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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双城-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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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沾着泥巴跟树叶的运动鞋,鞋里塞着gallo的盗版袜子。
    孙子期接着铁青着脸色往后座看。
    奔驰宽敞的后座空间里,扔满了各种t恤短裤,还有空的啤酒罐跟酒鬼辣鱼仔的包装袋。
    “我还是……”
    她“自己开车去”这几个字还没说出口,郑平洲的车就“biu”地一声窜出了马路。
    孙子期默默地扣上了安全带。
    这中间大概有十几公里的路程吧,孙子期觉得郑平洲只用了五分钟就开到了。
    郑大导演的奔驰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一栋尖顶独栋别墅前面,这里是c城某个生态旅游区附近的别墅小区,蒋容还记得自己读高中的时候,这里的房价被炒至天价,还上了社会新闻。
    郑平洲踢着人字拖,颇为绅士地特地绕到另一边,替孙子期开了车门。
    孙子期神色莫辩地看了看他,忍不住似的,问道:“你平常睡车上?”
    郑平洲点点头,道:“有时候懒得回家,偶尔会在车上睡觉,哈哈哈。”
    孙子期瞄了一眼后座上堆积如山的脏衣服,难得好心提醒他:“在车上睡觉会窒息致死。”
    “安啦安啦,我会开车窗睡的。”郑平洲还是笑眯眯地。
    孙子期凉凉道:“你大马路上开车窗睡觉,小心哪天被捅刀子。”
    “不会吧!”郑平洲闻言抱紧自己的胸,一脸惊恐,“我在家里车库停着,应该不会那么危险吧!”
    孙子期:“……”
    她唾弃自己,究竟为什么要对这种神经病滥发善心?
    ***
    郑平洲就这样把车子随意地横在门口,领着孙子期走到一边,熟练地按通门禁系统,说了一句“是我”,门口的金属大门就缓缓打开了。
    他没回头开车,对孙子期招了招手,两个人步行了进去。
    这栋别墅占地相当大,大约有400平方米。建筑整体运用了许多陶立克柱式,简洁,雄健,体积感非常强烈。庭院的草坪与水池都搭理得井井有条,几座雕塑的摆放也颇为讲究。
    孙子期心中赞叹了一声,也不知这别墅里住着的是谁,品味倒还不错。
    很快,她就知道了。
    郑平洲大喇喇地推开了那道半掩着的双开木门。
    客厅里面,一个烫着大波浪卷、妆容精致的长发女子正站在华丽的吊灯下,用葱白的手指把玩着壁橱中的一个高脚杯。
    她明眸皓齿,杏眼明仁,姿态优雅而美丽,像极了古代欧洲令人心醉神迷的贵族女子。
    孙子期当场就愣了。
    ——温如昀。
    郑平洲没察觉她的异样,还笑着给她们两个作介绍:“来来来,认识一下,这位是我请来给电影做服装指导的新锐设计师,孙子期小姐,我老同学!这位是温如昀小姐,你应该知道她吧?著名美人儿,去年提名了金闪闪像奖最佳女主角,可惜就差那么一丢丢运气拿奖,这次就靠我努力推她一把了!”
    知道?
    自然是知道的。
    孙子期想,她怎么会不知道。
    两个女人之间的眼神撞在了一起,又同时轻巧地错开。
    孙子期半眯着眼睛,看着温如昀浅浅笑着,向她伸出手来。
    “久闻孙小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秀外慧中,令人倾心。”
    她心下郁结,调整了一下呼吸,才完美地笑了出来:“不敢当,以后还请温小姐多多指教。”
    这时,楼梯上传来一阵介于少年与成人的声音。
    “郑平洲!你终于来啦!有没有给我带炸鸡啤酒!”
    孙子期抬头一看,一个瘦高的大男孩就从二楼的阶梯上往郑平洲的方向扑了下来。
    郑平洲一身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
    “吃那么多垃圾食品做什么!你是演员!要严格控制自己的体重跟皮肤状态!一定要人每天盯着你么!教育你的话你要听,别总是装小聪明,你洲哥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呢。”
    这人板起脸来训话倒有模有样的,只是钟煜不吃他这套:“走开,我不想跟海鲜说话。”
    “嗨呀,你这小子,净胡说八道。”郑平洲用手肘去锁钟煜的脖子,“我不爱吃海鲜,你说个盐焗鸡爪我还受用一些。”
    “疼疼疼!松手松手!”钟煜死命拍开他的手。
    “别闹了,”温如昀柔柔一笑,过来制止他们,“阿城还在上面睡觉,吵醒了他,看他不把你们削一顿。”
    阿城?
    孙子期闻言瞳孔一缩,手脚瞬间就冷了。
    余城。
    
    第11章 奥菲利亚
    
    余城这一觉睡得很不安稳。
    昨夜一夜没睡,一个人抽着抽着烟,猛地一抬头,天就亮了。
    估摸着时间给郑平洲打了个电话,得到答复之后,他更是兴奋得毫无睡意。
    想起孙子期的面容,他斜着嘴角笑了出来,连拿烟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
    转而一瞬,又想起她在自己怀里,带着怨恨的眼神。
    他烦躁得狠狠抽了一口烟。
    中午的时候,郑平洲给他发信息说待会儿把她带去跟几个主角见面。
    因为温如昀最近身体微恙,不便出门,所以郑平洲建议到她那里集合。
    钟煜是最先过去的,然后打电话催他过去。
    他见自己在家里也是等得度日如年,干脆也开车提前往那边去了。
    到了温如昀家中,时间尚早,钟煜坐在沙发上打游戏,温如昀站在玄关等他。
    一见他进门,她就笑意盈盈地迎了上去。
    他脑子乱糟糟的,没理会她一张一合的嘴里究竟在说什么,随意地摆了摆手,就撇下她上了二楼。
    精神紧绷太久,累得很,他随便找了间客房打算躺一躺。
    就睡一个小时。他想。
    他认床很严重,这里不是他熟悉的地方,床太软了,空气中还有熏人的香气,他一边睡一边隐隐觉得头疼。
    朦朦胧胧间好像还听见了钟煜吵吵闹闹的声音,然后是开水龙头的声音,或者是打碎水杯的声音。
    他睡蒙了,分辨不出来。
    但那的确是水的声音。
    他喃喃地从唇间说了一句梦话。
    ——ophelia。
    真好。
    他舒畅地叹了一口气。
    借着这点微弱的媒介,他又梦见了她。
    ***
    佛罗伦萨。百花之城。也有人叫它翡冷翠。
    余城觉得无所谓,叫什么都好,只不过是一个代号。
    五年前的他,觉得什么都无所谓。
    那一夜,他背着一个双肩背包,独自一人从比萨坐火车到佛罗伦萨。80公里的路程,一个小时,他连瞌睡都没来得及打,火车就进站了。
    完全没有去另一个城市的感觉。
    他插着口袋,路过烟店,买了一张地图,但看也不看就塞进背包里,继续漫无目的地晃荡。
    这里满是密如蛛网的狭窄街道与低矮楼房,他觉得自己正走在一个巨大的迷宫里。
    走着走着,就来了一个古老的街头,一群人围着什么,正缓缓散开。
    那里传来了一阵女子的歌声。
    他走了几步,想过去看看。
    正在这时,一个漂亮的亚洲姑娘捧着几枝长茎玫瑰,撞了他一个满怀。
    他下意识地搂住了她的腰,以防她跌倒。
    她的双手半握成拳,抵在他宽阔的胸膛前,他恍然嗅到了她秀发上的花香。
    他把她扶定,用英文跟她道歉——他不会说意大利语,又不确定这个姑娘是打小在意大利长大,还是从亚洲哪个国家来的。
    好在她对英文也没有障碍。
    她的声音很动听,像阿诺河潺潺的流水,清亮,自然。
    他蹲下身去为她捡起那几枝玫瑰,不知怎么的,居然鬼使神差地说出了自己的中文名字。
    而这个姑娘居然也没有询问他来自哪里,到哪里去,只微微一笑。
    她说她叫奥菲利亚。
    ***
    作为撞倒她的赔礼,他请她吃一条小巷里著名的手工冰淇淋。
    当然,他初来乍到,这是她推荐的店。
    说实话,这么出名的店,也并没有多好吃。
    他咬着手中的牛奶跟香料的混合物,悄悄地拿眼角去看她一边舔冰淇淋一边满足的神情。
    看模样跟气质,她好像还是学生,他想。
    两个人没有谈论自己的*信息,一路上,她都只是在向他介绍他们遇见的每一座雕像,像个称职的导游。
    这个是美第奇,这个是但丁,这个是大卫,这个是赫拉克勒斯……
    他对天发誓,他对这些躶`体的男人真的没有一点兴趣。
    可是他还是认认真真地听了,并不时“嗯”了几声,表示他正在认认真真地听。
    他把她送回住处,还离得很远,她就礼貌地请他止步。
    他斜着嘴角,笑了笑。
    小姑娘还挺有警觉性的。
    但下一秒,她就答应了他明天请她一同游览老桥的邀约。
    他承诺给她导游费,她的头犹如小鸡啄米,点得很快。
    他又忍不住笑了笑。
    老桥是佛罗伦萨地标性的建筑,修建于1345年,是欧洲最早的大弧度圆弧拱桥。这座桥的特别之处在于桥上建有店铺,观感非常独特。
    在他们认识的第二天,这个自称奥菲利亚的姑娘把他带到了米开朗琪罗广场。
    从这里看过去,老桥上进进出出毫无秩序感的楼房显得更加随便,但也更加真实而立体。
    那天,他们并着肩,看了一场老桥上绝美的日落。
    阿诺河在黄昏中翻涌着金色的光芒,而老桥参差不齐的剪影像一只巨大的手臂,横断了金光。
    她看着日落中逆光的老桥,脸上满是着迷的神情。
    他看着她的侧脸,突然觉得自己有吻她的冲动。
    这个跟佛罗伦萨一样美丽的姑娘。
    ***
    爱情总是来得让人措手不及。
    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余城都留在了佛罗伦萨。
    他不愁钱的问题,租了一间小公寓,每天白日里弹琴写歌,将近黄昏时就到她住处的街角等她。
    她白天去上课,他们晚上才能见面。
    他们的话题总是天南海北,却极少涉及到他与她本身。
    他几乎从不谈起自己的事情,也从不过问她学校之类的信息,他对那些东西并不关心。
    但他也曾猜测过。她一个人租房子住,喜欢看日剧、看动画片、看漫画,且都不需要字幕,或许,这是个来自日本的留学生姑娘。
    而她对他的真实信息也同样并不那么好奇。
    她很少寻根究底地去问。
    仿佛这层不明朗,才是他最吸引她的地方。
    除了最初的一次谈话,她问他为什么会到佛罗伦萨来,他看起来并不像留学生,也不像要留在这里工作或者生活。
    他想了想,说自己是个音乐制作人,正在满世界跑来跑去地采风。
    他拿过自己在对面乐器行刚买没多久的吉他,弹唱了一首墨西哥民谣。
    “hes
    purollorar,
    ia,
    ar,
    cielo
    ;
    sufrioporella,
    lafuellamando……”
    汤玛斯·曼德兹的鸽子歌。
    他的声音低沉而缓慢,轻轻地抚摸她的耳朵,像是在对她倾诉自己的热情与绝望。
    她双手托腮看着他。
    居然就这么信了。
    ***
    那段时光,无疑是余城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他将国内的事情,将那个所谓的家,与自己之前所有的烦恼都通通抛诸脑后。
    只专注于眼前的她。
    他们牵着手,踏遍了佛罗伦萨的每一条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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