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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香门第[封推]-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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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长孙向凡想着不管如何都要拒绝诸葛翊的提议,哪怕与他撕破脸也在所不惜之时。
    不想一旁的云歌竟然点了点头。“哥哥,诸葛公子所言倒也有理,藏头缩脑的确不是待客之道。既然诸葛公子相见,见上一见也是无妨的。”说完,不待长孙向凡反应过来,己然自顾自摘了帷帽。
    长孙向凡表情突然一变,可此时,诸葛翊哪有时间看长孙向凡,他的目光定在了云歌身上。
    那是个……
    怎么形容面前这姑娘的长相呢。该算是美的,凤目ting鼻,满唇微抿。可却寻不出与云歌丝毫相同之处。云歌有着世上最漂亮的眸子,大大的,晶亮亮的……而面前这姑娘也是美的,只是却生了双漂亮的凤目。
    长孙向凡赶忙敛神,以掩饰他的惊讶。
    他真的没想到时间这般匆忙,云歌竟然还有时间换了张‘脸’。这门功夫,是一个江湖侠士所传,以谢云歌的救命大恩。云歌足足钻研了半年有余,只是却从未在他面前展露过。接云歌的话说,人总得有些压箱底的本事。
    不得不承认,这张脸美的毫无瑕疵。便是长孙向凡,如果不是早己知道,怕也看不出异样。
    云歌对面,诸葛翊的目光瞬间暗了。
    云歌心中一拧,脸上努力扬起笑。“见也见到了,诸葛公子是不是该说重点的了。”
    诸葛翊颌首,目光很快从云歌脸上移开。不能否认,这张脸很美,可是,他找不出丝毫熟悉的感觉。便是再美的姑娘,又怎么比得上他的云歌。
    所以诸葛翊很君子的移开目光,随后缓缓开口说起了吴玄之事。
    所谓病者不讳医,诸葛翊说的很详细,而且,并没有试图为吴玄或是吴萧柙遮掩什么,这让云歌心中很是惊讶。一直以为以他的出身,便是吴玄做的不对,站在他的立场,也该试图为吴玄遮掩的,却不想,从他的叙述中,云歌竟然听出几分异样的情绪。
    似乎,相比吴玄,他觉得徐如昔更加值得同情。
    他甚至说,吴玄落得这步田地,也算是老天有眼,只是,他毕竟与吴玄早年相识,多年亦兄亦友的感情,所以道义上,他还是希望吴玄能有所好转。
    最后他甚至说。
    与其让吴玄这般疯着,其实才是对徐如昔最大的惩罚,因为吴玄虽然记得徐如昔,便显然他的记得与我们认为的记得不同。
    所以对吴玄最好的惩罚便是,让吴玄恢复如初。
    然后清楚的记起徐如昔的一切,她的深情,她的无怨无悔,直到她最后依然选择赴死。只有那样,吴玄才会真的痛。
    只有那样,徐如昔才死得有价值。
    徐如昔死的是不是有价值,是不是死得其所云歌并不想妄加评论,可诸葛翊说的话,倒是瞬间惊醒了云歌。
    是啊,他说的对。与其让吴玄这般疯着,不如让他想起一切,那样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他发现自己其实一直深爱着的姑娘,最终却为他而死,而且死状凄惨。
    还有他那个一直以为自己在意的女人。
    他名义上的姨娘……据说那女人在吴玄发疯后,曾忍不住去探望去吴玄,被吴萧柙当场抓了现行。
    后来据诸葛翊说被送到了别庄,身子终是害了病,好似时日无多了。
    终究‘爱’了一场,该给吴玄一个同她道别的机会……
    虽然不想点头,可云歌心中清楚,她被诸葛翊的理由说服了……诸葛翊话音落下后,云歌最终点头。“好,我会斟酌一下,然后给出治吴公子失心疯的办法。”

  ☆、二百二十一章 颠覆 

二百二十一章 颠覆 
    她说办法,她想诸葛翊该是理解的。因为这病本就是精神方面的,而药,只能治身体方面的疾病。对精神方面病症无非是抑制一下其发疯的程度,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而且药不能多用,用的多了,会渐渐失效。
    诸葛翊果然是理解的。
    他道了谢。
    云歌发现,自从她露了‘脸’诸葛翊似乎变成了君子,便是出于礼貌不得不看她之时,目光也从她身上急转而过。
    她想,她该是蒙混过关了,顺利摆脱了他对她的怀疑……
    心定了定,可却又有些疼。她那么在意他,一年时间,他们面对面,他己认不出她。虽然这是她渴望的,可他真的没有认出她,她又觉得心有些闷生生的疼。
    人就是这样,不管结果是否如心中所愿,总会觉得不尽如人意。也许,这便是生而为人的贪念吧。
    这事便算定下,随后云歌起身告退。
    长孙向凡与诸葛翊目送云歌出了厅堂转身后院而去,随后二人又说了什么云歌不知。此时的她,只觉得全力无力,刚才在前厅与诸葛翊一番对峙,几乎用尽了她周身的力气,自从认命的当了长孙云歌,她从未想过还能与他见面。
    而且相见的这般猝不及防。
    诚然其中有长孙向凡的算计,可是她也不能指责他错。
    既然曾答应他从那日起。明云歌己亡,活着的将是长孙云歌。她便不该畏惧与他相见。他的存在,于她来说。便像是长在心中的毒瘤。便是再拖延,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真的要将病治好,便要开膛破肚将毒瘤挖出。
    这必然会痛彻心扉,必然会剜出大块血肉。
    可却是她必经的路。一路向后院走着,云歌一路告诉自己。其实没那么难,刚刚他们己见面。并没有想像中的痛不yu生,只是。心底难免有几分苍凉,有几分落寞,还有几分心酸。
    晚饭后,长孙向凡来看云歌。
    他叩响了房门。得了准许面入后,向云歌的目光带着微微的歉意。云歌笑笑,觉得他大可不必如此。他是她的恩人,没有他,便没有如今的长孙云歌。
    他的决定虽然仓促了些,独断了些。却没有想过害她。
    这点上,云歌是该感激他的。“干嘛一脸好像欠我银子的表情……”云歌轻笑着启唇。长孙向凡笑笑,只是那笑,似乎带着些彷徨与不安。这事道是怎么了。明明她才是那被即受了惊,又被吓了的正主。
    何况她是个姑娘家,不该是被保护。被安慰的那个吗?现在怎么反了过来。一个大男人竟然露出这种凄惶的表情,云歌脸上着实漾出几缕笑意。
    为他脸上露出的为难,为他终是为今天之事,心生了几分悔意。
    “哥哥,你和诸葛翊谈的如何了?何时开始诊病?明日如何?”便是长孙向凡是来说声抱歉的,云歌也着实没什么与长孙向凡闲聊的心思。今天的相见,终究震憾了她的心神。她需要时间平复。而且不管诸葛翊来庄子有什么目的,是怀疑也好,是真的打算治好吴玄的病也罢。
    终是很快便会过去的。
    她己想好要如何医治吴玄,她相信,很快,真的很快,不出三五天,她便再不会与他相见了。这样见一面也好,如果有个擅医的女郎中的消息传出去,他总会有几分怀疑的,毕竟所谓活见人,死见尸,她的‘尸身’凭空失踪,难够让他起疑。
    “云歌,今天的事,终是我考虑不周。我不知道诸葛翊竟然变了这么多。以前的他……不会这般蛮横不讲理的。”虽知道云歌并不想说这个话题,长孙向凡还是淡淡开了口。
    今天都怪他,显些一招棋错,步步皆输。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诸葛翊竟然不昔与长孙家结怨,也要冒险看一看云歌的脸。
    他知他心中起疑,只是没想到,他对云歌的执念这般深。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眼下算是蒙混过关,可长孙向凡心中却有种不好的预感,仿佛……
    仿佛这件事,只是开头,未来,还会发生些让他和云歌都不愿的事,这感觉没什么依据,却执拗的占据着他的心神,以至他此时神情不定,而且眼中带着些许悔意与歉意。
    “哥哥,不怪你,真的不怪。我知你是为我好,我不可能一辈子不见他,总会有相见之机的。与其打我个措手不及,不如这般让我有所准备,相信他心中怀疑己去。
    我们最多再见一两面,我会小心应对,绝不会逾越。而且有水灵和惜灵在旁,相信他也不会失了规矩。哥哥真的不必为此担心。”
    长孙向凡点点头,望向面前依旧没有变回原来面目的姑娘,他知道,她是打算这几天都ding着这张脸了。
    这样也好,这样才不会露了马脚,按理说,云歌的表情无可挑剔。
    从身形,到体态,甚至声音,云歌皆己发生改变,连以前她惯用的香粉胭脂她全部弃而不用了,所以诸葛翊真的很难在云歌身上找到ding点相同的感觉,再加上这张栩栩如生的漂亮假面,长孙向凡实在找不出云歌身上还有什么能让诸葛翊认出的地方。
    可是,他心中还是不安。
    云歌说的不错,总要相见的。与其被打个措手不及,不如这般准备妥当来应对。
    而且他该相信云歌的。
    经历了那番,相信是个姑娘都会大彻大悟的。只是,依旧有个变数,那便是……“云歌,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开口问你。现在却不得不问了……”“何事?”云歌见长孙向凡面容凝重,脸上表情也不由得绷紧。
    “那个孩子……你的女儿……你便不想知道她如今如何吗?”
    那个孩子,她的女儿吗?怎么会不想知道……可是,知道又如何。知道孩子受苦,她会更痛,便是孩子过的好,可连相见的机会都没有,知道又如何?如何!
    这种感觉真的让人心中生闷。
    “我相信他,便是对我没有情,对孩子,他也定会爱的。”相到刚知道她怀了身孕之时,他比她还草木皆兵,那样子,可不似做假。
    一个没有娘的孩子,想必更能惹得他的怜爱。
    当夫君,也许他真的算不得好,可当父亲,她该信他。“云歌,你啊。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说你无情吧,你提起孩子时的表情,连我看了都心酸,说你心软吧,你却连孩子近况都不想知道。你啊……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姑娘。
    好了,我不为难你了,我告诉你孩子的近况。
    我前些时候曾派了人去锦阳打探。孩子很好,己有郡主封位,便是承元王妃,对那孩子也是很宠的,所以你可以放心了。”
    是的,她可以放心了。真的可以放心了……看来骨肉亲情真是世间最奇妙的东西,而且是难以割舍的,承元王妃对她可谓是恨之入骨,为了对付她,甚至不惜暗算自己的儿子。
    可对于她所生的孩子,倒是出奇的包容。
    也许,她终究是感念孩子是诸葛氏的血脉吧。“……那就好。哥哥,我乏了。”“好,我便不多耽搁了,便如你所说。明日便开始吧……”云歌点头,送走了长孙向凡。
    然后沐浴上榻,她以前的爱好几乎都被她强行改变了。以前她喜欢蓝色,白色,觉得他穿蓝衣和白衣才是最俊的。
    现在她喜欢红色粉色,觉得粉红才是世上最美的颜色。
    以前她喜着暗色衣裙,觉得自己皮肤白,怕穿浅色反道沦为衣裙的陪衬。现在她喜着丽色,穿了后才发现,她便是生的不算ding美,可皮肤很白,艳色只会提亮她的肤色。
    以前她喜梅香。
    总觉得他身上似乎总带着几丝冷梅的味道。
    现在她喜清荷,觉得荷香才是世上最清香的味道。
    以前她喜静,不喜喧闹。现在她反倒喜欢热闹,这样每天将病患迎来送往的才是生活真谛。
    她将自己所有的习惯都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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