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快穿]老实人惹你了-第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宫女》、《骑鹿而来的爱妃》、《花仙》等,奠定了中国在世界美术史、乃至艺术史不可撼动的领先地位,一千多年后,当年的万岁山早已开放,成为了世界美术的中心,每年都有来自中外的绘画学子,来此地朝拜。
    而我们艺术的先锋,走在最前端的画家则把一身都献给了艺术:因为用药过度,不知昼夜地风流,与作画、吟诗、写大字,荒诞怪癖的大画师赵佶,年仅四十六就走了,人间少了一位伟大的绘画艺术家与行为艺术家!万幸的是,太子已立,第二十子,赵梧。
    政和二年,也就是潘氏为后第二年,皇二十子赵梧出生。赵佶一生光儿子就有三十五个,这儿子不前不后,也没个能在赵佶面前说话的贵妃娘亲,实在算不上什么,偏偏,被多年无所出的潘氏给看上了,硬是养在了自己名下。
    这孩子直到两三岁,百忙之中的赵佶才来得及给他赐了一个名字。凤非梧桐不栖,霍水仙心头一跳,难道是凤源?她没有猜错,确实是。由于霍水仙这个任务没有回到空间之中,凤源也只能跟过来了,只是晚了一些。
    知道这个消息的霍水仙独自一人,仰面躺在御榻之上,塌下了肩膀,长长舒了一口气。她的心上长久压着一件事:这个时代市民意识刚刚觉醒,需要把商业一点一点缓慢地发展起来,从而长期走在世界的经济巅峰状态,但是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能够将她未来的计划逐步实施下去的人。如今,这个人来了。
    靖康元年,赵佶四十六岁,赵梧十四岁那年。历史上的靖康之耻并没有发生,金兵不仅没能南下直逼东京,反而和宋兵焦灼在了燕云十六州。燕云十六州正是华北平原险要之地的所在,易守难攻,是宋朝的背部屏障。这块土地,当年由后晋石敬瑭割让给契丹之后,这块地至今已有二百余年,一直未能收回,宋朝也就一直把脊背留给了敌人,这也是宋朝一直未能真正同意全国的最大障碍!而今,在宋朝皇后的指挥下,大宋再一次将兵力压制回燕云十六州,看上去,不死不休了。
    辽国连忙联合了金国,趁着宋徽宗驾崩,朝内动荡不安,给这个目光短浅的女人致命一击,让她知道,女人就应该待在家里喂孩子!
    霍水仙任命老将刘广敏为元帅,鲁智深为左将军,花荣为先锋将军,又从内阁拨出五名智囊团,御驾亲征。而凤源,则顺势登机,坐稳皇位,安排宋徽宗后事,安定朝内大臣。
    这一去,霍水仙还遇上了一个熟人,武松。武松当年回到阳谷县,因着一身本领和知县赏识,朝廷又大肆提拔武将,慢慢爬了上去,这次出征,他已经升到了百户的位置。行军途中,霍水仙一日在河流边放风,饮马,之间不远处有个小孩子在那里洗澡,心中奇怪这军事要地怎么会有小孩子,让人把那小孩拎了上来。
    那人光着膀子连忙穿衣,满脸羞红,竟然是老熟人,潘金莲?!霍水仙哭笑不得,屏退左右,问他这么一个连合适的军装都没有的人,怎么混进来的。
    潘金莲忸怩了半天,脸红得像个虾子,嗫嚅说,我家二郎离不开我。
    霍水仙失笑,问明武松的状况,知道他身强力壮吃饭香,一夜睡到大天亮,放了心,圆了武大郎的梦了。至于是是一个人睡,还是担心哥哥被人欺负,抱着哥哥睡,那她就管不着了。
    知道武松是有勇有谋之人,霍水仙给了潘金莲一个许诺,只要武松能活着熬到这场战役结束,加官进爵少不了他的,顺手又把自己这么多年攒下的日光精华都传给了潘金莲,喜得他跪在地上连连磕头。他现在该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一身的皮重又变得更加光滑,眉眼之间也又多了几分柔情,要说和当初那个卖炊饼的武大郎比,云泥之别!现在的武大郎,住着潘金莲的灵魂,乍一看就像是一个十来岁的男童。
    这俩人,倒是有意思。霍水仙原只是因为潘金莲暧昧,才助她改变容貌,没想到最后这俩人竟然走的如此亲近,真不知道是天意,还是武松品味太过猎奇。要说他原先对自己哥哥又意思,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同时,他对自己的嫂子也是退避三舍,不敢搭理。然而,当潘金莲穿到武大郎的身体里后,最终竟然是这两人走在了一起。灵与肉,他究竟爱哪一个呢?又想到原故事中,武松一生未娶,难道真的是对女子无意?
    霍水仙兀自想了一会儿,外面喧闹声打断了她,安营扎寨,炊烟袅袅。
    这场战争持续了三年,终于夺回了燕云十六州,将辽兵赶回了长城以北。北宋士兵虽不如辽兵凶悍,但是强在强大税收作为财政支撑,商人日益增多,南方经过由霍水仙手把手教出来的凤源的治理,又风平浪静,拿银子都能砸死对手。粮草丰沛,装备精良,加上又有天罡地煞七八十个星在大军之中,加上穿成钟明朗之时,霍水仙打了七八年的仗,丰富的作战经验,短短三年,辽国就彻底没了当年的威风。
    得胜还朝的那天,东京城内张灯结彩,宋高宗赵梧出城门三十里迎接。隔着很远,赵梧就一眼看到了霍水仙,他快马加鞭飞奔而至,十七岁的大人了,还像小时候一般抱着霍水仙直呼“母后”,在场之人见之,无不感动落泪,思念家中亲人,感叹慈母之心。
    霍水仙再一次骑马走向皇宫,不同于上一次,被人好奇地观望着,这一次,两边百姓跪倒在地,心甘情愿,山呼潘太后千岁千岁千千岁。若是没有潘太后亲征,打回了辽国和金国,由着先帝胡来,那恐怕这会东京已是血流成河、居无定所了。这些人完全忘记了曾经街头巷尾的议论,不怀好意的揣测,只希望潘太后能真的千岁下去,守护大宋王朝!
    效仿前朝的凌烟阁挂二十四位功臣像,霍水仙命人在皇宫内修建了一栋天将阁,将这次的大战中,攻击突出的前七十二位的画像,按主次三等都挂上去,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这七十二位中,有近六十位,都是曾经应该落寇梁山的好汉!如今他们身在朝廷,保家卫国,安享俸禄,更是为后代留下千古美名,实在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若是告诉他们,你们应该在聚义厅里,共商造反大业,他们一定会用看白痴的眼神看那个人!
    有了这些天罡地煞的妖星护着,又有霍水仙在背后撑着赵梧,大宋就像吃错药一样,不仅不畏畏缩缩,反而变得好战,花了十二年,把金国,辽国,乃至西夏、大理都收入囊中,北至西伯利亚平原,南至云贵,冬至东海,西至吐蕃,无一不是大宋国境。
   


    第79章 重生了又重生的妻子1
    
    霍水仙在水浒世界里,未等到宋朝完全统一就先走了,她累了,想回去歇一会儿,这里有凤源在。
    有朋友在身后,可以任性,可以说走就走,这种感觉真好啊!霍水仙在星空之中睡了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再次醒来时,凤源已经回到了星空之中,还是最开始的小孩样子,没有了最后君临天下、唯我独尊的气势。他站在一旁,仿若程门立雪,一直等到霍水仙醒来,用期盼的目光看着,希望得到一句夸奖。
    霍水仙心想,凤源你还有很多路要走呢,这句夸奖就留着下次说吧,只摸了摸他的头。凤源眼里的失望一闪而过,霍水仙瞧见了,却还是没有改变初衷,只想着太过一帆风顺对他不好,以后有的是机会。她没料到,凤源后来没有等到那句话,每当想到今日之情景,悔恨的痛楚就猛击一次她的心脏,让她心如刀绞。
    “花妹,花妹,你醒醒!”有人在晃这个身体,摸了摸她的头,又大声对旁边人说道:“唐金萍,花妹要是有什么好歹,我、我、我跟你同归于尽!”
    是个男人的声音,又气又急,还带着一点无路可走的哭腔。
    “天哥,我不知道她怎么就自己晕过去了。”一个女人,很委屈,即使睁不开眼,霍水仙也能想象出那个叫唐金萍的女人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天哥,着急也没用,我们先把花妹送医院去检查一下,确保人没事儿就好。”这女人又立刻换上一副热心肠,冷静地说道。
    霍水仙心中有一种强烈地抵抗情绪,想要睁开眼睛拉住男人的手,告诉他不要信唐金萍,一个字都不要信!但是她的身体太困了,眼睛一点也睁不开,嘴唇没法动弹一下,身体被人抱了起来,她彻底陷入黑暗之中。
    再次醒来是在医院,床边上趴着一个人,是个看上去挺漂亮的女人,虽然闭着眼睛,但是眼睫毛很长,眨动起来一定很好看,像蝴蝶。小巧的嘴,涂了浅色的口红,脸上涂了一点粉,没有打腮红,看着脸色白的憔悴,眉毛画得很精细,弯弯两柳。她看着像是累急了才趴在病床上睡着了,但她颤动的眼皮,不是很平稳的呼吸暴露了,她醒着。
    “唐金萍,你画好了妆,趴在我的病床上,等谁呢?”霍水仙拿过靠垫慢慢坐起来,盯着唐金萍的脸。
    唐金萍吓了一跳,以为这丫头老实巴交的,怎么眼睛那么毒,但她毕竟是重生过的人了,很快冷静下来,笑容满面。大声道:“花妹,你醒了就好了 !我就算再熬一晚上,也心甘情愿!”她说着就伸手去摸霍水仙的额头,被霍水仙下意识“啪——”地打掉了。
    病房的人都看过来,这是个大病房,里面摆了六七张床,这会儿是上午,病人们刚吃过药,都醒着坐在床上和家人聊天。先前还可惜那个姑娘年纪轻轻的把孩子流掉了,可怜,没想到一醒过来这么凶!有人就上前劝道:“姑娘,心气别那么重,人家姑娘只是你男人老家的邻居,又不是你亲爹亲妈,有照顾你的义务,你别好心当做驴肝肺。”
    霍水仙冷笑一声,合着趁着她睡着了,唐金萍已经和周围的人都混熟了,不过是每个床位送了点鸡蛋,这些人就帮着她说话了,她也不想闷声吃亏,高声道:“唐女士不止是我爱人的老邻居,还是他前妻呢。当初你嫌他穷,死活要离婚,现在又上赶着来照顾我,我齐花美何德何能,能得您照顾?”
    病房里的人也都闹不明白了,这前妻现任,见着都应该不说话啊,怎么前妻反而又回来了?难道这家男人发达了,后悔了?病房中人一个个狐疑地看着唐金萍,唐金萍脸色微变,捂着脸出去了,在门口正好撞上了邱天。
    邱天见唐金萍夺门而出,又似乎哭得伤心,进来看了看霍水仙,瞧着她已经醒了,便出去追唐金萍了。
    病房里有些人幸灾乐祸地看着她,霍水仙懒得理他们,闭上了眼睛仔细又查看了一遍剧情。
    故事的开始是七十年代初,开远县大林子屯,唐邱两家关系特别好,两家男主人就像是拜把子的兄弟一样亲,后来分别生下一男一女,邱天和唐金萍,两家人就给这俩娃娃定了娃娃亲。这俩娃娃长大后,也成了屯子里最漂亮的一对男女,男的帅气高大,女的俊俏喜人,无论谁见了,都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不过,唐金萍心中有些不愿意,她嫌邱家穷。邱家在大林子屯里算是中等人家,自己造的房子,家里小有积蓄,秋收的时候也能吃得上干饭。但是唐金萍自诩是这屯子,乃至四里八乡长相最出众的姑娘,总觉得怎么也要嫁一个有出息的的男人,嫁入一家顿顿都能吃得上干米饭的人家才行。不过她爹唐大雷脑子一根筋,心想着既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