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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春-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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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时代的步伐。随即,三个人尝试着排练了几首经典的硬摇滚作品,一是为了找找感觉,二是为了看看效果。但结果令人很不满意,主要是因为陶珊珊的嗓子太纤柔了,不适合唱硬摇滚一类的歌曲。这不,三个人正坐在看台上想主意呢!
  周健翔首先提议道:“既然咱们三个人不行,不如再找一个人做主唱怎么样?”
  王紫潆说:“这倒算得上是一个办法,只不过到哪里才能找到既符合咱们的条件,又愿意和咱们合作的人呢?”
  陶珊珊也说:“是啊,咱们几个的技术都算不上太好,我想,但凡有些实力的唱将是不屑理会咱们的。”
  “哈哈,依我看这没什么难的,有你们两位小美人儿在乐队里,甭说一个主唱,就是一打主唱都能招来!”周健翔开玩笑般展开双臂搂住二个女孩子的肩膀。
  “去死!”王、陶二人同时挥拳打在周建翔的脑袋上,后者立刻觉得头晕目眩,眼前浮现出许许多多的小星星。厮竭力晃了晃脑袋使自己清醒过来,抱怨道:“和你们开个玩笑,至于下这么重的手吗?好了别闹了,还是赶紧想办法吧。”
  “唉,能想到的都想到了,还有什么办法……”王紫潆托着腮帮子不知所措。
  这时候,陶珊珊腰间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手机原本是郑天昊的,自从后者换了新手机以后,这台旧的就给陶珊珊了。上课的时候,郑天昊经常给陶珊珊发一些好玩的笑话,或者肉麻的话语。
  掏出手机,陶珊珊兴奋地叫道:“是台球厅的电话,一定是郑天昊打来的!”随后,她美滋滋地按下了接通键,不假思索地说道:“天昊,想我了吗……哦,对不起,我还以为是天昊打来的……您有什么事吗?”
  原来,电话那头并不是郑天昊,而是高琰臣。
  电话那头轻轻笑了笑说:“哈哈哈,当然有事,我婚礼那天你不是去了吗?还记不记得我家的小舅子韩斌?”
  “记得记得,就是那个唱歌唱的很不错的小帅哥!”
  “帅哥?呵呵,这小子最近不知道抽什么疯,非要来武汉玩摇滚乐,为了这个居然还私自退学了。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气得不行,索性不管了。我心想,虽然韩斌这孩子有一些自己的思想和主见,可毕竟还是一个孩子,缺乏社会经验,一个人在社会上闯荡肯定会吃亏的。这不,我听说你们乐队还缺一个主唱,马上就给你打电话来了,韩斌如果能跟你们一起做音乐的话,我也放心些。”
  “这……这件事情我也做不了主,这样吧,他们就在我身边呢,我和他们商量一下,一会儿给您答复怎么样?”陶珊珊说。
  “那好吧,呆会儿再聊。”
  陶珊珊挂断了电话,对周、王二人兴奋地说道:“咱们的主唱有着落了!”随后把高彦臣在电话里说的话对二人复述了一遍。
  王紫潆拍了拍大腿惊呼道:“你说的是韩萍的弟弟韩斌吗?我想起来了,这个人的嗓音确实很不错,很适合唱金属一类的歌曲。”
  “是啊,别看他的年龄不大,也没受过什么正规的声乐训练,可唱歌的节奏和声调都掌握得很好,是一个做歌手的料!”陶珊珊补充道。
  周健翔被二人一唱一和弄得有些糊涂,忙问道:“等……等等,韩斌是谁?”
  “你忘了吗?就是韩萍的弟弟,她和高大哥婚礼的时候你见过这个人啊?”王紫潆提醒道。
  周健翔拍拍脑袋回忆了一会儿,仍然没想起来,摇摇头说:“想不起来了,那天喝的太多了……既然你们对这个人的印象都很不错,不妨把他叫过来和咱们试着排练一次,看看排练的效果再做决定。”
  ————————————————————
  第二天放学后,众人约在排练室见面。周健翔首先问道:“小斌,你对摇滚乐的了解有多少?比如硬摇滚,说说你对硬摇滚的了解。”
  韩斌客气地回答道:“我对摇滚乐的了解并不是很多,主要因为我从小生长在农村,那里关于摇滚的资源比较匮乏。如果我说得不对的话,还希望你们多多指点。硬摇滚英文称作‘Hard Rock’,是从布鲁斯音乐发展而来的一种音乐形式,其特点是吉他失真音比较强烈,主音吉他占据主导地位,有布鲁斯的味道在里面。可以说,硬摇滚是早先出现的一种摇滚乐形式,比如颇具传奇色彩的‘滚石’乐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风靡全球的‘AC/DC’乐队等等,都属于硬摇滚的范畴。”
  周健翔笑着说:“说得太好了,那么如何区分硬摇滚与重金属之间的区别?”
  韩斌慢条斯理地说道:“硬摇滚和重金属,咋听起来的确很难区分,但听得次数多了也就听懂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硬摇滚节奏吉他表现力比较弱,而重金属的节奏吉他表现力很强,占据了歌曲的主导地位。”
  “小斌,没想到你对摇滚乐了解这么多,真是太好了!”王紫潆听后不禁伸出大拇指称赞对方。
  随后,韩斌唱起了一首自己比较有信心的歌曲,他还没唱完,周健翔就忍不住站起来说:“韩斌,你唱得太出色了!和我们一起做音乐吧!”
  韩斌腼腆地笑了笑,说:“承蒙各位哥哥姐姐瞧得起我,那我就不假惺惺地谦让了。不过,我觉得有一点遗憾,作为硬摇滚乐队来说,一般配备两支吉他比较正统一些,咱们只有一把吉他,未免太薄弱了。当然,这主要怪我,要是我会弹一些吉他的话,就能多帮你们分担一些了。”
  “没关系的,不会吉他可以慢慢学,任谁都得有一个从青涩走向成熟的过程嘛,关键是咱们的乐队成立了!”陶珊珊兴奋地尖叫道。
  此刻周健翔显得十分的睿智,他冷静地坦述着自己的观点:“其实一支吉他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因为咱们要做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硬摇滚,而是要融入一些其他的元素,比如新金属啊、朋克啊、流行金属啊等等。我们不要再走那些老梆子们走过的路,而是要大胆创新,大胆尝试,这样才能做出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音乐。”
  以前秦暮楚在的时候,一直是由他挑大梁,现在秦暮楚走了,周建翔自然而然地扮演起老大哥的角色来,见其他三人若有所思,他继续深沉地说:“好了,现在咱们就是一个团体了,希望今后咱们的合作能够愉快。当然,每个人的思想和理念都不一样,今后出现因为音乐而产生的矛盾是在所难免的,小斌,咱们俩都是爷们儿,倘若今后发生类似的问题的时候,希望你能多多照顾人家女孩子的情绪,不要惹你两个姐姐生气。”
  韩斌认真地点了点头。王紫潆却“噗哧”笑了出来:“没想到啊,你周健翔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绅士了?还真是不习惯呢!”
  周健翔所答非所问:“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抓紧时间给乐队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正文 第128章 随遇而安
 更新时间:2008…8…8 13:39:31 本章字数:3048
  提起给乐队起名,韩斌一下子来了兴致,抢先说道:“我能先说说我个人的想法吗?其实这个名字很早以前我就想好了,叫‘曲别针’乐队。”
  “曲别针?”三人同时一愣,其中王紫潆很快否定道:“不行,这个名字太简单了,没有什么内涵。”
  “怎么没有内涵?别看曲别针弯弯曲曲的,但是它很有韧劲啊!能把许多东西紧紧地夹在一起!”韩斌辩解道。
  陶珊珊接茬道:“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有些道理,但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太平凡了。Vicky,你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和你说过的心目中乐队的名字吗?对,就是‘七色花’乐队!”
  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七色花”的故事,故事中的小女孩无意间得到了一朵带有七种颜色花瓣的花,没颗花瓣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小女孩浪费了前六颗花瓣,知道最后一个愿望才使得她找到了快乐。
  “名字有一定的寓意,”周健翔分析道:“但这个名字太女性化了,如果这是一支全女子乐队,我无话可说,可毕竟我和韩斌都是男人,乐队用这么个阴柔的名字,我个人从感情上无法接受。”
  王紫潆接道:“胖子,既然你不喜欢这个名字,那么我也说说自己心目中乐队的名字:紫色蜥蜴!说说我的观点:首先,我喜欢紫色,因为我的名字里有这个字,而紫色也代表神秘和热情;其次,我也喜欢蜥蜴,蜥蜴有很多寓意,第一,蜥蜴也叫‘蝾螈’,内含‘处处逢缘’之比喻;第二,有些蜥蜴是可以变色的,也就是咱们俗称的‘变色龙’,它象征着咱们乐队的风格千变万化。怎么样?我这个想法不错吧?”
  说到这里,王紫潆不禁有些得意。
  “‘紫色蜥蜴’……好名字!有寓意又很动听!”韩斌称赞道。
  陶珊珊也点点头说:“这个名字挺不错的,至少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时,众人的目光聚焦在周健翔的身上,大家都在等他说出最后的意见。周健翔若有所思地说:“我承认这个名字确实不错,但还不是很完美。我的初步看法是:如果把‘蜥蜴’二字改作‘希冀’,”他边说边在纸上写下来:“‘希冀’就是希望、希望得到的意思,你们认为怎么样?”
  王紫潆反复揣摩着两个单词:“紫色……紫色代表着神秘而热情,希冀代表着……代表希望,那么‘紫色希冀’就是热情和希望,太好了!我喜欢这个名字!”
  其他二人也纷纷点头表示同意,于是, “紫色希冀”乐队就这么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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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有一处繁华的商业街,名字叫做西单。在西单大街附近的某个地下通道里面,传来了悠扬的歌声: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看过来,看过来……』
  秦暮楚弹着吉他,故作深情地唱着一支又一支他认为很恶心的口水歌,胡朋在他身边敲打着手鼓作为点缀。尽管二人十分卖力,但当几曲过后,二人身前的琴包上还是空空如也。
  “操,今天怎么这么背!”胡朋生气地蹲下来点燃一颗烟,抱怨道:“咱们来了大半天了,怎么连一分钱都没看见啊?”
  秦暮楚放下琴,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白开水,边喝边说:“小朋,别着急,这刚哪儿到哪儿啊?还记得那天咱们唱了一个下午才挣到五块多钱的时候吗?”
  “不说还好,一提起那天我简直想撞死!辛辛苦苦打了一天的鼓,手都打肿了,挣点钱还不够坐车回家的,妈的!”
  秦暮楚把水递过去:“你别生气了,先喝点水吧!咱们这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不会一辈子都呆在地下通道里面的,我有预感,过不了多久咱们的乐队就能成立的!”
  这时候,地下通道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兜售小报的、卖矿泉水的、吆喝壮阳药的、乱发小广告的,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使得秦暮楚二人的歌声显得那么吵杂,尽管秦扯破了喉咙卖力地唱着,但依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大多数路人,只是报以一个鄙夷的目光然后匆匆而过,虽然间歇也有些人扔下几个钢蹦儿,但这些小钱对于秦暮楚二人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中午,秦暮楚的肚子也开始唱歌了。
  “咱们去吃饭吧。”秦暮楚停止了琴声,对胡朋说。
  胡朋蹲下来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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