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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凡,你想不想我当着你的面和秦夏近一步亲热?”
麦向宇真是个魔鬼,这种话说的就和拔萝卜一样简单!秦夏感觉毛骨悚然,她和麦向宇接触有一段时间了,这个男人恍若不是人间的生灵,他是来自地狱的撒旦!
她真的担心他会……
“不,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放过秦夏,我求求你!” 一瞬间,季凡如一只战败的狮子,双膝弯曲,身体下沉。他,竟然跪在了麦向宇的眼前!
秦夏的确有些意外了……
季凡和‘秦夏’这个身份到底是什么关系?——恋人。
‘秦夏’为什么会成为麦向宇的未婚妻。——难道是麦向宇夺人所爱。
‘秦夏’和季凡的儿子是不是就是他曾经说过的——小天?——那麦向宇和‘秦夏’还没结婚,‘秦夏’和季凡之间,又为何已经生了一个儿子?
季家恩怨乱如麻,麦向宇倒是一把快刀!
“好!我让你马上到外面,通知交响乐队鸣奏哀曲!”
☆、第三十章【天朝】
离开舞会的时候 ,秦夏的耳朵边还不断的回响那令人发指的哀曲。
她心中全是恶心,打心眼里厌恶这个空有一副好皮囊的男人。在自己爷爷的寿辰上,逼着堂兄放哀曲,这样的事情也知道麦向宇做得到。
季老爷子当场气的晕倒,直接从寿辰筵席去了急救医院。所有人都在麦向宇给的阴霾中胆战心惊,他却如此这般的平静。
麦向宇坐在秦夏身边的位置,殷雷开车。
他始终看着前面的路,眼睛里面连一丝内疚都没有。殷雷也是,一如既往的伴随着他的BOSS。车里如死寂一般的沉静。
这样挺好,反正她和这种没有人性的男人也没有什么好讲的。她的心还悬在季凡那里,悬在季凡告诉自己的那个消息。那个消息让她想起就疼,疼的快死去!
她捂着胸口,大口的喘息着……
“怎么了?”他的声音突兀的划破沉寂,殷雷也悄悄的透过倒车镜,偷看秦夏。
麦向宇告诉过秦夏,他不喜欢生病的女人。所以只要能坚持,就不要在他的眼前做出半死不活的样子!
秦夏记得住,她脸色苍白,嘴唇发抖的回答:“我很好。”
“殷雷,去‘天朝’。
殷雷一愣,车子开的十分没有技术含量的晃了一下。
“对不起,BOSS。右边车轮下有个坑……”这种事情他也要和他的BOSS解释!秦夏白了殷雷的后脑勺一眼,落下右手边的车窗。虽然这段路不是很好,但是她可是坐在右边,哪有什么坑……
车子继续平稳的前行,又行驶在宽敞平坦的中心路上,她不知道‘天朝’是个什么地方,但是她也没有问。
和麦向宇这种魔鬼级别的男人在一起,哪里不是地狱?
十五分钟之后,殷雷停下了BOSS的银色房车。秦夏透过车窗,看明白‘天朝’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奇怪,自己在A市的时间也不算短,这样大规模的酒店她竟然闻所未闻。
‘天朝’酒店气势恢宏, 装修雅致。工作人员共五十八人,见到麦向宇都如见到亲人一般。
“董事长,外面冷吗?”
“董事长,好久没见到您了!”
……
☆、第三十一章【孩子】
麦向宇的脸上露出难的一见的温馨笑容,他这个人和温馨最不搭了。
秦夏一直觉的麦向宇压根儿就不是为了和别人和谐相处而生的!但是他今日的笑却煞是好看,这归功于男人的好底子吧!他的牙齿整齐而洁白,笑的时候腮上还有两个可爱的浅浅酒窝。秦夏发现殷雷那影子也很通人气,他的BOSS温馨,他也跟着惬意……
她观察够了,就低着头和麦向宇走。
这里的员工年纪都很大,约莫怎么也有四十到五十岁。秦夏从走进‘天朝’竟然就没多想,他为什么会带着自己来酒店,而不是回季家。
或许这里真的不像酒店,这里像一个家。
……
麦向宇去洗澡了,殷雷也离开了。秦夏的心空出来,又想起季凡。她突然觉的冷,就脱了外衣,钻进了被子里。但是还冷,她冷的快死掉!
“我们的儿子有救了……美国的医生说,只要找到完全匹配的骨髓。”
秦夏紧紧的握着被子,泪如雨下……
季凡,你这个杀人凶手!你骗了我的爱情,你毁了我的人生,你竟然让我生下女儿,只为了救你和你深爱女人的儿子!我恨你,我一辈子时间恨你,都不够!你给我等着,血债,你必须血偿!!!
一年半前,她曾满怀欣喜的生下一个女儿——‘小九月’。
那是她一生不会忘记的幸福。
季凡说,他毕竟是做娱乐行业的,有些事情不能公开!她很理解自己的男朋友,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纯美的她就这样掉进一个万劫不复的陷阱。
季凡为她安排好一切,办理了休学。他承诺不出一年,必定会给她一个交代。那段时间,季凡整个人都‘爱’女儿爱的神经兮兮。半个月就带着孩子去一次医院,彻底的检查一遍身体健康状况。
她还笑他真是当爸爸就变得婆婆妈妈,他也笑:“说孩子的健康很重要!”
三个月之后,她回到学校上学,但是每个晚上她和季凡都会守在女儿‘小九月’的婴儿床边,‘幸福’凝望。
‘小九月’一直是由保姆带着,但是她好聪明,十个月的时候,竟然对着她甜甜的笑,并且喊出一声“妈妈!”
那种感觉让她幸福的掉下眼泪!她不后悔自己为季凡默默的付出,她爱季凡,爱‘小九月’。而且季凡说过,最多一年,他定然会给自己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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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写到这里我好心酸。
☆、第三十二章【绝笔】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小九月’长得白白胖胖。然而季凡却彻底的颠覆了他的‘诺言’。
“女儿归我,这张支票归你。”季凡的突然绝情,让她觉的自己像在做噩梦。
“季凡,你说什么?”她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我们分手。女儿归我,这笔钱够一个正常白领赚一辈子!”季凡转过身子,不去看她泪水泛滥。
“我不要钱,季凡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是为了钱!我爱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她不住的晃头,突如其来的事实如一把剪刀,剪断了风筝的线。一个人一辈子只为一根线飞翔,线断了,往事就只能落入冰冷的尘埃。
“很简单,你被我利用了!忘了我吧,其实我有深爱的女人!我和她有一个儿子叫小天……”季凡不想和她有感情牵扯,所以干脆告诉这个女大学生残忍的真相,再给她一笔钱,让她彻底死了爱过自己的心。
“所以呢?” 她知道,这场噩梦再也醒不过来了。
“小天患有先天白血病,但是我的儿子不能死!我会送他去美国,‘九月’的血型和他匹配,就一定可以做骨髓移植!”季凡激动的说。
“你混蛋!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的女儿!不要,我求你不要!季凡,就算你不爱我,‘小九月’也是你的女儿,你怎么能这么狠心!”
她悲痛欲绝,苦苦哀求。
“所以你拿着钱,你还年轻,你还可以生别的小孩!这些钱够你用一辈子……你不亏的!”他狠下心,在这个世界上,他只爱夏儿!只有小天才是他的命!
“我不要你的钱,把女儿还给我!”
“做梦!”
……
她哭过!喊过!求过!而季凡就这么无情的抛弃了她,从此再不和她有半个交集。 他夺走她的‘小九月’,本人也再不见她。
她撕了支票,如木偶般的在他的公司门口三天三夜。
大雨瓢泼,她方知幸福幻灭。
保安轰骂,她才懂无路可走。
她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寝室的女生鄙视的指指点点:
“早说人家季少只是玩玩她罢了,还真以为自己钓到金龟婿!”
“就是就是,自己什么地位不知道,还想攀附权贵!”
……
那天夜里,她给还在读高中的妹妹写了一封绝笔信。
“小妹,姐姐撑不住了。天塌了,世界黑了。我好累,我想去找爸爸和妈妈了。我好想他们抱抱我,如果他们还在,一定不会允许别人这么欺负我。小妹,姐最后一次给你汇钱,以后的路你要靠自己走。你不要轻易相信男人,你要记得保护好自己!姐姐对不起你,不能像当初答应爸爸妈妈的那样,照顾你了。——姐姐辛紫罗绝笔。”
☆、第三十三章【过来】
麦向宇从浴室走了出来,他全身上下就围着一条白色的浴巾。他围浴巾的方式和别人不同,也或许是腿长的缘故,他的浴巾大部分集中在臀和腿根,反正看上去就有点像——野人。
秦夏一见麦向宇,立刻装睡。她把被子蒙在脸上,故作睡的惺忪,踢了踢被子。
麦向宇眼中闪过一丝鄙夷。天下的女人都一般矫情。无一不是变着方子,让男人喜欢罢了。
她刚刚明明已经看到自己,现在又立刻装睡。
他没有理秦夏,拿起一条白色的厚重毛巾,粗略的擦干头发。
这个男人是个妖孽!不管是穿一身笔挺的AMANI西装,还是充满原始情调的裹着浴巾,他就那么随性的扬起手,擦几下头发,都是那么的充满蛊惑人心的魅力。
“去洗洗吧!”
他横空一语,点破了女人的伪装。她就像鸵鸟一般的低着头,立刻从被子里面钻出来向浴室跑去!
麦向宇掀开被子,看到一张被泪水湿透的纸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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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夏知道麦向宇这人挑剔的厉害,他虽然和自己逢场作戏,但是自己也要相当自觉。
他喜欢安静,她就闭着嘴巴。
他喜欢霸道,她就得忍气吞声。
他喜欢干净,确切的说是有轻度洁癖。他和自己‘演戏’的时候自己就得让Claire画的精致;等背地儿里,自己也就得洗的和剥了皮儿的鸡蛋一般清透……
总之他就是上帝,她就是心甘情愿栓在他身后的小蚂蚱!
刚回季家时候,她就看出季家所有人对麦向宇唯命是从,今日亲眼看到季凡给他跪下,就更懂得想和季凡讨回一个公道,势必要抱紧麦向宇的大腿。
……
“干净!”
他声音突然变得磁性而低哑,眼神再次充满危险情*******欲。这个男人不掩饰他的兴致就像不掩饰他的仇恨一样。
“嗯,你说过第一次见我时候脏兮兮的,我不洗干净你就恶心。”
其实麦向宇难听的话说的多了去了,在‘零度天堂’的麦家别墅里,他还骂过她“披上个萝卜缨子,你就以为你穿上貂毛大衣了啊!”
还有,上次她晕倒在季家窗口,他还说大不了弄个意外,整死她个不争气的算了!
……
麦向宇勾起漂亮的嘴角,冲着秦夏戏谑的勾了勾手指:“过来,我重塑的女人!”。
☆、第三十四章【被咬】
秦夏看着麦向宇,他要做什么?
他女人多的去了,绝对是供过于求。男人吃饱了也会温文尔雅,这些天他和她在麦家不都是共处一室?
她把不准麦向宇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