是漫不经心道:“本王不是那个意思。”
“那王爷是什么意思?”秦鹿看着手里的花,又看向一脸深沉的梁妄,不明白他为何突如其来说这句话。
第27章 百年金盏:四
屋内的两人没有对视, 秦鹿一直看着梁妄,梁妄却望着窗外的雪, 沉默了片刻,他反问:“本王哪句话惹着你了?”
秦鹿闻言,忽而想起来轩城街道雪里的不快,低下头去,这话,要她怎么说呢?总不能说, 实则梁妄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她自己,是她摆不清位置, 看不清身份。
梁妄见她如此,忍不住皱眉, 她以前不是这样沉默的性子,想必是她自己也不愿再提。
“即便是本王惹了你, 你还能给本王甩脸子?”梁妄问。
秦鹿立刻摇头:“哪儿敢。”
梁妄心想,这不一直都甩着呢么, 只是片刻沉默,他说:“意思便是, 惹你的那句话,非本王的本意。”
断了许久的话突然接上了,秦鹿闻言,不可为不吃惊,她猛地看向梁妄, 心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她从未想过梁妄居然也有朝自己解释的这一天,于是没忍住,脸上一红,然后立刻用腊梅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圆眼,含羞带臊地看着对方。
梁妄见她这模样,以及一朵腊梅花后,抑制不住扬起的红唇,便知道她不气了。
还是好哄的。
“鞋子好穿吗?”秦鹿没头没尾地问了这一句。
梁妄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鞋,才发现是新的,恐怕是昨晚放在他床头,将那双旧的换下来了。
没有回答,梁妄拿起核桃继续盘着,秦鹿却丢了手中的书本,捧着花朝外跑,一边跑一边道:“我把花儿放房里。”
梁妄瞥了一眼被她随意扔在桌上的书,书页都折起来了,这书可是手抄本,金贵得很,可见她的确是个不爱惜文墨的人。
谢尽欢取了马车过来,三人便要一同上路了,自谢尽欢与梁妄认识,每次梁妄若有事要做,只要谢尽欢不忙,都会跟着过去,主要还是想学点儿什么,最好是能弄明白梁妄不老不死的原因,偷得一招半式都是好的。
实则谢尽欢有偷偷问过秦鹿,问她是否知道梁妄长寿又不老的秘诀,秦鹿坦言她也不知道。
秦鹿之所以不老不死,是因为她这具身体早就已经死了,灵魂附身,能保持肉身不衰也不腐,但在梁妄当上道仙之前究竟经历过什么,她其实知道得不多。
赶马车这种事儿,谢尽欢早就得心应手了,原以为秦鹿与梁妄闹得不愉快,指不定会陪着他一起坐在外面,两人一路上还有得聊,谁知道秦鹿见了马车,入房间抱了一床软被出来,好好地铺在了马车内,又提了一盒糕点,一个茶罐,四、五本书让梁妄路上打发时间,这才陪着梁妄一同进马车内。
瞧她那模样还挺高兴的,小嘴上扬,眉眼弯弯,看得谢尽欢云里雾里。
果然在刺骨的风雪面前,他只有自己驾着马车去燕京的份儿。
梁妄此番去燕京毕竟是要办正事儿,所以一路上也没耽搁,基本上是天刚亮便出发,天方黑就休息,一路上虽碰到绝大部分的地界都是落了一片白茫茫的雪,但好在路面没结冰,省了许多麻烦。
从煜州去燕京,途中会经过南郡。
秦鹿就是在南郡附近长大的,后来北迹破了燕京城,西齐举国迁徙,一路逃亡了十多年,逃到南郡后,秦鹿就与她兄长一起落草为寇,再后来成了匪兵,专门抢官府的粮食补给来接济普通百姓的生活,回想起那些,都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
如今的南郡,也不叫南郡,改名为南都城,他们为了不耽误时间,马车只是从南都城的城门前路过,绕着城门边上走的,因为正逢正午,还有许多时间赶路,所以并未多做停留。
只是路过南都城时,谢尽欢留了个心眼与秦鹿说了句,秦鹿及时掀开了车帘,探出半个脑袋朝外看,正好能看见斑驳的城墙与城墙上重新雕刻的字。
秦鹿还记得,她当时就是在这个地方以手中长矛掷向了城墙上,杀死了那个脑满肥肠的贪官,后来她体力不支,入城打算随便找一家看上去好欺负的打劫点儿粮食吃,结果城中人听闻慕山起义军来了,都知道慕山起义军是山匪起家的,怕得将门窗紧锁,街道上一个人影儿都见不到。
她最终倒在了梁妄的府门前,当时她还不认字儿,只是看着与旁人不同的门档也知道这是个富贵人家,然后一碗面,几个馒头,以及梁妄好听的声音轻飘飘地两句话,秦鹿这辈子乃至于死后的生生世世,就栽在了这个人的手里面。
彼时城中皆是有资产钱财的人,城外零散逃荒的百姓,才是最苦的。
梁妄在城中有一所梁王府,四门三院,两厅一园,厨内三人,洒扫三人,采买两人,看家护卫十二人,管事一人,随行伺候的婢子两人,还有听候差遣的太监两人,从早晨睁眼到晚间闭眼,都有人伺候得好好儿的。
即便西齐再落魄,却没让这自打出生就备受宠爱的小王爷受过半分苦头。
回忆至此,马车已经远离了南都城,秦鹿放下车帘坐回来,一回头正好对上了梁妄的眼神,他若有所思,似乎在她探头出去时就一直看着,秦鹿被梁妄看得脸上微微泛红,不解地问了句:“王爷有事?”
梁妄被她这么一问,收回了视线,又落在看了一半的书上,突然道:“本王想起来了,南郡里似乎有个味道不错的蜜枣甜水儿,你吃过吗?”
秦鹿眨了眨眼,老实摇头:“我幼时过得不好,没得两年安生日子南郡周围就战事不断了,南郡内有什么好吃好玩儿的,没碰见过。”
“回来途中可以去找找。”梁妄说着,秦鹿顿时笑着点头。
也不知是梁妄自己路过住了几年的南郡心有感慨,自己想吃,还是一直记得她说她是南郡人,所以才提了一句,不过不论是哪样,秦鹿都高兴。
虽生于乱世身不由己,活着时没享过什么福气,死后没多久战事就停了,可至少……秦鹿觉得上天对她还算不薄的,她现在过得就挺好,那些满鼻息的血腥与融入于地底的腐烂衰败,已经过去许多、许多年了。
行走十三日,马车终于到了燕京。
当年的北迹,如今的天赐王朝攻下燕京后,不知是听谁说的,说燕京有吉相,城名不可改,所以这些年天赐陆续改了许多地界的名字,唯独燕京还是老名字。
入城前秦鹿才发现,城楼翻修了,她上回来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儿,那时的燕京还没有现如今这般繁华,即便是几年前天赐百年,秦鹿也没与梁妄来凑万人空巷的热闹。
入了燕京,秦鹿不禁感叹一声,惊讶从口而出,此时的燕京处处富丽堂皇,道路宽得八辆马车都能并驾齐驱,小巷街市两旁都是行人,亭台楼阁入眼皆是,红墙金瓦,就是摆摊的小贩身上穿得都不是粗衣麻布,瞧着有些讲究。
这处与明江穿州的水乡之地煜州不同,相比之下,一是富贵牡丹花,一是玲珑白茉莉,前者惊艳绝伦,后者沁人心脾。
马车停靠在了一家客栈前,秦鹿等不住,谢尽欢还未下马车就被她伸手在后背一推给推下去了,踉跄了两步才站稳。
紧接着便见身穿墨绿长裙,裹着一件小蓝袄的秦鹿跳下马车,目光扫了街市一圈,这才掀开车帘扶梁妄下车。
“燕京变了许多。”秦鹿说。
谢尽欢笑了笑:“这是国都,自然是越来越好,秦姑奶奶上回来是什么时候了?”
秦鹿听他这么说,回想了一下,道了句:“大约是二十几年前了。”
一是因为离得太远,二是无事梁妄也不爱出门,三是交通行程的确不便,所以秦鹿二十多年内都没机会再来燕京。
秦鹿的语调里有些沮丧,谢尽欢却突然察觉到一道视线带着几分寒意穿透了自己的背,他回头看去,只见身后唯有梁妄站着,他还提着那只寿带鸟,正整理盖在上面的棉罩,似乎那一眼不像是他瞪过来的一样。
天色尚早,谢尽欢认得周府在哪儿,这些年周府的供祖符都是他来写的,所以他也算是熟门熟路,便将秦鹿与梁妄安排在了客栈休息,自己先去周府打听打听,是否真的有娶鬼妻这么一说。
谢尽欢走后没多久,梁妄便准备出门了,秦鹿知道他挑剔,正在替他看房内可有不好的或者太差的需要替换掉,见人要走,她连忙问了句:“王爷去哪儿?”
梁妄道:“你不是想吃核桃云片糕?正好本王也有些想念那个味道了。”
秦鹿一听,连忙丢下收拾到一半的被褥,跟着梁妄出门道:“我也去!”
周家在燕京还是很有名的,因为周家出了三代贤臣,七十年前的第一代,替刚安生了一些年的天赐王朝打下了基础,四十年前的第二代,又替天赐王朝立下了富国强国的规矩,二十年前的一代,又周游各国,邦交之术得心应手,将天赐的名声给传了出去,才有了几年前的天赐百年,万邦来朝的景象。
如今周家的领头人,命为周树清,年过四十,二十年前跟着他爹走过好些国家,几年前万邦来朝时,他还替皇帝迎过他国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