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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法则-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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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
可是……你会不会看到?
9月7日星期日晴
又被他看到了!我心里说不出地激动,幸好当时没出丑,还笑了一笑。现在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快乐,因为他也对我笑了笑!他不讨厌我!
决定永远记住这一天,在日历上又圈上一朵小花。晚上大家一起聚餐,在火锅店里面,他们来了,他看见了我。还好我反应得快,没被芳姐她们发觉,心里怦怦乱跳,连自己吃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他会喜欢我吗?他不会喜欢我吗?我……我不知道。可是又像是知道,唉!我不知道自己知不知道了。如果趁这个机会跟他认识……我不敢多想,怕真的一时冲动就去做了;但是我就这么一辈子在暗处看他吗?
不小心被芳姐看到了日记。她很不高兴,好像还在生那天植得罪她的气,问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人,我说不知道。她更不高兴了,可是这是真的啊,我自己也常问自己这个问题,却总得不到确实的答案。是为他有本领吗?不是的,要不然我怎么不去喜欢武师傅呢?他可是比大哥还厉害的。是为他从来诚实可靠吗?不是的,小武哥哥也是多么诚实可爱的人,但我不会喜欢上他。到底是为什么呢?或者是因为他说的话?唔,可能就是他的一言一行吸引了我。
但是芳姐不明白,让我想起以前问柳姐同样的问题时的自己。那时的我也一样不明白,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她的答案会是“不知道”。芳姐是个好人,从来都是很文静的,却为我生了气。她说她看不下去了,要帮我。我求她别告诉别人,她考虑了很久,说不告诉,但是要帮我。她的态度是这么认真,就像是在工作一样,却又跟我认识的芳姐不一样。她爱帮助人,但从来不插手别人的私事,现在却……难道是我太可怜了吗?连跟自己喜欢的人相识的胆量都没有,更不要说和他恋爱。
今天是第一百五十四天,好像老天听到了我的心愿。
突然心里很害怕,因为一个秘密……如果有一天他喜欢上我,就一定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否则……算了。
***
日记截止至九月七号。
我合上日记本,莫名其妙地有点心酸。原来误会了林芳,她并非热心过度,只是为方妍的用情所感动——连我如此心如磐石的人都会心酸,她何以堪?只是想到从六月五日以后每一天方妍都在日记上写上如此之多的心情,足足坚持了三个多月,而且每一份心情都是一模一样,是人就难以自持。
我仍是人,但就算自持不了也要逼自己持下去。正如她所说,我的爱情准则里需要的是“值得自己去付出和收获”的感情,她的不是,而我不能滥情——人的一生若连自己的感情都不能好好对待,那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做的?
可是以己推人,方妍对感情的态度绝不会逊色于我。我虽不欲伤彼,彼却因我而伤。不管她是为什么开始喜欢上我,现在付出的感情都与客观的东西无关——情至深处,本就只有一条归路。
该怎办呢?
第三十五章 挽救之举
下午课后,我给方妍寝室去了电话,接的人声音有点儿尖细,有着和我所较熟悉的方妍、林芳以及张蕊芳都不似的柔甜,顿时猜到对方是那一度又一度地引起男生注意的廖真如。待听清我是谁人之后,那女孩的话语中带上微嗔的语气,不过大概是顾忌到我毕竟是帮过她的人,并未直接责来,只说方妍不想听电话。
我平静地道:“请告诉她,如果错掉这个电话,她会后悔。如果你愿意看到她以后后悔的样子,也可以不告诉她。”那头半晌无语,许久后才有换手的杂音,接着方妍微哑的嗓音传来:“喂。”
“你真的明白昨天我的话了吗?”我冷静道,“如果你现在是消极颓废的状态,说明你没有明白。”
那头欲辩又休:“我……”
我放软声音,轻叹道:“你怎么这样呢?林芳告诉我你哭了很久,是要我说你笨吗?”
方妍明显地惊愕起来:“我……你……”
“吃饭了吗?”我柔声道,“如果没有我们一起去。”顿了顿又道:“就算你吃了,我们也一起去。”话音里略加重语气,以示不可违逆。
方妍慌张地回应:“吃……啊,没吃。”
见到方妍时我骇了一跳,因虽仅隔了一天,对方的脸色却出奇地差,竟像瘦了整整一圈。我探手握住她的柔掌,心里涌出无可言喻的感情。
郑归元是我的兄弟,那么她就等于是我亲妹妹。
方妍不知所措地带着满脸红晕垂下头,微显凌乱的长发遮住了半边脸颊,倍惹人怜。
“笨蛋。”我轻轻吐出这两个字,翻开拿在手中的日记本到某一页,“再把我的爱情准则看一遍。不准不看,也不准假装看而不看,更不准不仔细看!”
方妍见到日记本,露出惊讶的表情,想要发问,却被我柔和的目光引回纸上。待确定她看完并且已回味过好几遍后我才托起她的手掌,把合上的日记本放回到她手中,轻声道:“知道什么叫‘值得付出和收获’的感情吗?”她茫然接过,神色又惊又喜,神经质地猛点头,旋即赧然改为猛摇头。
我用力在她手背上一握:“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任何一段感情都需要有时间来证明价值,明白我的意思吗?”方妍仍是摇头,但脸色比之前好了很多。
“任何一个异性,只要拥有值得我为之付出并且接受的东西,都可以得到我的感情。”我换过角度说,“现在你明白了吗?昨天我的话是什么意思?”
方妍迟疑道:“你是说……现在我还没有值得你付出接受的东西……就是还没有值得你喜欢的地方……对吗?”我放下她的小手,欣然道:“早知道能做郑归元的妹妹,肯定不是个真笨蛋——那么你现在是真的明白我的意思了?”
方妍眸子中一亮,欣喜道:“那就是说如果我有了值得你喜欢的地方,你就……就……”却不好意思说下去。
我给她接完:“就会喜欢你——感情是很正常的东西,在我面前不用害羞。”
方妍又羞又喜:“那我该……该怎么做呢?”
“我喜欢的不是幼稚的小朋友——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我给出意思含混的暗示,为免误会再加一句,“尤其是在思想上。”待见到她愕然又似有所悟的表情时洒然转身道:“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思想上绝不会不在同一水平上,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就像人必须吃饭一样,走罢。”
心中同时明白已暂时解除了她的心结,甚至可以促使她重新拥有积极向上的乐观生命态度。
回到寝室时脑中仍在想着适才饭桌上对她说“在我喜欢上你之前,先让我们通过郑归元来互相称呼”那话时她又惊又涩的可爱表情。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儿,尤其是带着傻傻的神态时,让人无法不把她当作小妹妹来对待。细细想时,又觉得有些悲哀,因为她很可能就是因为这最可爱的神情才让人难以把她当作恋人对待。
即或世上没有茵茵在,没有柳落在,没有任何美女在,情况亦不会变。
“柳落……”我心内自语,“你又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你吗?”
是日伟人仍未回来。我想起他从班会上离去时的眼神,愈来愈觉得他古怪,却并不十分担心,因知他已不是小孩子,定懂得照顾自己。
第二天早上天还未亮电话铃便响了起来,王壮咒骂着爬起来一接,转头怒吼:“老植!”
“喂——”我拖出一个长长的呵欠。
“老植吗?我是林强。”那头声音熟悉已极。
我精神一振,靠到书桌处坐了下来:“再不回来老师的黑名单都要被你的名字占满了——居然开学就不上课!昨天还听裴翎说辅导员儿都知道你旷课的事了。”
伟人打断我的话:“现在我在星星旅馆,你马上来一趟,有事跟你说。”
我听他语气不像开玩笑,想了想应道:“嗯,现在六点十分,我六点四十前到,你在哪个房间?”
到达目的地入房后大吃一惊,非因伟人房内不只他一人,而是因为他赤裸的上身右肩处缠了大片的绷带,隐隐可见有血渗出,旁边有人在整理一个大药箱,身前扔着大圈烂蛇般的旧绷带,似是刚替伟人换完药。
我立在门口,静静地扫过分坐各处、身着黑衣的多余四人,加上身后为我开门这个便是五个。彼此来回打量后,伟人突然道:“老植,在场这几位都是我兄弟,我给你介绍一下……”
坐得离他最近的一个约摸三十来岁的瘦子打断道:“不,先试一下他。”手一挥,身后传来风声。我早有戒备,反手竖臂格住后面那人捶来的拳头,顺势抓住他手腕扯到身前,恰好挡在左右飞身扑来的两人前面,后者慌忙收势,动静迅捷,显然亦是练家子。
伟人侧头对那瘦子道:“怎样?早说过他不是你手下兄弟能应付的了。”
我从身前人肉盾牌肩头探出头来,奇道:“伟人你哪里交这么多莫名其妙的朋友?”
那瘦子皱眉,显然不大服气,对着呆立的两人一摆头,两人闷声不响地四手齐出按正我的肉盾双肩,两只大脚如风踹来,却一起踹了个空,因我早一刻松手退出一步避了开来。
“好了!让我来。”那瘦子一声断喝,立起身来,露出精悍的体形。
三人应声退开,瘦子两步跨近,摆个花势左拳右啄地攻至。我不禁“咦”了一声,再退一步贴在门上,待他势头将尽时右脚在门上后踹借力身体猛力前冲,近身一掌按他小腹。本想以拳痛击,但他既是伟人兄弟,我自然要留点儿情面。
瘦子应手飞退出三四步,拿桩立稳,目露惊色地失声道:“这么快!”
我看着自己手掌,却奇:“你反应也够快啊,竟然挡得住。”适才这一按本以为万无一失,却竟被他及时收手回防于小腹处挡住,这时才知他也不是吃干饭的。
伟人黑着脸沉声道:“七指我劝你不要妄来,免得丢了一堂之主的脸面!”
那瘦子本有止势,却被这一声激得咬牙斥道:“老子混了这么多年指头都丢了,再丢个面子算啥!”附身直冲,又是一手拳一手啄,下面还先加一脚内勾。
我不由纳闷,因觉到伟人似是故意激他来攻,亦对伟人的身份生出好奇心,但手上丝毫不慢,前俯时一按按回对方勾来的脚,同时避过拳啄,后背一挺挺正对手胸腹交接处,力道由腿至腰再传至背。那瘦子只来得及在我背上啄得半下,便被撞得踉跄后退,“扑”地坐到床上。
背上被啄处传来微炙的痛觉,我反手一摸,痛楚陡增,不禁皱眉问道:“这是什么功夫?”伟人淡淡答道:“义字门里头最正宗的五形鹤啄,出自名门。”说到“正宗”和“名门”时却带上了讥讽之气。
那瘦子怒道:“你妈的!”翻身如豹般腾起,狂风扫落叶般连啄而至,出手迅捷,确是高手风范。我刚想到这人真的运气了时,攻势已覆至全身,迫得我只好左闪右避,屡次想反攻均觉无法全身而退,加上尝过他适才一啄之威,真不愿再试一次。
不觉间退至狭窄处,那瘦子一啄当面啄来,我侧头一避,“咄”地一声那手已啄正身后的木质衣柜。我匆忙一瞥间,骇然见到中啄处竟生出厘米许深的凹痕,大惊道:“好硬的手指!”同时身形毫不犹豫地撞向他怀内,双手闪电般分抓住他双腕,肩头微微使力一撞,后者整个儿地一震震退半步,提膝便顶,端的凶悍已极。
这时伟人悠然自得地道:“金七指任意两只指头都可以平抓起一头养了两个月的猪仔,或者单指戳碎核桃,你说他指头不硬咋行?”话犹未必,那瘦子已被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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