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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让你想起这么多不愉快的事。”她扑进段赫濯的怀中,他解开的不只是她的纠结,对她来说,他也是最重要的:“即使永远找不到她,你也会释怀吗?”
“我已经释怀了,顺其自然吧。”段赫濯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后脑勺,“如果注定不能再见,我会祈祷她,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已经获得重生拥有幸福的人生。”
“真的不恨她吗?”祝久安抬起泪水涟涟的脸。
“恨她当初下手太重,如果轻点,我就不用纠结这么多年。”段赫濯亲吻着她的泪水,感激她为他而流的泪,“但因为你,被扭曲的心态性格不知不觉好像都正了回来,让我现在可以坦诚地说,久安,我爱你,很爱很爱你。”
他真的一点都不别扭了。
这么热情直接的表白,安抚了她心中最后一丝的不安和愧疚,她对他造成的伤害,无意间也被她抚平了。
“如果说我对你藏了很重要的秘密,有天发现后,你会不会恨我隐瞒呢?”她吸了吸鼻子,暗暗地下了决定。
“你会这么说,代表这个秘密让你为难,我只想确认这个秘密影不影响你爱我?你爱我吗?”
段赫濯直觉秘密和她的过去有关,他明白她的身世有多狗血,就知道过去她遭受的罪绝对比他多,他不想去撕她的伤口。
“段赫濯,我爱你。”祝久安非常肯定地点头,“这世界,我最爱的人就是你。”
“我也爱你。”段赫濯喜不自禁地裂开嘴笑了,“那么秘密什么就无所谓,等你愿意说时,我洗耳恭听。”
这个男人包容她的小自私,他只需要她的爱,就愿意接受她任何的秘密,对她完全敞开心扉,毫无防备……好像在说,全世界能够伤害他的人,只有她了。
“亲爱的,我们明天领证去吧!”
祝久安捧起他的脸,狠狠地吻住他笑得合不拢的嘴。
他是她的,她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急切过,她要在他身上打上她的标签,越快越好。
终有一天,她会让他在幸福中明白,命运有多奇妙,“他是她的”这件事,似乎从她递给他那个包子开始,就注定了。
☆、番外篇一 很多年前的包子
(1)
目标出现在便利店前。
九、十岁模样的男生,一米四左右的身高,穿着浅蓝色衬衫菱格毛衣背心和深蓝色长裤,脚踩咖色小皮鞋,这一身行头好像有钱学校的制服。
她从昨天开始跟踪他,起初他就像脱缰野马发了病,在车站前广场狂奔,还张开双臂做飞翔状,穿梭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
神经病似的。
这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不过想起郑丰业交代给她的任务,如果再不做点什么,郑丰业说不定会打断她的腿让她去乞讨。于是,她不得不注意起他,确定他是“孤家寡人”,悄悄地观察他,等待机会。
离开车站后,他到处晃荡闲逛,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买了路边摊的羊肉串,却跟流浪猫分享;在游戏厅门口徘徊许久,最后摸了摸口袋乖乖地离开;看到步行街乞讨的残疾小孩,他给了个硬币;遇见颤颤巍巍的老婆婆,他扶着她过红绿灯不断叮咛她要小心;被放学骑自行车回家的高中生撞倒,他起身抖抖手脚无碍就笑呵呵跟人挥手再见……
世界在他眼中无比美好,所以他对任何人都没有防备。
而在她眼中,他就是一只全身上下充满破绽的小羔羊。
天色晚时,他进了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翻遍口袋凑够钱买了个汉堡,便一副打算安营扎寨等过夜的模样……直到这时,她才确定他是离家出走不知人间险恶的小羔羊。
第二天,她很早就来到肯德基附近盯梢,他果然在肯德基里呆了一夜,惹来工作人员的好奇,询问他两句,他就跑出肯德基,一路狂奔。
她有点讨厌他跑那么快,她个小脚程慢,追得气喘吁吁才赶上,隔着马路继续监视。
他在一家便利店前来回踱步,有些烦躁地抓抓头发,时不时地瞅向靠近门口的面包架,然后捂着肚子皱眉头,远远的,她似乎都听见咕噜咕噜的声音。
她觉得她的机会到了。
她去附近小吃店买了两个大肉包,拿出个包子边吃边慢悠悠地过马路,肉包的香味吸引到他的视线,他盯着她手中的包子咽了咽口水,她非常善解人意地在擦身而过时停了下来,歪着头看他。
“呃……那个……”他有些尴尬地别开视线,脸倏地腾红,不敢正视她,两只手都不知道往哪边放了。
“哥哥想尝尝吗?”她大大方方地将装着包子的塑料袋递给他,笑得天真无邪,“这个包子非常好吃,但我吃不完两大个,你帮我消灭一个,好不好?”
他很犹豫,手伸出来又缩回去,最后捂着咕噜咕噜叫的肚子,脸红得都要滴出血来。
“哥哥,那你帮我个忙。”她见他还在矜持,立刻眼角一耷拉,可怜兮兮道,“其实我是瞒着家里跑出来买吃的,但现在迷路了,看哥哥也是一个人我才敢搭话的。所以,我给你包子,你送我回家,好不好?”
“你迷路了啊?那我送你回去。”终于克制住被赏吃的羞耻,他认真道,“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我叫展鹰,就是展开翅膀自由翱翔的飞鹰的意思,我以后会当不被任何人干涉人生的最自由的人!”
“展鹰哥哥叫我丫头就可以了,你说要成为最自由的人,听起来很厉害哦!”她崇拜地看着他,然后想了想,有些苦恼道,“我记得我家雁东路,坐12路公车到站往北走,但我出门下错站,然后就迷路了……展鹰哥哥,拜托你啦。”
“好的,我一定会将你送回家的。”
展鹰信誓旦旦,这才宽心接过包子,明明很饿,但还是满脸的不自在,吃得很慢。她站在他身边,两眼眯眯地打量着他,比她高了整整一个脑袋,在他眼中,她大概真是迷路的小女孩吧?
这么容易相信陌生的她,好像是善良的小天使,被人卖了肯定还会帮忙数钱的。
现在他就被她盯上了,不久后他就会变成跟她一样偷蒙拐骗的小坏蛋……想到这儿她有点内疚,但又有些兴奋,因为她要多一个伙伴了。
等她把他带回去,叔叔就会高兴吧?
(2)
郑丰业最近的手气奇差无比,差点连底裤都输了,又被房东从地下室赶出来,只得住到被垃圾包围的废弃停车场。那里有两三间管理室和茶水室,原本是拾荒者的地盘,他跟他们打了一架,这里就变成他的。
他和丫头主要活动区域在车站和公交车,但开春几个月来潜伏的便衣警察变多,他们不得不收敛,不敢随便下手。这边的财路有些坎坷,他就想拓展业务到人流密集的农贸市场,结果那里是老张头的地盘,他手上有好几个残疾小孩子,遍布在市场各个通道乞讨,每天收入颇丰,看得他眼红,蠢蠢欲动起来。
他原想带着丫头到农贸市场溜达试试练练手,结果被老张头警告……他们混江湖的,这点规矩还是懂的,自然不好再觊觎农贸市场的财神爷们了。
不过,老张头的营生方式倒给他提了个醒,他就让丫头抹黑脸跪在人流多的路口乞讨,行人看她小女孩可怜会给钱,但更多的是给她食品衣物……所以每次能上缴给他的也是杯水车薪,还不如她顺手从好心人口袋摸到的钱多。
丫头敏捷的身手不能浪费在跪地乞讨上,他便想像老张头那般收几个小乞丐用,就算他去赌钱买彩票也能保证收入。于是,他给丫头布置任务,物色街上跟她差不多大的小孩子,开拓新业务,早日搬出停车场住上楼房。
丫头确实听话能干,没几天就给他领了个俊俏的男生,讨好地问他:“叔叔,他是展鹰,你觉得他可以吗?”
展鹰显然被停车场的垃圾吓到,扯着丫头的袖子问:“你这里真是你家吗?味道这么重能住人吗?”
“我们现在就住这里。”丫头理所当然道,“我想你应该是离家出走,你可以和我们住一起。”
展鹰脸色有些变样,看着郑丰业走过来,眉角的十字疤痕和弯曲的鹰钩鼻,有种令他胆寒的凶狠,他本能地想后退,但他的大手按住他的肩膀:“小子,以后你和我们就是一伙的,这里的规矩由我定,你只要听话干活就行。”
“我只是送丫头回来,没事的话,我想走了。”
他终于感觉到不对劲,拔腿想跑时,双手瞬间被郑丰业反扣在身后,痛得他无法动弹,他慌张的目光投向丫头,丫头却扭过头。
“小子,老实点跟着我们干,要么练习偷窃技能当扒手,要么打断手脚割掉舌头去乞讨,你选一样。”
郑丰业一用力,就好像要把展鹰的手扭断似的,他瞬间脸色疼得发青,冲着旁观的丫头大叫:
“你这个骗子!我才不要当乞丐偷东西!放开我!我要回家,你们这些坏蛋——”
咔哒!
“臭小子,你还真以为有的选吗?”丫头看着郑丰业硬生生地将展鹰左手胳膊扭脱臼,对着他后脑勺拍过去,就将他拍到在地,然后脚踩着他脱臼的肩头碾压,“我讨厌会反抗的小孩,看来直接打断你的手脚扔街边乞讨比较好。”
“你……你们……”展鹰疼得额头直冒汗,最初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目光染上难以形容的恐惧,他终于被这种毫无缘由的恶意吓坏了。
丫头的脸色也有些发青,虽然她一直知道郑丰业凶恶,对普通人来说他就是个凶神恶煞,不能惹的流氓混蛋。但是,大概她向来听话,他对她满温和的,最多就是嫌弃她上缴的收入太少,不给她饭吃,有时会扇她耳光说如果不是看在梁品贞的份上早就丢了她这个累赘……她第一次看到他真正发狠的样子,毫无疑问,打断展鹰手脚对他来说是分分秒秒的事。
“叔叔!”她晃过神来凑过去,瞥了眼地上疼得要打滚的展鹰,心底一阵发凉,但她还是拍拍胸膛,佯装自信满满道,“叔叔,他这么大个乞讨不合算,把他交给我,不用麻烦叔叔动手,我会将他训练成比我还厉害的好伙伴,这样我们两个出任务收入肯定会多很多的。”
“行,那就交给你。”郑丰业抬脚踢了踢展鹰,“看紧他,别让他跑了。”
丫头会意,立刻找来条铁链,在展鹰愤怒怨恨的目光中,拴住他的脚锁住,故意非常粗暴地拉起他,戳了戳他脱臼晃荡的左手,在他疼得嘶哑咧嘴时问:“叔叔,那他的手……”
“等开始训练时再说!”郑丰业哼道,抬手敲敲展鹰的脑袋,“识相点,别坏老子的事!”
展鹰赤红了眼睛,瞪着将他骗到贼窝的丫头,无法自制地磨起牙齿,恨不得用眼神杀死她!
(3)
在丫头的紧密盯人中,拖着条胳膊的展鹰安分地在贼窝度过第一夜,郑丰业对他的识相表示赞赏,在他痛得牙齿咬破唇的过程中,把他脱臼的胳膊正回去。
丫头在垃圾场里捡了堆石头垒成灶膛搭上铁锅,烧起沸水,丢了把硬币到锅中,推着展鹰来到热气腾腾的锅前:“第一次,你只要五分钟内捞完硬币就算合格。”
“你想烫死我吗?”
展鹰看着沸腾的热水咬牙切齿,他的左手刚刚才正回位,麻麻得很没力,马上就让他体会水深火热吗?
“这么怕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