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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变鹦鹉-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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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它唱完之后,虽然震住了在场所有的顾客,却没什么人将歌音留录下来,至于为胡长月为什么不安排它去蓝羽夜总会,我感觉应该是那只鹦鹉并不想出名,不愿意去。”
  “而胡长胡因顾及着它的感受,所以才没有什么动作吧。”田小恬偏头猜测着,她不知道的是,自己随口一说,竟是与实际情况不谋而合。


第128章 128、夏港红星绯翠(三)
  “嗤!那胡长月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若这只鹦鹉真有这么神奇,对他来说就代表着滚滚而来的财富,他会顾及一只鸟的想法?”
  “再说了,就算这只鹦鹉是天生的歌神,它能拥有人类一样的思想么?还知道韬光养晦这一套?你倒是敢想!”吴馨嗤之以鼻,身为人民警察,她对胡长月这种黑白通吃的人向来没有什么好感。
  “以你做刑警的思维,在没有亲眼见证过绯翠的神奇之前,我说得再多你也不会相信,废话我也不多说了,等你见到这只鹦鹉之后再说吧。”
  “我觉得绯翠不能以普通的鸟标准来衡量。”田小恬白了自己的死党一眼。
  “再神奇还能和绯虎那狡诈的家伙比不成?”吴馨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她可不相信短短的几日之间,能看见两只这么通人性的鹦鹉。
  “绯虎是谁?”田小恬奇道。
  “绯虎……”吴馨正要答话。
  却在这时候,演出台的灯亮了起来,嘈杂的酒吧顿时一静,吴馨只能停住话头,抬目望去,只见一个身着蓝色礼服、高挑美丽的女主持走上了舞台。
  她一双漂亮的大眼轻轻从大家身上一扫,清脆妩媚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进了每一个顾客的耳中:“亲爱的顾客朋友们,欢迎大家光顾蓝羽。”
  “接下来的时间,将由我们蓝羽新晋的一位特殊新星为大家献上一曲《滚滚红尘》。”
  “这么快就十点了?”吴馨低声嘀咕了一句,目光往腕表上一瞟,发现指针果然落在十点的位置。
  “绯翠!”人群中起了一阵欢呼。
  “朋友们的记忆真好,没错,这位特殊的新星正是绯翠!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绯翠!”女主持嫣然一笑,伸出右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式。
  在一声声暴风雨般的热烈掌声中,一个身着深紫色酒吧礼服的帅小伙子推着一张带滑轮的洁白方桌走进了舞台。
  这张桌子高约在一米五左右,桌面的正中央站着一只,嗯,披着墨绿色的孔雀新绣纹披风的鹦鹉,它的大半个躯体都被这件披风给罩住,只露出一个灰色的鸟头和鲜红的鸟喙。
  原本它这么小的身体,披了件遮掩了大半个躯体的披风,看上去会显得很滑稽,实则不然,这货披了这件披风之后,非但没有丝毫违和感,反而无端的多了一种说不出的雍容和威严。
  “是你?绯翠,你居然还化妆了?”吴馨和田小恬的声音几乎同时响了起来,对吴馨而言,绯虎别说是披了件披风,它就是把浑身的毛发都给剔了或者染了,只要看到它那双眼睛,吴馨也能一眼认出来。
  “你认识它?”田小恬一脸疑惑的朝吴馨看了过去。
  “呃,不认识,只是机缘巧合之下见过一回……你确定它是叫绯翠?”吴馨不好暴露她与绯虎的复杂关系,只能模拟两可的应了一句,复一脸疑惑的问。
  “当然,你没看见它的模样么?红嘴,灰颈,翠羽的大绯胸鹦鹉,就它这模样叫绯翠有什么不对?哦,它现在身上披了件披风,你看不见它的毛色。”田小恬脱口道。


第129章 129、夏港红星绯翠(四)
  吴馨正要继续说点什么,可表演台上的灯光已经暗了下去,田小恬的目光顿时转向舞台,并轻轻撞了好友一下:“好了,别再说话了,听它唱歌。”
  绯虎进入舞台之后,显然也看到就坐在前排的田小恬和吴馨,田小恬也就罢了,可吴馨这个难缠的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不是警探么?灰狼的案子这么快就破了?又或者说酒吧里有什么线索?它当日一个没注意,告诉了吴馨自己的真名,后来再反悔已是来不及。
  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吴馨是警察,等闲不会经易进酒吧,而它偶然才到蓝羽唱一回歌,吴馨大概也不会对一只会唱歌的鹦鹉感兴趣,彼此没有多大撞上的机会。
  可它万万没想到,现离十月四日才过去了两天,大家就在这里相遇了,绯虎一点也不信,以吴馨那个女人的厉害,自己不过是披了披风就能瞒过她的眼睛。
  随着舞台中央的灯光暗下,伴凑声响起,绯虎立即将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驱了出去,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演出中。
  它微微闭了下眼睛,回想了下滚滚红尘的歌尘,随后,空灵清润的嗓声就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中: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这首滚滚红尘的原唱是大佑罗和淑华陈,一男一女两个天王天后级的巨星将这首歌演绎得如痴如泣,当年播出的时候不知风靡了多少人,让多少人的耳朵怀孕……
  而今夜由绯虎立在蓝羽的舞台上,一鸟唱尽男女两种截然不同的音调,音质纯净无比,将歌词中所蕴含的那种痴和怨的缅怀感慨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出来。
  大家听着这首歌的时候,只觉自己一路走到现在,那些伴随着自己一路过来的风雨和恩怨情仇都在随着歌声在眼前不断的播放,情绪也不自觉的随着歌声起伏动荡。
  绯虎一曲唱尽,旋律终止,整个酒吧又和上一回一样,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寂静之中。
  “好!好!好!实在是好!”歌声落下足足两分钟之久,坐在最前排的吴馨突然站了起来,口中连道了三个好字,随后就用力的鼓起掌来。
  这首歌似蕴着某种奇异的魔力,她那双明亮得有些过分,却又总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清眸中竟隐隐蕴上了一丝泪意,区区一首歌,竟带动了她某些不为人知、不愿回想的过去……
  有了吴馨的带动,整个酒吧的顾客也跟着噪动起来,八百多人的掌声像潮水一样汇集,澎湃着,经久不息,远远飘向这条酒吧街的每个角落。
  “天地万物真是神奇,一只鹦鹉居然唱出此神曲。”吴馨看着舞台上的鹦鹉,目光十分复杂,这一刻,她只觉这只神奇的鹦鹉身上的迷雾越来越重。


第130章 130、夏港红星绯翠(五)
  “谢谢大家!”绯虎站在疯狂闪烁的灯光下,朝着台下的顾客们轻轻扇动了一下翅膀,点了点鸟首,算是向大家致谢。
  它身上披着披风,展翅没有平日灵动,不过却也不是展不开,只不过是稍为费力些,也正因为如此,让它挥翅的动作比平常要缓慢许多,愈发的显得有绅士风度。
  “绯翠,再来一曲,绯翠,再来一曲!”无数回过神来的观众眼里蕴着泪,拼命的挥着手,跳着,叫着,呐喊着。
  这一刻,蓝羽酒吧的气氛彻底被点燃,在此之前,大家都听说过天籁,但到底什么样的声音才够资格叫天籁,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一样。
  可能在你听起来是天籁之音的声音和曲子,在其它人耳里不过如此,可在这一刻,整个蓝羽酒吧的人,所有听了绯虎唱歌的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这就是天籁,真正的天籁之音。
  它的声音不仅纯净悦耳,还能让听众的情绪随着它声音起伏波动,一典滚滚红尘,似乎道尽人生间所有的喜怒哀乐。
  它让每一个听众似乎都随着它的声音在又在自己曾经走过的那些岁月里回转了一趟……
  顾客们在这一刻都忽略了绯虎是一只鹦鹉的事实,而是将它当成了一个和自己一样,有着七情六欲,懂得人间的喜怒哀乐,能让人跟着它一起欢笑一起流泪的智慧生命。
  大家尽情的呼喊着,挥着手,鼓着掌,用所有自己能表达出来的方式,宣泄着内心的激动和对绯虎的喜爱。
  “谢谢大家的鼓励,那我再为大家唱一首童年吧。”
  绯虎看着舞台上激动无比的观众,心情亦不知不觉的受到了感染,它的思绪不自不觉的飞到了做人的时候,它想到自己的父母,亲人,还有自己的童年,情不自禁的开口。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福利社里什么都有,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诸葛四郎和魔鬼党,到底谁抢到了那只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怎么还没有经过我的窗前?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发现功课只做了一点点……”明快纯净的音律缓缓飘进了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实在太好听了,吴馨,你说一只鹦鹉,它怎么就能唱出这样的天籁之音呢?”这明明是一首是很欢快的曲子,田小恬却听得泪珠顺着面颊逐渐染湿了衣襟都不自知。
  直到绯虎一曲尽,观众们如擂般的欢呼才将她惊醒过来,她边擦着眼泪边开口道。
  “我不知道,也许,它生来就应该站在舞台上唱歌的……”吴馨喃喃的接了一句,她不排斥音乐,但也谈不上特别喜欢。
  至少,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迷恋过任何一个歌手,或者说特别迷恋某首歌,但在这一刻,她忽然发现,很多歌,不是词或调不够好,而是唱的人,不能把观众的情绪带进歌里去……


第131章 131、小魔女悠悠(上)
  “爸爸,爸爸,我要绯翠,我要绯翠!我一定要绯翠!”蓝羽酒吧的某个包间中,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双眼亮晶晶的盯着墙上那个液晶大屏幕,手舞足蹈蹦跳着,喊着,欢呼着。
  她一张可爱的苹果脸因兴奋而涨的得通红,在她身后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目中蕴满宠溺的高大男人。
  如果不细看,还真看不出这个浑身洋溢着温暖气息的男人居然是蓝羽酒吧的老板胡长月。
  “悠悠,悠悠,你安静一点,安静一点,我的头都快给你跳晕了。”胡长月十分无奈的望着眼前精力充沛的女儿,有些头疼的开口。
  “爸爸,我要绯翠,我就是要绯翠嘛,它太可爱了,唱歌太好听了,你把它带到咱们家去好不好?我要它天天陪我玩。”
  被称着悠悠的小女孩眼珠一转,回首纵身扑到胡长月的怀里,抓着他的领带,用力的摇晃着。
  “哎呦,小魔女,你轻点扯,再这么用力扯下去,你老爸我来不及去帮你找绯翠,就直接被你勒死了。”胡长月连忙抓住女儿的小手,将自己的脖子解救出来。
  “呀,爸爸,绯翠的歌已经唱完了,我们赶紧出去,别让它就这么离开了。”
  身后屏幕上暴风雨般的掌声让悠悠暂时放过了她老爸,转首朝着大屏幕望了过去。
  只见绯虎第二首歌已经唱完,四周已响起如雷般的热烈掌声。
  胡长月其实很想说:闺女啊,爸爸知道那只鹦鹉的住所,就算它现在离开了,咱也能找得到它的家。
  但他看着自家女儿那激动得过了头的热情,还是决定不把这句话说出来为好。
  “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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