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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买东西,是我的自由,你们怎么可以强迫呢?”我只有讲道理。
稍矮点那个混混重重“哼”了一声道:“妈的,你不买是你的自由,但你竟敢动手打我们的妹妹,你活腻了?”
而那个女人也马上挺配合的哭了起来。
我们这个角落的事完全没影响到整个酒吧的运作,不相关的人除了坐着看热闹就是继续做着自己的事,喝酒、唱歌,毕竟以强凌弱这种事在每个地方都是很常见的。
没办法,根本就不企望有人会帮我说道理,我只有向他们低头,幸好今天出来身上带了不少的钱,应该能让自己的脱身。可是正当我准备把手伸进裤袋里拿钱夹时,那个高个儿的混混突然一脚踹在了我的肚子上,把我踢得趴倒在地。
“小子,想拿东西反抗吗?操!”高个前进一步,弯腰扯住我的头发,嘲笑道。
“小高,让我来一下。”
我还在捂着肚子,痛苦地被扯得仰起头,看着面前这个高个混混,听到这句话,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团黑影扑面而来,那个胖子的膝盖已经重重撞在我的面门上。
“扑”的一声,我弯着脚躺倒在地,鼻子和牙齿都开始狂流鲜血,眼睛只看见满天的金星在转悠,整个头部又酸又痛又麻,连眼泪都控制不住涌了出来,可是奇怪的事,受到如此的对待,我心里竟有一点自虐的快感。
“妈的,这小子还在笑。”
我挂在嘴角的畅快笑容当然瞒不过他们的眼睛,高个子又走到我的面前,一脚踩在了我的脸上,死力揉搓着,狞笑道:“臭小子,装硬骨头是吗?我们无敌四人组最喜欢折磨你这样的人了!”
“碰!”
刚才还在一旁大哭的女人这一刻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一张檀木做的椅子已经让她高举而下,砸在了我的身上,还好我下意识的护住了头部,不然绝对重伤。
刚挡住重击,还没缓过气的我,又被另一个人提了起来,然后被狠狠甩了出去。我还没满一百斤的身体就这样飞了出去,撞在一面墙上。
这下我全身就象要散架一样,再已笑不出来,满面都是痛苦。
“老板,打坏的东西都算在这小子身上,他看起来很有钱,没钱扒他衣服也行!”女子笑眯眯看着一脸心痛样的老板说道,然后从吧台抓起了两瓶啤酒,向我走了过来。
“帅哥,装酷瞧不起我是吧,让老娘给你一个双龙出海!”
现在的我只能苦笑不已,我不但连反抗一个女人的力量都没有,而且双臂已经被那张椅子伤了筋骨,连举起来防守都办不到。如果这两个酒瓶子就这样敲在了我的头上,估计不到一个月,我是起不了床的。
就在这个女人与我还有两步距离时,一个火红的身影出现在了我们之间,当一股熟悉的香水味刚窜入我的鼻子后,那个女人已经倒在了地上,又痛又惊又恨的看着这个人。
“丝丝……”跪在地上的我不由叫了一句。
救我的人正是曼狄丝,她出现在了最关键的位置,第一步便是迅速的扣住了那个女人的双手,然后一个膝撞撞在女人的小腹上,十秒不倒,就把目标击倒了。
“死矮子,你以前的威风到哪里去了,竟然被这种下三滥的女人欺负?不过,你现在血流满面的这个样子,总比醉得一塌糊涂的样子好些。”曼狄丝笑咪咪地看着我。
“小心!”我急忙提醒道。现在怎么是说这些事的时候?才到这里的曼狄丝,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还有三个男同伴。
“小妞,挺辣哦!”
就这一句话的功夫,三个混混已经把曼狄丝围住了。胖点那个淫笑道。
“你们知不知道得罪的是谁?”见还有三个男人,曼狄丝自知不是对手,所以只有用山猫的名头来压人了。
“管你们是谁!呵呵,我只知道,这个男的有钱,你又长得挺合兄弟们的意!”矮点的混混差不多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娇美的面貌,紧身的白色超短裙,黑色的丝裤,外套火红的大衣,这时的曼狄丝,绝对有迷死男人的本钱。
“我们……”曼狄丝正要说出身份,期待这几个人知道后的反应,谁知……
“去你妈的,敢打老娘!”那个女人已经爬起来,几步冲到曼狄丝身后,右手的酒瓶狠狠敲向曼狄丝的头。
“不要!”我嘶声叫道。全身在这一刹那又有了站起来的力量,可是刚一站起来,曼狄丝往下倒的身体就靠在了我的身上,把我重新压倒在地。
“还记得如意快餐店吗?”把头枕在我肩膀上,鲜血不断从头上伤口涌出的曼狄丝,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
“我记得,我记得,我当然记得!那一天,我向你表明身份的那一天。狂乱会的人偷袭我,你替我挨了一下。”我的心本来已经是满是伤痕,现在更是好象被深深地割上了一刀,好痛,好痛,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那一天,你可以为我报仇,现在呢?你能为我做什么?”曼狄丝苦笑道,现在她全身的力气已经随着血的流逝而慢慢消失,“我曾经好开心,我终于和梦中的白马王子在一起了,他不畏强权,他勇于挑战,他无所畏惧,他是我的爱人,我的英雄。可现在的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悲凉地说完最后一句,曼狄丝的头一偏,晕了过去。
“小矮弟,你不觉得这样抱着我很别扭吗?我比你长这么多。。。。。。”
“小矮弟,你是不是想吃我豆腐呀。抱得那么紧。。。。。。不过我好舒服呀。”
“小矮弟,看见我受伤你是不是很难受。其实不用,就当是我甩了你,让你伤心的补偿吧。”
“小矮弟,你要是我的白马王子有多好。”
昔日的情景如电影般在我脑里放映着,是呀,曾几何时,我也无比坚定地认为,我就是曼狄丝的白马王子,我可以保护她一辈子,可是,为什么现在变成了这样?
“啊!”我狂呼出声。为什么?为什么?老天为什么不肯放过我,让我一次又一次无奈,一次又一次受到伤害。
“小妹,你看吧,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妞被你搞得血淋淋的,你叫我们还有什么心情?”这四个人根本不在意我望向他们凶狠的眼光,胖的那个向女人笑侃道。
“操,不就是女人吗?当初你们上我的时候,不知说了多少恶心的话,怎么着,今天老娘错了吗?”女人挺了挺胸道。
“呵呵,当然没有。”三个混混马上赔笑道。
“小矮子,果然是有钱人,长得跟三寸丁一样,还有这么漂亮的小妞喜欢,真不错。”女人好象还没过瘾,掂着手中的另外一个酒瓶,向我走了过来,看样子,我依然在劫难逃。
“你们要怎样都好,拜托先送她去医院好吗?”如果狠只能用眼光来表达的话,根本是一无是处,为了丝丝,我只有出声哀求。
“放心吧,这小妞死不了。我那三个哥哥可舍不得,不过,不知你介不介意一个被**了的女朋友。”女人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
“你们……”我很想告诉他们会后悔的,但是“我是山猫之王”这句话刚提到胸前又落了回去,心中痛惜的对象,本来是曼狄丝的样子,可是在转变心意的时候,却又变成了芙兰,又飞快地变成了赵信仁,变成了那些为我而死的兄弟。
还在我陷入矛盾的漩涡的时候,那女人的酒瓶已经砸向了迷茫的我。这一次,还会有谁来救我呢?
有的,这个时代洽注定是属于我的,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我,我已经没有时间来受重伤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又有一个人从酒吧入口的楼梯口出现,并扑在了我的身上,替我硬生生的挡下了一记。
又是一腔热血洒了我一身,又是多么熟悉的味道。而这股熟悉,是曼狄丝也不能相比的,因为,它陪伴了我十六年。
“妈!”我简直不愿去相信,此刻瘫倒在我另一只手臂中的人是我的妈妈,生我养我的妈妈。怎么会是对我最重要的妈妈?
没有她,我根本无法渡过如地狱般的童年。是她,在我心灵及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后,如母亲,如朋友,如知己地让我快乐,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美好的一面。在她的极力呵护之下,我终于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本来以为会给她带来好日子,没想到,今天,她为了救我,受到这么重的伤。也许是前半生都没受过的重伤。
“妈!”此刻的我已经没有眼泪,看着瞬间被血染的脸,我摇晃着她的身体,大叫道。
“还好我来了,不然你小子这么差的身体,怎么挺得了这一下。”老妈在这个时刻还努力地挤出一丝笑容。
“妈,我错了!”我没有泪的眼睛已经被火烧得绯红,“逃避和自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我还是我,你怎么会受伤?丝丝怎么会受伤?”
“我曾经那么天真的认为,我混迹在酒的世界里,颓废自己,自暴自弃,就拖累不了你们。可是,我到现在才真正明白,不管我变成什么样,我是什么人,只要我有危险,你们都会不顾一切地救我!因为,你们是我在世界上最亲的人!”
“如果我还是山猫之王,你们今天就不会变成这样!”这一句我是悔恨加愤怒的吼了出来,“我是山猫之王,从今以后,谁伤害了我,我就要他十倍还我!”
“小矮子,你说什么?”刚才还嚣张无比的三个男人一个女人脸色顿时大变。他们当然知道,凯旋联盟突然占尽优势,就是因为山猫之王自甘坠落,不问江湖事的原因。谁会知道,在这里求醉的少年,竟然就是山猫之王。
“操,你们聋了!我们老大说,他是山猫之王!”已经有人替我回答了。
当酒吧里的所有人从震惊中醒来后,才发觉,这里已经多了好几十个穿着统一制服的黑社会,那个张牙舞爪,无视一切的山猫标志深深印在众人的眼中。
“怎……怎么可能……明明……”所谓的无敌四人组全部吓得栽倒在地,只有高个的混混还说的出话,可是已经惊慌地说不了一句完整的话。
“妈的,废话真的多!”那个高高帅帅,披在外面的风衣是淡蓝色的小伙子一脚踢在了那个混混的嘴上。高个那个马上和着血吐出几颗牙齿,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和同伴用恳求和害怕的眼光看着我。
“老大,接下来怎么做?”另一个穿着淡蓝色风衣的青年问我道。
我放开由两个不知是谁带来的女人扶住的妈妈和丝丝,擦了擦脸上我的血,以及她们的血,轻描淡写的说道:“先送我妈和丝丝去医院,至于这四个人,我希望,他们的头在东区,身体在西区,脚在南区!”
正文 <一九五> 振作
更新时间:2009…6…11 22:03:41 本章字数:5084
“收到!”用脚踢的那个混混不能说话的正是马天宇,他早就习惯了我对伤害我亲人的人都处以分尸的惩罚,欣喜地答道。高兴的原因,当然是看见我又重新站了起来。
命令已下,那四个人就被八个兄弟挟了出去,而老妈和丝丝也被扶了出去,应该马上送去医院抢救。
“老大,你也受了不轻的伤,一起去医院吧?”另一个穿淡蓝色风衣的是周远志,他察觉到了我还没有走的意思,劝道。
“我还不忙走!”我淡淡地说道。
马天宇和其他兄弟一愣,他奇怪地说道:“老大,你……你不是……”
我摆摆手,阻止他说下去,自己说道:“我的战斗服带来了吗?”
“老大,这里!”一个兄弟赶忙答道,马上从背后的背包中取了一叠纯白色的衣服。虽然是短短的几天,可是山猫的兄弟已经等着我重新穿上这件衣服如等了十年。
“有一首歌,我早就想唱给芙兰,信仁,以及无数个为了我的生命,为了我的地位而死去的兄弟,可是,在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