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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尸骨都缓缓站立了起来,他们僵硬地扭了扭骨骸或者残肢,有的“人”甚至捡起了头颅放在自己的脖子上。
他们做的是同一个动作。
所有尸骨都满怀怨念地盯着她,朝她一步步走来。
她退无可退,一只最近的骨骸攥住她洁白的衣襟。
尸骨问:为什么你的衣服没有染血?
尸骨们围了上来:为什么你要活着?
所有尸骨都癫狂地摇摆起来:你可知,我们都是因你而死!
她的头开始感到撕裂般的疼痛。
她痛苦地蜷缩在地,紧紧地捂住耳朵。
无数的骸骨抓了上来,他们空洞的眼神在无声地说“你也要偿命来”。
叶莲灯四肢虚弱无力、头痛欲裂,只能疯狂地扭动肢体想要摆脱束缚,却有更多的尸骨围上来,遮挡了血红的天空,天空瞬间被黑暗包裹。
忽然,白骨里伸出一双手,越过重重障碍紧紧地将她抱住。
她一愣,思绪仍然沉浸在恐惧中,神经脆弱而敏感。
叶莲灯整个人都被那具白骨抱住,但她不敢睁开眼,只是条件反射地拿起仅有的武器——宁绝的发簪狠狠扎入了白骨的脊背。
发簪瞬间没入血肉中。
白骨闷哼了一声。
同时,一双手轻轻安抚上她的脊背,说:“没事了。”
这句话好像有魔力一样,让她的心绪渐渐平静下来。
叶莲灯觉得不对,猛然挣开眼,泪水顷刻间跌落,划过面颊恒长的距离,最终滴在了邢墨的青衫上。
有微尘溅起。
雨丝茫茫,拉进了天与地的距离。
“邢墨……”
叶莲灯低喃,重新闭上双眸,声音越来越弱,她沉沉地昏睡了过去。
“我在。”
邢墨柔声答道,声音依然是清澈温润的,轻到如梦中寐语,就好像他等这一声呼唤等了许多年。
他抱起怀中的叶莲灯,叶莲灯手中染满了鲜血的发簪坠到了地上。
鲜血从他的脊背和她的手上缓缓滴了下去。
不知是雨点还是鲜血滴下,溅起了涟漪。
叶莲灯失去意识前,听见了大雨滂沱中最后的声音。
令人心安的声音。
是莫名充满诱惑的声音。
——也是换作她甘愿沉沦的声音。
“不论世事如何变迁,我,都在这里。”
“——永远在你身边。”
…
大漈风雪城内,无雁门旧址。
十年过去,无雁门早已化作颓垣断壁,冷风呼啸而过,内中的杂草纷纷作响。
一个老翁推开门,摆上了鱼摊,不经意间发现那个年轻人还站在那里。
他大约二十来岁,身形挺拔坚毅,却隐隐透出一种独特的秀美,因为他身后背着一把重剑,反倒衬得他骨骼纤细。他侧倚在无雁门的残碑上,头上戴着一顶颇为破旧的草帽,穿着粗葛制的深色衣衫,随意扎在后颈处的头发总是迎风烈烈飘飞。
——一看就是个风尘仆仆的江湖人。
他从昨天的这个时候就站在那里,至今已站了整整一天一夜。
更奇怪的是,他那里也不看,盖着破旧的帽子遮挡着脸。若不是昨天一早他就看见他站在那儿,他一定会以为那是一具多出来的石雕。
年轻男子似乎注意到了老翁的视线,朝他这里略一点头投来一阵歉意的目光后,缓缓地走到残碑后。牵出一匹喂饱了的青白交错的骏马,看来他是准备走了。
老翁瞧着他默默离去的背影,胸中忽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悲悯。
他急忙挥手招呼:“诶,年轻人等等。”
年轻人回头,以为老翁需要帮忙,也立刻牵着马走了过去。
男子走近,老翁终于能够近距离地观察到他,他的面容颇为秀雅,棱角锋利却并不冷硬,倒透出几分柔情。
看来是个温柔的人。
老翁耳朵不好使,几乎是吼着说话的:“年轻人,你才来怎么就走啊?!怎么称呼呀?!”
年轻人温声说道,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刚健而清澈,那是一种很容易给人安全感的声音:“我姓林,老先生叫我小林就好。”
“小林啊,你在这里看什么呢?”
“今日天气甚好,在这里吹吹风,听听风声。”
“嘿哟,别骗小老儿,这风声可不好听,怪渗人的!”老翁故作老成地咳嗽了两声,“十年前这里有个叫无雁门的派别,全门派上上下下几百人后来全没啦。夜里你听见的可不是风声,其实呀,是冤魂的哭声。”
作者有话要说: 我爱墨墨!这章写枯了,我超爱他!你俩必须给我在一起!
…
毒誓反弹反弹!
第38章 叁拾柒 统领
凌初沉默半晌。
老翁以为他是被吓到了,便又开口转换话题缓和气氛,笑得颇为亲切:“你可是回乡探亲哪。”
礼貌地微笑:“不是的,是我昨日正打算回去的时候经过这里,这马儿饿了,看见这儿的草死活不走,我犟不动它,便倚着那块墙睡着了。老先生怎么一个人住在这儿,这周围这么荒凉,正如老先生方才所说,怨气太重并不适合居住。”
“人哪,哪有那么多选择……没什么就这儿清净……”老翁飞快地眨了眨眼睛,“小林啊,过去坐,陪我聊会儿天吧。”
“好。”凌初从来不擅长拒绝别人。
“年轻人啊,你很少和人讲话吧。”
“嗯,有的时候沉默可以避免纷争。”凌初声音始终恭敬谦和。
“那可不一定,有的时候你不把想说的话表达出来反而会被误会。娶妻生子了没?你这种性子很难娶到姑娘哦。”老翁咧着嘴笑了起来,凌初也跟着他笑。
老翁忽然又想抬手仔细瞅瞅凌初的五官,凌初习惯性地后退了一小步,老翁的手僵在半空中,只好笑着收回来尴尬地搓了搓。
“小老儿手脏,哈哈不好意思。”
凌初急忙解释道:“晚生并不是这个意思。”
其实他明白,当一个人独自呆久了之后,遇见生人时会分外热情。
“哎哎哎没事儿,你这嘴虽然笨,但你有这样英俊的样貌不必担心,可有心上人?”
凌初静静道:“有。”
“你今年多大了?娶妻了没呀?”
凌初牵着的马叫唤了一声,他一边转过去安抚它一边道:“二十有五,未曾。”
“那要把加把劲儿了,我儿子就比你大不了几岁,他呀,别说传宗接代,应该连我这个老东西都早就忘了吧。”
老翁又叹了一声,接着道:“人哪,都是这样哪,长大了就飞了,不说养老送终,好歹报一声死活免得家里的老东西牵挂哪。也怪我自己年轻时作孽,仗着自己会点皮毛功夫就妄图在风雪城混出个名堂,带着全家人从南疆来到这儿,结果她娘死在了半路上。儿子倒是个练武的料子,颇为争气,可从五年前他走了之后就再没回来了……”
老翁倾诉苦水已然忘了情,一发不可收拾。凌初只是沉默地听着,眼神温柔。
老翁忽地问:“小林,你家里可有亲人呀?”
凌初始终平静的眸中泛起一丝波澜,他微笑着摇头,目光并不见悲欢。
“唉,人生在世还是有个依靠的好,”老翁叹气,“两年前我生了一场大病,本来半年前就该死了的,若不是被一名莲谷来的神医搭救,小老儿现在早就是一具白骨了。”
凌初谦恭一笑,问:“莲谷?”
老翁抠抠脑袋:“是叫莲谷来着,那神医没有留下姓名,也没管小老儿要诊费,只是说自己是从莲谷来的,真真是个好人呀。”
凌初的马忽然跃了起来,被凌初重重拉了回来,他无奈一笑,冲老翁道:“老先生受惊了,我这马怪得很,饿了死也不跑,吃饱了就一定要跑,我见先告辞了。”
他走到一半又折回来,语气恭敬而郑重,“还有,老先生没有见过我,莲谷的事情也不要对任何人说起。”
老翁低头在箩筐里找东西,凌初不知道这些话他听进去没有,正打算就此离去的时候老翁唤住他。
“诶,等等!”老翁瞅了他一眼,一边埋头找东西一边道,“你在这儿站了一天了,肯定也饿了吧,也不知道你接下来去哪里,卖你条鱼吧!
小老儿在这种偏僻的地方卖鱼也赚不了几个钱,谁知道哪天就两眼一闭双腿一蹬地走啦,这些鱼能卖出去多少是多少,来来来,这条鱼卖给你,这个够大。”
一条又肥又大的鱼被提在他面前,凌初愕然:“大叔……”
“这鱼当然不是白送的,是要收钱的,你这顶帽子就不错应该能卖好几文钱,啊你待会儿再帮我把这个斗笠拿去扔了。”
于是,凌初最后戴着老翁的斗笠和鱼离开了。
老翁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四周恢复寂寥后,他抓过头回到摊贩上,发现砧板上多了一包东西。
打开一看,是一大包碎银子。
…
昭晏边境。
一处密林中,苍翠葱郁,风景甚佳。
忽然有马蹄声传来。
一名身着紫衣的男子勒住马,冲林间轻声喝道:“出来吧。”
话音刚落,林间窜出四个黑衣人出来,只有半张脸露在外面。
四人见到来人后立刻单膝跪地,恭恭敬敬道:“参加摄政王殿下。”
宁绝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语气漠然地问:“要你们做的事情都办妥了吗?”
一个声音立刻答道:“回殿下,都办妥了。”
“很好。”
“统领呢?”
又是那个声音,他似乎是在抢着回答,但这次的语气与前次相比,显得颇为不悦。“回殿下,凌统领去了风雪城。”
宁绝低头看了他一眼,那双露出来的眼睛与他相对,目光尤为热切。
宁绝勾唇:“你就是金昊之的嫡子?”
“属下金持,多谢殿下还记得家父。”金持垂首,颇为欣喜。
宁绝悠悠道:“我听过你的名字。统领回来后,以后就由你全权协助他吧。”
金持身形一僵,抬头打算说什么,身旁的另一名暗卫立即用眼神阻拦他。
他非但不领情,反而不耐地哼了一声,看着宁绝道:
“上次殿下不是说凌…统领如果没有把人平安带回来,就不必回来复命了吗?属下以为他身为统领就应该以身作则,严明奖惩。”
“何况统领做事优柔寡断,不知斩草除根,属下自知无能,不能协助他。”
听到这里,身旁的另一名暗卫直接戳了戳他的手臂示意他别再说了,却被他径直忽视掉。
宁绝见了,勾唇勾得更甚,愉悦道:“你起来说话吧。”
“谢殿下。”金持立刻起身,瞟向同伴的眼底露出得意的神情。
“你对他很了解?本王都不是很了解本王的统领呢,来,把你知道的有关他的所有信息都告诉我。”
“是!”金持微微欠身,拱手回道,“他是大漈出身的江湖草莽,从四年前来到殿下身边,因为屡次顺利完成任务,两年前被殿下提拔为暗卫统领。”
“嗯,还有吗?”宁绝坐在马上,始终微笑着。
“他没有亲人,唯有一名始终陪在她身边的妻子,两人十分恩爱。可属下却认为他性情孤僻,毫无主见,容易悲天悯人,实在不适合做杀手。”
金持语气中多了一丝傲然,能不能得到器重,就在今日一举了。
宁绝果然道:“嗯,看来暗卫营中许多人都对他颇有微词呀,那他这个统领也该换换了。”
金持垂头,激动地愈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