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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做怎么知道不能解决?”
“你好自为知吧,如果你一直这样软弱无力,我会考虑收回惊魂枪,并且抹去你这段时间的记忆。”
“不!我不要软弱!”凌小宇从深度沉思当中惊醒过来。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源于《夺舍诀》,现在的生活,已经比过去那个自己要好上千百倍。他再也不愿意回到那个傍惶无依的生活状态中去。
一股莫大的伤心冲击着凌小宇的心灵,他不愿承认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
“如果这算是上天给我的一次机会,那么我愿意抓住这个机会。无论我和你之间的距离有多远,我都会把你抢到手。因为你是我生命中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人!”
到了此时此刻,凌小宇心意已决,他决定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不过他很清楚,在这之前,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将电脑打开,凌小宇仔细的回想那名神秘的黑衣女子说过的每句话,虽然她看上去骄傲得简直令人有些接受不了,不过她却毫无疑问是自己所遇到的人中最强的一个。
“金翅金钟罩,虎魔炼骨拳。对了,就是这两门功夫。”凌小宇通过电子文件中的目录索引,很容易的找到了这两门武学。
金翅金钟罩,是在古武学金钟罩铁布衫的基础之上研制改进的全新武学,号称这本天下武学总纲当中收集到目前为止,排名第一位的护体神功。
凌小宇对着电脑屏幕,仔细的阅读着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涵义。
不知为什么,凌小宇觉得这些内功心法似乎很容易懂,体内一冷一热两道气流随着他所领悟内功心法的轨迹急速运行。不知不觉间,凌小宇感觉到自己的体内仿佛多了无数经络密布,这一冷一热两道气流运行到哪里,仿佛就贯通了哪里的经络,而且最令他感到奇特的是,如果自己的理解错误,气流运行到位置会自动感觉不畅,转向改道而行就容易多了。
要知道,凌小宇体内的修炼出的是道家真元,虽然只是涓涓细流,却是比内功中的先天真气更要强横无比的东西。
凭着体内道家真元的特殊功效,凌小宇运行内功自然事半功倍,在运行了两个大周天之后,凌小宇突然感觉到了体内有种上下贯通的玄妙感觉,顺着内功心法运功,立刻就出现了效果。
惊喜之下的凌小宇索性一鼓作气,继续冲关。实在是因为太顺利了的缘故,凌小宇完全没有练武者应有的觉悟,只是凭着自己的意念,一路高歌猛进。
依照文件资料中记载,金翅金钟罩很形象的被分为六重境界,分别是土身,木身,石身,铁身,银身,金身。
不知不觉间,金翅金钟罩内功竟然被他在一夜之间,连突三关,练到了三重石身境界。
感觉到一时之间体内的金钟罩神功再难寸进,凌小宇并没有满足,而是转而修习另外一套虎魔炼骨拳,这套拳法虽然也有内功心法配合,但是却更加注重外在动作的修炼,凌小宇勉强练了两个来回就实在练不动了。原因很简单,腿脚有伤不灵便,随便动一动都会痛,哪里练得了拳。
俗话说,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不过像凌小宇这般的练功际遇可算得上是夺逆而上,谁叫他的底子厚呢?身怀道家真元,内息比筋骨皮要强大得多,也就是他这样的怪胎,除此之外,天下间根本就没有这样的练武之人。
用金翅金钟罩修炼自己的皮肉,用虎魔炼骨拳锤炼自己的筋骨,这个思路是肯定没有错的。可惜时间太紧,魏晶的订婚仪式就在周末,还有三天时间,纵然自己把金翅金钟罩练到了三重石身境界仍嫌不足,虎魔炼骨拳又绝非三日之功,单单是这样的实力,凌小宇并不满足。
“还要有一种强大狠辣的攻击手段,最重要的是简单易学才行!”凌小宇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翻看着武学总纲的目录。这份资料简直是浩瀚如烟海,一时之间看得人眼花缭乱,不知何从下手。似乎每一种武学都有其可取之处,但是又难以区分谁才是最强的。
一时有些心烦意乱,凌小宇索性合上了电脑,不去看那些多如牛毛的武功秘笈。
心中突然闪过一念,其实自己并非要学尽天下所有的武学,那位神秘的黑纱女也说了,学会了惊魂枪,足可抵天下大半的武学。自己要学的,其实只不过是三招两式罢了。在不动用惊魂枪的情况下,也有克敌制胜的绝招。
如果只是学三招两式,那就一定要学威力其大的那种。记得唐松曾经说过,其实练武和打架,有一点是触类旁通的,那就是出其不意。过往曾有许多武术宗师死在名不见经传的杀手刀下,原因是什么呢?其实就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武功再高,也怕冷刀。
换而言之,自己若是学了一门冷僻到了极点的武学,这天下根本都没几个人见过,自然也就无从拆招了。
想通了道理之后,凌小宇再次打开文件,点击条件搜索,估计电脑软件中的这项功能从来没有人这样用过,但是却真实的存在。
这本天下武学总纲当中最生僻的武学,竟然是一门名为“蝗拳”的体术。
起初凌小宇还觉得蝗拳这个名字挺霸道,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真是蝗虫的蝗,而并非皇帝的皇。
这套拳法据说是采用生物仿生学与人体力学相结合的新武学。只有两招,简单至极,天下却没有几人能够办到,所以才被系统认定是最生僻的武学。最夸张的是创造这套拳法的作者自称鬼医门传人,并且在秘笈中附上了自己的生物学博士导师文凭。如果凌小宇有唐松三分之一习武经验的话,就会很清楚这其实是一套未经过实践检验的武学根本就是把所有能搜集到的武学全部收罗,并不分优劣。
《蝗拳》第一招名为崩刺,原理是摸拟蝗虫被捉住双翅的一刹那,猛力弹腿挣扎时发出的力道。
凌小宇闭上眼睛,回想起小时候捉蝗虫的场景,当自己以为已经捉住蝗虫翅膀时,虫子突然弹腿,将腿部的尖刺深深的扎入自己的手指当中,那种剧痛至今仍记忆犹新。
这一式崩刺,绝对出其不意,采用的是败中取胜的策略,诱敌近身,在敌方攻击自身的一刹那,用人体侧身最坚硬的各个部位,包括肘尖,肩膀,膝盖,掌缘,指尖,同时协调发力,一口气爆发出比平时强大数倍的攻击力,一击论生死。
第二式名为弹遁,大概创立这套武学的生物学博生导师先生没什么文学细胞的缘故,这套武学的招式名称还不是一般的直截了当,这第二式的用途简单明了,一击不中,立刻千里远扬,
这一式在充分注重身体平衡的同时,更注重下肢力量的猛烈爆发,达到无人能追及的目地。
这一攻一逃,看似简单,却是一套真正意义上的终极武学。注重内力的修炼程度与经脉之间的急速转换。世间能够达到这套武学所需内力标准的人本就不算多,然而有了如此深厚内力的高手,却又没几个肯用这类太过于极端的武学对敌。
不过在凌小宇看来,这套蝗拳还真是挺对自己胃口,在诱敌深入的瞬间爆发自己的最强力量,如果还不能搞定对手就立即撤退,不作无妄之争,这简直就像是打CS啊,打一枪换个地方,绝不让对手有瞄准自己的机会。
其实练武就好比娶老婆,从来没有最好最强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
花了整整三天两夜,几乎不休不眠,凌小宇终于将这套只有两招的极端武学融会贯通。这套武学虽然只有两招,但是涉及到的经脉和内力的运用却复杂无比。若不能全身心的投入,甚至令自己的身体为这套武学作出付出与调整,是绝对无法练成的。包括那位创造出这套终极武学的博士导师高人,也只是理论上模拟成功而已。
几天几夜,凌小宇几乎以为自己就是一只可怜的蝗虫,在强大的自我意念之下,体内的道家元力甚至强行改造了体内的几条经脉,才算真正练成了这套天下至简的“蝗拳”。
在这段时间里,凌小宇第一次用无比认真的态度去修炼《夺舍诀》中记载的炼气之术,他很清楚,自己所拥有这一切的根本,都在这本《夺舍诀》当中。也正是体内这一冷一热两道气流的帮助,才让自己练武的进展迅速无比。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然而这三天却是凌小宇过往的生命当中最充实的三天,没有片刻停歇,不断的突破自我。凌小宇觉得自己像是一只破茧重生的虫子,新生,却又强大无比。
终于到了最后的时刻了。凌小宇郑之又重的将黑纱女给的那块晶片**了电脑读卡器中。
“原来是这样!”凌小宇只看了一遍,就完全了解了惊魂枪的用法。之所以到最后的一刻才去学习惊魂枪的操控方法,那是因为凌小宇很了解自己,他要在自身的状态酝酿至巅峰的时候,才去学习最重要的东西。
有人在每逢绝境时,必会爆发出强绝的力量。很不巧,凌小宇正是这种人。
没有人和任何人打招呼,凌小宇一个人去医院结了账。回到家中,从阳台的晾衣架上取了那两截惊魂枪在手中。
轻轻的抚摸着散发着寒意的冰冷枪身,凌小宇深吸了一口气,手提合二为一之后的惊魂枪,运用意念将体内的一凉一热两道气流分别灌入了枪身两端。
枪身如同有灵性般,开始嗡嗡轻响。手掌能够很明显的感觉到枪身在不停的振动,而且力道越来越大。
这毫无疑问是一次考验。黑纱女把控制惊魂枪的方法告诉凌小宇,其实也是要看他有无驾驭惊魂枪的资格。如果凌小宇一拿到晶片就想办法控制惊魂枪,以他当时的精神状态,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经历了这三天的疯狂修炼与煎熬,无论是体内道家元力的增涨,还是凌小宇在精神层面的承受力都大为提高,接下来照本宣科,对付这杆枪的难度就小多了。
一点一点的将体内的元力推入枪身,就如同打针一般,虽然枪体的反作用力越来越大,凌小宇终于还是在即将脱手的最后一刹那,成功的将体内一冷一热两股元力对接在了枪体之内。
脑部仿佛有一万根长枪在乱刺狠扎,耳边也有如雷鸣暴弹般响个不停,凌小宇心中只有一个意念,收服这杆枪,然后去抢回自己的女人。
到了此刻,任何心魔都无法影响到犟起来的凌胖子,他把这种由内而外的痛苦视为一种挑战般的享受,这不算什么,仅管让痛苦来得更猛烈些吧!
凌小宇以一种强绝无比的精神姿态去对应惊魂枪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只有自己亲身体会过痛苦的人,才能驾驭这种深刻万分的痛苦。
惊魂枪能憾动别人的灵魂,它对于使用者的考验,当然也从来都是源于灵魂上的磨炼。
终于,如同大海退潮般,所有影响凌小宇的负面感官都渐渐消失了。
“啊!啊!啊!”凌胖子左手高举惊魂枪,迎着东方渐渐出现的那一缕晨曦,终于发出自胸腔中憋闷已久的怒咆。
第五十一回 抢亲
差不多每个路过金府国菜的行人,都会惊诧这家餐厅在外观装修上的奢华程度,很晃眼,金灿灿的一大片,说不上什么风格的建筑,如果硬要形容的话,勉强算是揉合了欧式风格的中国风建筑,当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绕道而行。
若是再一打听这家餐厅的菜肴价格,更是令人咋舌。这家餐厅仿佛根本不知道低调两个字怎么写,曾经有人一度很好奇,选择开这样一家店的老板,应该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今天是周末,路上的行人格外的多,不过这一次几乎所有人都将好奇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