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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小汐难得乖顺的倚靠在雷劲琛的身上,“不是这样的,劲琛,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救赎,而你就是我的救赎,每每在我最狼狈的时候出现在我身边,为我遮风挡雨,你就像英雄一样,我独一无二的英雄。”
乐小汐这辈子狼狈的时候太多太多,她可以不在意,可以不当回事,可是现在她有了一个在最狼狈的时候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他就是雷劲琛,或许因为太在乎,所以愿意将自己所有美好的一面留给他,将最难堪的一面永远的掩藏。
闻言雷劲琛将伸出手臂将她紧紧拥在怀里,“你也是我的救赎,唯一的救赎。”或许是因为他的力道太大,或许是因为他用情太深,深到可以用肢体传达出他内心的深情,那一瞬间,乐小汐突然觉得,就算他是因为我怀孕又怎样,前提一定是因为他爱我,否则这样的豪门、这样优秀的雷劲琛,完全可以让更多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为他生育后代。
城南在丰城来说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特殊到所有人提起来都会皱眉叹息,特殊到丰城的领导班子恨不得把城南从丰城划分出去。
其实城南跟乐小汐所在的城中村是同一种存在,但是比她们所在的城中村更加破败一些。
乐小汐从车上下来,入目便是一片破败连绵的小屋,明明丰城已经进入了21世纪,这里却跟十九世纪似得,低矮的小屋、错落的电线杆、纠缠的电线、以及坑坑洼洼的路面,一瞬间,乐小汐有穿越回十八九世纪的错觉。
这样破败没落的地方,明明没有任何关于它的记忆,乐小汐却觉隐隐觉得有些熟悉,像是在记忆深处,藏着另外一个城南。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雷劲琛走到她身边,轻轻环住她的肩膀,将她带到自己怀里,将一枚温柔的吻落到她的额头,“这里是妈小时候生活的地方,你外公外婆的放在就在这里。”
身后的雷家保镖四散开,如果找到乐妈妈就会通过对讲机报告给雷劲琛。
“外公外婆?”乐小汐苦苦思索,可记忆里并没有关于那两个陌生字眼的相匹配的人。
“妈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你没有印象是很正常的。”雷劲琛摸了摸她的脑袋,环着她继续往前走,陌生破败的小路一直往里延伸,仿佛在邀请他们一样。
“他们的房子自然是留给了他们的儿子、你的舅舅乐安烈,不得不说,虽然乐安烈跟妈是同一个父母亲,但真的相差很大,乐安烈酗酒暴虐粗鲁,妈却温柔娴熟,外公外婆留下的房屋很快就被乐安烈挥霍掉了,他也在随后很快染病去世了,所以妈在带你来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即便乐安烈真的是乐妈妈的哥哥、乐小汐的舅舅,他也不想叫那个差劲的人“舅舅”。
乐小汐环视着周围,陌生的房屋、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脸,这里,她真的跟乐妈妈在这里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吗?乐小汐忽然觉得,她一点都不了解乐妈妈,明明她跟乐妈妈生活了二十多年,了解的竟然不及雷劲琛一个晚上的调查结果来的多。
那一刻,失落吗?不,只是觉得有些心疼。
父母早逝、哥哥也随之而去,留下乐妈妈一个柔弱女子抚养着她长大,单亲妈妈在现在的生活都不好过,更何况是那个年代,一时间,乐小汐对乐妈妈的想念更甚,她迫切的想要见到乐妈妈,想要拥抱她,想要说一声“谢谢”,不管当年身为江家的血脉是如何流落在外的,哪怕真的跟乐妈妈有关,乐小汐却生不起半点怨恨的心理。
乐小汐感激,感激乐妈妈,如果她当时不是选择亲自抚养她,而是将她扔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或者直接抛弃,那她现在还存在吗?感激她这么多年教会她做人的道理,让她成长为一个积极开朗阳光的姑娘。
雷劲琛环着她避过一连串大大小小的小水洼,继续道:“说道乐安烈,小汐你对这个人有没有什么印象?”说到这里,雷劲琛的眉头轻轻拧了起来,严肃而又郑重,“乐安烈这个人的风评很不好,个性爆裂偏激、不学无术好逸恶劳,并且还犯有猥亵凌辱妇女的罪行。”雷劲琛其实在担心,这样一个人却是乐小汐的舅舅,不知道乐小汐的童年有没有受到这个人的荼毒。
不管乐安苏有没有对乐小汐的童年造成什么不好的印象,现在都无从谈起也不需要谈,他要做的就是爱护身边这个人和她肚子里的宝宝。
乐小汐凝着眉认真想了想,终于在记忆深处翻到了那么一个人,就是她初到江家做梦梦到的那个人,一直不知道、不记得,原来是因为记忆太过深远。
记忆里的那个人确实跟雷劲琛说的一样个性爆裂偏激,并且不学无术好逸恶劳,他经常在半夜踹开她们的门问乐妈妈伸手要钱,如果乐妈妈说没有或者不给的话他会吹胡子瞪眼睛,不过乐小汐依稀记得,乐安烈并不是一个长相丑陋的人,相反,他长的很秀气,没错,就是秀气。
脸型很秀气,一双杏眼跟小姑娘似得,如果忽略他凶神恶煞的表情,他真的可以与如今的韩星媲美,不过他很邋遢,经常穿着一身看不出颜色的衣服,蓄着葱郁的胡子,这让乐小汐对他没有什么好的印象。
那个人粗鲁的像是一头野兽,会咒骂不堪入耳的脏话,哪怕是对着乐妈妈、他唯一的妹妹,并且他还有着可怕阴霾的眼神,明明是一双漂亮的杏眼,杏眼?乐小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什么,快的她怎么都抓不住,乐安烈在生气的时候那双眼睛就变得格外的可怕,像野兽却比野兽更多了一丝危险,反而像是恶魔。
虽然隐隐约约还记得一些,但乐小汐对那个人的印象并不深,因为了吗啊名不让她见到他,就算那个人找上门,乐妈妈也会把乐小汐关到房间,尽量避免两人直面相对。
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金子一样的感情
偌大的江家别墅,两拨人相对而立。
年轻的男人虽然冰冷着脸,眼中确实满满的担忧与关心,站在她前面的女孩挺直着脊背,双拳握的紧紧地,仿佛要用这样的方式给自己力量。
与他们相对而立的是一个优雅贵气的中年妇女,穿着改良款中袖修身墨绿色绣花旗袍,良好的质地、合适的剪裁以及优秀的工艺,将女人玲珑的曲线美展露无遗。
中年妇女跟女孩有着相似的一双眼,虽然眸色不同,但同样的清澈剔透,仿佛透过那双眼睛能看到全世界。
然而当两人对视的时候,那种剔透变成了浑然的纯粹的颜色,浑厚的仿佛透不过一丝光线。
乐小汐认真地看着林晚晴。
这个在她的生命里完全陌生的女人,却是让她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在她过去的二十多年里,这个女人完全没有参与,甚至连个脚踪都没有送,可现在她就这么突兀又强势的插进她的生活中,强势的宣布:她是她的母亲,而那个跟她相依为命二十多年的女人,则是一个人人厌弃的坏女人。
乐小汐不怨任何人,更不恨任何人,不管是乐妈妈还是林晚晴,她对她们抱着同样的感激。如果不是林晚晴她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不是乐妈妈,她就不会在爱的沐海洋里度过这么多年。
空气中充斥着一股淡淡的莫名味道,说不出的感觉。
乐小汐静静地看着林晚晴,“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称呼林女士,但是我想说,不是只有你们那样的人感情才是珍贵不容分割的,其他卑微的、廉价的、像是蚂蚁一样努力的普通人也是有金子一样的感情,纵然生活贫困、纵然不幸像空气一样充斥着生活的每一天,但他们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有彼此。”
乐小汐神色间俱是缅怀,“小时候家里情况不好,我经常会纠结是吃肉还是吃大米,妈妈虽然每次都说我是个小吃货,但是每次都会将她吃的药掰成两半,将一天一颗的药量减为一天半颗,用挤出来的那点钱让我既吃上大米又吃上肉。我从小没有父亲在身边,妈妈既做母亲又做父亲,她做着最苦最累的工作,纵然再疲惫劳累在面对我的时候都是一张灿烂的、温暖地笑脸。”
那时候她不懂事,像别的小朋友一样,自我、倔强,想到什么必须是什么,自以为是全世界的中心,却没想到维持她的这份自我的是那个辛辛苦苦的人,她年轻的容颜因为她的任性而染上了白霜,她挺直的脊背因为她的自我而被压弯。
“上了小学后,我开始变得敏感而自卑,因为没有爸爸,总是被同学欺负的哭着回去要爸爸,妈妈那样坚强的一个人却因为我的无理取闹而默默抹眼泪,年纪稍微大一点,我开始进入叛逆期,自尊心极度强盛但自我能力与心理能力又严重的与自尊心脱节,就像身子与腿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更加的敏感、自卑,但同时又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与认可,因为我,妈妈在那段时间仿佛一夕之间老了十几岁。”“再后来我上了大学,也变得正常,可我被男朋友与闺蜜设计不仅被打上抄袭的烙印,更是被赶出了学校,再后来,我浑浑噩噩的生活,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若不是有妈妈安慰我,若不是妈妈还在,我未必还能站在这里跟您说话。”
乐小汐的眼神由怀缅一点一点过渡为坚强,“我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告诉您我生活的有多么的苦,而是为了告诉您,我跟妈妈之间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妈妈都是我永远不可能坐视不管的人。”因为有的时候,爱与血缘并没有任何关系。
林晚晴听完愣住了,她想起江雅珑知道自己不是江家的女儿的时候破口大骂,在房间里又是摔东西又是骂娘的,甚至还用那样冰冷嘲讽的眼神嘲笑她并不是她的妈妈,这一刻,林晚晴突然有些顿悟,大概乐小汐跟江雅珑之间最大的区别,并不是血脉的不同,而是那个安乐苏,她真的把自己的女儿教的不错?
一时间,林晚晴开始动摇让不让乐小汐去找乐安苏的念头。
乐小汐也不是非的等到她的同意,因此话一说完拉着雷劲琛就要离开。
“小汐。”林晚晴突然叫住她。
乐小汐步子一顿,林晚晴就追上了。
她强硬的拉过乐小汐的手,作势要将一个东西戴在乐小汐的脖子上。
乐小汐下意识的躲了一下。
“别动。”林晚晴轻声道:“这个是你从小带到大的玉莲蓬,也是我们林家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你昏迷的时候,它被取下来拿去对比是不是当年我带在还是婴儿的你身上的那个,现在我给你戴上吧。”林晚晴也知道乐小汐现在对她并没有感情,没听到她连称呼都是“您”或者“林女士”吗?她不会强迫乐小汐接受她。
乐小汐身子一顿,垂下眼帘默不作声的任由林晚晴将玉莲蓬再次戴在她的脖子上。
这个小小的玉莲蓬已经陪伴了她二十多年,现在终于又回到了她的身上。
林晚晴动作轻柔,脸上温柔的看着她,“小汐,你一定要安全回来。”二十多年前,她只在生产后匆匆看了她一眼,给她带上了玉莲蓬,这一眼之后,他们便分离二十多年,说实话,林晚晴不想让乐小汐去找那个乐安苏,可是她也知道,如果她不同意,乐小汐一定会去找她的,既然如此,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