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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信鸽是她和白锦瑜在永安城的时候就约定好的,与常见的信鸽不同,体型更小一些,感知也更敏锐,经过特殊训练,只要她带着特制的香囊,信鸽就能准确将信件送达。
信鸽初闯入马车中的时候,正落在春语的胳膊上,让正打着瞌睡的春语受了一惊。
看着受惊的春语,下意识地要将信鸽赶出去,洛凰才是连忙阻止:“别动它,你不是还想知道白姑娘和陆远的消息么?要是让它跑了,你可就真没法知道了。”
闻言春语一怔,她直直看着又落在她膝盖上的信鸽,很快了然道:“小姐,你是说,这个信鸽是白姑娘他们寄来的?可你昨天不是说什么置之死地么?奴婢还以为白姑娘他们已经……”
“平日让你看了书要记住,置之死地而后生,你读都读了几次还没弄明白它的意思。”洛凰抓住信鸽笑道:“白姑娘她和陆远只是诈死,其实他们并没有生命危险。”
春语有些地方却是不解了:“可小姐你不是说,公主的确是派了杀手去追杀白姑娘他们么?那些杀手难道会放过他们么?”
“那些杀手下手自然是不留情,白姑娘他们的诈死也只是假装死在他们的手下,只要苏陌去得快,他们也没时间去探究白姑娘他们是真死还是假死。只要骗过了那些杀手,在周毓心中世上从此就没有白锦瑜这人,她和陆远也就能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了。”
洛凰将手中的信卷看过后递给春语,上面正是白锦瑜的字迹。
而苏陌这个武林世家子弟的武功也着实不凡,不仅及时赶到了,也击退了那些杀手。
想起信上白锦瑜误会苏陌是她派去的一事,洛凰却不由感叹,原来这世上的男子,并非个个都是为了权势而不择手段,至少苏陌,他一心一意地只想让白锦瑜幸福,哪怕她从来都不知道他对她的一腔深情。
早在苏陌第一次出现在洛凰面前,说他可以将陆远带出太子府时,他就曾要求洛凰为他保密。
他希望他为白锦瑜和陆远所做的事情,他们永远都不要知道。
对此,洛凰也曾不解问他:“你就当真甘愿默默为她付出这么多,而不让她知道你对她的心意么?”
当时的月色下,清辉明亮,正照着苏陌白皙精致的眉眼,并无不甘,只有柔情:“如果我想让她知道,就不会在暗处看了她那么多年了。我也没有那么无私只要默默喜欢着她就好,只是看多了她和陆远在一起时的情形,我心里很清楚,除了陆远,她再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男子。她是一个只记住别人的好,不会记住别人坏的姑娘,如果让她知道我为她做了那么多,她会觉得愧疚觉得亏欠,所以,我宁愿她什么都不知道。”
而一切也真如苏陌所愿,从始至终,白锦瑜都不知道,这么多年,曾经有一个男子默默喜欢她,守护了她那么多年。
她不知道,苏陌为了她离开了可以让他肆意的江湖,进入了太子府;不知道,苏陌为了她曾经多少次暗中拦下危险;不知道苏陌为了她,不惜自己负伤也要救下为了跟她私奔而落入周毓手中的陆远;不知道,当获得了重新生活的机会远走他乡时,在暮色里默默远看着她离开的苏陌,他的身影是多么孤寂。
苏陌那晚曾说:“待锦瑜和陆远真的能幸福后,或许我会回到我的江湖,因为爱而不得真的很痛。”
洛凰想,或许在苏陌回到江湖后,也能遇上一个跟他相爱一生的女子吧。
下午的阳光金灿灿的散落在前行的队伍上。
透过一晃一晃的车帘,微微细缝间可以看见前方百里熙的马车。
洛凰突然想起,百里熙那番异常正直的话里说,他回来救自己,是因为觉得救出对他真心以待的自己比顺利回到旸国还重要。
此时再想起他的那番话,洛凰心中却是别样的感动。
其实,偶尔正直的百里熙,也是很可爱的。
只是这样的念头,赶路的第三天中午就瞬间消散了。
打赌的前两天,春语除了第一天觉得百里熙好像在哪里见过外,就再也没有说过其他类似的话。
☆、第三天,中午也已经过去了大半,春语依旧如常只当百里熙是旸国王爷。
而就在洛凰信誓旦旦,以为这一赌她赢定了的时候,就出现了下一幕。
超强度赶了快三天的路,下午的时候,再彪悍的马也要休息一下。
百里熙下了马车后,便是悠哉悠哉地靠着一棵树坐下,姿态风雅,让离得他很近的春语不由多看了几眼。
“春语,本王正想写一封信给前方的队伍,不知你可否帮本王磨墨么?”
百里熙笑得温雅清和,春语自然笑呵呵地就过去了。
起初洛凰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只是在百里熙写完了给范昀的信后,却又说:“春语,你替本王磨墨,本王给你写一首小诗如何?”
“好啊,春语多谢王爷。”
可是很快,洛凰发现自己就这样被百里熙坑了。
百里熙:“哎,本王就不读诗,一时竟记不起什么了。不如春语你来说一首你最喜欢的,本王来写如何?”
春语不喜欢读书,往日看一些诗词也不过是为了识字,可这些年来春语也的确有一首很是喜欢的,是昔日洛溪看了一个话本后一时兴起写的。
“暮鼓三声,青丝绾作成白鬂……”
听春语念起时,洛凰顿知不妙,“春语——”
她连忙起身冲过去,捂住春语的嘴巴:“春语,先别说话。”
“唔,唔……”春语瞪大了眼睛虽然很是不解,却也还是乖乖点头。
只是却也来不及。
悠然起身的百里熙,噙着笑看眼洛凰,然后将写好的诗递给春语,洁白纸面上,除了春语念出的两句,还多了几行。
“咦?!王爷,为什么这首诗你会知道?”春语看一眼手中的诗然后看一眼百里熙:“奴婢明明记得这是阿溪少爷写的……而且,这最后一个字,阿溪少爷也喜欢提的很长……怎么会这样呢?”
在洛凰的怒目下,百里熙玉颜上浮现出一种格外无辜微讶的神情道:“哎,春语,难道这几天你不知道本王曾是……”
春语怔住,洛凰怒看着百里熙心中暗骂无耻。
百里熙继续一脸的无辜,那一瞬神情与昔日洛溪竟有九成像。
“你你你……”春语蓦然睁大了眼睛,又是惊喜又是惊疑轻声问:“你是阿溪少爷?!”
百里熙点头:“哎,难怪这两日春语你一直没怎么和本王说话,原来竟是没认出本王来。不过本王如今和洛溪时的确很是不同,你没认出来不怪你。”
春语依旧惊喜道:“难怪奴婢第一日就觉得眼熟,原来是阿溪少爷。难怪当初在秋风院时,小姐总不让奴婢伺候阿溪少爷洗漱,原来阿溪少爷你变是长这样的……小姐,你怎么也没告诉奴婢,阿溪少爷没事,奴婢实在是太高兴了。”
耍了无赖的百里熙却在旁边一脸认同道:“嗯,怎么可以瞒着春语呢。”
洛凰:“……”
无耻的家伙,难道忘记是谁说要打赌的么?!
以前的时候春语就总站在阿溪那边,如今看着两人那么高兴,洛凰瞅着百里熙也不拆穿他。
而在不远处守卫的侍卫们,听着自家王爷欢快的笑声,却纷纷惊诧——平素清冷的王爷这是怎么了?什么事情竟让他笑的那么开心。
这会的百里熙在与春语叙旧,态度虽然也不会像做洛溪时那么和善,可也不会像与洛凰重逢之初时那般高冷疏远,相比之下,春语的待遇可比那时洛凰的待遇好多了。
无耻,实在是太无耻。
而无耻的某王爷趁着空当还不忘朝洛凰做口型,提醒她——愿赌要服输,记得十锭金。
洛凰想,耍赖还想要,当她那么好欺么?!
对此,百里熙则是找到了洛凰,道:“你说本王耍赖?本王可没跟春语说过一句,本王可能是洛溪的话。”
看着一点都不可爱了的百里熙,洛凰抬眸望着他道:“难道你要写诗给春语就不是刻意引导的么?”
“哦,你说那首诗和那个字啊?”百里熙更是探手无奈:“那就是偶然,难不成你觉得本王是早就知道春语会念那首诗么?哎,阿凰,你想多了。再说你若是不拦着春语她不也一样会全念出来么?本王书写的快,习惯的字当然写的一样。哦,说起来,当时你去拦着春语不让她念完诗,你这刻意的打断才是耍赖吧?”
闻言,洛凰不由默默看着他,这个家伙居然这么颠倒黑白。
而最无耻的是,未了百里熙还不忘补一记:“说起来,也多亏阿凰你拦着春语让她将整首诗念完,否则她还真未必能这么快发现本王就是洛溪。”
洛凰:“……”
不远处,队伍整齐待出发。
百里熙从容阔步而去,俊颜上的笑容很是得瑟。
待洛凰回到马车上时,春语还沉浸在欢喜中。
“小姐,为什么阿溪少爷会变成旸国的怀王爷呢?”春语现在都还觉得脑袋里乱哄哄的,很多事情她也是在刚才才反应过来:“难怪当初阿溪少爷面色会那么黑,小姐你是不是还会易容术啊?”
易容术那么高深的东西洛凰还真不会,其实她也只会将他的眉眼做简单的遮掩,不曾想一黑一白之下,效果却很是出乎意料。
而春语也依旧感叹着:“阿溪少爷很好,可现在的王爷也很好。小姐,怀王爷风度翩翩,温雅有礼,真的人好又君子……”
听着春语不言赞赏的话,洛凰唇角微抽,人好又君子……傻姑娘,不要被他的外表所蒙蔽啊!
虽然那么吐槽,但是洛凰也不得不承认,绝大多数时候,百里熙他的确是一个清冷儒雅,风度有礼的人,若非见识过他的毒舌和无耻,当真会认为他就是一个如玉的翩翩君子。
一路的行程紧张,百里熙的安排有条不紊,即使已经赶了多日,也并不让人觉得疲倦。
而且,洛凰也发现,随行的侍卫,在面对百里熙时,不仅是言听计从,就连看向他的视线都带着难掩的崇拜。
接下来的路程,很是顺利,在经过几日的日夜奔驰之后,他们也终于赶上了前方的队伍。
临到与队伍的汇合的时候,百里熙才是极严肃的与她道:“没有回到旸国之前,你要想保命,就老实跟在本王身边。”
那时洛凰才知晓,明面上护送百里熙回旸国的队伍,并非真的一路无风无雨,暗地里,他们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暗杀。
越是接近旸国,一拨拨的暗杀就越是凶猛。
而让洛凰不解的是,既然范昀所率领的旸国怀王回国的队伍遭遇了这么多次暗杀,难道就无一人发现,百里熙这么多日来并不在队伍中么?
对此,百里熙遥望着旸国的方向,只是笑而不语。
站在一旁的范昀,才是与洛凰道:“洛姑娘,其实老夫也并未刻意隐瞒王爷不在队伍中的消息,来的那些杀手里,的确有发现王爷不在,甚至也察觉出王爷是折回永安城去了,可只是他们这样认为又有何用,关键是派他们行刺的幕后之人不相信。”
明明已经知道百里熙是往永安城去,却不相信。
饶是春语也不由好奇问一句:“为什么那么幕后之人不相信?”
原本静坐在一旁的百里熙,不由低笑着朗声道:“就算本王当着他们的面往永安城而去,他们也只会认定本王是另有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