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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编撰者范晔在书中还交代了引起赤眉军『淫』兴的原因,这些女人身着金缕玉衣,死了多年仍栩栩如生。试想,这些能进入皇帝后宫的女人,生前应该是非同一般的美,难怪那些整天在男人堆里的起义军会如此这般。当然实际原因不可能是生理动机一条,其辱尸心理应该很复杂。当年,吕雉逝世时已经是61岁的老人了,活着时身体也应该没有光鲜了,再美也不会有多么出『色』?何况至赤眉军盗墓时已逾200年了,应该很丑了。所以说,辱尸泄恨应该是直接动机。此事发生在两千年前,可见中国盗墓贼的『奸』尸行为,还是颇有历史渊源的。
也许有人说,《后汉书》所记未必真实,联系一下当年的现实就可知道几分真相。人吃人应该是最不可能的吧,但赤眉军起义年代,偏偏这样的事情就颇常见。“时三辅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遗人往往聚为营保,各坚守不下。赤眉虏掠无所得,十二月,乃引而东归,觽(xi)尚二十余万,随道复散。”闹饥荒的时候,人吃人的事都能发生,赤眉军“『奸』尸”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搜神记》卷十五中讲了17则与墓冢有关的故事,其中有一则是讲冯贵人死后七十余年尸不腐颜如故一事:“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后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贵人配食下邳陈公达;议以贵人虽是先帝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汉桓帝(公元132~公元167年)刘志,东汉第十位,倒数第三位皇帝,他是汉章帝曾孙。皇后为窦氏,当时外戚梁冀专权。公元146年,外戚梁冀毒死九岁的汉质帝,立十五岁的刘志即位。刘志从小就对梁氏不满,他即位后,就想方设法的诛灭梁氏。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桓帝联合宦官单超等5人一举歼灭了梁氏,5人同日被封侯,称之为“五侯”。五侯比外戚更加腐败,他们对百姓们勒索抢劫,民不聊生,四处怨声载道,汉政治更加衰颓,国势益弱。汉桓帝统治后期,一批太学生看到朝政败坏,便要求朝廷整肃宦官、改革政治。宦官气急败坏,在延熹十年(公元166年)与德扬天下的司隶校尉李膺发生大规模冲突。桓帝大怒,下令逮捕替李膺请愿的太学生200余人,后来在太傅陈蕃、将军窦武的反对下才释放太学生,但是禁锢终身,不许再做官,史称“党锢之祸”。
刘志36岁时病死,葬于宣陵。汉桓帝死后谥号孝桓皇帝,庙号为威宗。史书记载,刘志后宫有嫔妃五六千人,冯贵人即是其中之一。从《搜神记》的文字中,可以知道,死了七十余年的冯贵人尸体不只颜『色』如故,而且还有一点体温,这些盗墓贼见『色』起『淫』,先后轮『奸』了她。『奸』尸时,盗墓贼争先恐后,因为先后顺序问题,互相之间大打出手,残杀了起来,这才导致盗墓事发。
这则故事表述的真实『性』值得推敲。盗墓贼“发冢(盗墓)”在汉灵帝时,汉灵帝叫刘宏,为汉章帝刘炟的玄孙。刘志虽然后宫佳丽如云,但却没有一人给他生下儿子。在这种情况下,已升为皇太后的窦氏便于公元168年迎解渎亭侯刘苌(cháng)的儿子刘宏即大位。刘宏当时只有13岁,窦太后学起了吕雉“临朝听政”。刘宏也当了22年皇帝,公元189年死亡。如果冯贵人冢被盗时,真已下葬了七十余年,那么她病死时间至少在公元119年前。而此时,刘志并没有当皇帝,甚至还没有出生呢,可见《搜神记》的故事情节真的是荒诞不经。
但是,虽然故事的表述有问题,冯贵人的尸体遭『奸』应该是存在的,史书上有记载。《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七《汉纪·孝灵皇帝上》记载,熹平元年(公元172年)六月,窦太后病死。因为窦氏家族获罪遭诛,朝议窦太后的下葬规格。有人欲以贵人规格葬之,与冯贵人配祔(葬同一陵区),而不宜以太后身份与桓帝刘志同葬一块。廷尉陈球表示强烈反对,理由之一,就是冯贵人的墓曾遭盗,魂灵受到了“污染”。原文是,“冯贵人冢尝被发掘,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这“魂灵污染”是什么意思,难道仅仅因为“骸骨暴『露』,与贼并尸”?言下之意很明显,冯贵人遭盗墓贼辱尸了。
从人类的『性』心理角度来说,『奸』尸行为确是客观存在的,是『性』变态使然,应该是“恋尸癖”的一种。不少『性』学家都将盗墓史上出现的这类『奸』尸记录,当作人类『性』变态的佐证来处理。如中国开设『性』博馆第一人刘达临教授就曾把中国古籍上的这类文字作为其研究“『性』变态”的特例加以引用和分析。
唐朝戴孚所著《广异记》有这样的记载:
“开元初,华妃有宠,生庆王琮;薨,葬长安。至二十八年,有盗欲发妃冢,遂于茔外百余步,伪筑大坟,若将葬者,乃于其内潜通地道,直达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盗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钏,兼去其舌,恐通梦也,侧立其尸,而于阴中置烛……”
宋朝周密所著《齐东野语》:“宋嘉熙间,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及笄而夭,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赵某“遂命发之……颜『色』如生,虽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真国『色』也。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舁(yu)尸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柔和,非寻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疲薾不可治文书,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矣。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期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理,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
第73章 中国盗墓史上的耸人听闻的辱尸现象(2)()
清朝人乐钧、俞越的《耳邮》里也有相关记载:“奚呆子,鄂人也,以樵苏为业,贫未有妻,然『性』喜『淫』,遇『妇』女问价,贱售之,不与论所直,故市人呼曰‘奚呆子’。市有某翁者,生女及笄,有姿首,奚见而艳之,每日束薪,卖之其门。俄而翁女死,奚知其瘗处,乘夜发冢,负尸归,与之媾焉。翌日,键户出采薪,而遗火于室,烟出自笮,邻人排闼入,扑灭之,顾见床有卧者……,发其衾,则一『裸』『妇』,近视之,死人也,乃大惊。有识者曰:‘此某翁女也。’翁闻奔赴,验之,信,闻于官,论如律。异哉,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欲见辄引替睹尸,尚非异事。”
另外,清朝景星杓的《山斋客谭》也提到:“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弃之,见女貌如生,将『淫』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
盗墓贼『奸』尸救人
由于中国古代盗墓史上盗墓贼“『奸』尸”的现象很多,这方面的情节也被大量地移植到了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去,成为一种有趣的创作类别。明代文人冯梦龙所著中国古代著名的世情小说“三言二拍”中“三言”之《醒世恒言》就有这样都故事。其中卷十四《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朱真盗墓”的情节写得十分详细『逼』真,为研究盗墓学者们津津乐道,现摘录如下:
唐代长安城内的曲江池,北宋汴京城内的金明池,都像现在城市里的公园,是大家娱乐休息的地方。宋徽宗年间,金明池边开了一座叫樊楼的酒店,店主是范大郎,他兄弟叫范二郎,长得一表人才。这天范二郎到金明池畔游玩,在一处茶坊中见到一个漂亮女子,这名女子便是18岁的富家小姐周胜仙。周胜仙与范二郎一见钟情,回家后就患了相思病。
周胜仙回到家中,茶饭不思,觉得身体不快,害起病来,她父亲外出,只有母亲在家,几乎请遍了汴京城中的名医也没有将女儿的病治好,左搞右搞才明白女儿害的是相思病,情郎就是樊楼开酒店的范二郎,母亲为了要女儿病好,只得当面答应女儿嫁给范二郎,并央人到范家说媒,周胜仙好不喜欢,范家自然愿意,连定婚礼都送来了。这是三月间的事,到十一月间,周胜仙的父亲回来,听到这件事情,当即反对,觉得范家只是个开酒店的,周家财大势大,门不当,户不对,有失体面,并把周胜仙的娘臭骂一顿,当即就要退还范家的定礼。周胜仙躲在屏风后面听父亲骂娘,不肯教她嫁给范二郎,一口气没上来,气倒在地。周胜仙从小娇生惯养,又有心脏病,倒下去就四肢冰凉,毫无出气,竟然死了。做娘的痛哭流涕,做父亲的也觉得愧疚,把女儿房中的一切珠宝细软全部随葬。这事让一个盗墓贼上眼了。周家请来的挖坟筑『穴』人中有个叫朱真的,出生于盗墓世家,公开身份是“打坑子人(挖墓『穴』者)”,暗里身份是盗墓贼。知道周胜仙的陪葬丰厚,便在筑坟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做好手脚,以便盗掘。
朱真家境贫寒,回家就告诉她娘,有一笔财富等着他,他娘得知他是准备去盗周胜仙的墓,连忙劝阻,告诉他盗墓的罪可不是轻罪,发现了是要砍头的,还说你爷爷二十年前也是干盗墓的勾当,一次掘开一座坟园,刚把棺材盖打开,那尸体就望着你爷爷笑,你爷爷吃了一惊,回来四五天就死去了。朱真不听,说道:“各人命运不同,我今年几次算命,都说我会发财。”说着就从床底下拖出一包东西,有挑刀斧头,装油灯的罐子,一件蓑衣。到夜晚二更时分,对他娘说:“我回来时,敲门响,你便开门。”但朱真不听劝,乘下大雪,于半夜二更天,悄悄离家往坟场去“干活”了。
朱真『摸』黑来到周胜仙的墓地。原来下葬的时候,他就做了手脚,『摸』黑而来,当即用刀拔开地上的杂物『乱』石,在白天做手脚的地方,用挑刀把石块挑开,用两根长针把砌好的砖块慢慢移开,一下子挖到棺材。这时他把蓑衣将洞口盖住,黑夜里根本看不出坟墓已被挖,然后取出火种将油罐灯点起,再用刀挑开棺材上的命钉,把棺材盖丢在一边,朝躺着的周胜仙作三个揖,说一声:“小娘子莫怪,我今天暂时借你些富贵,将来再给你积功德。”便动手将周胜仙头上戴的金珠首饰一件件取下。将所有的值钱的东西都收入包裹中后,看着周胜仙的那一身衣服还值几个钱,就把自己的裤带解下;一头系住周胜仙的脖子,一头系在自己的脖子上,将周胜仙尸体抬起,把她的衣服脱个精光,连内裤也不剩。
朱真还是个光棍,周胜仙虽然死了,脸『色』白,但到底是美人胚子,脸蛋娇美。看到这些,朱真『淫』心顿起,『色』能壮胆,当即脱下裤头『奸』了周胜仙的尸体,鼓捣了几下,想不到周胜仙突然睁开双眼,双手把朱真抱住。原来周胜仙一心牵挂范二郎,见父亲不准,生生气死,其实只是一种假死,现在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