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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茗对他笑了笑,又挥了一下手,赶忙转回头。
队伍不断往前,温茗的心也越跳越快。
终于,轮到她站到安检口了,安检员提醒她把随身背着的包过安检台,她已经不应该再回头了,可是,她的心里有个声音在蛊惑她,让她再回头看他一眼,最后一眼。
温茗慢慢转过脸去。
秦延还站在那里,那个姿势,那个眼神,从他说了“一路平安”之后,就没有变过,好像,他被定格在了那里。
温茗的心里忽然涌出一股巨大的暖流,她不顾一切地拨开眼前长长的队伍,跑向秦延,扑进他的怀里。
两人紧紧拥抱着彼此。
过了会儿,秦延摸了摸她的发心:“傻瓜。又要重新排队了。”
“没关系,我只想再抱抱你。”
秦延抬起温茗的下巴,低头吻住她,深而动情。
他从走进机场的那一瞬间,就想吻她了,千忍万忍才忍住,可看着她的背影一点点离他远去,他又开始后悔。
幸好,这个傻瓜跑回来了。
幸好。
阳光穿过机场的落地玻璃,勾勒出相爱的男女最后分离时的身影。
不远处,周大福免税店的店员挂出了他们“花月佳期”系列黄金项链的广告牌。其中有一款玫瑰项链,与温茗脖子里的那款一模一样。
它的广告词是这样的:一场诱人迷醉的初遇/烂漫而开朗/多情而炫目/在轰烈中演绎不悔的热恋。
一吻结束,温茗在秦延耳边柔声低语。
“秦延,我等你回来。”
☆、第三十三章 南国相思13
秦延把温茗留下的关于“始熊猫”的信息转发给了乔宇,另外,他着重提了那日在饭局上注意到的一个细节:金熊的台湾口音。
根据秦延提供的一系列的信息,乔宇那边很快查到了关于金熊的背景。
金熊本名尤天雄,祖籍云南,后举家迁居台湾,他十三岁时家人不幸在地震中遇难,台湾黑帮老大金成收养他为义子,从此改名为金天雄。金成去世之后,黑帮衰落,为了守住义父的产业,他带领手下拓展业务,开始走上了贩毒的道路。
此人表面谦逊有礼,实则狂傲不已。他在手上刻下“始熊猫”纹身,自比国宝祖先,并在台湾云南两地建立自己的“熊头帮”,有规模有组织的研毒制毒贩毒。
这次,他看中了穆伟团队研发的新型毒品,并有意将此毒品引进台湾和云南的市场,一旦他们交易成功,必定又有很多人因此受到毒害。
金熊的身份背景引起了多地警方的重视,上头领导紧急批示,缉毒行动,刻不容缓。
秦延得到命令之后,开始有计划的布筹行动的具体方案。
行动前一晚。
大魏和任玥一起去秦延那里吃了晚餐。饭菜是任玥做的,大魏还悄悄买了酒。
四方桌上,摆了四个酒杯,其中一个,是木强的。
“来,大家喝一杯。”秦延举起酒杯,目光扫过大魏和任玥,最后看向那个空位,“希望木强也能加入明天的行动,保佑一切顺利。”
任玥的眼眶微红,连连点头。
一杯酒下肚,大魏还想继续倒,被秦延制止了。
“就喝这一杯,明天还有任务,喝多了会误事。”
“好吧。”大魏把酒瓶推到边上,“那就等任务结束了,我们再喝。”
“嗯。”
三人默默地吃着饭,因为平时养成了习惯,他们吃饭都很快。
“尝尝这个牛肉吧。”任玥用筷子拨了一下桌上的一盘酱牛肉,“这是我自己酱的。”
大魏立马夹了一块,放到嘴里。
“嗯,好吃。”
“嘁。”任玥斜了他一眼,“还没嚼呢就说好吃,你是不是太敷衍了?”
“本来就好吃。”大魏眨眼一笑,油嘴滑舌道:“你亲手做的都好吃。”
任玥不理他,把盘子推到秦延面前。
“秦队,你也尝尝吧。”
秦延夹了一块,盖在自己的米饭上,拌着饭吃下去。
任玥一脸期待地看着秦延,但等了很久,秦延都没有发表看法。她微微垂头,掩饰住了自己的失落。
大魏将两人的反应尽收眼底,他笑了笑,把整个盘子拉到自己面前。
“看来秦队不怎么喜欢,我喜欢,交给我吧,我会都解决的。”
“美得你!牛肉多贵啊,就你一个人吃,也不怕撑着!”任玥把牛肉抢回来,自己尝了一片,五官顿时扭曲到一起,“啊呀,怎么这么咸?”
大魏和秦延相互对视了一眼,无声笑了起来。
“看吧,就我喜欢。”大魏又夹了一片,放进嘴里。
“你神经。”
大魏一边嚼一边看着任玥:“我真喜欢。”
他的眼神炙热,明明是在说牛肉,又让人觉得并不止于此。
任玥的脸有点红,她躲开了大魏的眼神,下意识地瞄了秦延一眼,秦延低头自顾自地吃着饭,并没有任何反应,这种没有反应,带着点乐观其成的姿态。
她的心又开始悄悄失落。
……
吃完饭之后,秦延点了一支烟,走到门口,坐在门槛上,望着天边的圆月,若有所思。大魏帮着任玥收拾了一下桌子,便坐到秦延身边。
秦延给大魏递了支烟,大魏自己掏出打火机点上。两个男人面色平静,但眼底的色彩都很沉重。
任玥端着空盘走进厨房洗碗,洗完了碗,她拿着抹布出来抹桌子,刚走到厨房门口,她听到大魏正在问秦延:“秦队,你为什么当警察?”
秦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向大魏,把同样的问题抛给了他:“你为什么当警察?”
大魏歪了下唇,沉思了一会儿,吹出口烟,脸上的神色是难得的正经。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成了警察。可能,是因为我爸希望吧。”大魏靠在门框上,原本生机勃勃的音调变得有点黯然,“我原本还有个哥哥,比我长十九岁,吸毒死的。我哥死了之后,我妈一度崩溃,觉得生活没有了意义,为了让我妈重新振作起来,我爸提议再要一个孩子,于是就有了我,我是老来子,但是,我爸一直以来对我都特别严格,他不止一次地表示希望我成为一名警察,我妈不同意,觉得干警察又苦又危险。两人经常为这事吵架,但我爸特别坚持。他总说他的大儿子被毒品害死了,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小儿子能为缉毒事业做点贡献,避免更多的人像我大哥那样,年纪轻轻,死得毫无价值。”
大魏说着说着,忽然勾唇笑了。
秦延看着他,他昂起头,转开了脸。
“我爸那老头,平时看着挺讨厌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情怀。”
“你平时看着也挺讨厌的,没想到,还有这样有情怀的老爸呢。”任玥打趣。
大魏沉默了几秒,点头:“对,我到今天还是个好警察,都是因为我有这样的老爸。警校毕业之后,我就被分去了缉毒大队。因为头脑灵活,领导让我去做卧底,我在西亚区待了好几年,像个混混一样的活着,活在花花世界里,很多时候,我都会忘了自己是个警察。可是,每当我游走在那条临界线上时,我就会想起我爸对我说起我哥时的那个眼神,我心里一次次地提醒自己,可不能让那老头再失望一次。”
秦延轻轻地摸了一下大魏的后脑勺。
大魏害羞地躲了躲,再次望向秦延:“秦队,你呢?你为什么做缉毒警察?”
秦延摇头:“没有故事。”
是真的没有故事,只是干了这一行,觉得值得干下去,他便一门心思扑在了这上面。而万千警察之中,大部分的人都和他是一样的,并非受过什么伤害有过什么曲折的经历才成为警察,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份普通的工作,一点都不特别。
大魏看向任玥:“那你呢?”
任玥正抹桌子,见话题转到了自己的身上,她也摇摇头,和秦延给了一样的答案。
大魏还想问点什么,任玥没给机会直接转身进了厨房。
她记得,这个问题温茗也问过她,当时她告诉温茗,这是个秘密,可这会儿当着秦延的面,却没有勇气把“秘密”两个字说出口。
因为这个秘密,和秦延有关。
……
两年前,在柏香警察局,任玥遇到秦延,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或许,连秦延都是那样以为的,但其实并不是。
任玥第一次见到秦延那年,她才十九岁。
那一年,也是盛夏。
她高考结束,在一家奶茶铺子做兼职,想赚点外快给母亲补贴家用。奶茶铺子的老板娘人很和善,工作也挺轻便的,唯一不足,就是下班时间不太稳定,平时还好,客人一多,下班时间就会变得很晚。
她记得,那天晚上,她一直忙到十点左右才收拾东西关门。因为太晚,公交已经停运了,她为了省下打车的钱,在街道路口扫了一辆自行车,决定骑车回家。
夏夜,无风,路上行人稀少,她卯着劲蹬自行车,只想快点回家洗澡吹风扇,哪知自行车一拐弯就撞上了灌木丛里跑出来的醉汉。
醉汉笔直倒地,手里的酒瓶碎在水泥地上。
任玥自己也摔得不轻,可是她顾不得膝盖上的伤口,立马爬过去看那醉汉。醉汉紧闭着眼,怎么叫都叫不醒,她吓坏了,以为自己撞死了人。
秦延就在这时候出现了。
他看了一眼现场,就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立马拦了辆出租车,把醉汉扛上车,然后带着任玥一起带去了医院。
一路上,任玥怕得直哭,他以为她疼,便拿手轻轻地替她扇着伤口,不停地安慰着她。
到了医院,做了个检查,才知道醉汉什么事情都没有,只是睡着了而已,倒是任玥的膝盖,因为摔得严重,得有好几天不能正常活动。
任玥打电话叫来了母亲,母亲刚到,那醉汉就醒了,他喝了很多酒,神志不清,一边对任玥母女破口大骂一边索要高额医药费,还动手动脚推搡威胁着她们母女。
母亲是个胆小妇人,但是,为了保护她,她哆嗦着挡在前头,装成很强大的样子。
任玥心疼坏了,可是,又疼得动弹不了。
秦延原本已经打算走了,转头看到这画面,又立马折回来。
醉汉嫌他多管闲事,出手要打人,可他哪里是秦延的对手,秦延三两下就把醉汉擒住了,扣在墙上。
那一夜很多细节任玥都记不清了,她记得最清楚的,就是秦延掏出手铐将醉汉双手拷住的那一瞬间。
他太帅了,那种帅不止让人怦然心动,还有点神圣。
也是那一瞬间,让任玥确定了此生的志向。
她想像他那样,做个警察,做个保护弱者的警察。
高考分数线出来之后,她去了警校,大学四年,她勤学苦练,为的就是有朝一日站在秦延身边时,显得不那么逊色。
可是,这个男人太优秀了。
当她毕业回到家乡,他已经是警队的传奇,是队内公认的英雄。她和他之间,仍有一大段距离,她只能默默站在角落里,仰望着他。她以为,她还得仰望他很久,直到,北疆的缉毒任务落到她的肩上。
当领导询问她是否愿意加入北疆之行,以秦延的假妻身份投入任务时,她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她愿意,她当然愿意。
这么多年来,她就是在等一个机会,能和这个男人并肩作战的机会。
终于,她等到了。
☆、第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