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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错这时有些不知所措,矮壮奴隶已经把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他的身上。
他慢慢地挺直了腰杆,抬手摘掉了戴在头上的宽沿遮阳帽子,不但是奴隶主在看台上,我听到在场外维持秩序的一些人也发出了不可思议的声音。
一个趁着细兰小姐海边洗澡的时机,冲过去扛起她就跑的人,怎么还有胆量站在这里,他们尊贵的城主老爷恨不得把她碎尸万段,他怎么敢?
城主和田王几乎同时从看台上站了起来,而此时那个矮壮的奴隶已经把我丢开在一边,他说过,最想与之比试的,是这个任不错。
他手指着任不错,大声地说着什么,又回身指着铁笼中那头早已经被放出来的体型更为巨大的公牛,我明白,他是在向任不错下达着战斗的邀请。
那我算干什么的?人家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我根本就不属于斗牛的勇士,田王示意我退下,我很没有面子,走过去,从角门下拣起了自己的承魂剑。
任不错已经一推角门走了进来,也不看我,直接走向了场地的中间。
矮壮的奴隶:我刺败了公牛,你最好也来一次。
任不错:来一次又怎样,我来不来这一次,细兰小姐都是我的了。
矮壮奴隶:那你就和我斗一斗,当着在场的这些人,当着城主,我要让人们看一看,我,和你,谁才是最强壮的和最勇敢的。
任不错:如果细兰看这个,那么她会最喜欢那头公牛。
矮壮奴隶:你这个胆小鬼。城主也会同意我们来一场比试的,你听。
这时,城主正站在看台上,把他们这一段时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着在场的所有人。
矮壮奴隶与任不错,是在同一场战斗中成为了城主的俘虏的,他们在原来的军队中就是一对好朋友,矮壮的奴隶比任不错的级别要高,在打仗的技巧方面,任不错一直比不上对方,不过这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友谊。
即使是两个人都成为了奴隶之后,他们也是最要好的朋友。
他们曾经一起商量着怎么对付城主,怎么样相互帮助相互扶持,,还一起私下里品评过细兰小姐的美丽,他们都认为,她在他们的今生中,只能是心中隐隐的痛和向往。
在任不错从城中逃走以前,他们的关系就是这个样子。
现在,当他们再度见面的时候。任不错对他昔日的朋友感到了陌生。从城主的讲话中,任不错什么都明白了。
城主说,“我的女儿,细兰,不止一次地在我的跟前讲过,现在站在下边的这两个人,是她见过的最优秀的两个男人。他们勇敢、正直、厚道、光明正大,从不趁人之危,”
我的娘,这是细兰小姐说过的吗?还是城主这个老奸巨滑的家伙的临场发挥?任不错趁着小姐洗澡的功夫,冲过去把她从水中捞出来,扛了就走的行径,难道就是城主所说的光明正大,从不趁人之危?
“但是我只有一个女儿,我也愿意,在他们两个人中间,挑选一个更为杰出的,嗯,就让我这个当父亲的,替她操操这份心吧。”
任不错:“城主,请原谅,让我说明一下您刚才的话中的不确切的地方。细兰她喜欢的是我,这一点她不止一次地向我说起过,而且就在一天前,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的话”
这个我田纵可以做证,我从没有见过一个被抢的良家妇女,与强盗还是笑脸相对的。
“住口!!!”矮壮奴隶已经怒不可遏,“我不能容忍你这样和我们尊贵的城主讲话,我也不能容忍你这样捣毁细兰小姐,她从来没有和我说起过她喜欢谁,她喜欢你?笑话。今天,我和你只能有一个人站着从这座竞技场中走出去,来吧,拣起地上的枪,来和我斗一斗,我要让大家看一看细兰小姐喜欢的人到底是谁。”
我和田王倒是都成了局外人,宋平的一句跟不上一句的翻,在喧闹的场中显得单薄和羸弱,城主的注意力也不在我们这里,他怀着大度的笑容,坐下,看着手下的两个勇敢的奴隶,饶有兴趣。
我在他的笑容里看到了一丝寒冷的成份,而田王却不再说话,宋平也停止了翻译。
只能看着任不错和他以前的战友,在从人的面前,你来我往地打斗在了一处。
任不错是人不错,身手也过得去,但是分跟谁比,矮壮的奴隶每一次的进攻都让他手忙脚乱上好一阵子,不一会就大汗淋漓。
我嘴里说着,“有话好好说,好好说,不能为一个不值当的女人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可是他们不听,任不错慌乱中,差点用他手中的枪刺到我。
第474章 赌约()
两个人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这不用多么长的时间,我能看得出来。任不错原本灵活的身体现在看起来有些僵硬,动作因超出了体力的极限而显得有些呆板,因为矮壮奴隶比他更快。
对方每一次刺向他的动作,都恨不得立刻置他于死地,都显得那么恶狠狠,他只能疲于应付,而且在我看来,这种局面也不会持续很久。
我在他们两人的中间拉拉偏架,还不能让其他人看出明显的痕迹。矮壮奴隶的所作所为让我憎恨,我在想着对策,我今天的表现不是大侠,只是一个笨拙的小伙,从场上的局面看,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三个人渐渐地靠近了那座铁笼,看台上的普通平民很久没有看过这样的表演一样,疯狂的高喊着,在他们的喊声中,铁笼上边的三根鸭卵粗细的铁条被我砍断了。
随后,那只早就被放进笼子里的公牛一下子冲了出来。
它显然比刚才那头牛更具攻击性,两个奴隶在打斗中猛地往旁边一跳,躲开了公牛的头一次冲击,它径直从两人中间穿过,示威似地直接向着看台的方向跑去。
看台上发出更大的喊声,那是难以抑制的兴奋的情绪宣泄,像这样,牛直接跑到开阔地上来,人们可能来没有见过,这里在过去只是奴隶们决斗的场地。
公牛在看台下看了一小会,猛地一转身,冲着我们三个人冲了过来。
两位奴隶还在互相打斗,任不错的肩头已经中了一枪,在对方刺过来的时候,他极力地躲避,枪尖还是挑去了他肩头上的一大块肉,鲜血已经染红了任不错的半个肩膀,这时公牛已经冲到了他们的跟前。
两个人从全神贯注的搏斗中惊慌地跳开,公牛冲过去了。
它很快转过身子,又是一次。让我奇怪的是,它这一次还是那两个人。我就在他们不远的地方,可是它却对我视而不见,是感谢我把它放了出来?
确切地说,它的目标只有一个人,就是那个矮壮的奴隶。
慢慢地两个人再也不能纠缠在一起,任不错得以跳出圈子,大口地喘着粗气,他已经累到了极限。
我忽然搞不懂细兰小姐是怎么爱上他的。
他们最初一定是在竞技场上认识的,但是任不错一定不是场上表现最好的那个,凭什么他就吸引了小姐更多的目光?
矮壮奴隶此时已经无法脱身了,他刚刚斗败了一头公牛,然后与我过招,再是与任不错拼命,他已经拿出了全部的体力,而公牛却不管这个,它来来回回地在场地上冲突飞奔,好像知道这是个不错的机会,一旦让对方有时间得到喘息,自己的机会就不多了。
我倒是乐于看一看他被公牛耍弄的好戏,站在一边饶有兴趣。我比划着问任不错,为什么这头牛只盯住了那小子。任不错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指指破损的铁笼。
在铁笼里面的地面上,上一头公牛洒下的血迹还很新鲜,这头公牛还在笼中没被我放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被那些同伴的血刺激得烦躁不安了。
从它只是紧紧盯住了矮壮奴隶的行为,我也看到了答案。
在他的前襟上,还沾着第一头公牛的脑浆。
现在,他在快速后退,躲避公牛的冲锋,一个脚下失足,仰面跌倒在地上,这时,那头疯狂的公牛已经四蹄腾空向他踩了下来。
他刚刚倒地,那杆枪已经脱手,一片山一样的影子向他压了下来。只见他就地一个翻滚,往旁边滚开了。公牛的两只前蹄重重地落在他刚刚倒地的地方,紧接着一只后腿碰到了他的膝盖,只听他低声地叫喊了一下,公牛从他的身边冲过去了。
四周鸦雀无声,忽然我听到田王喊了一声,“田纵,制止它。”
矮壮的奴隶再也没有利索地从地上站起来,他只能在地面上翻滚着,躲避公牛挖戏谑的攻击。田王的喊声发出后,一个人影子已经从我的身边冲了出去,就是任不错,他手持着一根短枪,飞快地跑向了场地中间。
公牛正好再一次向着矮壮奴隶冲去,现在他连翻滚都不那个利索了,他的右膝盖被牛蹄子碰到,连半条大腿都肿了起来。
任不错半路上截到了公牛,他们相遇的地点离着矮壮奴隶只有几步远。
只见任不错飞起一脚,迎着公牛的一条前腿踢了过去,接着反弹回来。只见高速奔跑中的公牛身子一歪,轰隆一声摔倒在地!
我这才想起跑过去,两个奴隶都躺倒在场上,只有那头公牛,在地上打个滚,很快地站了起来。
在关键的时刻,是任不错冲上去,解了矮壮奴隶的危难。不过,他的右脚好像也受伤了,满脸痛苦的样子,双手抱着脚,正在想办法站起来。
我冲过去,正好迎上了冲到的公牛,现在它的攻击目标应该是两个人,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同时干掉两名斗士,是不是也很光彩?
我的腾身一跃引起了看台上众人的惊叫,跑动中的牛身把所有的肌肉线条都显现出来,它强壮有力,惯性十足,我的一只脚落在了它的肩胛上。
它像一只轻飘飘的风筝,偏离了跳动的路线,腾起了五、六尺高,重重地向着一边抛去,在人们的注视中,头朝下栽了下去。
一阵地面的颤动,随后腾起一股尘土,公牛侧身躺倒在地,再也没有起来,它的四条腿在不停地抽搐,人们在它的脑袋下看到了一股殷红的血,很快地浸透了那块硬土地面,硕大的牛头浸泡其中。
它的一只角在下跌的时候折断了,上边绑着的锋利尖刀,从它的面门处刺进去了。
看台上响起了一个人的掌声,是城主,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对着我拍着手,缓步向场中走了下来。田王面带微笑,与宋平走到我的面前。
宋平,“城主说,你的表现让他大开了眼界,虽然只是一脚,但是他知道,倒地的两人无论是谁,都不是你的对手,把两个绑在一起也不行。”
“他说很遗憾,没有让他的两个奴隶分出高下,他现在还不能看出谁更合自己的意。”
矮壮奴隶脸上通红,他的表情是复杂的,我走过去,把任不错从地上扶起来,隔着裤管,我看出他的右脚部肿起了老高。
我对宋平说,“告诉他,他们的比试还没有结束,如果他愿意的话,我想让他们再来一次。”
宋平把我的话对城主说了,城主先是惊讶,后是面色一释:“现在?”
“不,他们更愿意在彼此的伤势养好之后,真真正正地较量一场,我相信有城主漂亮的女儿做赌注,到时一定会十分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