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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傍晚,她们就到了天堑。普通人到此得花五六天时间。
天堑,两边是悬崖,只有一条百米铁索把两山联接起来。从铁索上爬过去,就可以到对面山上,然后再下山就到了天火国。
铁索上风雪呼啸,下面是万丈深谷,不知有多少人从铁索上摔下去,落得个粉身碎骨。
“怎么样?你们过得去吗?”叶雪英看着,很为杜鹃她们担心。
“小姐,我们试试。”杜鹃沉稳的说。
“小姐!我掉下了,你可要救我啊!”云燕怕怕的说。
“放心!”叶雪英笑道:“我不会救的。”
“啊?!”云燕呆掉了。
“小姐逗你玩呢。”江鸥失笑道。
“不要老想着我救,修练之人,要有一颗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心。”叶雪英认真的说。
即使是她,全靠系统也不行。没有坚定的心,只会成为系统的奴隶。
没有坚定的要成为第一女剑仙的心,她早嫁人了,去当王妃或皇妃了,去享受荣华富贵了。哪还会在这顶风冒雪?
杜鹃、云燕和江鸥都点头,认真的看着铁索,寻思怎么过去。
山雀笑道:“我先试试。”
她是好心,先试试有什么危险,让杜鹃她们吸取经验。反正她有御剑术,不怕掉下去。
“去吧!”叶雪英笑道。
山雀握着剑,跃上铁索,她是想走过去了。
她快步走出十多米,一阵狂风夹着雪吹来。山雀被风一吹,就站不稳了。铁索剧烈摇晃起来。山雀想立定脚跟,可脚下的铁索结了冰,很滑。
山雀晃了几下,摔了下去。杜鹃三人惊叫起来。
山雀探手抓住铁索,腰一晃,翻身抱住了铁索,这才没摔下去。等风停了,她小心的重新站起来,又往前走。没一会,风又来了。这回山雀学乖了,自己先伏身抱住铁索。等风停了,她再翻身上铁索,继续往前走。
如此三回,山雀走过了铁索。然后,她御剑飞了回来,兴奋的喊:“我过去了!”
江鸥笑着指着她脚下,说:“你还在这边呢。”
山雀噎了一下,无言以对。
“嗯,就这样,小心风吹!”叶雪英对山雀挺有好感,聪明机灵又胆大。
杜鹃上去了,学着山雀的走法,磨蹭了好一会,她到了对面。
江鸥老实胆小,她抓着铁索,手脚并用爬过去了。
云燕有心学山雀,心里没底。想学江鸥,又觉得丢脸。她犹豫了好一会。
叶雪英也不催她,等着看她会怎么办。云燕嘴快贪玩,性子有点浮,不磨一磨不行。
终于,云燕下定决心踏上了铁索,学着山雀往前跑,一阵狂风吹来,她脚底一空,就摔下去了。她惊叫着,慌张的手脚乱舞,却离铁索越来越远。
叶雪英叹了口气,让彩翎把她拎了回来。
云燕坐在地上,定了定神,发现自己回来了,她抱怨道:“彩翎,你怎么不干脆把我送过去?”
叶雪英踹了她一脚,说:“是我让她把你救回来的,你不谢她还怪她。听着,要么你自己过去,要么你一个人在这。”
说完,叶雪英带着其他人都飞了过去。
第155章 初到天火
云燕一个人站在悬崖上,呆呆看了一会,咬咬牙,顾不得丢脸了,抱着铁索就爬了。她是没胆子再走了。
好一会,云燕爬过来了。
“修练不能取巧,很多时候要老老实实,要靠自己努力。”叶雪英对云燕说。
云燕认真的点了点头。
“好了!我们继续前进。”叶雪英带头往前走去。
众人跟在后面,江鸥陪在云燕边上,小声安慰她。
下了大雪山是原始森林,森林里完全没有路。
杜鹃等人只好拔出剑来,一边砍树开路,一边前进。
叶雪英笑道:“正好,你们可以一边练剑一边走路,赶路练剑两不误。”
七个丫环无语了。素贞被禁止上前。
素贞剑术高,她上去几下就能开出大路来,那就不好玩了。彩翎和玉娇被禁止用法术,她们用法术也能轻易开出条大路来。
六人轮番上前开路,这样走,当然快不起来。
叶雪英也不急,反正她现在能活一万年了,时间多的是啊。六个丫环在前开路,她和素贞在后面,指指点点,时而摘朵野花,采个野果。两人漫步边玩边聊天。
素贞懂医术,也会诗词。两人一会辩认林间的药材,讨论几个病症;一会指着林间的花朵,作几首小诗,相互品评,聊得很欢快,宛如郊游。
中午,众人采来果子,烤了野鸟,叶雪英取出美酒,在林间布上楠木桌椅,放上青玉瓷餐具,就是一次美妙的野餐啊。
八个人走了半个月,才慢悠悠走出了森林。
前面是大片的平原,开始有人烟了。
彩翎飞到空中看了看,回来说前面五十里就有城市。
顺着彩翎指的方向,不久,叶雪英就进了城。
这里的语言依旧不通,幸好有人懂景国语言。叶雪英决定按刚到景国时的办法,先住下,学了天火人的语言再说。
找了两个游荡到这安家的景人,他们在这二十年了,两国的语言文字都懂。叶雪英花了十两金子请他们教。一个教自己,一个教丫环。
通过这两个景人作翻译,她们买了个院子住了下来。好在金子是到处通用的。叶雪英又换了些这里金币和银币。
叶雪英这回用了十天时间,学会了天火人的语言。彩翎、素贞和玉娇也用了十天左右。其他四个丫环用了一个月,总算学会些日常对话,可对付日常生活了。
叶雪英学会语言后,决定出门逛街了。
天火气候炎热,人们多穿着短衣,大多数穷人只穿条短裤。有钱人才穿丝质长袍。
大多数人都晒得全身乌黑,只有贵族肤色才白一点。贵族们以白为美,为了白,不惜在脸上抹一层的白粉。
头发大都是齐耳短发,因为热啊。不少人干脆都剃了光头。
杜鹃等人看得啧啧称奇。
天火人的房子也有趣,穷人全是草屋子,屋顶是草,墙是草混着泥。富贵人家是砖砌的屋子,平顶的楼房。
天火人,贫富一目了然。
叶雪英一行人,肤色雪白,全穿着丝绸,当地人全把她们当高级贵族了。路上不时就有人退开几步,站到路边向她们鞠躬行礼。对面遇上的人,还会惶恐的跪下请罪。
叶雪英心说:看来这的贵族很残暴啊,老百姓都怕成这样。
叶雪英打听到书店,进去后一看,里面没什么人,也没什么书。
向老板询问,老板说这的书都要靠人抄写,店里大部分书只有书名,要事先预订,等他找人抄好才有书卖。
叶雪英很无语,只好买了二十本现有的书,又预订了剩下一百本。
书是用羊皮制的,每本都很厚重,字是用羽毛笔写的。天火人是用字母类的语言,叶雪英看着跟看英语似的。
书很贵,一本要几个金币,足够当地市民生活半年的花费。当然,叶雪英完全不在乎。
几百金币花下去,书店老板对她恭敬的不得了,完全当她是贵族小姐了。
十天后,书店老板亲自把书送上门来。一百本书,得用马车运。
叶雪英拿到书,就嫌这城市太小了,买了四匹马,取出大青车,前往附近最大的城市赤日城。
到了赤日城,买了间大宅院,叶雪英住了下来。
叶雪英同样先直奔书店,这家大书店总算有上千本书了,而且有现货。叶雪英把书店有的书几乎全买了,乐得店主合不拢嘴,这是他几年遇不到一次的大买卖。
买了书,叶雪英就躺家里看书,三五天出去逛一次。
她发现天火国仿佛是中世纪的欧洲,真正的大贵族都住在城堡里。贵族在领地就跟皇帝一样,干什么都可以。翻开记载贵族言行的书,到处是打死,吊死,砍头的字眼。他们可以任意处死领地的平民,因为领地上一切的财产和生命都属于他们。
天火不是一个国家,这有三个国家,分别信奉三种神灵。
叶雪英住的是狮王国,在天火的西边。这里信奉的是战神,战神就是狮头人身的样子。狮王国南边是火神国,信奉的是火神光明王;东边是宝象国,信奉的是森林女神。
三个国家互相接壤,目前大战没有,边境小冲突是时有发生。三国相互联姻,三国王室都是亲戚关系。三国内部就跟古欧洲一样,国内贵族之间的战争也是时有发生。
翻完了上千本书,叶雪英有点苦恼,这里没什么流传久远的神话,除了那三位神灵。许多古老传说只在书里有一两句话提到过。这就是说平民百姓完全不知道那些传说,这意味着就没有相关的副本。
看来只能到三个国家的都城去了,或许跟景国一样,在那的圣殿才有副本。叶雪英想到这,扔了书,走到窗前往外望去。
大门处,一个身着白丝质衬衫,青色长裤的贵族青年,带着两个仆人。青年正跟杜鹃说着什么。
叶雪英见了,好奇的将神念探了过去。
“请通报贵主人一声,骑士雪铁前来拜访!”青年客气的说。
“主人不见外客!”杜鹃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说。
她挡过十几次这种访客了,小姐在城中逛过几次后,附近的富商和官吏就有人慕名前来拜访传说中的高级贵族小姐。
青年取出一张请柬,说:“这是城主雪子爵的请柬,请贵主人今晚赴宴。”
第156章 远道来的侯爵小姐
“问问他,我们素不相识,为什么要请我?”叶雪英传音给杜鹃。
杜鹃问过后。
青年雪铁说:“有贵族来城中,城主不热情招待一次,是很失礼的事情。”
叶雪英无语了,好吧,谁让自己皮肤白呢,就算自己说她不是贵族都没人信。这家伙的潜台词是不是说,作为贵族到了别人的领地都不打招呼,是很失礼的事?
她到这来不过半个来月,城主就杀上门了。估计这还是因为拿不准她的身份,犹豫了好些天,又暗中查了几天。
“答应他!”叶雪英给杜鹃说了一声。
杜鹃说:“好吧,我会将请柬交给主人。”那青年骑士行了个鞠躬礼,转身走了。
杜鹃拿着请柬来了。“小姐,我们以什么身份去赴宴?”
“就用夏国侯爵小姐的身份去。”叶雪英笑道。就用真实身份,她怕什么?反正这离夏国远着呢。
搞的事再大,她也不怕啊。
杜鹃点头,这的人特别看重爵位和血统,如果用平民的身份,搞不好更麻烦。这的贵族可不讲什么法律,几乎是为所欲为。有个贵族身份,他们还客气些,把你当人看。
傍晚,叶雪英带上彩翎素贞杜鹃和山雀去了,玉娇三人在家守家。
到了城主府,杜鹃递上名贴和请柬。
仆人们扫了眼贴子,脸色立时恭敬起来,城主看到都吃了一惊。夏国虽不知在哪,侯爵的意思他是懂的。他心说:果然是高级贵族。城主才子爵,离侯爵还远着呢。
雪城主忙出门迎接,大礼接入席上。
席上陪客有城主夫人,还有一对男爵夫妻。
城主今日因摸不准,没请多少客人,抱歉的说:“叶小姐,今天没想到贵客驾临,有点失礼了。”
“城主太客气了,我只是出来游玩,就当大家是朋友好了。”叶雪英并不在意人少,场面不够庄重。
客套了几句,雪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