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乐小汐凝着眉认真想了想,终于在记忆深处翻到了那么一个人,就是她初到江家做梦梦到的那个人,一直不知道、不记得,原来是因为记忆太过深远。
记忆里的那个人确实跟雷劲琛说的一样个性爆裂偏激,并且不学无术好逸恶劳,他经常在半夜踹开她们的门问乐妈妈伸手要钱,如果乐妈妈说没有或者不给的话他会吹胡子瞪眼睛,不过乐小汐依稀记得,乐安烈并不是一个长相丑陋的人,相反,他长的很秀气,没错,就是秀气。
脸型很秀气,一双杏眼跟小姑娘似得,如果忽略他凶神恶煞的表情,他真的可以与如今的韩星媲美,不过他很邋遢,经常穿着一身看不出颜色的衣服,蓄着葱郁的胡子,这让乐小汐对他没有什么好的印象。
那个人粗鲁的像是一头野兽,会咒骂不堪入耳的脏话,哪怕是对着乐妈妈、他唯一的妹妹,并且他还有着可怕阴霾的眼神,明明是一双漂亮的杏眼,杏眼?乐小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什么,快的她怎么都抓不住,乐安烈在生气的时候那双眼睛就变得格外的可怕,像野兽却比野兽更多了一丝危险,反而像是恶魔。
虽然隐隐约约还记得一些,但乐小汐对那个人的印象并不深,因为了吗啊名不让她见到他,就算那个人找上门,乐妈妈也会把乐小汐关到房间,尽量避免两人直面相对。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城南记忆
乐小汐的童年是破碎零落的。
十岁之前的记忆并不清晰,只是影影绰绰有个大概,甚至有些记忆埋藏在记忆的深处,不触景生情、不深度挖掘,根本碰不到。
就像城南,雷劲琛说她之前跟乐妈妈在这里生活过,她根本没有印象,雷劲琛说起乐安烈,她才隐隐想起那个人,而且对乐安烈的记忆她还是稍微能清楚点的,毕竟,乐安烈在她的生命里算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明明是一个清秀俊美的男人,却硬生生的将自己打扮成一个邋遢的流浪汉一般,而且口出脏言更是家常便饭,纵然乐妈妈很少让她跟乐安烈接触,他在她的记忆里仍旧属于比较清晰的那种。
乐小汐一直觉得她就像鱼一样,大概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很多事情过个晚上就忘却了,而很多事情她根本连记都没记,所以这大概也是她的童年以及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纵然因为奇怪所以记忆比较多、比较清晰,乐安烈在乐小汐的童年里也占了不是很重的比重,毕竟,她跟乐安烈的接触真的不多。
按照勒紧车你的说法,估计那个男人对她也没有什么兴趣,甚至说是例外的亲和。
乐小汐记得有一次他蹲在街头只是为了给她一个发卡,至于雷劲琛所说的乐安烈曾经猥亵凌辱妇女人的倾向,乐小汐更是没有印象,不知道是因为乐安烈毕竟是她舅舅的关系,还是乐妈妈把她保护的太好的原因。
乐小汐对乐安烈的印象可以说跟雷劲琛的叙述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乐安烈对乐小汐来说是童年一个特别的人,特别到他虽然会用脚踹乐妈妈的门,但是却会给她买甜甜的糖豆,虽然他会用污言秽语招呼别人,对她却向来是慈爱,甚至还会摸摸她的小脑袋。
那个时候的小孩子、尤其是像她那样只有妈妈没有爸爸的小孩子,是不受人待见的,哪怕是邻居、是同学,都会下意识的疏远她、排挤她,可是那个脏兮兮的男人却总是对她笑眯眯的,有时候会给她几颗糖豆,有时候会给她塞一条好看的头绳亦或者好看的发夹,乐小汐有限记忆的童年里,乐安烈是一个特殊的人。
雷劲琛可不知道乐小汐在想什么,他吩咐手下分开去找,揽着乐小汐小心翼翼的行走,时不时瞄一眼她平坦的肚子,生怕委屈着他们宝宝了。
乐小汐自然也发现了他的动作,不虞的瞪了他一眼,能不能表现的不要那么明显,让人觉得很羞耻好么?
雷劲琛讪笑一声,将乐小汐往他的身边带了带,或许是看出了乐小汐眉眼间的怀念,有些犹豫道:“其实你外公外婆是被乐安烈活活气死的!”
乐小汐立马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在她的记忆里,那个男人虽然邋遢粗鲁,但绝不像是一个没有良知的坏人,他怎么可能把自己的父母活活气死。
“注意脚下。”雷劲琛提醒了她一句,两人跨过小水洼之后雷劲琛接着道:“我不知道你的记忆里他是怎样的,但是你的外公外婆确实是被乐安烈活活气死的,而且他当时为了得到乐家的房子,把你妈妈赶出了门。”
乐小汐简直震惊的说不出话了,怎么可能呢?
“外婆本身就有心脏病史,被他这么一气,由此身体落下病根,就这样,还没能阻止乐安烈把房子卖了,房子卖了以后外婆因为伤心过度很快就去世了,乐安烈都没回来。”
这样的乐安烈简直跟乐小汐记忆里的乐安烈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乐小汐周咩,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乐安烈对她的态度几乎算的上网开一面!
乐小汐感觉怪怪的,这个听上去让人很头疼但是却没有在自己童年留下多少影响的搅屎棍,其实应该在冥冥之中改变了自己的生命轨迹。
这种感觉来的突然,乐小汐根本接受无能,可是那种感觉又太过强烈,强烈的让她想要撞墙。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乐安烈已经卖给别人的乐家老宅。
乐小汐看着眼前破败的老宅有些怀疑,“这真的卖给了别人?”
完全就是十八九世纪小山村的造型好么?这里还有人住吗?如果没有,当初买这个老宅的人去哪了?
雷劲琛也是一脸嫌弃,这房屋比乐妈妈她们住的要破落多了,如果不是为了找乐妈妈,他绝对不会踏足城南的。
“嗯。”
“嘎吱”破败的大门被人从里面推开,一个年级大约六十多岁的老妇人似乎没有想到会有人出现在她家门口,戒备的看着他们,“你们是谁?”
乐小汐连忙介绍了自己,“阿姨,你认识乐安苏吗?”
“乐安苏?”老妇人顿了一下,恍然大悟,“你是说乐家小闺女啊?”
“对啊!”乐小汐眼神一亮,“这几天您有没有看到她?”
老妇人连连摇头,“我已经好久都没见到她了,这两天也没见过!”
乐小汐不放心的追问,“就这两天也没见到吗?”
“没有。”老妇人更加坚定,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乐安苏了,但孩子嘛,即使变的再快,依稀还是有小时候的模样的,更何况她对乐安苏的印象很深刻,绝对不可能认不出来。
说起来,乐安苏也是个可怜人。
父母是个没本事的,就连上学的学费大部分学费都是乐安苏自己赚的,可即便这样,考上好大学的乐安苏依旧付不起昂贵的学费,最后去读了相对而言比较省钱的卫校,最后当了一名护士,可她父母也是个没福气的,乐安苏刚刚毕业还没一年,两人就因为乐安烈先后去世了。
那时候在整个城南的城中村,说不说乐家的女儿是个好的。
乐小汐失望的跟老妇人道谢,看着雷劲琛苦涩的摇了摇头,如果乐安苏真的回到了城南,除了她从小长大的这个老宅,她还有什么惦念的呢?
与此同时城南的另一处狭窄小巷中。
一个神色癫狂的女子像无头苍蝇一般在城南的狭窄小巷里窜来窜去,似乎像是寻找什么的东西,又像是在刻意躲避什么。
“乐小汐!”
此人赫然是江雅珑。
江雅珑觉得世界都塌了,在乐小汐出现之后,她的生活就开始走下坡路,一点一点的从人生顶峰跌落下来,而乐小汐那个贱人却取而代之,站在了她以前站的地方。
她什么都要跟她抢,男人、家世、双亲,她就没有不跟她抢的!
江雅珑一直以为她能够看清楚现实并且接受现实,可是最后她才发现,她根本无从接受,这么一大堆烂摊子,她也根本就不想接受,凭什么她要可怜巴巴的住在佣人房间,而乐小汐却占着本该属于她的房间,凭什么她要寄人篱下,乐小汐却要享受着她该享受的一切,凭什么她变成了没有人要的女人,乐小汐霸占了那个该是爱着她的男人?
所有的不满统统都在看到雷劲琛对乐小汐百依百顺各种体贴之后变成了蚀骨的恨意。
优雅、名媛、娴熟,那些虚的东西她要那些干什么,现在她只想让乐小汐也品尝到她的失落,品尝到她的不甘与愤怒。
不得不说人如果疯狂起来真是够可怕的,恨不得将全世界都毁灭了。
更让江雅珑觉得愤怒的是雷劲琛对乐小汐的态度。
明明是爱着自己的男人,甚至那个男人为了让她回到自己身边才跟乐小汐做的交易,可是转眼之间,那个男人已经放弃了自己。
就像落水的人看到一根浮木,信心满满的以为自己一定会抓到,可就在她手底下却被另外一人抓住了。
住着狭窄可怜的佣人房,没有人人追捧的身份,不仅如此,现在她还需要仰望乐小汐,仰望那个曾经被她踩在尘泥里的人,这让她怎么能接受!
于是,在亲眼目的了雷劲琛对乐小汐耳朵温柔之后,江雅珑囚在内心伸出的欲望与嫉妒终于冲出了牢笼,听到她们说乐妈妈有可能在城南,江雅珑便先他们一步来到城南。她要找到乐妈妈,找到让乐小汐就范的把柄,到时候想要做什么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吗?江雅珑清丽的面庞一阵扭曲。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江雅珑享受了二十多年风光无限的生活,现在让她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她怎么能接受得了。
江雅珑颦眉嫌恶的瞅着四周的环境,如果不是为了让乐小汐得到应有的盛饭,她才不会来这么肮脏的地方,仿佛脚下的泥土都带着一股子腐朽的算臭味。
女孩子都爱干净,江雅珑尤甚,以前还是江家小姐的时候房间一定要打扫的纤尘不染,每天都要洗好几次澡,衣服一天一套甚至是两套,吃的食物一定是要现做的,用的毛巾经常换新的。
城南的环境并不好,否则也不会成为丰城著名的问题区域。
脚踩在黑褐色的泥土上,鼻尖嗅着难闻的气味,江雅珑没有立刻逃走已经很出乎意料了。
“乐小汐!”好看的杏眸中掠过浓烈的恨意。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承受不了另外一个人的深情
乐小汐对城南的记忆近乎于无,想要在她这里找到线索是不可能的,雷劲琛也从来没往这方面想。
不过雷劲琛的调查结果却也让乐小汐隐隐约约想起某些潜藏在记忆伸出的东西,就比如说乐安烈,如果雷劲琛没有提到那个人,她可能都忘记了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存在过。
城南的城中村虽然不大,但是人口却很密集杂乱,如果不是有的放矢,要在这里找到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
雷劲琛几乎将雷家可以带出来的保镖都带来的,满满当当的塞了四五辆车,当两人从车上下来,后面的车也紧接着停了下来,清一色的黑衣壮汉麻溜的从车上下来,一字排开忒有气势了。
雷劲琛吩咐他们去寻找线索,来之前雷劲琛已经给他们看过乐妈妈的照片了,若真是遇上,也也认出来。
不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