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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鹭凶狠地瞪着她,同时还在不间断地“汪”。
女孩见它这样恶意满满,大概是真的怕了,徘徊在楼梯上不敢靠近它。
周鹭这才满意,但是仍然把小狗头放在栏杆中间,时刻监视着女孩的动静,直到宋月笙回来。
“宋总,张张。”看到宋月笙与秘书小张后,女孩第一时间喊道。
胖团则因为腿短下不去楼梯,所以依然站在二楼的最高点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们。
秘书小张过去搂住女孩的肩膀,动作十分亲密:“胖团在哪呢,乖吗?”
女孩靠着小张的胸膛,指了指楼上。
宋月笙顺着她的手看向楼上小的黄黑色黑点,语气很平和:“怎么又上楼了?”
周鹭站起两只后爪,扬着前爪对他轻轻“嗷呜”。
宋月笙上前顺势抱住胖团将它放在怀里带了下来,女孩那守口如瓶的态度已经几乎让他猜到了小狗崽适才的表现如何。
他揪揪它的耳朵:“不乖了是不是?”
周鹭耷拉着狗脑袋,发出声足以让人心疼的“嗷呜呜”。
见此,小张主动道:“琳琳她不会看狗,可能把胖团吓到了。。”
“是胖团太调皮。我临时找不到人,只好辛苦你们。”宋月笙笑得衣冠楚楚,嘴里也说着漂亮话。
宋月笙的话说的熨帖,女孩即使心里有怕有怒也不敢做声了。
“没事的宋总,说明胖团认主人,以后家里进小偷了都不怕。”小张笑着恭维道,他安慰了自己女朋友一番,两人便一起离开了大宅。
宋月笙的脑袋里还在流连小张适才说的“胖团认主”的话,一瞬间,他想起了邓黎。
这狗要真是认主人,还会辗转流落到他手上吗?
不过胖团粘他也是真的,宋月笙替它梳理了下脑边的毛,觉得或许冥冥之中世上真有缘分这种说法。
只是,缘分这种玄而无学的东西,还有可能会发生在他和周鹭身上吗?宋月笙摸着它的毛,一时想失了神。
傍晚,宋月笙刚刚吃完饭,便收到了来自赵传译的邀请,说是他在雷声做东给邓黎接风,让宋月笙一定要到场。
宋月笙其实不太想去,但是想到自己刚刚夺了邓黎的爱犬,这才不得不答应下来。
他去楼上换好了衣服。正趴在地上小憩的周鹭听到动静,又见宋月笙穿得花枝招展,一副准备出门勾引狐狸精的样子,立刻扭扭哒哒地跑过去,从嗓子里发出了一声“嗷嗷呜”。
作者有话要说: 搅屎棍和圣诞老人将闪亮登场,激动人心的有奖竞猜又到了!
猜猜男女主在雷声会碰到哪个还没出场的人物~
A:沈蕴 B:路星舟
第19章
听到声音后的宋月笙低下头,他看着脚边乖巧的一团,不禁有点小无奈。
雷声是一所高级的私人会所,像赵传译这样的富家子最喜欢请客去那儿花天酒地。宋月笙以往也常去,不过不同于赵传译来者不拒的性子,他几乎没有在里面真的猎艳过。
邓黎几个也都知道他是有洁癖的人,很少会在雷声给他牵线搭桥,但是……如果要带条狗去,那小宋爷恐怕是又要开创雷声一个新的先河了。毕竟没有谁希望自己和女孩亲热时,旁边还有一双闪亮的狗眼盯着。
“知道我要出门干嘛嘛?这你也想跟着。”宋月笙轻轻揪着它两只竖起来的粉耳朵,拖长音调说,“自己在家待着,我零点前就回。”
周鹭哪能听他的,她不依不饶地摇着尾巴在他皮鞋边端正坐好,无论如何都不松开巴在他腿上的爪爪。
“胖团,听话。”宋月笙将脚边毛茸茸的拎开。他从笼子上面拿起那根它最喜欢的骨头磨牙棒,然后在胖团的注视下丢向客厅通向二楼的楼梯口处,“去咬棒棒。”
以为我是哈巴狗吗?丢个东西就跟着跑!
周鹭坚定不移地挪挪小屁股,让自己整个肥嘟嘟的小身子更贴近宋月笙,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绝不撒爪的决心。
宋月笙是真叹气了。
没想到他一世英名,居然次次都败给一条狗,说出去脸往哪里搁啊!
他掏出手机给赵传译回电话,那边吵吵嚷嚷的,显然几位大爷已经展开了过度丰富的夜生活。
“啥时候到啊?”赵传译大概是喝了点酒,声音里都带着一身精力无处释放的亢奋。
宋月笙看一眼小腿旁的狗:“过一会儿就来,让带家属不?”
“呦,新奇。”赵传译哈哈笑道,“小宋爷多久出来玩没带过家属了,行行行,当然能带,让兄弟好好开开眼。”
“那你少喝点,否则我怕吓你一个跟头。”宋月笙直接一手抱起胖团,他用胳膊夹着电话,另一只手用钥匙扭开门。
“什么美人我没见过,能吓到我的除非是熟人,莫非小宋爷兔子改吃回头草了?”赵传译大胆猜测道。
宋月笙险些被这一句话里三个错别字的文盲给气死,他掂了掂手里十斤重的肥崽崽,轻轻一抬眼,张嘴道:“赵兄,有空多看书。吃回头草的是马,像赵兄你这样爱吃窝边草的才俗称兔子。”
“哎呀,随便了,”赵传译大手一挥,“我在1202等你们,邓黎应该也要到了,先让我提前见见嫂子呗。”
宋月笙看看四条腿还在胡乱扑腾的“家属”,想到赵传译等会儿见到传说中的“嫂子”会是什么表情就不由好笑。
哪有这样的嫂子?
宋月笙在驾驶座开车,胖团蜷在副驾驶上趴着,除了嘴边时不时流几滴豆大的哈喇子外,它倒也乖觉。
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整个城市里都充斥着热闹和喧嚣,街边光彩夺目,团团簇簇闪烁的都是无尽的灯火辉煌。
雷声处于闹市区里最繁华的地带,从外表看就是个富贵的销金窟,宋月笙从家里开了一个小时才到目的地。
他在车库停好车,抱起还在探着狗头往窗户外望的小狗崽,挽起袖子上的第一颗纽扣,走进赵传译已经开好的1202房。
宋月笙是第四个到的,房里除了赵传译这个请客的大地主外,还有另外两个花花公子,而主角邓黎尚未到场。
赵传译一见宋月笙来了,歌也没心情唱了,他立刻抛下麦克风,跑到宋月笙身边左望右望:“嫂子在哪儿,怕生吗是?”
宋月笙把手里的小狗崽递到他面前,以一种哄小孩的语气说:“这儿呢。”
赵传译见到宋月笙掌心里肉乎乎的小崽子,当即躲远了三步,看来之前思思被咬的事情多多少少在他心里留下了少许阴影,他道:“你怎么还带狗来了?”
“家属啊。”宋月笙长眉入鬓,他玩着胖团的肚皮,好整以暇地说。
不同于赵传译的反应,旁边的某位富二代见到家属竟是一条奶狗后,捧腹大笑道:“小宋爷口味独特,兄弟服气啊。”
宋月笙淡定地一抬手,示意他“过奖、过奖了”。
赵传译把宋月笙拉到一边,同时,他碰到宋月笙衣袖的手很努力地不摸到小狗崽的一根毛,他悄悄道:“我以为你是带沈美人来,进来前我在大门口看到了她,还打了声招呼。”
沈美人……沈蕴吗?
周鹭因为赵传译对沈蕴的这个别称,不耐烦地翻起白眼,一双肉爪爪很不老实地在空中划向赵传译。
宋月笙制住胖团作乱的爪子,神色不变地问:“沈美人,谁啊?”
“少和我装相。”赵传译推了他一把,他抽口洋烟说,“不就是你把人家捧红的嘛。不过沈蕴那小模样确实带劲,身段够骚,长相却清秀,要不是我家老头不让我和公众人物纠缠,我都想对她下手。”
“哦,你说沈蕴。”宋月笙仿佛这时候才想起这号人物来,他轻轻一点头,用他那特有的懒散语调开口问道,“怎么,她现在很红吗?”
“算是一线吧。”赵传译道,“我刚看到有粉丝找她要签名。你们难道一直没联系?”
“没有。”宋月笙说。
他似乎不爱多谈这个话题,说了寥寥几句后便拍拍赵传译的肩膀,抬脚走到沙发中央坐下了。
因为胖团太小,宋月笙怕把它放在地上会不小心被人踩伤,所以给它的活动范围限定在了沙发周围。
周鹭也没胡跑,她就趴在宋月笙两腿间,仔细想着适才宋月笙与赵传译的对话内容。
看宋月笙话语里对沈蕴爱答不理的语气,莫非他们当初不是和平分手吗?
要不是亲耳听到邓黎说自己是绿帽女,周鹭非得怀疑这绿帽是沈蕴给宋月笙带的不可。
否则他对自己和沈蕴怎么一副“朱砂痣与蚊子血”的态度,连沈蕴是不是很红都不清楚。
周鹭舔舔粉红肉垫里的杂毛,忽然有点期待宋月笙正式对上沈蕴会是什么立场。嘴巴能骗人,耳朵能骗人,心总不可能再骗人吧。
周鹭兴奋地打了个滚,眼里满是好事的光芒,她决心今晚一定要找机会促成这件激动人心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答A的朋友们!
第20章
过了大约半小时的功夫,邓黎这位正主才姗姗来迟地出现在房间门口。他脖子上新带了一条大金链子,配着那刚刚上好摩斯的背头发型,远远看着就是位来找消遣的土大款。
“呦,老邓来了。”赵传译调出遥控器里的自动鼓掌功能,一段超脱反响的bgm随着邓黎的出场一同响了起来。
这声音吓了小狗崽一跳,她现在的听力可比这些人要敏锐很多,成倍的噪音传到周鹭耳朵里后,她急躁地在宋月笙的西装裤上留下了几个上蹿下跳的小爪印。
“怎么了,胖团。”宋月笙察觉到狗崽的情绪,安抚性地顺了顺小狗崽颈后的黑毛。
还不都是你!来这种场合找乐子!
周鹭睁大圆鼓鼓的眼睛,耷拉着耳朵趴在宋月笙的腿上。
而那头的赵传译已经亲热地问起邓黎马代旅行是否愉快的有关话题。邓黎旅游一趟被戴绿帽子的事目前只有宋月笙知道,没有哪个男人会把自己头顶一片绿草地的情况全世界到处嚷嚷,邓黎也一样不存在这个爱好。
所以面对赵传译的问题,邓黎强笑道:“就那样吧,风景勉强看得过去。”
“听说你把小胖团送给了月笙?”赵传译哈哈笑道,“还是老邓痛快,美人美狗都在手,送起人来都不心疼。”
邓黎也不知道这二傻子今天是咋回事,句句话都专戳人心窝子,他敷衍地点点头,在宋月笙旁边自行找个位置坐下了。
见宋月笙出入这种场合居然还带上狗,邓黎的反应与赵传译差不离。只不过赵传译心疼的是小宋爷白白浪费一个钓美眉的大好机会,邓黎心疼的则是他前·闺女那小耳朵。
“胖团也来了啊,”邓黎将宋月笙怀里缩成一团的狗崽抱出来,轻轻地抚摸着它竖起来的粉红色尖尖,“包房里噪音这么大,胖团会聋的。”
宋月笙拿起桌上一杯啤酒喝:“你以为是我要带它的吗,出来的时候这家伙非跟着,不带它不让我走。”
邓黎瞥他一眼,觉得这人大喇喇的秀恩爱实在太刺眼,他没好气道:“不是让你买个笼子吗,它没住进去?”
笼子!
这个词唤起了周鹭那天险些被饿死的噩梦,她昂着脑袋,扬着前爪在邓黎衣服上轻轻抓了一道印子。
我说宋月笙怎么突发奇想非要把我关笼子里,原来罪魁祸首是你!
周鹭愤怒地吭哧吭哧喘着气,小屁股还在左躲右躲地避开邓黎的手。
“别提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