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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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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说着,唐嘉虹的眼圈微微红了,她平日里一副女强人的模样,说到伤心之时,仍是控制不住的心酸流泪。

    她慌忙低下头,抬手擦了擦眼角:“不好意思,我……”

    忽然她的肩头被林书彦搂在怀中,林书彦低声安慰:“做你想做的事,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如果你喜欢工作,那就在职场立于不败,如果你喜欢留在家里,那就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没有谁可以对别人的人生说三道四。”

    林书彦的声线很低沉,唐嘉虹莫名的觉得安心,不是因为他是瑞诚集团的大老板,也不是因为他是林家最被看好的孙子,而是单纯的因为他这个人!

    他的气场、他的谈吐,他的行事作风,无一不让人觉得:这个男人所说的话都是可信的,答应的事情都是能做到的,愿意与他共进退。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领袖魅力吧。

    自从踏入职场以来,唐嘉虹就对领袖魅力什么的嗤之以鼻,认为那不过是可笑的洗脑而已,什么霸道总裁,还不都是一些秃头腆肚,油腻腻的中年老男人,满脸的精明,满眼的算计。

    没想到,铁齿如她,也终是遇到了命中的克星林书彦,竟然会因为他的一些细微的动作,一些暧昧的话语而脸红心跳。

    唐嘉虹兀自发愣,林书彦开口:“这么好吃的菜,你为什么不吃呢?”

    “唉?你觉得好吃吗?”唐嘉虹按下心中的小雀跃,又生怕他只不过是在说客气话,故意问道:“嗯,那你说说,这几道菜,你最喜欢哪一道?”

    “这个红烧肉非常特别,”他指着一只骨瓷圆盘,盘子上只有浮雕做为装饰,其余闲色一概没有,方才端上来的时候,一共有六块红烧肉,层层叠叠,如垒起的宝塔,现在已经被吃光,只剩下了红褐发亮的汤汁。

    
  
  
  
第25章

  
    “哇,吃光了。”唐嘉虹夸张的叫着,心中无比的欢喜,又追问:“你倒说说,哪里特别?”

    那模样,根本就像是一个沉浸在恋爱之中的女孩子,问自己好不好看,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还非得追问:“哪里好看?”

    看着她充满期待的目光,林书彦说:“肉香四溢,瘦肉有嚼劲而不柴,两层肥肉夹在中间,肥而不腻,那层肉皮煮的非常入味,酥烂中带着胶质感,就算是肉汁,也非常好吃。”

    很普通的食评嘛,就像很多电视台打着美食栏目,实则给店家做收费宣传一样,主持人的台词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入口即化”“非常香”。

    这让唐嘉虹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开心,毕竟谁不想得到一份特别一些的评价呢,就好像写网络的人,即不希望评论区一片荒凉,也不是很期待“撒花”“好顶赞”“沙发”这种毫无意义的评价。

    唐嘉虹凉凉的说了一句:“没什么,随手抓了块肉,乱做的。”

    她的失望劲还没有冒出来太多,就听见林书彦继续说道:“虽然这不是真的用猪肉做的,但是无论口感还是味道,都与真的猪肉相差无几。”

    “居然吃出来了?!”唐嘉虹精神为之一振,继续追问:“那你说说看,这不是用猪肉做的,是用什么?”

    林书彦认真的想了想:“我不知道。”

    “哈哈,你也有不知道的时候?”能让见多识广的林书彦承认不知道,唐嘉虹非常之骄傲。

    “嗯,我吃过的仿荤菜的原料,无非香菇、冬瓜、豆腐、魔芋、豆腐干,还有豆腐皮之类,但是这道红烧肉,却不是其中的任何一项,完全没有黄豆与香菇特有的那种腥气,也不像冬瓜的质地那般柔软,魔芋的质地又过于紧密,一眼就能看出来。”

    “哼哼,我现在告诉你,就是豆腐!”唐嘉虹一扬头。

    林书彦笑着摇摇头:“不会的,凡是豆类,都有一种豆腥味,那种味道,至今没有人可以去除的干干净净,让我吃不出来,不过,我倒是吃出一点米香。”

    神了!唐嘉虹的嘴半张着,差点合不起来。

    这是唐嘉虹在湘西旅游的时候跟当地人学的一道菜,又精心将其改良,好做给奶奶吃。

    在湘西有一处村子,名为芙蓉镇,本是个原名王村的无名小镇,后来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一名超级厉害的导演带着后来成为影帝影后的男女主角去拍了一部电影,原本芙蓉镇根本没有游客去,随着电影的上映一下子让全国知道了这个地方。

    唐嘉虹就是听着奶奶讲过的电影内容,才决定去那里的,电影的内容对她来说挺无趣,但是那里有一样东西非常的吸引她,那就是米豆腐。

    大多数游客只不过是去吃一碗就走了,而她则是在米豆腐的铺子里软磨硬泡,终于弄明白了大米变成豆腐状物体的全过程。

    奶奶喜欢吃红烧肉,但是年纪大了,不宜过多的摄入胆固醇和脂肪,唐嘉虹觉得米豆腐可以做为红烧肉的完美替代品,在芙蓉镇呆了两个多月以后,她终于能够用米豆腐做出一块几可乱真的红烧肉了。

    听她侃侃而谈,林书彦也听得入神,他问:“味道可以靠调料来处理,但是口感你是怎么做到如此层次丰富的?”

    “那当然是我做的好,米豆腐分层做,最底下的那一层稍微多放一些碱水,做的结实一些,压得久一些,仿肥肉的部分,就做嫩一些,铺在瘦肉上,最后做皮的那一层最老最结实,按两肥三瘦的夹心肉的层次码好,最后铺上一层肉皮,然后再用米粉和淀粉做成挂糊,裹住六层红烧肉,下锅煎一煎,就是又香又酥的五花肉口感啦。”

    最后她还补充一句:“反正也不是很难,肯用心花些功夫就行了。”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容易,也就像《红楼梦》里王熙凤向刘姥姥解说茄鲞的做法那么容易。”林书彦笑笑,又看着她手里的空碗:“你怎么不吃饭?”

    “哦,没什么,早上吃多了,现在不饿。”

    看着他吃,就很开心啦,做菜的人就喜欢看着别人将自己做的菜吃完,如同送礼的人希望拆开礼物的人兴奋的欢呼一样。

    “你做这个素红烧肉,一定准备了很久吧?”不知什么时候,林书彦又盛了一碗饭,将素红烧肉的汁全部倒了进去,红褐色的酱汁与米饭搅拌在一起,散发出更加令人垂涎三尺的香气。

    唐嘉虹一脸的淡然:“没有,都说了,随便做做。”

    “这层层的米豆腐,外面就没有卖的,一定是你做出来的,而且,是从磨米浆开始,所以,应该是昨天就做了。”

    林书彦分析的一点都没有错,昨天她等待林书彦回来的时候,实在是百无聊赖,忽然想起了这道特别费功夫的菜来,慢慢的磨了米浆,点了卤,压了一夜,正好今天刚好拿来用。

    被说破了心事,唐嘉虹有些不好意思,她舀了半碗芙蓉翡翠汤,拿起勺子,慢慢盛起,往嘴里送。

    “你以前被打过手吗?”林书彦忽然没头没脑的冒出来一句。

    唐嘉虹不解其意。

    林书彦指着她搁在左手边的筷子,刚才,她是左手执筷的。

    “这么多好吃的放在面前,你不盯着,看我的手干什么。”唐嘉虹嗔道,心里却是有些开心的,谁不希望被一个有颜值又识趣的男人关心着呢。

    “因为我曾经因为左撇子,被打过很多次手,后来被迫改用了右手,现在左右手都能用。”像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话,林书彦用左手拿起筷子,灵巧的夹了一颗豌豆放进嘴里。

    唐嘉虹似乎有些恍惚,她的双眸定定的看着一个地方,实则没有焦距:“我以前,的确也是惯用左手的,被妈妈打了很多次,说我是怪物、不正常、变态,像我姐姐那样惯用右手的,才是正常的孩子。”

    “可是用左手的人聪明。”林书彦做为左撇子同盟的人,忍不住替她发出愤愤不平的声音。

    唐嘉虹的嘴角苦涩的微微向上扬起:“与别人不一样的就是怪物变态不正常,只有按步就班,一步步全部都按着别人期望来的,才是符合标准的有用之材。”

    “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因为使用左手的问题会被妈妈用铁衣架抽在手背上,吃饭的时候我不会用右手,就不准吃饭,左手敢摸勺子筷子,就是一顿打,一直打到整个手都肿得发胀,根本捏不了任何东西为止。上小学以后学写字也是,用左手握笔就打,打坏了手,写不了作业,还是要挨打……”

    说到这里,唐嘉虹就说不下去了,想起过去,她只觉得一口闷气堵在心里,姐姐虽然成绩不如她,但是却因为行为举止处处符合妈妈的要求,因为妈妈也总是更多的偏爱她一些,后来爸爸去世,妈妈一个人带不动姐妹俩,奶奶主动把唐嘉虹接走,从此以后,她才摆脱了一天三顿打的日子。

    唐嘉虹低下头,几缕发丝垂下,一只温柔的大手将她的头发拨至耳后,她抬起头,粉色樱唇被轻轻覆上。

    双唇只是轻轻一贴,又被放开。

    “又是安慰吗?”唐嘉虹轻笑,她还沉浸在刚才的情绪里不可自拔,她认为自己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自己喜欢上了林书彦,林书彦也喜欢她,这一定是错觉,两个在酒吧里因醉酒而相识便即刻发生关系的人,彼此都不会是组成家庭的良伴,会在同一屋檐下住着,已是命运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等到一切回归正轨的时候,他一定会娶一个名门闺秀为妻,至于自己,也许是买一套小房子,养两只猫,抱着电脑过着一潭死水般的生活。

    至于出现在心中的那种熟悉而遥远的悸动,一定是因为自己已经寂寞太久了。

    在金融界做了这么久,唐嘉虹最擅长的事情就是价值投资,适时止损,对于林书彦这样一个注定不会与自己天长地久的人,只做到朋友就好了,千万不要投入爱情,否则,到时候他身边姹紫嫣红一片春,只有自己一个人受伤。

    她对自己说:唐嘉虹啊唐嘉虹,你这是犯什么花痴,你不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你配得上他吗,你的那些家人,都能把他给活活拖累死,你怎么还敢喜欢他?

    被内心的声音扰的烦不胜烦,唐嘉虹微微皱着眉头,闭上眼睛,再次睁开之时,眼底的所有感情,无论是喜或忧,都已被那对黑如墨玉的眸子深深的掩在心灵的最深处,不让任何人看见。

    “唉,我都在说些什么,刚吃完饭呢,对不起啊,听着这些无聊的琐事,会不会害你消化不良?”唐嘉虹故作轻松的说笑着。

    “来,我陪你出去走走,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唐嘉虹笑着拉起林书彦,两个人慢慢向大宅外走去。

    林书彦走在她身边,看着她的背影,阳光柔和的照在她的发丝上,黑发反出了金黄色的光芒。

    当初林老夫人让他回来住在家里的时候,他还觉得很没意思,太远,太静,不方便与朋友来往,直到那件事之后,他才如同受了伤的狮子,退回属于自己的这片天地,当时这里的静,让他有足够多的时间反思自己的错误,再后来,父亲将公司业务交到他的头上,在繁忙的工作中,他重新找回了自己,在这里住着,也再也不会纠结着从梦中醒来。

    这里是人人羡慕的半山别墅,可是对他来说,却一丁点家的感觉都没有,父亲常年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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