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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吸一口气,仿佛终于下定决心说出来:“重点就是,那个叫南谨的女人,她的眼睛和秦淮一模一样。”
沈郁跟余思承认识近二十年,他们从十来岁开始就一起出生入死,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他太了解余思承,虽然平时嘻嘻哈哈惯了,看似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又是个天生的粗线条,但这个人在正经事上还是相当靠得住的。
沈郁短暂地沉默下来。
秦淮。
这个名字至少已经有四五年没人敢轻易提起了。
他微微皱眉问:“你说一模一样,是什么意思?”
“就是一模一样啊。”余承思急得连音量都拔高了几分,“我想,如果遮住额头和半张脸,只露出眼睛的话,绝对没有人能分清她们俩。”
他说得如此夸张,简直有点耸人听闻了。沈郁略一思索,不禁嗤笑一声,说得斩钉截铁:“这不可能。”
秦淮早就不在了。
毕竟不是同一个人,即便再相似,哪怕是双胞胎,也总该有些细微的区别。
一模一样?他更愿意相信是余老五晚上真的喝多了,所以才眼花了。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见对方仍旧不肯相信,余思承终于忍不住骂了句脏话,简直又急又气,连着说了几声“好”字,最后他想出一招儿:“明天我就让人把她的照片弄来,到时候你自己看看。”
“行啊。让你的人办事效率高点,因为我也很好奇。”
余思承还真是说到做到,第二天中午,照片就到了他手里。
手下一共送来两份,分别用两只信封装着。
他先挑出其中一张来。原来是张证件照,只有两吋大小,大概还是从律师协会之类的网站上抠下来的。因为不是原图,像素很低,冲印出来之后更是模糊不清。余思承看了两眼便搁在一边,去拆另一只信封。
一整组的照片从封口滑落出来,有十几张之多。应该都是长焦镜头偷拍的,时间就在今天上午。照片里的南谨穿着职业套装,从她走下计程车开始,到她在街边的店里买早餐,再到她走进律师楼,这组照片拍得十分清晰,偷拍的位置也是绝佳,只不过因为她在动,所以很难抓到完完全全的正面照。
余思承将每张照片逐一看过去,最后终于被他挑出一张。
极近距离的正面,当时的南谨刚买完早餐,正一只手挽着包拿着早餐纸袋,另一只手拿手机接电话。
照片中的她衣着得体、妆容素淡,面对着车水马龙的街道,一边讲电话一边微微皱着眉。
余思承仔细盯着看了许久,脸上逐渐浮现出诧异的神色,随即便毫不犹豫地拨通了沈郁的号码。
已经接近午饭时间了,沈郁的声音里却还带着浓浓睡意,显然是昨晚玩得太迟。
“照片到手了,你是自己过来,还是我让人给你送过去?”余思承一边说话,一边盯住那张清晰的正面照,眉头紧锁。
“不用那么费事,一会儿我起来找你一起吃饭。”沈郁说。
挂断电话,余思承才把手下叫来,指着照片上的人吩咐:“你去查查这个女人的背景,越详细越好。”
“是。”这个叫阿力的年轻人很快就离开了。
就在阿力领命调查的同时,南谨正在面试律所的实习生。
正逢暑假来临,律所发出去招聘实习生的信息,在短短一周内就收到数十份应聘申请。
这些应聘者都是刚毕业或即将毕业的法学院学生,虽然欠缺经验,但多半都有凌云壮志,为了正义和公正的理想犹如熊熊烈火,在会客室里激情燃烧了一上午。
律所每年寒暑假都要招实习生,其实主要工作只是打杂。这次有五个名额,而南谨则打算给自己招个临时助手,暂时替代准备请婚假度蜜月的阿雅。
为了节省时间,南谨她们连午饭都没顾上吃,连续地把所有来应聘的人面试了一遍。而最后进来的这一位,倒教南谨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
这是她第三次见到这个男生了。一次在机场,另一次在麦当劳。
简历上的姓名是赵小天,江宁人。
竟然还是老乡?南谨略微惊讶地抬了抬眉,将注意力从简历转移到对面的真人上。
和前两次的休闲学生装扮不同,这一次为了面试,这个阳光男生赵小天换上了浅色的细纹衬衣和深色西裤,背脊笔挺地坐在椅子上,俊朗的脸上虽然没有以往的笑容,但是眼神清澈坚定,看起来并无丝毫的紧张和不安。
而且他逻辑条理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很强,淡然笃定的态度和表现成功地博得了几位律师的一致好感。
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者被告知回家等通知。
律所合伙人之一的姜涛律师与南谨一起走出会客室,笑着说:“我看最后这个赵小天挺不错的,似乎你对他的印象也蛮好。怎么?难道是觉得他像你刚毕业出道的时候?”
“我?”南谨有些惊诧,旋即微微一笑,“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毕了业也没有来当律师啊。”
姜涛拍拍额头:“哦,对!我怎么给忘了,你是半路出家。如果我记得没错,你应该是四年前才正式进入咱们这一行的吧?那时候你多大?……二十五岁?”
南谨点头表示赞许:“姜大律师的记性可真好。该不会是把我的履历都默背下来了吧?”
她开了个小玩笑,没想到姜涛居然没有否认,反倒像是要验证她的话,他说:“是你的履历太精彩了,想让人不记住都难。作为当年咱们律师界横空出世的美女律师,在大家还没搞清来路的时候,你就接手了一件极为棘手难办的案子。那可是当时所有人都认为必输的案子啊,所以根本没人愿意接,而对手又是‘辩王’刘安之。那时候我就想,真是初生牛犊不知畏惧为何物!结果呢?”
“结果我赢了。”南谨微微眯起眼,眼底泛起一丝难得的俏皮笑意,她眨了眨眼睛说,“那样的结果,大概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吧。”
“可不是吗!你居然赢了刘安之。要知道,在那之前,他打类似的刑事案件从来就没有输过。”
“总有第一次的。”南谨淡淡地回应。
姜涛愣了一瞬,倒似乎被逗乐了:“嘿!瞧瞧你说这话的神态和语气,这要被刘安之听见,估计得气得吐血吧。”
在这个行业里,什么都比不上抓住机会更重要。越是看似成功概率小的,一旦成功,越是会在一夜之间声名鹊起。
所以,南谨在业内几乎可以算是一个神话。
四年前的一战成名,让她立刻收获了许多人半辈子求而不得的荣耀。说起来,倒要感谢当年的对手刘安之。实在是因为对手太强大,才将她当年的出道衬托得如此惊艳。
从那之后,南谨的事业一路顺风顺水,直至去年开始做了合伙人,如今也算是业内排得上名号的律师了。
由于已经过了饭点,阿雅买了三明治和沙拉送到办公室。南谨随便吃了两口,便去抽屉里找出止痛药,就着温水吞下去。
她昨晚没睡好,今天头痛的毛病就接蹱而至。吃了药,她索性拉上百叶窗帘,锁了门,躺在沙发上打算补个午觉。
可是她仍旧睡不着,明明身心已经极度疲倦,脑海中却还是一片清明。
南谨重新睁开眼睛,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
她这两年已经不再吃安眠药了,曾经最严重的时候,她几乎每晚都要靠药物才能入睡。后来听从医生的建议渐渐戒了药瘾,工作又一天忙过一天,常常晚上回到家时容不得她想别的,就已经累得倒头睡去。于是就这样,失眠的毛病竟然被治好了,仿佛在不知不觉间,她终于又能恢复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了。
可是昨晚,她却再度睡不着觉。
沂市这么大,一千多万的人口,每天有无数的陌生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在这样繁华而又忙碌的城市里,她曾经以为,只要稍稍注意一些,只要稍稍小心一点,这辈子就都不会有机会与某人再见面了。
而事实上,她也确实这样平稳地度过了四五年。
直到昨天晚上。
她没有再遇见那个人,却见到了余思承。
余思承的变化不大,她甚至仅凭声音就立刻认出是他。他还是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对待漂亮女人殷勤体贴。她还记得以前他就一直很有女人缘,女人们都爱他,一口一个“余少”叫得不知有多甜。而他的嘴也甜,真的是舌灿莲花,三两句话便能哄得一个女人心花怒放。
他竟然在车上与她搭讪。她想想就觉得可笑,可是再一想,其实并没什么奇怪的。
他认不出她来。如今的她,早已如脱胎换骨一般,又有哪个旧识会认出她呢?
对余思承来说,现在她只是个陌生人。
虽是这样,到底还是有些心神不宁。晚上回家后,南谨往老家打了通电话。
先是受了母亲一通责怪,怪她这么久了竟对儿子不闻不问,紧接着便听见安安在一旁大叫:“妈妈!妈妈!”
这么大的孩子,接电话已经非常熟练,他从外婆手上抢过听筒,兴高采烈地说:“妈妈,我好想你呀!”
这样奶声奶气的腔调,真的像是一块大白兔奶糖,软软地香甜,一直融化到心里去。
南谨听着,只觉得心头陡然一软。这是她的孩子,生得又是那样的聪明可爱,可她却很少主动亲近。只是因为安安太像他。
她甚至不敢细看安安的眉眼和神态,因为实在太像了,总会令她立刻就想起他来。
她耐心地哄了一会儿孩子,才又让母亲接电话,忍不住叮嘱说:“天气热了,平时没什么事的话,就不要带着安安到外面去了。”
南妈觉得稀奇,不轻不重地“咦”了一声:“你怎么突然关心起这种事情来了?”
她淡淡地回答:“没什么,就是提个醒。”
南母哼道:“我带安安的时间可比你长多了,经验也比你丰富得多。”
“好好好,”她知道母亲心中有气,也不计较,反倒讨好似的笑道,“算我多嘴。”
南母又哼了一声,这回的语气却明显好多了,问:“最近工作忙不忙?你和阿喻在一起要互相照应,也不能光顾着工作工作的,人又不是机器,喘口气的时间总是要留给自己的。”停了停,她又微微叹了口气:“我也不指望你们什么,就希望你们在外面都平平安安的。趁我这两年身体还不错,帮你带带孩子,你只要抽空多回家看看就行了。安安经常念叨着妈妈,你居然也忍心……”
南母在电话里絮絮叨叨,南谨只沉默地听着。
夜幕已经笼罩了沂市,从窗口望出去,万家灯火恍若星光点点,点缀着深浓如墨的夜色。
外面依旧繁华喧嚣,街道上车水马龙,汇成川流不息的河。
直到挂断电话,南谨都没有开灯,就这么坐在昏暗的客厅里。
她想,自己究竟在担心什么呢?其实已经没人会认得她,更不会有人知道她还有一个儿子。况且,老家江宁离沂市那么远,安安待在那里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她还是担心。
自从再见到余思承之后,往日被割断的那些记忆就仿佛一根断裂已久的弦,如今被重新续上了,而且绷得紧紧的,就勒在她的心口上,稍一用力就会令她心痛如绞呼吸困难。
并不是她杞人忧天,而是因为那个人太强大,像是无所不能的神。虽然她已经离开他很久了,可是她依旧不得不承认,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