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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最后,她激动了起来,泪雨滂沱,“为什么要杀他,他到底做了什么事,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待他,为什么不杀我,我从来就不是个好人,为什么!不是说好人一生平安吗,不是说好人一辈子都有福的吗,他为了救人弄得遍体鳞伤,老天爷是瞎子吗!”
她嘶吼着,叫骂着,双眼红的狰狞,身旁的周沁雨醒了,见她这副模样,生生被吓到了,“妈妈……”
顾丹娟听到她胆怯的声音,眼泪依然止不住的往下流,“沁雨这个名字也是他取得,说是多点水好,以后一定能逢凶化吉……”
“妈妈,我会乖的,你不要哭!”三岁的周沁雨灵活的爬起身,用胖嘟嘟的小手抱住她的胳膊,“等爸爸回来了,我让他给你买你最喜欢的草莓蛋糕。”她拙劣的擦着母亲脸上的泪,却不知道自己说的话,会让母亲哭得更凶。
顾丹娟抱住她,哭得颤然,“小雨……小雨……”她要怎么和孩子说,她最爱的爸爸已经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两母女抱头痛哭的模样,让林默和曹震无法再问下去,只好暂时作罢,派人送她们去附近的酒店先休息一下。
景飒拿着一叠资料走进休息室,“这是周滨的档案,你们可以看一下!”
等两人拿起资料翻开查阅时,景飒叙述道:“周滨,32岁,22岁时加入S市滨城区消防队,10年里,四次三等功,两次二等功,连续七年当选优秀专职消防队员,还是S市十八名消防业务尖兵中的一位,五年前,他为了救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将婴儿放进防火通道,用身体压在通道口堵住火焰,堵了整整十分钟,造成背部大面积三级烧伤,在医院躺了近两个月,两年前,又为了救一个年逾八十岁的老太太,被倒塌的房梁压得腿骨断裂,还有半年前,城区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救援车来不及赶到,他用手将压住伤者动脉的钢板抬起来,坚持了二十分钟不放手,手指都断了三根。”
景飒说的这些档案上都有写,一件件,一桩桩,十分详尽,还有一些小事,比如小区有人不小心把两岁半的女儿留在家里,致使小女孩不慎从窗口跌落,摔倒了五楼的防雨棚上,因为是老式建筑,气垫不好放置,攀爬也不易,等爬上去了,小女孩因为害怕滚了下来,千钧一发之际,周滨扑过去用手接住,小女孩毫发无伤,他的两只手却因为下坠时成倍的重量导致骨裂。
众所周知消防员是城市里最机动的部队,不只是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要参与其他救援工作,例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就连汽车发动机里钻进一只野猫,都可以拨打119找消防队帮忙。
他们几乎是万能的,而这份万能所需要不仅仅是勇敢那么简单,光是在灭火这一项,就需要很坚韧的心理素质。
顽强,雷厉风行,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是消防队的战斗作风。
要说城市里的英雄,绝对非消防队莫属。
而像周滨这种有赫赫战功的消防员,简直就是英雄中的英雄。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被杀?
正当曹震和林默百思不得其解时,景飒又说道,“我刚才打电话给S市江城区消防队,他们问什么时候能将周滨的遗体接回去?”
“案子还云里雾里的,遗体恐怕还要放置一段时间。”
“对了,消防队应该有队员的DNA样本,你问他们要了吗?”这是为了消防员一旦殉职,无法辨认遗体时所留有的样本。
景飒点头,“他们马上会派人送过来。”
“我们先确认DNA后再说,另外,按照档案里写得,周滨身上都是伤,也需要让法医再次比对一下才行。”
曹震对这个流程很熟悉,警方必须确定死者的身份无误,才能有效展开案件的侦破。
林默又道,“你那里的死者是个什么情况?”他问的是S市里发现的那具焦尸。
“死者名叫邢晓磊,32岁,男性,初中文化,和周滨正好相反是个前科累累的混混,16岁因为偷窃进过少年劳教所,18岁因为滋事斗殴,打伤两人,劳教一年,20岁又因偷窃进了监狱,23岁出来后,倒是消停了一段时间,25岁的时候因为偷盗公司财务,又被判了5年徒刑,30岁出来一直无业,到处晃荡,做个打手,也在饭店给人泊过车,但没有一个工作是做得长久的,认识他的人说,他就是彻头彻尾的混蛋,去年刚找到一份仓库保安的活,案发地点也就是这个仓库,因为仓库一直没人使用,仓库的主人就请了他看门,以防流浪汉进去,邢晓磊等于把那里当成了家,吃喝拉撒都在里头,每个月1200元的工资,都被他买了酒喝,是个醉鬼,法医验尸报告上也说,他是醉酒后才被烧死的,因为仓库偏僻,又没人使用,死了8天才被仓库的主人发现,这个仓库主人因为打算把仓库卖了,过去巡视才发现的,要不然都不会有人知道。”
“醉酒后?”林默眼神一暗,“那就是说他是醉得不省人事后被活活烧死的?”
“没错!”
林默又问:“他人际关系怎样?”
“都是社会上的浑人,我们也正在往这条线上查,不排除仇杀报复的可能性,根据目前的资料,邢晓磊是X市人,13岁以前就住在大黑山虎山村,13岁时跟着父母去了S市,后来父母离婚,各自组了家庭,他就两边轮流生活,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我们去询问过,自从他20岁进了监狱后,家里人就没怎么搭理过他,父母对他更是不待见,已经很久没联系过了。”
“师兄!”景飒突然惊叫道,然后指了指周滨的履历,“周滨也是X市人,小时候也住在大黑山附近。”
曹震和林默神色同时一凛,望向她手里的履历。
上头写着周滨是X市大黑山虎山村人,13岁的时候父母到S市务工,他也就跟着去了S市。
“这么巧?”曹震讶异道。
邢晓磊也是13岁的时候随父母去的S市,也是X市大黑山虎山村人。
林默道:“这或许是条很重要的线索。”
两人既然都是大黑山虎山村人,也就代表了他们两个是认识的。
“我马上派人去大黑山虎山村……”他突然又拧了拧眉,“不过虎山村因为大黑山的开发,很多村民都搬走了,要查起来恐怕有点难度。”
但是再难也要查,好不容易有一条线索,不能就这么放过了。
等他走了,曹震看向景飒,用手指戳了一下她的额头,“我问你,端木人呢?你不是说她和你一起野营的吗?”
景飒苦着一张脸,抬起手,给他看自己的掌心,掌心上全是擦伤,“你看看,这就是为了追她留下的伤,一提这事我都想哭……”
那时,康熙突然下令拔营回S市,速度快的让她措手不及,等反应过来时,车已经开了,她只好一路的追,山路陡峭,一不留神她就跌了个狗吃屎,抬起头就见康熙在车里十分得意的向她挥手说拜拜,任她怎么嚎都没用。
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啊,追到皛皛,他就不待见她了。
“你还有脸跟我说,我在电话里是怎么吩咐你的!”
景飒耷拉着脑袋,喏喏道:“这案子很诡异,恐怕没她,咱们破不了。”
“那你还杵在这里干嘛?还不给我赶紧回S市,把人给我逮回来。”
景飒惊恐的摇头,“不行,不行,你不知道康熙有多可怕!”
“你不是很迷恋他吗?你不是说他是男神吗?你不是说他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吗?”全公安局都知道她是康熙的骨灰粉,要是警队里有人说康熙的坏话,她就会追上去理论。
景飒脑门子一汗,“我……我……迷恋的是银幕上的他。”
银幕和实际生活差别太大,银幕里他是男神,现实里他是个魔王,她追车的时候,康熙脸上那抹冷笑,真是让她全身三百根汗毛都竖了起来,皮都在抖啊。
阴冷至极,感觉就像被什么魔物附身了一样。
康熙的可怕,曹震也是领教过的,第一次见面就让他吃辣吃到憋,记忆犹新。
只要端木皛皛身边有这样一个门神在,他们恐怕连接近都困难,这事看来得好好想想办法。
曹震道,“算了,等林默查到消息再说,时间也不早了,你也回酒店去休息吧。”
景飒嘿嘿笑了一声,“我就等你这句话了,今天我可是受了活罪了!”漫山遍野的跑不算,嗓子还嚎哑了,又陪周沁雨玩闹了一个小时,骨头都散架了。
“瞧你这点出息,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跟林默的人再上一次大黑山。”
“知道了!”景飒摆摆手,又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肩膀,“师兄,我能用公费做个SPA吗?”警察出差酒店餐饮都是可以报销的。
曹震直接往她脑袋上叩了个糖炒栗子,“自费!”
她撅起嘴巴呜了一声,可怜兮兮的出了门。
景飒走后没多久,林默就回来了,见曹震还在看档案,说道:“这里是X市的地盘,你用不着比我这个队长还上心。”
曹震笑道:“反正也是睡不着。”
“要不要喝一杯!”
这可是非常难得的邀请,要是让人知道林默主动邀请人喝酒,恐怕明天X市所有的警员都要变瞎子了——因为眼珠子惊得掉了下来。
曹震合上档案,爽快道:“行啊,老样子,二锅头!”
林默冷哼:“啤酒!”
曹震坚持道:“二锅头,花生米啊。”
“啤酒!花生米!”
“那我喝二锅头,你喝啤酒!”
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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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曹震、林默、景飒一起上了大黑山,随行的还有顾丹娟,因为有了周滨的信息,野营区的管理人员就能查询登记资料,知晓周滨选的野营区域是那一块地方,那里可能还保留着他的遗物,而遗物是不是他的,就需要顾丹娟来识别了。
清早的大黑山,空气新鲜,云烟雾绕,重山峻岭,峰峦叠嶂,树木葱翠,沿着山路,警车一路往上开,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一块区域。
车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工作人员指了指前头,“这里就是周先生订的野营区,他每次来都是选定这里。”
景飒隔着窗户看了一下周边的环境,没什么过于特别的,满目都是山林树木,一望无际的绿色。
林默驾着车又行了一段路,前头的山路越来越陡峭,也越来越窄,他只好停车。
他们下车后,又走了一段小路,还未到就远远看见了一个橙色的单人帐篷,很简单的款式,顾丹娟一眼就认出了帐篷是周滨的,因为这个帐篷是有一次她带小雨去游乐园玩,抽奖抽来的。
除了帐篷,附近有一个用石头叠起来的炉灶,地上放着一些锅碗瓢盆,炉灶上架起了一根木杆,杆子上挂着一个小铁壶,应该是烧水用的,周滨随身的物品很简单,几包方便面,一些肉干,以及若干个水果,比起景飒和康熙等人的野营,差了不止千里。
炉灶旁有两个水桶,看得出一个是用来储存饮水的,另一个则是用来扔垃圾的,可能是消防员的关系,扔垃圾的水桶里蓄了半桶的水,应该是为了灭火源。
顾丹娟在帐篷里找到了周滨常用的背包,将它紧紧护在怀里好一会儿后,才肯交给林默。
林默翻了翻,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里头除了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