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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搬出宿舍去住这件事,妈妈也唠叨了很久,骂我“丫头越来越野!”只不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现在自己有钱,想做什么都先斩后奏,她也拿我没办法。
爸妈到北京那天,花花陪我一起去接机。前阵子她面试得到了一个三流电视剧里的小角色,结果临开机又被换下来了,气得骂了好几天,最后索性也不回家过暑假了。
我妈一眼就认出了花花,可是对于站在一尺外的我却熟视无睹,直到我摘下墨镜,她才恍然大悟,又笑又恼地拍了我一巴掌。
“这丫头,头发剪这么短呀?难看死了!”又说,“看人家花花穿得多漂亮,你怎么打扮得像个假小子?上了大学也不改改你这形象,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妈妈就是这样,永远不会对我满意,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担心。我像个开放的外国人一样分别拥抱了她和爸爸,然后拉着他们手里的箱子,满不在乎地说:“花花说了,要是我以后嫁不出去,就和她搭伙过一辈子,也挺好的。”
“你这说得什么昏话,和花花过什么?两个女孩要怎么过?”妈妈愤愤然,见花花在一旁捂着嘴笑,又赶紧说:“花花,阿姨不是说你不好啊,罗捷要是个男生,我还真不反对……”
“哎哟我的妈呀!我反对。您这么多事儿的婆婆,她下半辈子可怎么过呀?我也别想安生了。”我一边说,一边冲花花眨眼。
“不像话!你看我是那种人吗,啊?我要是婆婆,那肯定也是全世界最和蔼可亲的婆婆……”妈妈义愤填膺,正要继续教训我时,一旁的爸爸笑道:“你看你,孩子就是被你逼得没办法,随便一说罢了,这么较真干什么啊?”
“阿姨,您放心,罗捷肯定会嫁个好人家的。”花花笑道,“好多男生喜欢她呢,只不过她眼光高,看不上人家罢了。”
“得了,你说的是你自己吧!”我的脸一红,瞪了花花一眼。
我并没有把丹帅那晚找我的事情跟其他人讲起。毕竟,那是他自己的隐私,虽然我大吃一惊,受到巨大冲击,可是一瞬间好像又都明白了——他面对美色诱惑时的冷静和无动于衷,我原以为是出自一种良好的教养和自我克制,实际上却是没有内心欲望的表现。而跟我相处时的轻松愉快,也可能是因为我的轻狂不羁,较少女性化的柔媚姿态,比较容易产生亲近感。
抑或,他一开始时曾把我错当成是男生,有过一瞬间的好感,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花花觉得,是不靠谱的异地恋扼杀了我和丹帅之间发生恋情的可能,还安慰我说:“没办法,男生都是以事业为重……不要紧,你一定会找到更好的!”
我没有告诉她实情,一方面是不放心她那张喜欢广而告之的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作为丹帅的朋友,一个好哥们儿,理应对他的隐私守口如瓶。
不过,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对自己下了一个狠誓:从今以后,这辈子,都不再向自己喜欢的人主动表白了。留短发也好,穿男装也罢,我要踏踏实实做我自己,不为任何人所改变——如果有男人喜欢我,除非他自己亲口说出来,我再也不会主动去追求了。绝不!
“罗捷,我和你爸看中了一套联排别墅,就在亦庄,今天已经去交了首付。”
妈妈喜滋滋地向我宣布,我差点没从沙发上掉下来。
“什么?你们不是去长城、王府井和天安门吗?怎么跑去看房了?”
“哎呀,你在学校附近租房,每个月都要交那么多钱,完了房子还是人家的,多浪费!买了房,房子就是自己的了,你不愿意在宿舍住,住在自己家里,我心里也踏实点。一个单身女孩在外面租房子住,不是我吓唬你,还是挺危险的。再说了,现在房价一直上涨,纸币贬值厉害,你那些稿费存在银行里不划算,还不如换成房子。俗话说的好,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妈妈退休这几年闲着没事,突然对投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
我听得头都大了,打断她说:“这么大的事儿,你们怎么也不跟我商量商量?还要用我的稿费买房?”气死我了,这都是为人父母干的事儿吗?
“咳……”妈妈讪讪地笑了,“罗捷,想当年我和你爸响应政府号召,晚婚晚育,如今我们都退休了,你大学还没毕业……我们老了都是要跟着你的,所以想早点在北京安顿下来也好。你的稿费正好够买这栋别墅,别的不说,以后肯定升值……”
“我才不管那房子升不升值呢!”我气呼呼地说,“非要一次就把手里的钱花光,以后怎么办?”
其实我之所以那么生气,主要还是因为自己已经习惯大手大脚了,突然听说他们要把现金收回去变成房子,实在令人难以忍受。
“我还打算学车呢,还想在学校附近开个书吧……都把钱押在那房子上算怎么回事儿啊?”我那时还太年轻,对理财一窍不通,不然就可以把这说成是“现金流不足”,听上去更专业更有说服力。
“这个不要紧,我和你爸准备把老家的房子也卖了,钱足够你折腾。不管怎样难,一家人都要在一起,你看行不行?”
妈妈边说边看我脸色,那种小心翼翼的口气让我一时心软,没法反驳。
“……那你至少也要让我先看看那房子吧,看值不值?”
一到那片别墅区,我立刻爱上了那种欧式高档住宅的建筑风格,整个小区里绿树成荫,小桥流水,还种了大片的薰衣草,微风拂过,浪漫唯美的就像电影里的画面,感觉住在这里的人都比普通人上了一个档次。
没见过世面的我哑口无言,只好半推半就,默认了爸妈的安排。半年后,我们搬进新居,过上了全家移民北京的生活。
除了恋爱这回事,我几乎每一步都走在了同龄人之前。当他们还在上大学念书时,我已经用自己的稿费在北京买了房;当他们毕业在即,为找工作四处奔波时,我在学校附近经营的书吧已开始扭亏为盈。
说起这间书吧,还得多谢花花,不然我恐怕会一直亏钱直到关门大吉。现在的学生不怎么爱看书(我指的是纸质书),来书吧也不看书,反而唧唧喳喳聊天,搞得我头大不说,一会儿要求提供咖啡冷饮快餐,一会儿又嚷嚷着要无线上网,我精心挑选的那些书籍反倒成了店里的摆设,原本我盘算好的一边开店挣钱,一边惬意地看书的计划也彻底泡汤。
可是,等我买了咖啡机,学会做快餐、三明治,安装了无线网络,投入了大笔时间金钱,尽力提供给他们想要的东西之后,营业却依旧不见起色,入不敷出,着实令人费解。
“罗捷,乔布斯说过一句话,我觉得特别对。”花花说,“他说顾客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除非你把那样东西摆在他面前。你这书吧现在太没特色,和外面的店都没区别,怎么能吸引顾客呢?”
临近毕业,花花基本已对“成为明星”这条路死心,在远房亲戚的介绍下,准备去做另一份更有前途的工作,据她说是:“让明星们都害怕,看见我都得低头绕道走。”
我问她是不是打算去做狗仔队,她纠正我道正规说法应是“娱记”,狗仔队是有歧视意义的称谓,非常不妥。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你给我支一招?”
“我还真有个办法,你试试行不行。”花花凑近我,“我有俩学弟,人长得特帅,性格又好,就是想出来打工挣点外快,你看你能不能收了他们?”
“我这店都一直亏钱呢,你还叫我雇人?”我说,“再说了,既然是你学弟,应该有比做服务员更好的捞外快机会吧?”
“咳,现在的钱哪那么容易挣呢!人家才刚上大学不久,还是很纯真的。”花花一本正经地说,“如今这么浮躁的社会,对于这种愿意自食其力的孩子,你应该多多帮衬才对。而且你肯定也不会亏,有了他俩撑门面,顾客肯定会像潮水一样涌进你的店里。”
在花花的忽悠下,我便答应了让她那两个学弟来试试。没想到这两个小伙子还真是又帅又勤快,主动跑到学校门口发传单不说,还把我的店内拍了照片传到网上,卖力宣传。
没过几天,冷清的小书吧突然吸引来大批年轻女性,众口一词,都说想要见见那个“帅气的老板”,弄得我一头雾水。
虽然营业额上升令人高兴,不过我还是把他俩叫到跟前问道:“到底什么情况,你们俩背着我搞什么名堂?”
个子稍矮的可爱男生吐了一下舌头,说:“对不起,老板,我们想把店里的照片放在网上做宣传,不小心把您看书时的样子也给拍进去了……”
“结果网民都对您特别感兴趣,我就说‘这位是我们帅气的老板,欢迎大家光临本店,见见真人’……”高个男生补充道。
“真行啊,你们,居然把老板当招牌菜了?难道没想过这是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吗?”我佯装不高兴。两个男生立刻不敢笑了,都低下头。
“得了,看在你们也是好心为店里着想,我就原谅你们吧。不过明天要在店外面挂张海报,写上一句话。”
“什么?”
“不许泡我家老板!”
有时,我觉得很奇怪也很泄气,明明自己和男生可以相处得很好、很轻松,为什么就是找不到恋爱的感觉呢?第一次告白失败的刺激,让年少不经事的我写出了一部畅销书;第二次告白意外的失败,则让我的心理产生了某种微妙变化——这种变化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困扰着我的心。
第五章 4EVER的演唱会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找工作,继续做这间小小书吧的“帅气老板”,时间自由,收入也还过得去。在旁人眼里,我早已泯然众生,头顶上没有了入校时的“畅销书作者”的光环——本来,我也觉得自己徒有虚名,如今只感到轻松。
四年的校园生活并未给我留下多少深刻印记,和同学们都交往不深,虽然有一些酒肉朋友,然而随着毕业季的到来,大家各奔前程,交情渐渐薄淡,现在回想起来也不觉得特别留恋。
花花如今已正式在那家娱乐网站签约,成为一名光荣的娱记,整天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
在我这间书吧打工的学弟学妹已经换了好几茬,新来的这个小女生长得很喜庆,一笑就露出一颗可爱的虎牙,经常把自己买的正版CD带到店里来放。
“咦,你还买正版CD?”我感觉有些意外,在这个网络盗版横行的时代,肯花上几十元买一张正版CD的人根本就很少,而虎牙妹平时也节俭的很,并不像是为了追星会乱花钱的女孩。
“嗯,我很喜欢4EVER,所以想让更多的人听到他们的歌。”虎牙妹有些害羞,脸上却又有一种兴奋的神色:“要是能给他们多圈几个饭也好,我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哦……”我点点头,看着CD封面上印着的四个神态迥异、面孔精致的男生,心想年轻真好,可以这么不求回报的喜欢上一个人或是几个人,这才是毫无疑问的真爱啊!
一天午后,我正皱着眉头在电脑上清算账目,一个戴着墨镜、挎着名包的时髦女郎走进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