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的朋友,待会儿到外面喝一杯,我们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一定要好好聊聊。」巴米尔说道,今年的新年,他一个人度过,不可能不感觉到孤独和苦闷,现在看到熟人自然想要庆祝一下。
「这也是我想说的,你们两个人打算买点什么?」
「要一个正负能量交换炉,是给我自己的,还要买一些魔法书,有的是我自己要,有的是买给他。此外还有一些材料要买。」巴米尔没打算隐瞒。
「你发财啦。」哥顿惊诧道,他很清楚巴米尔靠什么赚钱,走私的利润再高,也不可能买得起正负能量交换炉,即便凭皇家舰队的财力,也只买了一个正负能量交换炉,由他们几个在那里供职的魔法师轮流使用。
突然间哥顿又想起一件事来:「你要买魔法书?你自己的魔法书呢?」
「全毁了。」巴米尔并不打算具体谈论这件事情。
那位哥顿先生也没有多问,他想当然地认为,肯定是巴米尔做什么试验失败了,连炉子、魔法书全都毁掉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据说有五分之一的魔法师是死于试验失败。
自从教会不再像疯狗一样到处搜捕魔法师以来,实验失败、魔力反噬和魔法师之间的对决,就成了魔法师死亡的三大主因。
「那么说来,你的魔宠嘟嘟格奴也死了?」魔法师哥顿问道:「你不打算再签一个魔宠?」
「没有兴趣,我原本就已经有些厌烦那只秃毛鹦鹉了,不想再弄一个累赘。」巴米尔嘴上这样说,不过掩饰不住那淡淡的忧郁。两人又攀谈了几句,约好等会去喝个痛快之后,魔法师哥顿总算离开了。
看到那个家伙走远,卜哥低声问道:「什么是魔宠?」
巴米尔随手指了指四周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都是。每个月的今天,这里是集市,平时就是收容这些魔宠的地方。」
巴米尔知道卜哥不明白什么是魔宠:「只要不是人类,任何拥有智慧的东西都可以称作魔宠,它们有些是因为意外,有些则是天生就拥有智慧,也有一些是人工制造出来的。」巴米尔指了指那个用刀削自己身体的木头人。
「魔宠有什么用处?」卜哥又问道。
「很多魔宠是另外一个魔法师死了之后留下的,它们的见识对一个刚刚学习魔法的人来说,非常可贵。也有人因为魔宠的天赋能力,而收养它们,就拿那只劣魔来说,它的前几任主人就是看中它的无形之手而签下它。」巴米尔说道,表现出一脸鄙夷,显然对那只劣魔和劣魔的主人没有好感。
「那劣魔的几个主人呢?」卜哥问了一句。
「都死了,这东西是有名的不祥之物,没人知道那几个人是怎么死的,不过十有八九是被它设计陷害。」巴米尔说道:「角落里面的那只黑猫,你也最好不要去碰,它是这里的另一个邪物,这个家伙至少活了七千年,更换过无数主人。」
「我怎么可能去养一只黑猫?」卜哥笑了起来,他有些讶异于那只黑猫的年龄,也有些怀疑巴米尔的话,七千年前人类甚至没有发明文字,不过他并不想因为质疑一句话,而弄坏和巴米尔之间的关系。
卜哥随口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如果被教会的人看到,说不出会有什么麻烦。」这并不是随口一说,教会一直宣称,黑猫是魔鬼在人世间的化身,在教会的势力最强盛的时代,养一只黑猫而被抓住,肯定直接被送上火刑柱。
「知道教会为什么那么忌讳黑猫吗?」巴米尔也笑了:「就是因为它。这只猫永远都杀不死,就算把它绑在火刑柱上烧成焦炭,它也会在另外一只黑猫的身上复活,只要这个世界上有一只黑猫活着,它就死不了。
任何净化、超度、灵魂抽取和死亡拘役对它都没有效果。」
巴米尔的话让卜哥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下子他有点相信,这只黑猫已经活了七千年了。因为很多史前的壁画上,都能够看到黑猫的身影。
自己居然能够见到这样一只名猫、教廷曾经的头号通缉犯、令无数因为养了一只黑猫的无辜者屈死的罪魁祸首,居然就趴在角落里面,卜哥感到自己彷佛是在作梦。/
第三集 人怕出名 第四章 另外一个世界
更新时间:2009…10…12 12:28:57 本章字数:16006
在卜哥的印象之中,买东西总是大包小包一大堆,而魔法书更是那种需要两个人才能够抬得动的「巨型砖头」,更别说还有一口魔法锅。
没有想到,魔法书根本就是一本硬封面的书夹,一张张书页夹在里面,这些书页是用特殊手法硝制过的整张羊皮,平时上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只有集中注意力,上面才会显露出文字和图案。更方便的是魔法书还可以缩小到只有手掌心那样大小。
卜哥的魔法书里面只夹了三张书页,一张是有关魔法基础的,一张是初级幻术方面的,最后一张是魔药配方。三张书页中最后那张最贵。
巴米尔用的那口魔法锅更加简单,只有两个铺子有卖这种东西,他在其中的一个铺子留下了地址,只要魔法锅打造好了,卖炉子的人自然会通知。
只有一些用来炼金的材料必须拎在手里,其中有两卷皱巴巴的皮子、一瓶有点像血的药水、几根药草和一袋子植物种籽。
除了买东西,卜哥最终还是忍不住签了一只魔宠,他原本想签一只有着火红羽毛的鸟,但是巴米尔却劝告他说,魔宠里面只要是鸟,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聒噪,如果不是耐性极佳,不怕被烦死的话,最好另做选择。
虽然巴米尔的性情古怪了一些,却不会害他,所以卜哥最终选了一只灰褐色的野兔。说起这只兔子也挺奇怪,这里的活物无论是猫狗还是小鸟,看上去要么是家养的,要么就是样子奇怪的特异生物,只有它居然是一只外表普普通通的野兔。连巴米尔也说不出这家伙的来历。
从来的那面墙出去,那位供职于皇家舰队的哥顿魔法师,果然坐在角落里面,他倒是挺大方,已经叫了一小桶啤酒,酒桶就放在桌子的正中央。
巴米尔打了个招呼,走了过去。
「你们聊,我先回去了。」卜哥一手抓着袋子,一手抱着那只叫「风月」的兔子。
「等一会儿,有些东西需要你带回去。」巴米尔一把将卜哥拉住。
哥顿魔法师看了卜哥一眼,考虑了一下,似乎感觉卜哥还算可靠,这才从衣服的内插袋取出了一包东西。
那包东西并不大,不过托在手里沉甸甸的,扔在桌上更是咚咚直响。
卜哥好奇地捏了捏,他的脸色顿时一变,手里的感觉告诉他,他摸到了几枚戒指和一串项链,里面的东西应该不只这些,如果这一包全都是金银珠宝的话,绝对值不少钱。他在心中暗想,这位不会和巴米尔一样,暗中也有另外一个身分,该不会是小偷或土匪吧。
巴米尔一眼看出了卜哥的心思,回答道:「放心,在军队里的人,只要有战争发生,总能够弄到一些值钱的东西。」
虽然说得非常隐晦,不过卜哥完全能够猜到这些东西的来历,肯定是抢来的,军人在战争中总是扮演洗劫者的角色,哪怕是教廷的圣骑士里面,也有人这么做。
哥顿倒也坦然:「我自己卖的话,会被人将价钱压得很低,所以以往都是请巴米尔帮忙,他的管道比我要畅通。」
「我能看看吗?」卜哥问道。
「就在这儿看吧,别认为这个酒馆很破,这里非常安全。」巴米尔一边说着,一边往桌子的一角按了一下。
卜哥顿时感到四周彷佛多了一个罩子,不过他看了看酒馆里面另外几个人,似乎没有人注意这边的情况。
打开小包,稀里哗啦将一大堆东西倒了出来,全都是黄金饰品,有些还镶嵌着各种宝石。
卜哥仔细翻看着,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一无所知的小演员了。
「大部分珠宝都被打上了家族纹章,一眼就可以看出原本属于某个家族所有,如果不改头换面一番,只能够卖个很便宜的价钱,你们不是有魔法锅吗?为什么不把宝石拆下来,然后把黄金熔化重新浇铸成金条,那样的话,可以卖得更贵一些。」卜哥说道。
说着说着,突然间他想起了一条财路,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他捻起一枚祖母绿戒指问道:「这样一枚戒指,你们以往能够卖多少钱?」
两位魔法师面面相觑,过了好半天,还是巴米尔比较了解卜哥,先说道:「少则两百,多则五百,这要看上面镶嵌的那颗祖母绿的成色,我不是鉴定珠宝的行家。」
卜哥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但是他有一段时间整天都在金铺和珠宝行这类地方溜达,见识自然比他们丰富得多。
这种镶嵌宝石的戒指,真正值钱的就是那块宝石,不过价钱绝对不会只有几百金币,他手上的这颗祖母绿有尾指的第一节那么大,颜色翠绿,看得时间长了,似乎整个人都会陷入那一片绿意之中。
像这类打上家族纹章的珠宝,肯定是传家宝,能够有资格成为传家宝的无不是真正的精品。
「这样的东西还有吗?我可以出一倍的价钱。」卜哥说道,他一直都想替自己建立一份产业,虽然他可以从芭瓦德维伯爵在镇上的那些生意中,获得千分之五的抽成,但那只能算是啃骨头,肉全都被别人吃掉了。
想要搞一份属于自己的产业,首先要有本钱,而他根本没钱。
向芭瓦德维伯爵借钱倒是很容易,但是必须要有恰当的理由,就像那二十万金币,是为了让马尔海姆男爵那批人彻底投靠他,借钱的来龙去脉芭瓦德维伯爵都是知道的,而且也相当认可,所以不会惹任何麻烦,这种机会并非总是能够碰到。
巴米尔的这位朋友,居然会带给他这样一个机会,卜哥不打算轻易放过。
把珠宝项链重新装进包里,卜哥离开了这家名叫「七月十五」的酒馆。
他并没有立刻回小镇,而是先前往一家珠宝行。当初在兑换处实习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到这些珠宝行转一圈,没事就和珠宝行的人闲聊,有时候也到后面的作坊去看那些金匠和珠宝匠干活,所以对这个圈子的人非常熟悉。
这个圈子的人,家世都很干净,哪怕在里面做杂工,也要找一个有相当地位的人担保,想要挖角或者让工匠做私活,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真正有实权的人物并不吃这一套,他就看到过有人把一家珠宝行首席珠宝匠挖走。
卜哥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同样做到,他对这些人知根知底,而本身又有好几个吓人的身分。
他现在去的这家,是鲁普奈尔的老字号,原本是整个法克数一数二的珠宝行,不过最近十几年渐渐有些没落了。这家珠宝行的金银匠和珠宝匠有四十几个,就像所有的老字号一样,这些工匠的待遇首先是看资历,然后才看手艺,所以这里颇有一帮不得志的年轻人。
卜哥绕到了珠宝行的后门,工匠是不能走正门的,只能够从这里出入,他也不打算进去找人,那会打草惊蛇,让珠宝行的拥有者有所警觉。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等待,卜哥在马路斜对面的小巷找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
看了一眼天色,现在差不多是晌午,这家珠宝行的下班时间是晚上七点,有得等了。虽然有些意动想去夏姆修道院鬼混一番,可惜手上抱着一只野兔,这件事情解释起来有些麻烦,又不能将野兔魔宠寄放在密侦处,那票牲口绝对会把这个小东西烧烤炖煮,作为今天的加菜。
说到这只野兔,卜哥只是凭自己的感觉把它签了下来,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这家伙有什么特长呢。
签魔宠就像是赌博,魔宠会分走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