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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嫁[金推]-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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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绛仍然道:“早上回来的,家里人都还没起床。怎么陈阿姨也不在?”
  “陈阿姨孙子今天开学了,我让她去送,我以为家里就我一个。”绛嫮把果盘抱在怀里,挑眉问他,“你怎么回来了?太奇怪了,你最近好像很经常去酒店,我看你昨天也没回来,就以为你又在酒店住了。”
  绛仍然在她果盘里捏了个苹果填进嘴里,边嚼边说:“家我还不能回了?”
  绛嫮撇嘴:“妈说你是不想家的狗崽子,外面永远比家好。”
  绛仍然扬手要打她,绛嫮抱着脑袋,急急说:“不是我说的,是咱妈说的!”
  绛仍然手缓缓放下来,“嗯,这几天不出去了,好好在家住。”
  绛嫮笑起来:“失恋啦?”
  绛仍然挑眼:“我?”
  “不然呢?”绛嫮道,“哦对,你不会失恋,你会让别人失恋!”                    

  ☆、第三十一章 勾魂

  绛嫮对自己三哥的品性;那是再清楚不过了。
  绛嫮是家里的老小,生她的时候;白悦已是四十多岁的年纪了;标准的高龄产妇。自小,她就把哥哥和叔叔分不清;为啥?哥哥跟叔叔年纪一样大呀!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要叫哥哥,那个却要叫叔叔;绛家唯一和她年纪相近的同辈人,就是年长她十三岁的绛仍然了。
  绛嫮也跟绛仍然关系是最好的。
  大哥一看她,眼睛就好像要瞪出来了一样,二哥是整日忙天忙地,唯有三哥哥脾气好有耐心。
  绛嫮会走的时候;就在绛仍然身边跟前跑后;绛仍然去江州上学;她还不会说话;抱着三哥的脖子不撒手;净把鼻涕和眼泪往绛仍然身上抹。
  这件事,直到现在,家里人还常常挂在嘴边笑话她。
  绛嫮仔细看了眼她哥,撇嘴心道,她家老三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花心!贼特么花心!
  换女人,那跟换衣服是一样一样的。
  不对,衣服还能重样穿,他身边的女人,可从来没见过重样的……
  绛仍然不知妹妹心中所想。
  他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揉乱了绛嫮的头发,说:“练吉他准备干嘛?”
  绛嫮道:“出国前的这半年我在家,除了学语言就没事干了,这吉他,是我朋友送我的。”她说着,有些兴奋,“我那朋友是搞乐队的,吉他弹得特别好!”
  绛仍然乜眼道:“那你怎么不让你朋友教教你,自己在家瞎折腾什么?”
  绛嫮嘟起嘴:“他们今天去外地演出,凌晨走的,我睡过头了,没去成。”
  绛仍然笑起来。
  绛嫮的性格随白悦,喜欢新鲜事物,但往往都是三分钟热度。
  他站起来问:“你不让陈阿姨来,中午饭怎么解决?跟我一起出去吃?”
  绛嫮眨眨眼说:“不用出去呀,阮姐和邓福星说中午会过来,一起吃海鲜火锅,我阮姐姐专门找她奶奶要的火锅底料秘方!”
  绛仍然眯起眼睛,骂道:“死丫头,原来你一个人在家,是想吃独食呀!”
  绛嫮大笑着躲开他,跳到地毯上,说要打电话给阮七喜。
  十一点不到,门外警卫来电话说有车子进来。
  绛仍然穿着居家服,站在门口,远远看着一辆卡宴开进来。到了门口,邓福星从驾驶座上跳下来,后面下来的是阮七喜和王澄宇,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绛嫮看到王澄宇,“咦唏”了一句,往绛仍然身后躲了躲,不满道:“他怎么也来了?”
  王澄宇是绛家老大绛伯庸老婆的弟弟,和邓福星同岁,几个纨绔子弟经常一起玩。
  王澄宇对绛嫮有点儿心思,只是不知道单不单纯,可绛嫮不喜欢他倒是真的。
  绛仍然从不管这些。既然妹妹不喜欢,他也犯不着在中间搀和,只站着没动,对迎面走来的王澄宇说:“没去接你姐姐?”
  王澄宇歪头看了眼绛嫮,笑道:“就是从机场回来的,他们直接去酒店吃饭了,人太多了,前前后后我数了一下,接机的有二十多个人,各路人马形形色色,我一看没我什么事,就不去凑热闹了!”
  邓福星紧接着道:“所以路上碰到王公子,就一道来了,多一个人也就多一双筷子嘛,你说是不是,安安妹妹?”
  绛嫮听到邓福星叫她,嘴巴歪了歪,心里骂:是你妹妹!
  她不情愿的从绛仍然身后出来,到阮七喜面前,笑嘻嘻说:“阮姐越来越漂亮了,我帮你拿东西!”
  王澄宇趁机摸了她的头,放肆道:“小丫头片子,见到你宇哥怎么不夸一句?”
  绛嫮躲开,嘟囔着:“宇哥好,宇哥你好帅,宇宙最帅……”
  一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进屋之后,速度把东西摆开。
  菜什么的早在邓福星的店里洗过了,邓福星还带了几盒小食,几瓶椰奶酒。
  阮七喜把汤料放在锅里,加上热水,再配了几碗酱料,几个人就可以等着涮东西了。
  邓福星把酒倒给绛仍然,眼中带了几分哀求,说:“三少,我说真的,这店我是真的舍不得给别人,不是说这菜做得多好吃——它就是再好吃,我吃上几年也都烦了!我就是觉得,这店我倾注了太多心血,我不忍心给别人!”
  绛仍然无情道:“你倾注了多少心血?投资有一半是我和伍岑来,装修是你妹妹做的,你就光管,还管成了这样,你告诉我你舍不得什么?”
  邓福星破罐破摔:“我就是舍不得我那几盆莲花,也舍不得那几个做菜好吃的师傅!我去找了伍岑,那混蛋说他老婆从国外回来了,要在国内待到圣诞节,他忙着应付,没空帮我管,没空管就算了,他妈的他还找了一帮别的人来看我的店,弄的我整天不得安宁!三少,不如你行行好,帮我收了吧?店呢,老板让你做,你别给我翻新了,我是真舍不得我那些高价买来的装饰品和莲花池!”
  绛嫮适时插嘴:“你别做梦了,我三哥不做生意,他最喜欢拿红利,但最讨厌做管理!”
  邓福星皱眉:“去去去,别插嘴!所以我这不是在劝你哥么!”转过来,他对绛仍然讨好道:“行行好吧,你看咱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按辈分,你还是我叔叔,咱们是一家人,你来做老板,我就觉得跟我还是老板一样!”
  绛嫮又说:“那你叫我哥一声叔叔,叫我一声小姑姑,我就让他帮你收了!”
  邓福星要抓狂了:“我叫你姑奶奶行不行!”
  绛嫮笑:“不行,姑奶奶辈分太高了,显老!”
  邓福星摸一把脸,叹道:“三少,嗯?行不行呀?”
  绛仍然想了想,说:“这样吧,我给你收了。那时候投了多少钱来了?八百万?这样,算上我之前投的,一共给你五百。但这店我不管,你让七喜帮你找个会管理餐厅的人,老板你想做还是你来做,烦了就赶紧擦屁股走人,敢耽误生意,我就让你有多远滚多远。”
  邓福星乐得一下子跳起来,“够义气!够兄弟!那钱我拿回去给我爸,我绝对不折腾!”
  阮七喜在那边幽幽说:“邓福星呀邓福星,你这可好,做个破餐厅,投八百万,你也是蛮拼的。到了最后呢,眼瞧着生意是赔本了,你兜里却揣满了钱,这到底是谁做的亏本买卖呀!”
  邓福星被臊得直挠头:“阮姐,我的阮姐姐!今后这店还得指着你呀!你听到没?三少要你帮忙找管理人员。”
  阮七喜说:“那你给我多少钱?”
  邓福星说:“多少钱都给,只要你开的数,我绝对不还价!”
  阮七喜挑眼一笑,看向绛仍然,发现他正望着窗外想着什么。
  绛嫮说:“我哥傻了是吧?被人这么宰,眼都不眨一下。”
  阮七喜轻轻笑说:“你哥是被人勾了魂了。”
  绛仍然听到这话,回神过来,低头吃了一口刚涮好的青菜。
  绛嫮八卦道:“谁呀?我哥被谁勾了魂儿?”
  阮七喜不答,只说:“你问你哥。”
  问他?他会告诉我?
  绛嫮这样想,撇撇嘴。
  吃过饭,男人们在外面打牌,绛嫮和阮七喜在厨房收拾东西。
  绛嫮忍不住好奇心,问阮七喜:“阮姐,我听说我哥和那个薛玟分手了,你说他被人勾魂,被谁呀?”
  阮七喜打开水龙头,轻声说:“有那么个人吧……”
  绛嫮倍感心塞:“你就不能告诉我是谁么?”
  阮七喜洗净了手,把水往绛嫮脸上洒,笑道:“你总会知道呀,怎么好奇心这么重?”
  绛嫮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她:“没办法呀,要是弄不清楚,我这心里该多难受呀!阮姐你说我三哥他还有药救么?他这样一个一个地换女人,会不会出问题呀?”
  两人来到外面的走廊,阮七喜拿出一只女式香烟,点上火,绛嫮又说:“我还以为,你跟三哥还有机会呢……”
  阮七喜夹着香烟的手一顿,缓缓吐出一圈白雾,走过来,笑着摸了摸绛嫮的头发:“别操那么多心了。”
  绛嫮看了她一会儿,沉声说:“阮姐,真的不行么?其实你们之间只差对方的一句话而已……”
  阮七喜眼中温度骤降,绛嫮噤声,眼睛瞥向客厅内的绛仍然,终是叹了一口气。
  几个人在家里玩到下午四五点,白悦和绛家老大老二都回来了。
  绛伯庸一身戎装,身材高大,常年在外,早已让他没了绛家儿孙特有的白皮肤。
  绛嫮一看到大哥,就有些犯怵。
  大哥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就连喝水的样子,都带着一股子的肃杀气息。
  绛伯庸的妻子王澄绚倒与他不同,她穿着棕色妮子连衣裙,身材凹凸有致,卷发竖起,妆容端庄,美妇人一个。甚至对比起来,比翁诗诗还要年轻很多。
  绛仍然在人群最后面,想一想,几年没见了?
  有十年了吧,十年,时光匆匆。兄弟如陌路。

  ☆、第三十二章 家人

  绛嫮和绛仍然一样站在人群后面;看着三哥的脸色。
  她知道三哥和大哥关系不好,但其实;在绛家;绛伯庸夫妇跟所有人的关系都不算好。
  绛伯庸性格随其父绛马陆,严肃爆吝;顽固不化;发起脾气来甚至比绛马陆还要厉害,偶有不高兴;那便是一幅要上战场的架势。
  绛伯庸的老婆王澄绚,是堰州王家的大女儿,也算是出身豪门世家,今年三十有六,皮肤和身材都保养得很好。自小当惯了大小姐;性子养得高傲;说话都是仰着脖子的。
  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起;自然是不太好跟别人相处的。
  他们刚结婚那会儿;正是绛伯庸被派调到内蒙的时候;王澄绚为此和公婆大吵了一架。
  内蒙离堰州几千公里,远在边界,气候寒冷干燥的北方,自然没有王澄绚从小长到大的江南城市好。王澄绚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公公婆婆不做做工作,就这么舍得让自己儿子去那么偏远的地方就职?舍得他去就算了,连她也要跟过去!这一去,归期遥遥,王澄绚如何不生气?
  可偏偏这事公公绛马陆就是不肯插手。
  绛马陆放话了:我当然有本事把他想调到哪儿就调到哪儿,但那是我的本事!我就是要看看他能不能长本事自己把自己弄回来!
  绛马陆也是因为想磨磨儿子暴躁的性子,谁知这话一说,绛伯庸被激到了,十年,固守一地,除了假期,坚决不回来!
  但倒不是说他混得不好,相反,绛伯庸如今正是声名大噪之时,整个北部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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