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做出一副笃信道教,沉迷神仙方术,为追求长生胡天胡地,压根不理世事的样子,用以自污。
圣人不喜道教,见他如此做派,纵有一两分对他多年落难的怜悯之心,也会被不悦压过,不怎么重视和提携他;文臣素来瞧不上迷恋神仙方术的做派,想必会对他冷心,省得如前朝一般,弄个道教皇帝,搞得朝堂乌烟瘴气;他的王妃虽出身武将世家,却人才凋零,人脉所剩无几,他不蓄意拉拢的话,压根没武将会靠上来。至于想要置他于死地的诸位兄弟,最多疑的那位,已经通过孙道长的眼睛和嘴巴,了解到他真的一心向道,打消大半戒心……只要过个一两年,他称自己误服金丹,有个什么癫症啊,又或是流放得太久,患上足痹之类。虽不至于顺利抽身,总能保住自己的安全吧?
想明白结交孙道长带来的好处后,秦恪激动地望着裴熙,近乎感激涕零:“旭之……当真是子房之才!”
第三十章 可怜
裴熙笑了笑,竟是毫不客气地将这句称赞给收下,还兴致勃勃地说:“既是如此,我这就吩咐下去,将孙道长投入大狱。”
秦恪一怔,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投入大狱?”
“过于殷勤,只会滋长对方的傲慢之心,何况还有个不省事的家伙在。想必大郎君也没兴趣被一个分不清好歹的家伙横眉竖目,天天瞧他冷脸吧?”裴熙淡淡道,“民告官,如子告父,孙道长的侍童妄图刺杀于我,仅仅将他们投入大狱,已经是很便宜的事情了。”
人呐,往往就是这样,别人对你好,你觉得是理所当然,非但不知感恩,还想索取更多。一旦得不到本来就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反会生出怨怼之心。与其如此,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对他们冷言冷语,该怎样就怎样,从不礼待。天长日久,若你偶尔施舍一个好脸,他们反会受宠若惊,甚至诚惶诚恐,唯恐自己做错了什么,觉得你的和颜悦色与断头饭无异。
秦恪已见识到裴熙的本事,对他的决定自不会有异议,两人又天南海北地聊了许久,最后将他的护卫留了一半下来保护代王一家的安全,并决定回去之后就再抽调点人手来,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去。
裴熙走后,秦恪沉默了许久,久到秦琬都以为父亲快睡着了,这位皇长子殿下才低下头,望着女儿,轻叹道:“裹儿,若你长大之后,心机手段能学到裴熙七,不,三分,阿耶就满足了。”
听见秦恪如此盛赞裴熙,秦琬登时拉下脸来,不高兴地说:“裹儿才没那么笨呢!”
“不,你不是笨,只是……”秦恪的眼中盛满了悲伤,“他说话做事有些走极端,从来不给旁人留后路。虽说他的意思是好的,但,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好话谁不爱听呢?若他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将该得罪的,不该得罪的人,统统得罪个干净。”
说到这里,秦恪顿了顿,又摇了摇头,叹道:“我本有心相劝,他怕是耳朵都听起了茧子,认为我老生常谈。可世事就是如此,有些跟头栽得起,有些错误,一旦犯了,便是万劫不复。”
秦琬眨眨眼睛,不解地问:“阿耶不是说过,裴使君的家族极有势力么?”
“洛阳裴氏的确很有势力,但……”秦恪本不欲和女儿说这些,但想着这些日子的纷乱繁杂,以及越来越复杂的局势,纵心中疼惜女儿小小年纪,就因自己之故而受累,却还是要说清楚,“旭之的父亲裴礼和兄长,才智皆是平平,虽凭祖辈余荫做了官,却未必有什么成就。而裴熙的祖父裴晋有一庶子裴义,极为精明强干,一直跟随在裴晋身边,被裴晋大力提携。”
“庶、子?”秦琬对此极为敏感,一听就将眉头皱起,不大高兴,也很不明白地问,“阿耶不是说过,本朝十分重视嫡庶,庶子只能拿着安家费分家么?”
秦恪摸了摸女儿的脑袋,温柔道:“傻孩子,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裴晋并没给庶子多好的待遇,更没有越过嫡子去。他完全将这位庶子当做得力的下属一般看待,提携,洛阳裴氏的家产、爵位和田地,裴义压根分不到多少,但那又如何呢?空有爵位和田产,却没有权力,就连出门做客都只能坐二等席的勋贵还少么?太祖的故事,你可是忘了?”
秦琬打了一个激灵,连连摇头:“没有!”
她记得很清楚,夏太祖的生父也是这样,宠爱妾室,优容庶长子。前朝的嫡庶之分也很鲜明,但夏太祖的生父硬是仗着他是一族之长,位高权重,将庶长子过继给了族中一户人家,然后,不计代价,大力提携对方,使之在朝堂站稳脚跟,身为嫡子的夏太祖倒要后退一射之地。
夏太祖立国之后,吸取前朝教训,规定,无论是庶子,还是庶子的嫡子,反正只要祖宗十八代沾到一个“庶”字,闺女就不能入皇室,儿子也不能被过继,否则便犯了“以庶充嫡”的大罪,最轻也要杖责三十,若遇到什么大案,或是犯了上头的忌讳,流放三千里也不是不可能。但夏太祖开的科举,布的流外官,无形之中,却又给这些庶子留了可以走的路。
提携弟子和提携庶子,一样是提携,凭什么裴晋就非要靠着外人,不优先紧着自家人呢?他既没宠妾灭妻,也没将家业传给庶子裴义的意思,但这样下去,裴家嫡支的处境……
“裴使君,真有些可怜。”秦琬发了大半天的呆,忽然冒出来一句,然后,她用力点了点头,望着父亲,像是确认一般地说,“真的真的很可怜。”
已经培养了庶子那么多年,纵然重视他这个嫡孙,却也有后手的祖父;对他寄予厚望,几乎将他当做救命稻草的父亲;自身平庸,没有孩子,对弟弟感情复杂的兄长……从他显露读书天赋的那一刻开始,他的人生,就注定不可能纯粹。
秦恪惊讶于女儿的敏锐,想到早逝的嫡长子,他的语调都有些哽咽:“若你的哥哥还活着,也会像旭之这样,骄傲,自信,不会被任何事情难倒。”算算年纪,他的嫡长子秦琨和裴熙,也就相差一岁许。
看见这个机敏果决,神采飞扬的年轻人,他就好像看见了素来被自己引以为傲的嫡长子。那个孩子也渴求着他的关怀,为了他一句赞扬的话,一个期许的眼神,挑灯夜战,刻苦攻读。明明在圣人面前都能表现得进退有度,被圣人赞叹为“吾家麒麟儿”,却在他面前进退失度,手忙脚乱。
倘若那时候,他没有被妾室的柔弱和泪水蒙住了眼,没有觉得沈曼刚强,琨儿聪颖,对不成器的庶子关注多一点,是不是能少一点遗憾?
被父亲的情绪所感染,秦琬的眼眶也红了起来:“阿耶……”
“阿耶对旭之好,你不开心了对吧?”秦恪怜爱地望着女儿,柔声道,“旭之是个极好的人,无奈性子太过偏激,如若不该,注定会吃很多亏。不要太指望洛阳裴氏,要知道,世家的生存之道就是,当你得势的时候,他们未必会倾尽全力地援助你;当你惹下大祸的时候,他们却会毫不犹豫地舍弃你,美其名曰,为了家族。”
秦琬深深地将这段话记在心里,随即绽开大大笑容:“还有阿耶啊!”
“啊?”
“裴使君帮助了我们,我们也要帮助他!”秦琬认真地说,“他虽然有些讨厌,但……唔,从来没有当面一套背地一套!”
没错,就是这样。
刘宽明明不想沾与代王有关的任何事,却又是保持面上尊敬,又是暗地里疏远,裴熙却不然。他想和你结交就和你结交,想和你翻脸就和你翻脸,就连敷衍,也做得明目张胆,不怕别人看出来。
他所做的一切,都出于心中所想,没有半丝虚情假意。
对遍尝冷暖的代王一家来说,这一点,弥足珍贵。
秦恪紧紧地搂着女儿,宣誓般地说:“不错,他帮了我们!从今往后,有我一日,便有他一日!”
秦琬眉眼弯弯,用力点头:“我们去看阿娘吧!”
提及沈曼,秦恪的眉宇间便染上几分忧色。
沈曼这一胎,有些不好。
她出身武将世家,枪法刀法都学过,身体强健远非寻常闺秀可比。只可惜嫡长子秦琨过逝的时候,沈曼悲伤过度,得了一场重病,仔细调养了两三年才好。怀秦琬的时候,她又长途跋涉,缺医少药,若走到偏僻的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食不果腹都是寻常。故秦琬虽不是难产,但生产自古如过鬼门关,沈曼为此亏损了元气也属正常。
现如今,沈曼已三十有四,这个年纪怀孕,本就有些凶险。偏偏前几日歹人来袭,沈曼动了胎气,还强撑着支持下去,又将最好的药物分给别人……逞强的苦果,也只得自己咽下。
秦恪始终觉得,若非自己无能,沈曼不至于付出这么多。对满心愧疚的他来说,只要能为沈曼多做一点事情都是好的,故他抱着秦琬进门,却见沈曼正一边看信一边垂泪的时候,忙不迭走上前,问:“曼娘,怎么了?”
沈曼将信压到枕头底下,抹了抹眼泪,苍白的脸上努力绽出一丝微笑:“没事,我在看伯清的来信,见他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心有感慨罢了。”
伯清是沈曼娘家侄儿,现任谯县公沈淮的字。这俩姑侄虽差了六岁,却是谯县公府唯二的小辈,感情自然是极好的。虽说为了不招旁人的眼,谯县公府的人不好隔三差五来此,但每回都是带了许多生活必需品,给与他们必要帮助,顺便说明长安情形的,怎会浪费笔墨在追忆往昔上?
秦恪将女儿放下,往前走几步,轻声道:“曼娘,你给,还是我拿?”
沈曼方才太过伤心,连丈夫进来都没发现,如今见瞒不过,沉默了好半天,方叹道:“没什么,只是……我那好侄媳妇,挪用了我的嫁妆罢了。”
第三十一章 糊涂
秦恪闻言,勃然色变,怒道:“好一个踩高捧低的侄媳妇,当真——很有本事!”
沈曼出嫁的时候,谯县公府就她一个正当妙龄的女郎,家族也不复昔日鼎盛。为撑起场面,给代王妃做足脸,不让代王看轻明媒正娶的妻子,沈曼的长辈们不惜血本,硬生生用半数家产堆出了十里红妆。待沈曼随代王去流放,圣人便下旨,将这些嫁妆悉数运到谯县公府,物件也好,家仆也罢,都由沈曼唯一的侄儿沈淮暂时掌管。
既是暂管,便意味着这些嫁妆都是沈曼的私产,只能由她支配,任何人不得妄动,就连秦恪也不行。
秦恪不是傻瓜,自然清楚,沈淮纵谈不上极有本事,却也不是那等软弱无能到被妻子牵着鼻子走的人。若只是些银钱,沈淮自个儿补上便是,何须来信,伤了姑侄的感情?他既来信写清楚,那就表示沈曼被挪动的嫁妆不止是银钱,并且,没办法补回来。
眼见秦恪不悦,沈曼擦干眼泪,反倒安慰起他来:“我那侄媳妇于氏,人不算坏,就是有些争强好胜。她本就是家中长女,又是嫁得最好的一个,素来习惯了在妯娌姐妹面前充门面,如今日子一年不如一年,咬牙挺过去已是艰难,偏偏又是她的大侄女出阁。她为撑脸面,拿了一副我的首饰做添妆,虽然糊涂,可……”
谯县公府的事情,秦恪还是知道的——沈淮乃是家中独子,一众女性长辈受够了生离死别,就对他看得特别重,沈曼亦然。在沈淮的亲事上,几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