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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个月,原先空荡荡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了。
喜新厌旧的林思珈花了半个小时,最终决定穿她一直没机会上身的小碎花套装。
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错,刘小红做了两个同款,分别是黄色和红色的,选择了相对轻薄舒适的棉绸,一拿去店里反响就很不错,加上仿制的还没这么快出来,刘小红近期就都在做这个同款。她心里其实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现在最流行的的确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来,价格不比的确良的衣服低多少,卖得反而要比店里的的确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坚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给她做这身套装,连刘小红都看不懂了,现在大街上流行的黄色红色多洋气啊,其实白色也好看,城里没那么讲究,有些姑娘也开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肤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绝对比别人都洋气,偏偏这次想不开,非要弄带花的。
让刘小红说,这种粉色带花的布,小时候在他们乡下流行过一阵,可那时候不是物资短缺吗,人都要饿死了,哪还有力气生产东西?所以很长一段岁月,他们周围连新衣服都没见过,谁要有块花布,绝对能引来无数人的羡慕。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饱饭,到处都在搞生产搞赚钱,的确良、混纺、灯芯绒什么各种洋气的新面料都弄出来了,过时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话老土帽的。
所以,刘小红是拗不过林思珈软磨硬泡,给她做了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着不让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话,影响声誉。
不过今天休息,老妈他们总不会再拦着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确定了服装,开始准备设计造型,这辈子的第一次约会,总算是给了她隆重打扮的机会,林思珈早就技痒难耐了,一兴奋就花了小半个钟,编出一条森女气息满满的辫子,蓬松的发尾绑上蝴蝶结,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给她弄回来的草编帽,简直完美。
刚忙完的林思珈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自己的盛世美颜,房门就被人一把推开了,伴随着她妈标志性的大嗓门:“珈珈,这都快吃午饭了,快点起床。”
林思珈看着门口抗议道:“刚刚到十点呢,午饭都还没开始做吧?”
张桂芬同志进闺女的房间永远学不会敲门,但这次受惊吓的却是她自己,一进屋发现闺女不是在床上,而是站在床边,屋里头还戴了个草帽,毫无心理准备的张桂芬被吓了一跳,“你这穿的什么,奇奇怪怪的?”
林思珈摘下帽子,凑到她妈跟前抗议:“我这么美,哪里奇怪了?”
张桂芬骨子里其实是个颜控,生了两个儿子,还有两个大孙子,她最疼的唯有小闺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小闺女长得好,给她挣了脸。张桂芬坚信,女人有了美貌,人生就成功了一半,以后再嫁个好人家,搞定公婆,下半辈子就等着享福了。
毕竟她自己就是这么被小闺女搞定的,人家说“大孙子,老人的命根子”,他们两口子活到这岁数,连儿子孙子都排后边了,一心只想帮小闺女先过上好日子。
所以张桂芬听到小闺女说这样更好看,她也立刻抛开惊吓,凑了过去仔细端详。
“我看看啊。”张桂芬伸手摸了摸她的辫子,惊奇道,“你这头发怎么梳的,弄得跟叫花子似的?不过倒是怪好看的,头顶蓬得那么高,反倒让脸看起来又小了一圈。”
林思珈很高兴,重新戴上帽子转了两个大圈,全方位展示自己的新造型,“衣服呢?”
“这颜色穿你身上显白,白得跟发光似的,一点都不土气。”张桂芬看着小仙女一样的闺女,脸上不自觉露出了自得,纵容道,“既然你高兴,在家就这么穿也行。反正今天不用出去了……”
说完,张桂芬就准备出去忙了,却被林思珈一句话拉回来,“我下午要出门的。”
“下午跟谁?去哪里?”张桂芬折回来问。
“跟宋厂。”林思珈笑眯眯的道,“他约我去看电影。”
收到来自宋厂吃牛排的邀请,林思珈是心动的,但是为了不拖宋书记这位未来政/坛新秀的后腿,她还是忍痛拒绝了,上个月宋厂就去了一趟红房子,这个月再去,落在有心人眼里,难免留下个生活奢侈的作风。
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她,宋致远自己应该不会踏入那个地方,不符合他的风格。
林思珈只好安慰自己,再过几年,等吃西餐不再是土豪专属,她再痛快的吃回来。
不去红房子,看电影就成了他们的首选活动。林思珈故意憋着没告诉家里人,就是想给他们一个“惊喜”,她妈果然很惊喜,都急得差点揪她的头发了,“你个小坏蛋,宋厂约你怎么不早说?还打扮得这么怪模怪样,存心出去吓人是不是?”
林思珈后退两步,拒绝道:“你刚刚说我这样挺好看的,我不换。”
“我又没拦着你,喜欢在家里过瘾不行吗,干嘛非要穿到外面惹人笑话?再把宋厂吓跑了,我看你怎么办——”
林思珈心想堂堂宋书记,小心脏才没有他们想象的这么脆弱,平时那么个“道德模范”的架势,她稍微一刺激,都能上班时间向女职工表白,堂堂厂长顶风作案,可见骨子里也是个闷骚,她就算真办成女鬼,也未必能吓到他。
再说了,如果谈恋爱的时候,他都无法接受她这点小习惯,还指望婚后对她百依百顺吗?
林思珈的歪理再一次让林家人无话可说,主要是她放话,他们非让她换造型,她就不出门了,直接放宋厂鸽子。
张桂芬他们一想,还没正式处对象就随便放鸽子,这是送命题啊,宋厂就算再中意他们珈珈,恐怕也忍不了她这任性胡来的性子吧。
二选一,还不如就让她这么出去,人宋厂在北京上过大学,说不定见多识广的人不在乎这种小事。
于是林思珈就抬头挺胸的走出了家门。他们的关系目前还没有曝光,放假的日子,不管是厂里还是厂外,都不方便,只能定在电影院外面碰头。
正好林成山中午吃完饭,回店里的时候,骑车送林思珈一程。
走出家属区,林思珈的新造型收获了一路的目光,有惊艳当然也有惊吓,总之都是回头率,林思珈骄傲的抬头挺胸,她打扮都是为了取悦自己,回头率越高她越觉得爽,不必关心路人惊艳之后将怎么评价她。
林成山骑出工厂大门,又骑了一段距离,才美滋滋的道:“珈珈,你们这就是处上了吧?真没想到,宋厂有一天还要喊我哥。”
“他不是已经喊过你林大哥了吗?”
“嗨,我说的是当宋厂的大舅,啊不,是二舅哥。”林成山想起他这几个月帮妹妹张罗奔波,本以为钟晨是最好的选择,后面主动出现个条件更好的江屿迟,然而到最后,他妹妹竟是没让他插上手,自个儿就把厂里最优秀的单身汉宋厂给搞定了。
他以前还觉得江屿迟挺有诚意,自从听了宋厂为妹妹做的事,才知道什么叫上心。反正放他自己身上,别说没结婚,就算是自个儿亲媳妇,他也舍不得把血汗钱让她去祸害。
宋厂平时那么个聪明的人,现在大概是被他妹妹迷得神魂颠倒了。当然他站在妹妹这一边,就只剩下为她的争气而欣慰甚至是得意了。
林成山喜滋滋的总结道:“还真像爸妈说的,你就是有别人没有的福气。”
说话间,兄妹俩已经到了电影院门口。放假的日子,电影院外面也是人山人海,但是林成山坐在自行车上,地势高看得远,一眼就见到人群中的宋致远,兴奋的直挥手:“宋厂,我们在这儿。”
林思珈偷懒没下车,身子刚好被她哥给挡住了,宋致远直到走近了才发现她,刚露出笑容,就注意到她那双又白又笔直的大长腿。他先是被白花花的美腿晃得眼花,回过神来便皱起了眉,这么短的裤子,跟内/裤差不多了,她竟然大咧咧的穿出来,简直、简直有伤风化。
宋致远忍不住环顾四周,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周围的人好像都在看她的大腿。一群流氓。
林成山不想当电灯泡,见证他们顺利会师后立刻道:“宋厂,你们帮我看下车子啊,我去买票。”
上次在红房子的钱是宋厂出的,今天他没时间在这看电影,买两张票确实应该的。
宋致远却拦住了他:“不用,林……二哥,我已经买好了票。”
林成山停下脚步,他还没注意到宋厂已经改了称呼,而是关心的问:“是吗,几点的?”
“还有半个小时开场了。”
“那看完差不多三点半了?我三点多过来接珈珈。”
宋致远看了林思珈一眼,拒绝了,“不用这么麻烦,我下午还要回一趟办公室。”
林成山想想上个月珈珈跟宋厂回单位加班,也没人传闲话,这次应该也一样,就答应了,“那行,你们玩得开心,下次有时间我再陪你们。”
林思珈一直没做声,林成山还以为他妹妹在对象面前,终于有了女孩子该有的羞涩,他就没在意,当然也不知道自己刚一走,他“羞涩”的妹妹就冲着宋厂秋后算帐了。
“你刚才冲着我皱眉是几个意思?”
宋致远一愣,没想到她眼睛这么尖,但也如实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你的裤子太短了。”
周围人来人往,林思珈也不害羞,上前一步,几乎贴到了宋致远跟前问:“不好看吗?”
宋致远不好意思再看她脖子以下的部位,脑海里却免不了想起之前看到的画面,那双腿又细又直,白得发光。
确实挺好看的。宋致远耳根微红,但还是咬牙道:“太短了,再好看……也不行。”
林思珈耳朵很尖的听见了整句话,满意的勾了勾唇,又往前凑了一点点,戏谑道:“可是大街上很多人穿得比这还短呢。”
宋致远坚持原则,“她们是她们,你是你。”
“天气这么热,短一点才凉快啊。”
宋厂依然油盐不进:“那也不能这么短。”
林思珈挑了挑眉:“你说要多长才行?”
“最多露出脚踝。”
“哼,老古板。”林思珈满脸傲娇的转身,一边往电影院门口走,一边理直气壮道,“我爱穿多短就多短,大热天的谁要像你似的长衣长裤。”
“小……”宋致远紧紧跟在她身后,“珈珈,要不要买点吃的带进去?”
林思珈也不是真的生气,闻言便停下了脚步,“买什么?”
“旁边有人在卖瓜子花生爆米棒,你想吃什么?”
正式处对象了,林思珈毫不客气的点了瓜子,又要求道:“我还想喝橘子汽水。”
“我现在去买。”宋致远有求必应,“在这等我?”
要求都得到满足的林思珈高兴了,笑容甜美的道:“我跟你一起去。”
仿佛被这个笑容感染了一样,宋致远眼神也柔和起来,温声道:“好。”
捧着瓜子和汽水进入电影院的林思珈又恢复了眉开眼笑,说来惭愧,这辈子第一次看电影,体验却不是很好,没有空调的电影院里又闷又热,宋致远选的又是她最不赶兴趣的那种手撕鬼子的片子——看电影院座无虚席的模样,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没得选择,只剩这场还有点票卖。
于是电影前半场,林思珈一心嗑瓜子去了,后半场瓜子磕完了,无所事事的她开始骚扰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