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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娇娇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自从听说他的光荣事迹,无论真假,她都无法平心静气的接受她现在只想一个人静静。
“王爷。我有些困了,你请自便,我要去休息了。”
刚刚睡醒没多久,又困了?燕长卿不禁怀疑起公孙成田所给的回魂丹是否有问题?
送费娇娇回了卧房,看着她躺下,燕长卿转身去找公孙成田。
公孙成田很忙,他带来的男孩子,是骠骑大将军石阿错的次子石杨,此番前来,就是要拜六指毒箫为师,学习武功,制毒之术。
现下,他们正在举办拜师礼,房间内,只有公孙成田,六指毒箫,石杨,初阳。
初阳心中气闷,明明是他先入门,现在却平白矮了一辈,那人反倒成了他的师叔,看他年纪,应该和自己的叔叔不相上下,做叔叔的,没几个好人,以后一定要好好学,打败这个叔叔,让他管自己唤师叔。
祭拜过祖师,六指毒箫带着几人出了房间。大门吱丫丫关上,公孙成田无意中摸了一下门板,大惊失色,这不是木头门,是铁门,假如被困在里面无人救得话,即便是活活饿死在里面,都不会有人发现。
六指毒箫带着两个孩子去滴翠谷所在的神秘,公孙成田自己往回走。
公孙成田迎面碰上正在四处寻他的燕长卿,“公孙成田,我问你,你给娇娇服下的回魂丹是不是假的?”
公孙成田先是愕然,然后唇角一勾,扬起一抹不羁的笑意,“你在想什么?怎么可能?娇娇怎么了?”
“她又困了,睡了一天一夜还不够吗?”
公孙成田的右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笑道:“怪不得我的母妃会说只要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男人就会变成傻子,果然是至理名言,大傻子,她睡的得越多越好,放心吧,就是把全天下所有的女人。当然,不包括我的母妃都害死,我也不会害死娇娇,其实,我挺想杀了你的,可惜现在的局势,杀了你,齐国得不到好处,所以我只能选择与你合作。”
既然费娇娇没有问题,他也就不担心了,听着公孙成田有一句没一句的废话。燕长卿异常烦躁起来,他开始后悔自己不该提出来早走,本来他还有好长时间陪着娇娇,现在突然改变了计划,再想见她一面,太难了。
公孙成田看到他脸颊上清晰的淤痕,嘲笑道:“你没有让娇娇看看你的伤势吗?最起码应该诉一诉委屈。”
燕长卿陡然想起,从进去到出来,时间虽然不是很长,却足够费娇娇看到自己的伤势,而她一直不闻不问,仿佛没有看见一般,真是不知道她的心是石头做的还是铁铸的。
公孙成田和燕长卿一起上楼,被雪雁堵在门口,“姐姐睡了,她说从现在开始,谁也不见,如果打扰她睡觉,先到院子里倒立半个一个时辰。”
二人噤声,竖起了耳朵,感觉不对,房间里隐隐传来翻书的声音,偶尔还有窃窃私语。
双目对视片刻后分开,均是苦笑着耸了耸肩,下楼离去。
云翘楚听到他们离去的脚步声,低声道:“姐姐,你躲得过去初一,躲不过十五,王爷明天就要走了,你就给他做一顿饭怎么了。”
“我不想给他机会,所以只能让他失望,翘楚,我从来不是一个心软的人,这些年,我已经有所改变,但是,有些东西。是渗到骨子里的,永远都无法改变了。”
费娇娇索性坐起来,背靠着床头,一页一页翻书。
书上讲了什么,她不知道,这纯粹是下意识的动作。
索性放下书,闭上眼睛想事情。
云翘楚坐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了,想去找费东海,又觉得不好意思,费娇娇睁开眼睛,说了句,“我这里没事,你去找东海吧。”
云翘楚被他看穿心事,有些不好意思,点点头退了出去。
她把书扔到桌子上,向下错了错身子,又开始睡觉。
她在想燕长卿的事情,做一顿饭,本来就不是什么事儿,可她不想在燕长卿的心湖投下一颗石子。
一颗石子,看起来没有什么力量,可他投到湖水里,所荡起的一圈圈涟漪,且影响之广泛,是无人能及得。
费娇娇是不会做这颗石子的。
云翘楚看到燕长卿闷闷不乐,拉着费东海悄声道:“东海,我们帮一帮王爷,好吗?”
“怎么帮?”
“今天晚上让姐姐再跟他聊一聊,或许他走的好似后,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费东海把头摇得好像波浪鼓一样,这个主意,太馊了。如果姐姐知道他们俩个起了借了媒介的作用,说不定会把他们两个一同赶出来,发脾气的费娇娇,就是爹娘见了,也从来都是说软化。
云翘楚知道再说下去,费东海也不会同意让燕长卿半夜俺更的进入女子闺房,只好另想办法了。
云翘楚找了个借口出来,寻到燕长卿,低声问道:“王爷,你明天真的走吗?”
“是,翘楚可有事情?”
“王爷,我是想助你一臂之力,让你在最后看她一眼,现在公孙成田也在,这个机会你不利用,以后肯定后悔。”
费娇娇哪里知道自己就这样被出卖了,躲在床上,倍感无聊,现在四个孩子分别有师傅带着,她这个挂名师傅,后娘,现在彻底懒散了。
最最想不到的是自己魅力不可挡,除了有王爷一往情深,还有,还有异国的皇子痴心不改。
公孙成田那张脸,为何与Daniel如此相像,简直就是一模一样,现在的公孙成田是Daniel的的少年版。
现在被费东海,云翘楚和燕长卿看破了心思,自己该如何向他们解释呢?
如果说她是穿越来的,这些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自己中了邪,甚至把自己当作怪物浸猪笼。她不敢冒险,以后吗,行为上要收敛一点,太出格的事情,能不做,就不做。
【千斤后娘】
吃饭的时候,费娇娇无意之中发现,燕长卿一直和云翘楚正在向互使眼色,似乎要说什么话?他们之间能有什么聊的,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思来想去,燕长卿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他都要走了,费娇娇一笑,心中了然。
是夜,费娇娇只留了雪雁,其他人都被潜了出去。
费娇娇对雪雁说道:“雪雁,今天晚上,你便是我,给我找两床被子,我要去书房睡,记住,不要惊动别人?”
雪雁心里纳闷,她这是唱的场的那一出,都已经躺下了,怎么又要起来呢?他一向讨厌别人沾她的床,现在却要自己睡到床上,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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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不要订阅,这是最后一次伪更,见谅,晚上又开始发烧了,浑身没劲。
第二十七回 找称
第二十七回 找称
“费娇娇,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我不记得。”
“那好。你告诉我,Daniel是谁?”
费娇娇的脸越来越冰冷,吝啬的收起最后一抹笑容,淡淡道:“公孙成田,你怎么没完没了的。”
公孙成田毫不在乎的一跃,坐在桌子角上,拿起桌上的玛瑙水丞把玩,“娇娇,你书房里的东西,可都是我从宫里给你精挑细选的,你还没有谢我呢。”
费娇娇黛眉微蹙,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公孙成田,“公孙成田,你最好下来,我最讨厌……”
话还没有说完,公孙成田已经跳了下来,放好玛瑙水丞,嘻笑道:“费娇娇,你不能讨厌我。”
费娇娇抬眼看了看他,低着头继续看书,这个人。不值得她浪费口水。
公孙成田一瞬不瞬的盯着费娇娇,她的性格并没有多大变化,只是比以前更冷漠了,好像这个世界,并没有她真正在乎的人。
公孙成田不明白,失忆怎么可以让一个人连亲情都抹杀掉。
“费娇娇,我送给你的玉佩还在吗?”
“玉佩?”她的包袱里,有一块羊脂玉的玉佩,一看就知道是极品的美玉,想不到竟是公孙成田所赠。他何时赠给自己玉佩的,又是出于何种目的呢?
费娇娇抬起头,缓缓道:“你是想收回去吗?我去给你取。”
“当然不是。我怎么想收回去,既然送给你了,那东西就属于你了。”公孙成田只是想籍此找个话题,慢慢往他自己想知道的话题上引。
“谢谢,公孙成田,我现在头很疼,麻烦你出去,让我静一静好不好?”公孙成田一脸尴尬之色,三天以来,只要和费娇娇的谈话超过十句,她肯定会说自己头痛的厉害。
公孙成田刚刚关上门,费娇娇就把书放在了桌上,起身拴上了房门,她不喜欢被别人打搅,只要坐在书房里,隔上一段时间。肯定会有人来敲门,她很不得在门口贴上一张纸,禁止敲门!
滴翠谷的人很多,也很热闹,她不是很习惯,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人住在大宅里,整栋别墅只有她一个主人,陪伴她的是管家,张妈,李嫂,园丁,司机,两个保镖。
之前的费娇娇好像很喜欢做饭,谷里的厨房养着那么多闲人,偏要她一个胖子做饭,每天光是吸上三顿油烟,也够她长二斤肉了,更何况吃得还那么多,她着实被自己的好胃口吓坏了。
她在书房的开阔地带练了一会儿拳,收住拳风的时候。已经汗流浃背。
费娇娇这才开了门,喊两个小丫鬟送水上来。
云翘楚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推开门,却没有进来,伸着一个脑袋,笑嘻嘻的问道:“姐姐,你怎么不下去,我在楼下就听见咚咚咚的声音了,开始我还以为是地板漏了。”
费娇娇失笑,这是在变相说自己胖吗?
“翘楚,我现在要减肥,每天必须要锻炼,只是我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所以才在书房练。”
云翘楚摇摇头,表示不理解,正好丫鬟已经准备好了热水,来请费娇娇。
翘楚凭着敏锐的直觉,判断出费娇娇对雪雁似乎有戒心,很多事情,她都不会去吩咐雪雁,而是找两个小丫鬟,因为雪雁是燕长卿的人么?
这几天,她不仅在躲着公孙成田,也在躲着其他人,甚至是费东海和费雍。
除了吃饭时间,要想见到费娇娇,只能敲书房的门,十有**,她是不会开门的。
谁都不知她在忙什么。书房对应位置的一楼,总会传来咚咚的声音,应该是费娇娇在做锻炼。
“姐姐,我帮你洗。”
费娇娇摆手拒绝,云翘楚也没有勉强,笑着看她离去。
脱了衣服,费娇娇坐在了大木桶里,只有头部露在外面,氤氲的雾气,让她看起来有种不真实的美。
燕长卿已经走了五天,这五天,公孙成田就像牛皮糖,走到哪儿,黏到哪儿,不断的重复一个问题,Daniel是谁,她永远不可能说的。
那天看到公孙成田失了态,惹起别人的怀疑,她已经够头疼了。
她不是在逃避,只是想寻个清静地方思考自己将来的人生,她很想亲近费东海,只是费东海不断的拿她与之前的费娇娇相比,两个人总会有不同的。她完全不了解之前的费娇娇到底是怎样的女子,两个人细微的差别,都足以让人怀疑她的身份,更何况是她的双胞胎兄弟。
穿越这活,委实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工种。
“娘亲,你怎么还没有洗完,要吃饭了。”
“哦,马上就来。”
“娘亲,你快一点,有你喜欢的红烧鱼。”滴翠谷里多水潭,水潭里鲜鱼多多。每一天都会有鱼吃,有鱼汤喝。
费娇娇穿好衣服,拉开门,初晴站在门口,笑盈盈的看着她。
看到初晴,费娇娇总是会想起一个问题,她的母亲,会是怎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初晴,初阳的外貌,几乎是完美到无可挑剔的孩子。
而且,这两个孩子虽然聪明,却不张扬,小小年纪,就懂得内敛沉静,着实让人喜欢。
相对比较来说,费雍和长锦因为从小一帆风顺,远比两个小的跋扈。
对费雍的喜欢,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