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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给我把脸靠过来,不然我生气啦?”李静如娇滴滴地说道。
嬉皮笑脸的林小语对李静如摇摇头道:“我就不,你生气好了,呵呵,我就是喜欢看着你生气的样子······”
李静如的生日序幕在两人间亲密融洽的气氛中慢慢地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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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如,你晚自习的时候到哪里去了?怎么那么迟才来呢?”在女生宿舍,睡在李静如上铺的莫晓慧从床上探下头问正在下铺躺着的李静如。
“没有去哪啊。我在食堂吃了个饭,所以去得比较迟······”李静如一边回答一边想起今晚林小语来学校给自己过生日的情形,李静如的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抹幸福快乐的微笑。
“真的?静如啊,你可别骗我哦,我可是听说我们学校的某位校花在学校的食堂里跟某个外校的男生在一起,还在食堂点蜡烛过生日呢?”莫晓慧一脸坏笑地看着李静如说道。
看到好朋友脸上那坏坏的笑意,让李静如俏脸一红,李静如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古灵精怪的好朋友的问题。
“老实交代哦,静如,那个男生是不是你男朋友啊?”莫晓慧此时的脸上的表情十足一个打探消息的特务,“哇,一个外校的男生专门过来给静如你过生日,难怪静如你不回家呢,好啊,李静如你可把你的男朋友掖得够紧的,一直都不让我这个当朋友的知道。”
“晓慧,你别瞎猜好么?”李静如红着脸答道。
“你还不承认,我可是没见你说起其他男生时会脸红的哦。”莫晓慧依然不依不饶地追问道:“到底是那个男生那么有福气将你骗到手的,静如,你知道么,如果学校的那些男生自己你有男朋友了,不知道会多伤心呢······”
李静如实在难以招架这个吱吱喳喳的同桌那刨根似的问话,李静如没好气地对她说道;“赶紧睡你的觉吧,说那么多话小心一会把你的小舌头给咬了。”
李静如带上了复读机的耳塞不再听这个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的莫晓慧的那些唠叨。
这个复读机是林小语刚刚给自己送的生日礼物,李静如实在想不到林小语会给自己买复读机当作生日礼物。李静如是很想买一台复读机来学英语,没想到林小语居然给自己买来了,李静如记得假期的时候自己就是在商场里看了下复读机的价格,而林小语却记住了李静如喜欢的这个牌子的复读机。
李静如知道这样一部价格在好几百的复读机对林小语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林小语的零用钱有多少李静如是很清楚的。李静如知道林小语一定是用自己辛辛苦苦打球赛得来的那些奖金给自己的买的,李静如心中不由得为这个对自己无微不至的邻家男孩
而感动。
复读机里还插着一块磁带,李静如知道这肯定是林小语连同复读机一起送给自己的,因为这是一盒音乐磁带。
李静如按下了播放键,一段清新优美的旋律从耳塞中传到了李静如的耳中,音乐中那女歌手如甘泉般清甜的歌声一直在盘旋在李静如的耳际,而且一直传到了李静如的心里······
I had a dream
我做了一个梦
Strange it may seems
它可能会有些奇怪
It was my perfect day
这是我完美的一天
Open my eyes
张开我的眼睛
I realize
我发现
This is my perfect day
这是我完美的一天
Hope you never grow old
希望你永远不会老
Hope you never grow old
希望你永远不会老 ·······
一边听着这盒the cranberries(卡百利乐队又译小红莓乐队)的《never grow old》,李静如慢慢地合上了自己的眼睛,李静如觉得自己过了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十七岁生日,这都是因为那个她一辈子都爱着的邻家男孩······李静如有点想自己如同这首动听的音乐那般与林小语一起never grow old,永远不长大······
ps: 此书献给每一个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奋斗的人,喜欢的话请收藏推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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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一切还在路上
林小语在高二的学习生活中总是感到太多的乏味和枯燥,这也让林小语更加喜欢那些在校园课时外度过的时光里找到快乐。在篮球场上那种挥汗如雨酣畅淋漓的痛快;陪着严楠四处闲逛的轻松甜蜜;或者是到桌球室里和人切磋几盘,林小语在严楠教会他打桌球后,也挺喜欢这样休闲轻松的运动,林小语在桌球上也有着不错的天赋,打了一阵子后,林小语也慢慢地从一个连严楠都打不过的菜鸟,练出了手不俗的技术。
不过林小语在周末假期的时间里更多就是和易历他们一块呆在出租小屋里玩着音乐。融洽在音乐的快乐氛围中让林小语觉得这里才是现实生活中的乌托邦。这里虽然只是一个简陋的小房子,白色的石灰墙上布满了不少年久的污迹,连家具都显得陈旧,甚至连房子的风扇都不能驱逐房子内有点闷热的空气,几个人在这样狭窄的房子中总是带着满身大汗,但是在大家手中的乐器响起的时候,就会让大家忘却自己身处的狭小环境,在旋律和歌声中畅游着美丽的理想世界。因为音乐能给他们带来一切。
林小语现在玩吉他也基本可以客串在乐队里面了。但是一些难度高的歌曲林小语还是跟不上大家的节奏,但是没有人责怪林小语,大家都很耐心地给他指点着,林小语也在这音阶的跳动中慢慢地进步着,快乐着。
不过如今社会不断在变化着,在任何方面,就连音乐也是这样。喜欢摇滚的人越来越少了,在中国摇滚教父崔健穿着一长一短的裤腿扛起的那支中国摇滚大旗在神州大地挥舞了十年之后,中国摇滚的热情也随着那一批才华横溢的摇滚人的老去而慢慢地被浇灭。中国曾经让很多热血青年为之疯狂,为之神伤,为之鼓励,为之追梦的摇滚,在过了那个时代后便少了很多味道,越来越多打着摇滚旗号的人唱起了媚俗的流行音乐口水歌曲,中国的摇滚也到了一个混乱的时代。
虽然还有不少很有才华的人依旧在热爱着摇滚,并仍旧在努力地做着好音乐,但是这样的人实在太少了,而且摇滚环境的恶劣也让这些人总会因为种种问题而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这就是生活的无奈。
易历他们这支名叫“在路上”的乐队也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越来越少人会到酒吧里去听真正的摇滚乐,所以也很少有酒吧请他们到酒吧里唱歌。如今的酒吧里越来越乌烟瘴气,癫狂的DJ音乐,酒吧里一堆如发了疯一般在疯狂舞动的青年,各种各样的迷幻药,为追求刺激的肉欲关系,成为了酒吧里的主旋律,这也让易历他们这支“在路上”乐队很少再去就酒吧里唱歌。而且酒吧的经理总是要求乐队去唱一些俗不可耐的流行歌曲,这也让易历他们当场就拿起吉他愤袖而去。
易历他们不喜欢像个小丑一样给那些不懂音乐的人唱那些没有灵魂的歌曲,易历他们玩音乐就是为了让一些经典的摇滚歌曲被更多的人接受和喜欢,也让自己写的歌曲能有人喜欢,可是如今的酒吧里已经很少有这样鉴赏能力的观众了,所以易历和乐队的其他人也不太愿意到酒吧里唱歌。
这支由几个志同道合,都喜欢摇滚的哥们组成的乐队也在他们成立了三年后散伙了。因为乐队的主唱易历要离开了。
易历这个将摇滚摆在自己生命中最重要位置的男人要离开乐队了,对于易历提出要离开,乐队的其他人并没有太多的惊讶,没有人劝他留下,因为这三年的相处大家都知道易历是一个不羁而执着人,他心里一直有着他的摇滚梦想。这个从重点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完全可以凭着他的文凭找到一份让很多人羡慕的工作,但是天性不喜欢被拘束的易历总是不愿去被禁锢在一个地方,这也许也是他痴迷着摇滚的原因。
大家在易历要离开前的一整天都在小屋里相聚着,一边喝酒一边唱歌一边回忆起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林小语虽然不算是乐队里的成员,但是跟易历一年多的相识也让林小语很敬佩这个对理想执着的大哥。
吉他声鼓声歌声在这间小屋里响起,一首歌唱罢另一首的旋律接着响起,这个小屋里没有绚丽的舞台灯光,也没有热情的观众呼声,但是这个简陋的小屋的氛围却是非常让人享受的,因为这些都在为自己的朋友歌唱,为自己歌唱,用摇滚的方式,用摇滚的旋律,用青春的无限激情,用心中滂湃着的情感······
易历,易历的女友张燕,贝司手黄永民,鼓手磊子,吉他手李志辉,担任乐队经理工作的大智,林小语还有严楠,在这个屋子中的每一个人都唱了歌,不管唱的好不好,都扯着嗓子在小屋里唱上几首,这间小屋此时就是他们的自己的堡垒,没有现实中的种种压力,没有生活的困扰,这里只有唱不完的音乐,和化不开的友谊······
摇滚的歌声一直到夕阳透过小屋朝西的阳台中射入小屋时才停下,唱累的大伙都围坐在小屋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慢慢地述说这往事。
“易历,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么?”李志辉慢慢地喝了几口手里的啤酒,一边对易历说。此时一向稳重的李志辉脸上也有了几分酒后的姿态。
“当然记得,那天是在琴行里,你和我都看中了同一把吉他,我比你先付钱了。”易历坐在自己女友张燕的身边,一边回答一边看了眼摆在墙角的那把黑色吉他。这把吉他可以说是他和李志辉友谊的见证。
“呵呵,这段故事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呢,没想到你们结识是在琴行里,还是为了把吉他。”黄永民这个平时在乐队中比较多话的,他听到了李志辉谈论起了过去结识的情形,也插话道:“你们结识还没我跟磊子的故事精彩呢,我跟磊子可是因为打架而认识的,那次打架我可是被磊子给打惨了,没想到磊子这家伙看起挺木讷的,可是打起架来可是凶得很,拿着板凳就往我身上砸······”
大家都知道黄永民跟磊子曾经因为一个女生而大打出手,而那个女生的离开也让这两个人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大家听到了黄永民的话都会心地一笑,连平时一直是表情冷酷的磊子也微微地笑了起来。
磊子拿过一瓶酒交到黄永民的手里,然后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酒瓶向黄永民示意了下,黄永民一口将酒瓶盖咬开,拿起酒瓶和磊子手中的酒瓶碰了下,两人同时一饮而尽。
“来来来,我们也来干杯,为了我们的相识,为了我们共同挚爱的摇滚······”在一旁的大智也举起自己的啤酒吆喝道。
吃饱喝足后,易历将吉他抱起,轻抚了几根琴弦,然后和着琴声清唱道:
你迷失的身影冉冉升起
在分裂的天空中留下足迹
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一千万只太阳的光辉
映照着金色的月亮
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我想她应该会去懂得
如何睡梦及哭泣
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不要打扰
请不要打扰
在遥远的天边
你将化为七道彩虹······
这首歌是易历新写的一首歌,易历给它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