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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听出她话里深藏的意思。
“你还是不准备回来吗?”
盛钰吉走过去牵起盛如初的手,深深地看着他。
“我想一直陪着他。”
她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四哥能活多久。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要珍惜如今的每一分每一秒。
离开研究室后,她又分别去了一趟集团和吉吉餐厅总公司,交待好大致的事情,仍然由李泽高胜和沈明渊负责管理,她只分红领钱花,每年能领到几十个亿。
她拒绝了这些人的挽留,带着四哥去看了一场演唱会,是唐霖个人开的,举办当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自从通过选秀出道后,唐霖把绝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电影和电视上,偶尔才出一张专辑,当做送给粉丝们的礼物。
就在去年年底,唐霖拿到了金玉兰最佳新人奖,今年开始冲最佳配角。
他的事业发展得有条不紊,让盛钰吉很放心,也终于不再亏欠唐老师的恩情。
演唱会聚集了上万的粉丝,采用了全息投影,场面十分盛大。
唐霖要在台上唱歌,没办法照顾她,跟她约好了等演唱会结束之后一起吃饭。
不过等他唱完最后一首歌在台上谢幕时,她就拉着盛如初提前走了,坐上回小木屋的飞机,免得唐霖好不容易当上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一见到她又变成动不动红眼眶哭鼻子的小男生。
盛如初对这趟华城游很满意,到了木屋后还念念不忘,尤其是演唱会上那绚丽多姿栩栩如生的全息投影,连晚上做梦都梦见。
盛钰吉看出他对那东西的喜爱,让人从华城市空运了一套小型设备过来,在沙滩上放给他看。
盛如初喜欢的不得了,玩了一整夜,凌晨时才睡下,仍然抱着她躺在那张狭窄的木床上,相拥而眠。
天亮了,盛钰吉轻轻推开四哥的胳膊下了地,洗漱换衣服,推出自行车准备去镇上买点东西。
集市上太多人,她怕他会走丢,还是留在家里比较好。
可是才跨上自行车,盛如初就穿着大裤衩揉着眼睛追出来,迷迷糊糊地问她要去哪里。
盛钰吉有些尴尬。
“额……我去街上给你买肉包子吃。”
盛如初走到车边抱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
“我跟你一起去。”
盛钰吉想拒绝,但是看着他英俊熟悉的脸,又开始舍不得。
这是四哥啊,她一分钟也不想跟他分开。
带着就带着吧,他们寸步不离就好了。
等盛如初洗漱换好衣服,二人再次准备出发,却发现一个新难题——就一辆自行车,如何坐两个人?
后面倒是有个小座位,可四哥体型这么大……
盛钰吉想来想去决定试试再说,自己跨上自行车,拍拍后座让他上来。
盛如初坐上去,她努力踩脚蹬子,发现居然毫不费力,回头一看四哥的两条长腿拖在地上,几乎是拎着车在走。
盛钰吉:“……”
“还是我来吧。”
盛如初主动提议。
“你会骑自行车?”
十年前的四哥肯定会,但眼前的四哥着实让人无法放心。
盛如初听她这么问,似乎很不服气,夺走自行车往上一跨,“上来。”
盛钰吉耸耸肩,认命地坐上去,高度正好合适。
盛如初学着她的样子往前骑,好好的自行车到了他手中扭成一条蛇,艰难地往前骑了百来米,在盛钰吉的尖叫声中哐当一下摔倒了。
盛如初腿长,要倒的时候直接踩在了地上,稳稳当当,没受到任何影响。
可盛钰吉就倒霉了,她反应慢了一拍,不仅摔倒还被自行车压在下面,疼得龇牙咧嘴。
盛如初慌了,一只手拎起自行车往旁边一丢,蹲在她面前心惊肉跳地问:“你受伤了吗?”
“我腿疼。”
盛钰吉一边说着一边努力翻过身,抬起左脚卷起裤子一看,膝盖处已然青了一大片。
盛如初垂着脑袋,自责极了。
“都怪我,我真是太笨了,连个自行车都不会骑……”
盛钰吉看他这副模样,腿上的那点伤根本不算事,抱着他安慰,像他曾经一样摸摸他的头。
“是我反应太慢,早点跳下来就不会摔倒了。”
“我还是不去了,我什么都不会只会添乱。你自己去镇上吧,我回家。”
盛如初说完起身就要往回走,大个子孤零零的。盛钰吉连忙一瘸一拐跑过去拖住他。
“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你真的不嫌弃我?”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嫌弃你。”
盛如初沮丧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答应她一起去。
但随之又出现一个问题——自行车没有愧对它那一百块的价格,随便一摔链条就掉了。
两人对此一筹莫展,最后决定把车丢在这里步行去镇子上,反正就几里路而已,当散步了。
他们有说有笑地走了好一会儿,盛如初回头时忽然发现她走路一瘸一拐的,想起她膝盖才受了伤,便往她面前一蹲,露出自己宽阔结实的背。
“上来。”
要是十年前盛钰吉肯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以对方的体力被她是轻而易举。但此刻她脑中清楚的记得医生说得话,四哥如今的智力相当于五岁儿童。
谁好意思让一个小孩被自己?
盛钰吉说什么都不愿意,盛如初倔劲上来了,强行将她往背上一背,站起来就走。
盛钰吉趴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背脊上,看着身边风景往后移,双颊滚烫滚烫的,但是舍不得离开,闭上眼睛安心享受他的照顾。
“我真的是你哥哥吗?”盛如初忽然问。
“是啊,怎么了?”
“我可不可以不当你的哥哥?”
“为什么?”
盛钰吉懵了,难道四哥死过一次后突然不喜欢她了?
“我觉得……我觉得……”
盛如初支吾了半天,忽然娇羞起来,把头一撇,“你真讨厌。”
盛钰吉:“……”
她怎么就讨厌了?
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以至于周围的风景都无暇欣赏。
好在盛如初足够幼稚,不开心的事没一会儿就抛之脑后,又跟她讨论起上街要买的东西来。
抵达镇子上,身边的人变多。两人外形优秀,行为又很引人瞩目,不少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们。
盛钰吉不好意思被他背,要求改背为扶,走到了买菜的地方。
那天认识的白头发老头子本来坐在小竹椅上打瞌睡,看见他们走过来,立马打起精神招呼。
“买点菜吗?今天想吃什么?”
盛钰吉走到他的摊位前,蹲下看了几眼。
“你的菜好像比别人的更新鲜一点,干嘛不卖贵一点呢?”
“无所谓,赚多赚少都一样,够我老头子吃饭就行。”
盛钰吉很喜欢他这种悠闲散漫的生活态度,决定以后就都在他这儿买菜。
她挑选蔬菜时,老头子看着站在一旁只顾盯玩具的盛如初,问道:“你是她男朋友?”
盛如初满头雾水,懵懵懂懂。
盛钰吉脸一红,连忙说:“是我哥哥。”
“是吗?挺好……哈哈。”
老头子笑了两声,把最好的蔬菜往她面前推,“跟家人在一起很好,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镇子上,总是觉得无聊。”
“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去我们那儿玩啊。”
盛钰吉主动提出邀请,说完连自己都感到意外。
当初搬到这里住,为的就是与世隔绝,不要与太多人有接触,安安静静地生活。
不过四哥回来了,他又喜欢热闹,多认识些人也挺好。
盛钰吉买完菜留给老头子地址,说欢迎他随时过去,吃饭也行。
老头子笑吟吟地看着年轻美丽的两个人,眼睛里藏着股终于放下一切的释然。
“好,我一定去。”
“老七,我想要气球。”
盛如初老远就瞥见卖彩灯气球的小贩,瞬间被吸引注意力,把盛钰吉拉走了。
老头子摆弄着摊位上绿油油的蔬菜,叹了口气,用帽子盖住脸,靠在竹椅上继续打瞌睡。
赶集的二人满载而归,回到家后盛如初把气球系在木门上,高高的飘在空中,宛如一盏指路明灯。
盛钰吉用自己越来越娴熟的厨艺做了顿午饭,吃饭时她想起一事。
“四哥,我们明天要开始干正事了。”
盛如初正在啃排骨,吃得嘴角全是糖醋汁,看着她严肃认真的脸,冒出一股不妙的预感。
“什么正事?”
帮助他恢复逻辑思维能力什么办法最有效?盛钰吉采用了医生的建议——做数学题。
盛如初吃吃喝喝玩玩闹闹的好日子结束了,每天被那些题目折磨得生不如死。
第一天,盛钰吉亲手把笔塞进他手里。
第二天,他开始赖床不起,推脱生病。
第三天,盛钰吉准备好题目后到处都找不到人,从床底下发现了他躲躲闪闪的脸。
“四哥……”她很无奈,“这些题目一定要做完的,你也想尽快恢复是不是?”
盛如初捂住耳朵。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盛钰吉又好气又好笑,真是打破头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满世界追着四哥比他做数学题的机会。
当初她是学渣,他才是学霸。
最后她用一只炸鸡腿把他诱惑出来,强行推去书桌前。
盛如初做得十分痛苦,时不时就抓耳挠腮一番。
盛钰吉督促着他做那些练习题,每过几个月就带他去医院测试,惊喜地发现四哥的记忆的确在逐渐恢复。
期间老头子也来他们家玩过几次,每次都带着一大筐的蔬菜,跟探望饥荒中的灾民似的,将她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
这天下午老头子又来了,开着一辆小皮卡,皮卡上除了一如既往的蔬菜,似乎还有个活物。
盛如初在窗边做数学题,眼尖地瞥见他们,眺望一番后欣喜地冲出去。
“老七你看,是小狗!”
他抱住那个闹腾腾的小东西冲她喊,老头子下了车,把蔬菜往下搬。
盛钰吉本来在钓鱼,闻声连忙跑过来,喊四哥一起帮忙。
“你总是送这么多菜来,还不收钱,该亏本了。”
老头子笑道:“人生难得一知己,亏本又何妨。”
“这么豪爽?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发过大财?”
老头子笑笑不说话,小狗摇着尾巴跑过来,闻闻这儿闻闻那儿。
“对了,这条狗是我在街上捡到的,没人要,你们想不想养?不方便的话我留着也行,当个伴儿。”
小狗应该是土狗和哈士奇杂交的,毛色黄中带黑,实在算不上好看,但是性格特别活泼,一点也不怕人,很讨人喜欢。
盛如初抱住它就舍不得松手,盛钰吉摸了摸它的脑袋,若有所思道: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很喜欢养这种流浪动物。”
老头子喃喃道:“他应该是个好人。”
阿野算不算好人她不知道,只知道他对自己很好,好到让人没有足够的勇气接受。
过去的事都过去了,她如今和四哥在一起,什么都不愿多想。
盛钰吉晃晃脑袋问:“留下来吃饭吗?我昨天钓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龙虾,正好跟上次买来的芝士一起烤。”
“那我今天有口福了。”
老头子与他们大快朵颐一番,摸着滚圆的肚皮回家。
时间过得飞快,这一年过得就像蜜里调油,没有一处不顺心如意,没有一处不令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