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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也越来越高,有拥有好几千亩田地的大财主,有拥有秀才功名的读书人,甚至还有一些颇有实力的世家大族,当然了,这些所谓的世家大族跟真正的世家大族根本没得比,但在老百姓眼里,已经算很大很大了。
应付这些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死人都能说活的媒婆已经让君无实夫妇头大如斗,这个还不是要命的,应付那些来串门的大户人家的老爷夫人们,那才是真的很要命,好在有久经风浪的老管家商成风撑场面,君老实夫妇小心翼翼的应付,对于穷了大半辈子的夫妻俩来说,还真过不惯有钱人的生活。
对此,君无垢很无奈,在她的劝说下,老爹老妈借口访亲,悄悄的搬去王城的三进大宅避风头去了。
这天中午,君无垢正欲前往侯监集巡察福临二楼的生意情况,不想刚出门,林三小姐登门拜访。
☆、第80章 闻香识帅哥1
虽然刚初春,但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千金小姐们已迫不急待的组伴去踏青了,对女生来说,整个呆在香闺刺绣学女红,实在太闷了,踏青,可是出门散心玩耍的好借口,说不准运气好,邂逅如意郎君呢。()所以,她们都会把自已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尽可能的展现自已的美丽与魅力,而对于那些世家公子哥和读书人来说,除了充当护花使者,同样是一个展现自已才华与魅力的时候,说不准能获得美人儿的青眯呢。
当然了,对读书人来说,更重要的是借此展现自已满腹的才华,刷出大好名声,对将来的科考,步入仕途大为有利,反正有人请客,白吃白喝,还有美人同行,不去白不去。
林三小姐亲自登门拜访,就是诚邀君无垢一起去踏青,观赏春天的风光美景。
君无垢犹豫了一下,最终点头同意,她是很想做一个安静的小富婆,但以君家目前唰唰往上直翻的财产,已挤身大户人家的行列,融入大户圈也是迟早的事儿,林三小姐的诚邀,也代表君家得到这些大户人家的认可。
再者,此次踏青由林三小姐发起,其真正的目的是想与未婚夫相聚而已,也算是成人之美吧。
明天才是出门日子,林三小姐兴高彩烈的告辞,回去准备踏青的一些东东去了。
哎,开心成这样?
看着林三小姐开心成这样,君无垢摇头苦笑,心中更多的是祝福,这年代,想自由恋爱可真不容易,必须祝福啊。
她本来想去侯监集巡察福临第二楼的经营情况,但不知怎么的,犹豫了一下,却没马上去,而是转去一楼。
差不多在同一时间,一身书生装束,手把折扇的九王子仲孙帅在铁卫巫九的陪同下,踏进了福临第一楼的大门。
他是标准的吃货,在奉旨赶回王城,途经杯安集,路过福临楼的时候,那令他馋得直流口水的炸鸭香味儿让他念念不忘,不过,他实在太忙了,春节可是一年当中最大的节日,皇家过节,各种隆重热闹繁琐,一闹就是五六天,再加上各种应酬,还有不少重要的事儿需要办理,可是把他给忙得焦头烂额,直到今天才算有点时间,直接杀来怀安集福临楼了。
仲孙帅回到王城后,才知道有皮蛋这种被吹嘘得玄乎其神的美味东东,也一样馋得直流口水,不过,人家的订单已经排到好几个月之后,想现在品偿不太现实。
当然了,他只要一亮出身份,马上就能吃到,只不过,飞扬跋扈不是他的性格,更不想仗势欺人,落下个坏名声,穿便服就是为了隐藏王子的身份。
高大上的皮蛋现在是没法品偿了,他进楼后,先下了订单,交了十两银子的订金,然后客客气气的跟宋大掌柜道明来意,我想吃生炸鸭,就要年三十那个味道的。
宋大掌柜一听人家的话儿,心中马上明白,这位也是一吃货呢,当下微笑解释,这个时节的鸭肉味道不够好,想吃也有,不过都是留着酏种的老公鸭和孵蛋的老母鸭,肉质差远了,进入七月之后才是鸭子肥美肉鲜的好季节。
呃,还有这样的说法?
仲孙帅给闹了个大红脸,他从小就在父皇的安排下,接受最好的,最严格的教育,学的都是治国安邦的高等知识,但他更喜欢习武,立志要做一名征战沙场,开拓疆土,名垂史册的大将军,学习方面偏向于武学与军事、天文地理等方面,琴棋书画只是陶冶情操。他奉父皇之命驻守边关数年,也时常微服私访,体察民间疾苦,但似乎还不够深入啊。
宋大掌柜向他推荐别的菜肴,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他敢拍着胸脯保证,福临楼的菜肴,绝对是天下最美味的,不过,宾客现在爆满,您得稍等稍等,当然了,也可以打包带回家去吃,不过,菜肯定冷了,味道也大打折扣,美中不足了。
仲孙帅好不容易才有时间溜出来趟,岂能空手而回,这会把他给活活馋死的,所以,他选择了等待。
在接受了宋大掌柜的建议,先到集镇溜哒溜哒,过一会再来,估计应该有空位了。
“咦,这香味……”仲孙帅正欲去逛大街,刚巧一阵微风吹来,也送来了一股子让人馋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好香啊。”他咽着口水,象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拼命的抽动鼻子,搜寻香味的来源。
这令人馋涎欲滴的肉香味儿来福临楼后面的小山坡上,仲孙帅登上小山坡,看到两个少女正蹲在草地上忙碌着什么,一年青男子抱臂站在旁边的一棵树上。
仲孙帅没来得及看清那两个少女蹲在草地上忙碌什么,因为那年青男子投射过来的目光令他颇为吃惊,那目光锐利如剑,仿佛要刺穿他的胸膛一般。
他剑眉一扬,无畏的回敬,没想到在这里竟然碰到高手,有意思啊。
两个男人的目光相遇,就象两把出鞘的利剑在半空猛烈撞击,迸出一溜的火星。
蹲在草地上忙碌的两个少女是君无垢和侍婢冬冬,因为答应了林三小姐的邀请,明天出行踏青,肯定少不了烧烤,她临行抱佛脚,在这里试验化子鸡。
她知道化子鸡的做法,但那只是理论上的知识,从未真正动手做过,担心明天做不好出洋相,所以临行实验一下,这季节没有荷叶,也可用包棕子的棕叶替代,鸡肚子塞入葱段、姜丝、食盐、糖、米酒、山奈粉、八角粉等调料,期间腌制十几分钟,上下翻动几次,包糊在外边的黄泥也加入米酒和食盐拌匀,至于味道如何,得偿过之后才知道。
化子鸡烤熟了,扒掉包在外层的黄泥,再撕开包裹了好几层的棕叶,夹杂着诱人食欲的浓郁肉香味热气扑鼻而来,在微风吹拂中很快弥满四周。
“哇,小姐,好香啊。”侍婢冬冬看着烤得金黄的化子鸡直咽口水,这香味实在太诱人了,神仙都流口水哎。
“就你馋,等会让你吃个够。”君无垢笑骂道,色泽与香味都挺不错,卖相过得去,但味道么,还得偿过才知道。
她正想叫雷烈过来品偿,一抬头,看到他的异状,不禁一怔。
☆、第81章 闻香识帅哥2
两个男人的目光宛若出鞘的利剑,在半空中碰撞出一溜火星,双方都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出强烈的好奇与浓浓的战意。
“怎么啦?”君无垢站起身,看看雷烈,又看看不速之客,脸上隐现些许不安的神色,雷烈脸上如此凝重的表情,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哦,没什么。”
雷烈挠了挠头,心中则悄悄的喘了一口大气,就在刚才,两个男人之间已经进行了一场无声无息的交锋,虽然只是气势上的争锋,但也足以堪比明刀明枪的撕杀打斗,高手对决,首先就是气势上的交锋,若一方的心神被撼动,必败无疑。
这场交锋,双方旗鼓相当,彼此都生出惺惺相惜之感,何况象他们这种境界高手,哪怕是生死大敌,心意往往也是相通的,君无垢一出声,两人极有默契的休战。
“在下孙帅,原本是来福临楼品偿一下美味,但被这香味吸引过来,打扰诸位了。”仲孙帅客客气气的施礼,表明自已是被那馋涎欲滴的香味儿吸引过来的,除了姓名,他说的都是实话,仲孙是国姓,一说准露底。
“孙公子。”君无垢客客气气的回礼,不知道为什么,一接触到对方的目光,这心头就莫明奇妙的砰砰乱跳,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
那双眼睛很明亮,很有神,睿智、果决、坚毅、锐利,但又不象雷烈那种宛如出鞘的利剑,咄咄逼人,震慑人心,令人心生畏惧,而是洞穿人的肺腑,让你无所遁形,配上唇角那一抹若有若无的淡淡笑意,却又让你感觉不到强大的压迫感,但又带着种无形的感染力,让你为之臣服。
五官非常精致,身材硕长结实,小麦色的肤色充盈年青健康的活力,整体来说,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令异性情不自禁的心驰神荡。
哎,雷烈也算称得上大帅哥的级别,而且混得蛮熟的,怎的没这种心律加快的感觉?呃,姐发花痴了?
“估计酒楼现在还没有空位,孙公子若不嫌弃,且一起偿一偿这花子鸡的味道如何?”
君无垢先吸了口气,努力让砰砰乱跳的心头平复下来,然后发出邀请,反正来她来的酒楼消费,都是顾客,请人家品偿也算是拉客的一种方式吧,就怕人家嫌弃。
她从孙帅的衣着气质看得出来,出身必定不一般,这种人的眼界颇高,有的甚至傲娇,看不起人,商人,更是市侩的代名词,无商不奸,满身铜臭,不知道他是不是这种人?反正吧,先试试再说,你要看不起姐,立马滚蛋!
“化子鸡?在下就不客气了,多谢多谢。”仲孙帅眼睛一亮,他早被化子鸡浓郁的香味儿引诱得直咽口水,自然不会死要面子拒绝,这也不是他一贯的行事风格,男子汉大丈夫嘛,行事就该光明磊落,娘们才忸忸怩怩。
化子鸡,这菜谱他可是第一次听说,名字虽然寒酸,但只看色泽,还有那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儿,绝对让人口水狂流。
化子鸡的典故源于古华夏,在天风大陆自然是闻所未闻,不知道有这么一道著名的菜谱也很正常,反正吧,也属于君无垢所开的外挂功能之一。
她在这小山坡上试验化子鸡,自然带有小刀、碗碟筷子等东东,她用锋利的小刀把化子鸡分割成块,装碟,再端给客人,仲孙帅的铁卫巫九也有份儿。
既是化子鸡,又在野外,没必要弄得象宴席那般正正经经的,越是随意越有意思,因此,君无垢分割鸡肉时,一切就是一大块,用手抓着吃。
仲孙帅和巫九算是客人,君无垢自然把两条鸡大腿分给他们,两条鸡翅膀分给雷烈和冬冬,切去肉厚的鸡胸和过肥的鸡屁股部份,剩下多骨肉少的鸡肋属于她了。
吃鸡肉,有人喜欢啃大腿,有人喜欢吃鸡翅,有人喜欢吃靠近鸡屁股肥腻的部份,也有人喜欢吃肉厚的鸡胸,说是啃起来爽,也有人喜欢吃多骨肉少的鸡肋,她就喜欢吃鸡肋。
按照她的看法,鸡大腿和鸡胸肉太多太厚,啃着爽,其实吧,太韧且塞牙,鸡翅,民间俗称小腿,肉也太多,反倒是肉少骨多的鸡肋才是越咀越有味道,且不容易腻,为啥猪排骨牛排骨卖得贵,这下知道了吧?嘿嘿。
几人或蹲或站,一手捧碟,一手抓着鸡肉块,大啃特啃,啃得满嘴油亮,这味道,实在太爽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