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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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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时,她小心翼翼的将龙形吊坠放在柜上,还遮着挡着,生怕被门口的路人看见,马上伪造一个。

    伙计拿起龙形吊坠,从柜台下取出另外半只龙形吊坠合上,拼出的双龙戏珠纹样,他又拿起半球形的水晶块对着看了一眼,就将龙形吊坠还给她,很随意的问了一句:“取多少?”

    “咦?”凤歌没反应过来。

    伙计看了一眼单子:“这个月还可以取五十两银子,现在一两银子可以兑一千个铜钱。可以取银子也可以取铜钱。”

    “哦……那,取铜钱吧,取一百个铜钱。”

    凤歌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没有带可以装钱的荷包出来,用绳子提着一串钱在路上走又实在太招摇,最后还是伙计把擦柜台用的抹布撕了半块借给她包钱。

    殿上听政的时候,凤歌听说恒国只有三座铜矿山,唯一的一座银矿山在恒国与宁国交界的边境上,现在两国实力相当,所以还能愉快的共同开发,但是大家都时不时的冒点小心思,因此白银兑换铜钱的比例是不稳定的,今天是一千钱,明天也许是一千二,后天说不定是八百,谁知道呢……

    凤歌选择换铜钱的原因当然是……市井只收铜钱,不收白银,要它何用。

    在大街小巷里走了好一阵,凤歌觉得有些渴又有些累,道路两旁多的是茶摊、酒楼、饭庄,只要有钱,想坐哪儿就坐哪儿。

    虽然不知道现在物价到底是多少,但是一百文钱呐,不至于喝口茶就没了吧。

    凤歌放心大胆的走进一间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茶楼,临进门前,有个人急匆匆的从门里走出来,与她擦肩而过。她皱着眉头:“哪里来的冒失鬼。”

    小二见有客上门,忙迎过来,见她虽看起来年纪尚小,但是那一身的衣服,还有装饰来看,应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当下不敢怠慢,十分殷勤的问:“您是吃饭还是喝茶?”

    “喝茶,雨花茶有吗?”

    “有,您想坐楼下还是楼上?”

    “楼上。”

    相对于在钱庄前要自己努力憋出六个字的开放性问题,凤歌更喜欢这种单项选择。

    这个时候,还不是饭点儿,楼上空空落落没几个人,她坐在窗外,望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努力吆喝的小贩、买菜的妇人、拉着风箱的铁匠,还有个人在人堆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手里就多了一个袋子,被他碰过的人都会大叫:“啊,我的钱袋不见了。”

    “啊,这是传说中的小偷吗?”凤歌自言自语,忽然,她本能的一摸袖袋里放铜钱的地方,铜钱没了,只剩下那块脏兮兮的抹布。

    长这么大以来,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她僵坐在板凳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然要是再去取钱也是可以的,可是最近的源义钱庄隔了一条街,只怕茶楼的老板不会让她走。

    万一不让走怎么办,难道要亮出公主身份?不,太丢脸了,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不用谏官喷唾沫,母后第一个不会放过她。

    关林森啊关林森,你这个暗卫,连钱都看不住,怎么能指望还能保护吗?唉,会不会他根本不知道今天出发,所以其实他现在根本不在这里?

    要是知道他家住哪儿,去敲敲门也好啊,唉……

    凤歌从来没想过,她的人生第一大危机,竟然是付不出5个铜板的茶钱。

    唉,父皇在国库空虚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样才能又付得出军费,又付得出赈灾款的……父皇真不愧是父皇呢。

    面前碧绿的茶汤上氤氲的水汽已渐渐变淡,茶凉了,可是人还是走不了。

    凤歌咬着嘴唇,想要不要试试,说服老板,哪怕让一个伙计跟着她去源义钱庄呢?

    
  
  
  
第五章

  
    她刚站起身,就听见楼梯一阵轻响,一个姑娘拾阶而上。

    她梳着飞天望月髻,插着两支步摇,一只簪,耳畔垂着大大的凤尾形耳坠,脖子上挂着细巧的珍珠项链,手腕上是一对羊脂白玉镯。

    腰间还沉甸甸的压着一块金色的璜形禁步腰佩。

    水蓝色丝裙上压着昙花暗纹。

    看着她这一身的装扮,凤歌不由想起了大朝会之日的自己,她同情的看着这个姑娘:“你是……”

    “金璜。”蓝衣裙姑娘笑着说。

    凤歌记得这个名字,就是那日选暗卫的时候,三人中唯一的女子,原本借着轻灵的身形可以得第一,却被关林森的手掌抢了先。

    此时凤歌最不想见到的大概就是她了,那天宣布关林森领暗卫之职的时候,她还申辩了几句,却被自己强辞夺理的给驳回了。

    “不知金姑娘找我何事?”凤歌强作淡定。

    金璜笑嘻嘻的在她对面坐下,伸出左右两只手,抖了两下,桌上一阵“叮呤当啷”,落下的铜钱堆成小山,金璜双手撑着脸:“一百文,一个不少,你数数。”

    “你,怎么知道我的钱被偷了?”凤歌有些惊讶。

    金璜笑笑:“因为我想自荐做你的侍女。”

    “可是,关林森已经……”

    “不一样的,他是暗卫,见不得光,我是侍女,陪在你左右,我可以伺候你洗澡梳洗上茅房,他可不行。”金璜努力的游说。

    凤歌对她大力推销自己的行为有些怀疑:“你为什么想做我的侍女?”

    “当然不是为了梦想,是为了钱呀。”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储君的月度消费是五十两银子,我跟你说啊,真的要不了,最多五两银子,足够你有吃有喝有玩,吃喝嫖赌都够了……”

    “我不要嫖赌……”凤歌弱弱的出声。

    金璜说到兴头上:“对呀,你看,你还不要嫖赌,二两银子就够你花的了,还有四十八两存在那里,也落不到你头上了对不对,每个月又得回太常寺的账上,多不划算,你说是不是?”

    “雇我做你的贴身侍女,替你看着钱,替你跑腿办事,替你铺床叠被,替你端茶倒水,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要说杀人放火我也可以哒,你看那天在演武场,要不是关林森耍赖,我就第一了,对不对!像我这么强大又好用,听话又老实的侍女,这年头已经不多了!”

    凤歌看她昂首挺胸,慷慨激昂的样子,勉强挤出一句话来:“那么,要多少钱呢?”

    “不要二十两,也不要十两,也不要八两八,全天陪侍,一个月只要五两!只要五两银子!你就可以把我这样全能又贴心的侍女带在身边,要排场有排场,要风度有风度,要打手,我二话不说就上,您要是想亲自动手,我替您拿包袱摇旗呐喊,我跟许多地方的人都能熟的,随便拉起二十几个人的助威队伍没有问题,也不另外收费。”

    凤歌打小长在宫中,从来也没见过哪个姑娘能泼成这样的,她只怔怔的看着金璜。

    金璜双眼炯炯有神的看着她:“不要想那么多,这种乱七八糟的小事岂是您这样的贵人操心的,您只要点头说好就行了,来,点头,说……好~”

    一个时辰以后,凤歌才从混沌状态恢复正常,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开茶楼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包袱怎么就到了金璜那里了,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又跑到了源义钱庄取了五两银子,就这么递给金璜。

    难道刚才金璜给她下了迷烟?不像。

    难道金璜已经练成了传说中的西域移魂术?刚才是用这种妖法催眠?

    凤歌看着前方那个走路的脚步都带着愉快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了,而且仔细想想,多一个侍女也没什么不好,凤歌也不是那种会为过去的错误一个劲后悔的人,她对金璜说:“既然你做了我的侍女,就不应该打扮的这么招摇,别人见了你还以为你才是大小姐呢。”

    “好的公主殿下,没问题公主殿下。”

    就在这两句话间,金璜好像变戏法似的,那满头闪瞎眼的发饰不见了,脖子里手腕上手指根,全都干干净净,好像那里什么从来就没有挂过什么东西。

    就连那身蓝色的丝裙,也变成了一袭朴素的青色长裙。

    她全身上下只有耳畔留着一只凤羽耳饰,还有裙边那只璜形压裙禁步。金璜的手里多出一只小小的包袱,大概就是方才她那身的全部家当,她笑道:“这个耳饰是朋友所赠,这只金璜……这金璜是家里人给的,就不用摘了吧?”

    “你这是……变戏法?”凤歌被她的换装速度惊呆了。

    “人生苦短,怎么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换衣服上,对不对?”金璜嘻笑道,“公主殿下,我们要往哪里走?”

    凤歌停下脚步,她只想过要去哪些地方,却从来没想过这个先后顺序是什么。

    现在她所站的位置,正是国都中轴线,从这里往四个方向的城门走,距离都一样。

    四选一,这是个难题。

    看出凤歌的犹豫,金璜笑道:“往朱雀门走吧。”

    “为什么?”凤歌不相信金璜连路线都规划好了。

    “有三个理由,”金璜伸出一根手指:“第一,南方是本朝最富庶的地方,那里是粮食与税收占比最大的地方。”

    凤歌连连点头。

    “第二,南方多才子,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在于君王一人之身,而是需要整个朝廷有足够多足够强的人才,储君更应该多多的结识栋梁之材,说不定还能发现什么厉害的隐士。”

    没想到这个江湖气十足的女子,能说出这样有见识的话来,凤歌对她越发的刮目相看:“还有呢?”

    “啊?还有啊?”金璜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是说,有三个理由的吗?”凤歌提醒她。

    金璜望着天空:“那个,说三个理由是因为感觉很有气势……嗯,如果你一定凑足三个的话……嗯……”

    虽然凤歌认为这并不是自己一定要凑足三个,而是金璜自己说的就是三个,不过她还是没有出声,就静静等着金璜自己把三个凑齐了。

    金璜眨巴着眼睛:

    “还有一个月,江南道的嘉湖上会满是荷花,碧绿的荷叶在湖面绵延不绝,直伸到天边,红荷花那些半透明的花瓣被初升的朝阳、斜落的夕阳一照,一朵朵上镶着的都是金边,那种景象,只有南边才有,其他的东、西、北,国都也看不见的。”

    凤歌喃喃自语:“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嗯,差不多就这意思,其实我刚才也想到了,怕你说我抄袭,走吧,巳时啦,再迟就来不及了。”金璜拉着凤歌的手往前跑。

    “来不及什么?”凤歌不明所以的被拖着向前。

    “来不及睡觉。”

    国都离最近的一个镇子大约五十里路,对于走惯路的人来说还好,对于每天平均不超过三千步的凤歌来说,就很不容易了。

    刚刚出城的时候,凤歌还有心情看着青山绿水,背两句曾经在书里见过的诗句,又走了一个时辰,景物还是那样:两侧高大的树木绿油油,脚下的山道歪歪扭,眼前的土匪贼溜溜。

    眼前的土匪?

    面前站着两个年纪非常小的孩子,六七岁的模样,身高刚过凤歌的腰,两人手里拿着破铁片,抖抖索索的指着凤歌与金璜:“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忽然卡住了,两人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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