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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渊倍感好奇,问过她找他做什么; 是什么关系。她不肯说,只让他找到那人的所在,甚至没说要带他回来见她。
她什么也不肯透露; 沈明渊便决定找着了再说。今天店里生意很好; 他忙到十一点才离开,打电话给刘明得知他在此地,就找了过来。
刘明没什么本事,但巧合的是,他的老家就在盛钰吉所说的那个偏僻山区; 还在唐天明任教的地方念过高中。
酒吧里乌烟瘴气的,沈明渊不想进去,站在后门小巷子里,打电话让刘明出来。
夜风有点凉,刘明穿一件脏兮兮的短袖T恤,染一头黄毛,缩肩弓背,一出来就给他递烟。
沈明渊没接,冷冷地问:“我说得那个人你认识吗?”
“认识,我还特地打电话问过老乡,那个叫唐天明的人就是我高中的老师。大学生,有文化,大家都很喜欢他。”
“他也教过你?”
“那倒没有,他教得是尖子班,我哪儿进得去。”
“我让你弄到他的联系方式你弄来了没?”
刘明从牛仔裤的屁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烟壳纸,上面用蓝色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串手机号码。
沈明渊接来看了眼,收进口袋里,对他点点头打算离开,背后突然开来一辆面包车,车上跳下四五个男人。
看清他们的脸,他不禁抖抖眉梢。
真巧,当年他出学校办得第一件案子是个强。奸案,就是这几个人干的,被他亲手送进监狱判了刑,如今居然已经出来了?
那些人也认出他,目光不善地看着,吹了声口哨。
“哟,这不是咱们的老熟人沈队嘛,我们哥几个一直想对您亲口说声谢谢,多亏您当年教我们重新做人,我们现在才会混成这个德性呢,哈哈。”
说话的人笑得露出一口烂牙,沈明渊也笑,手却不动声色地摸向后腰。那里常年备着一把军刀,防身用。
罪犯出狱后报复警察或法官的事可是层出不穷,今天恐怕要落到他身上了。
刘明胆小,看见这架势赶紧躲一边去,预备着见血后喊人。
谁知那些人说完这句就匆匆进了酒吧,像是有急事。
沈明渊看着眼前那辆破旧的面包车,一把将刘明抓到身边,低声问:
“你见过他们是不是?知不知道他们如今都干些什么?”
“知是知道,不过您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废话。”
刘明左张右望,最后鼓起勇气做了个手势,分别指了指左胸右胸,然后双手往头上一罩。
在业内这代表着一种身份——人贩子。
而且是专门拐卖妇女去大山里的人贩子。
世界上总有些肮脏的老鼠,在不见天光的阴暗处干些谋财害命的苟且勾当。
沈明渊刚从警校出来时,曾立志要把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罪犯一网打尽。然而还不等他完成目标,奶奶就查出癌症。
当年的愿望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如今的他只是一个餐饮公司的二老板,任务是好好打理生意,回报盛钰吉,而不是插手这些与他无关的事。
沈明渊放走刘明,自己坐上停在另一边的车,发动车子时看见面包车里突然抬起一只雪白纤细的手拍在玻璃上,五根手指头印得清清楚楚。
那只手有点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沈明渊开车开了十多分钟后,天空响起一声惊雷,令他虎躯一震,想起了对方是谁。
盛钰吉!
没错,肯定就是她的手!
她怎么会在那些人的面包车里???
沈明渊想到他们的身份,脑中警铃大作,只剩下一个念头——把她救回来!
车在单行道上,他顾不上有没有违规,直接一个加速摆尾调转车头,逆流而上,开回酒吧。
赶到时恰好看见面包车驶出去,连忙跟上。
对方似乎发现了他,也开得很快,而且得益于深夜路上没什么车,一路畅通无阻。
电闪雷鸣,漆黑的天空下起了雨,雨刮器发出声响,路边路灯的光芒变得朦胧。
沈明渊当年追杀人犯时都没这么紧张过,握着方向盘的手心不停冒汗。
对方加快车速,马上要上高速了,他必须在那之前拦住他们。
一脚将油门踩到底,眼看就要追上面包车时,对方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车轮在柏油路面上摩擦出刺耳声响,几乎冒出火光。
他停下车查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听得车内传出几声惨叫,接着车门被人一脚踹飞,落进五六米外的绿化带里,男人们头破血流地滚了出来。
雨已经下得很大了,铺天盖地,遮蔽视野。
面包车正好停在一盏路灯下,灯光照着车顶,宛如舞台上永远跟随主角的光束。
隔着一层窗玻璃,沈明渊看见一个黑发白衣身材纤细的女人走下来,站在车边对着他抬起头,苍白的小脸只有巴掌大。
两人之间隔了十多米的距离以及重重雨帘,他却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对方腾腾的杀意。
他打开车门,没带伞,跑到她身边脱外套给她披上。
“那些人怎么了?你打的?”
盛钰吉没回答,像只排外性极强的凶猛野兽,冲着他的脸就是一拳。
他闪身躲开握住她的手,浓眉紧蹙,“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沈明渊。”
沈明渊……她好像记得这个名字。
麻醉剂的效果没有彻底消退,盛钰吉的大脑眼睛耳朵都木木的,侧过脸贴在他脖子上,嗅嗅他身上的味道,确认是自己熟悉的人后,身体一软倒在他怀里,再度晕过去。
这件事未免也太诡异了,她怎么会被人绑架?又如何凭一己之力把那些人打倒?
男人们仍然躺在地上痛得爬不起来,沈明渊发现她浑身都湿透了,皮肤冰冷,怕她生病,就连忙把她抱进车里用外套裹好。接着打电话给前同事,让他们过来收场,最后才发动车子。
踩下油门的前一秒,他迟疑起来。
该把她送去哪儿?医院还是别墅?
鉴于情况复杂,他决定先让她醒来再说,就把她带去了自己的家,那一套父母留给他的老破小。
进门后他把盛钰吉放在床上,为她裹了层厚厚的毛毯。
隔着毛毯闭上眼睛,他把她的湿衣服脱掉,又盖上一层厚棉被。
家里常备药箱,他为她泡了杯板蓝根,喂她喝下。
温暖的液体灌进胃里,她身上的冷意总算一点点散去,皮肤恢复血色。
没有受伤,也没有发烧,脉搏和心跳都很正常,应该是没事了。
沈明渊放下心,知道自己现在该尽快联系她四哥,免得家人担心。但是看着她尖尖的小脸和湿漉漉的头发,怎么都挪不动脚步,只想静静地看着她。
过了会儿,盛钰吉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你醒了?感觉怎样?”沈明渊问。
盛钰吉没回答,只觉得身体无比燥热,口中翻来覆去念着两个字。
蚂蚁!
她再也不要用兵蚁的阳寿了,性子太野,根本压不住!
可是现在去哪儿找代替品?她踹掉被子,只披着一床毛毯下了地,趴在地板上到处找活物,心想哪怕是蚊子也行。
偏偏找了半天,只看见一只黑黝黝的大蟑螂。
蟑螂的背壳反射着油亮的光,趴在垃圾桶的一根香蕉皮上,触须不停摆动。
盛钰吉闭着眼睛伸出手,想捏死它,但是一想到自己成为它后,很可能就要与垃圾和下水道为伍,便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
完了,她不想当疯子,也不想住下水道,要不还是死掉算了吧……
接近绝望之际,厨房里传来一声“咯咯哒”。
意识到那是什么叫后,盛钰吉蹭得一下跳起来,冲进了厨房。
沈明渊看得目瞪口呆,追过去说:“那是我买来给奶奶炖汤喝的老母鸡……”
话未说完,盛钰吉已经拧断母鸡的脖子,抱着它晕倒在地。
深红色的毛毯从她身上滑落,堪堪盖住下身,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背脊和纤细的腰肢。
乌黑的秀发盖住肩膀和半张脸,她看起来就像一个误坠凡尘的仙子,美得惊心动魄。
沈明渊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唾沫,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屏住呼吸走过去,用毯子将她裹好,再次抱回床上。
盛钰吉轻得不像话,四肢纤细得仿佛一折就断,该丰满处却一点也不贫瘠。
隔着毛毯他都能够感觉到她的柔软,宛如有魔鬼附在他耳边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把她放到床上,用力咬着下唇,眼神像是生了根,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万籁俱寂,美人当前,是最好的机会。
沈明渊的手抬了又抬,终究是伸不出去,无法昧着良心乘人之危。最后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让大脑恢复清醒。
他帮她盖好毯子,捡起地上的衣服,洗干净拿出去晾晒。
接着又回到房间,查看她有无异常。
盛钰吉晕倒得毫无征兆,身体情况却还不错,看起来就像在熟睡,殷红的嘴唇微张着呼吸。
沈明渊原来是个刑警,学侦查专业,最擅长的就是利用那些不起眼的蛛丝马迹,找出罪犯破案。
盛钰吉的晕倒、杀鸡、再次晕倒,一系列奇怪举动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他怀疑是不是那帮人给她下了药,导致她精神失控,于是检查了她的脉搏心跳和体温,发现只有体温稍高,其他一切正常。
体温高可能是因为淋了雨,在发烧,她应该没有被下药,可之前的诡异举动太难解释了。
沈明渊垂头看着她,原以为两人之间毫无隔阂,现在突然发现,她其实从未对他敞开心扉,只是给了钱而已。
而钱对她的身份来说,恰恰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今夜是睡不了了,他去阳台抽烟,特意关上了门,免得烟味飘进去。
不知过了多久,雨停了,天边露出一抹鱼肚白,空气清新怡人,白天会是个好天气。
屋里传来声响,他掐灭烟头走进去,发现床上已经没了人。
走到客厅,盛钰吉裹着毯子踮脚往厨房里看,动作小心翼翼。
“咳咳。”他咳嗽两声。
她如同受了惊的小动物,倏地转过身来,两只漂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我怎么在这里?”
“你不记得了吗?”
“我的衣服呢?”
“阳台上,还没干。”
盛钰吉迟疑了几秒,快速做出决定。
“把衣服还给我,我要回家。”
她现在状态不对,不能留在外面,万一出现难以预料的事怎么办。
沈明渊却摇摇头,从衣柜里翻出一件自己没穿过的套头卫衣和牛仔裤塞给她,把她推进房间。
“换上,我带你去一个更该去的地方。”
“什么地方?”
他不肯说,把门关上了。盛钰吉看着眼前陌生的房间,决定先换好衣服看看情况再说。
对方肯定已经发现不对劲,不弄清楚他是不会罢休的。
几分钟后,毛毯变成了深灰色的卫衣。因为尺码太大,她不得不把袖子卷起来,下摆垂到膝盖处,底下露出两条纤细白嫩的腿。
“裤子呢?”沈明渊皱眉。
盛钰吉很无奈,“腰太大穿不上,就这样吧。能不能给我一双鞋?拖鞋也行。”
沈明渊家里除了他就是奶奶,尺码都不合适。他也懒得找,把她打横一抱抱下楼,塞进车厢里。
天色越来越亮了,路上已经有人开车上班,路边偶尔可见热气腾腾的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