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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千金媚祸-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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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修养了两天,没再闹也没再哭过一次,依照安浔给她的指示,养好了眼睛也养好了嗓子,回到了最佳状态。

    安濛抬起头的时候,看见墨蓝的天空下对面整栋寝室楼白墙映着一格一格幽亮的灯光,这里她第一次来,第一次就要做这么个奇葩大胆的事,心跳得飞快。

    下一刻她清了清喉咙,拉起扬声器对准前方的寝室楼,朗声叫起来。

    “历史学系大三的叶明炀学长,我是工商管理系大一的新生安濛!原先在嘉华高中的时候我是你学妹,喜欢你很久了!今天我来为你唱首歌,表白我的心意,你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但是这首歌我有自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轻扬的女声通过扬声器,一瞬在寝室区上方传出很远,很多人都听见了。

    听见之后更多的人涌到了窗边,互相挤着开始朝下张望,一眼看见下方人群围绕的地方摆了一圈蜡烛,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女生正准备弹琴唱歌。

    这年头女生来找男生公开表白的可不常见,所有人脸上都带起了兴奋好笑的神色,安濛那一通吼完,四周静默两秒,开始有不少人为她呐喊助威!

    “嗷妹子加油!”

    “学妹好样的!话说那位学长人呢,看到了吗?~”

    “哈哈哈,学妹给力的我们看好你——!”

    四周扬起笑声的时候,寝室楼三楼一间寝室里,靠窗的男生隐约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放下书跑去窗边瞄了一眼,被下方的阵仗吓了一跳。

    他赶紧奔回来,一掌拍在室友肩上:“诶叶明炀,下面好像有个妹子要弹琴给你表白,快,快去看看!”

    阖上电脑拿下耳机,叶明炀回头,皱了皱眉:“什么?”

    …

    另一头,轻软的夜风中,鼓足勇气叫出那一句准备了很久的话,安濛长长吁口气,心底的情绪是紧张,也是畅快。

    她本是直来直往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个性,然而却是这一年多来家里连番的变故,磨平了她的性情。

    她很多时候都是阴郁而不开心的,更因为这段感情意义非常,使得她在叶明炀面前更加的畏手畏脚习惯隐藏自己。

    他似乎从来没有听过她这样大声说话吧,估计也根本不会想到她能这样大胆做出这种事来…

    想到的下一秒安濛抱着吉他坐下,平复了一下呼吸,轻柔的,弹出第一个旋律来。

    这是一首安静的歌,五年前她第一次听到就喜欢了上。

    那时她还是小小的一个暗恋者,感情只是她自己的心事,她心仪的男生并不能常常出现在她身边。

    那年她初二,和所有这个年纪爱幻想的小姑娘一样,以心上人的爱好为爱好。

    她知道他喜欢天文喜欢星星,自己也努力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在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几乎触动心灵,此后很多夜晚她都是戴着耳机一面单曲循环一面仰望天空,想着会不会凑巧在同一时刻,学长也正好在看天空,和她看到了同一颗星星呢?

    当叶明炀被室友拖着拽着到了窗前的时候,楼下正好扬起第一个音符。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

    【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哦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

    【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安濛唱起歌来意外的声线柔软清澈。

    她很小就学钢琴学吉他,对音韵和节奏的把握也很准,一首歌配合轻柔几个弦音,听出别样的温和情绪。

    叶明炀愣住了。

    他在的楼层不算高,室友为了听清打开了窗,一瞬微凉的夜风灌进来让他打了个寒颤,他看着楼下坐在星光一般的烛火中央的姑娘,她眉目如画,神色安然。

    他在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安濛。

    那年她八岁,是他妹妹叶诗媛的小姐妹,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眼睛特别大像乌黑的水葡萄,那是她留给他的唯一印象。

    他是真的喜欢天文,小时候有段时间甚至称得上迷恋。

    那时候有一整子风靡小陨石的摆件,街头巷尾的很多小杂货店里都会卖这些黑乎乎未经打磨的小石头;

    几块钱一个,他常常带着钱去一把一把收购,塞得裤袋里鼓鼓囊囊,然后遇见关系好的人就送上一个。

    当年的他美名其曰那是送的星星,那是谁都有过的因为幸福所以傻逼的年纪。

    他在叶诗媛的生日宴上遇到安濛,她玩游戏的时候坐在他身边,他们搭档赢了对手,最高兴的时候他像发名片一样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陨石”送了她。

    之后不久他们的父亲车祸过世,因为情妇和私生子的曝光母亲的精神陷入崩溃,整个叶家堕入黑暗深渊,叶氏被叔父一家侵吞。

    此后的十年他和妹妹慢慢长大,按照所有人设定的路线,也按照他们自己设定的路线,直至十年后的今天,他长成了一个明知道当年的陨石都是假的,却能像是真心笑着还把它们当宝贝的男人。

    可能也许人都会长大,比如此刻坐在楼下烛火间唱歌的安濛。

    她的脸已经不圆,眼睛也不再像乌黑的水葡萄,她穿着白色长裙却不再摆出小公主的姿态,她没看他,他却是从她眉目间看出了一抹压抑在平静下的悲伤。

    她纤指轻扬,扫动琴弦。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哦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哦,夜空中最亮的星】

    【请指引我靠近你…】

    “诶诶,这个学妹貌似我们见过啊,是公安大那个安大美人的妹妹吧!”

    身边有人推了推叶明炀开口。

    他们之前偶然撞上过叶明炀同安濛见面,他当时以安濛是安浔的妹妹,他只是找她有事谈的借口混了过去。

    结果她这样出现之后,但凡知道他正在“苦恋”安浔的人,心底都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一个女生公开表白一个喜欢她姐姐的男生,这一下就成为三角恋了啊!

    而且显然段关系里今晚的这个小学妹是最low的,她姐看不上的男人,她却是追也追不上,啧,这么一想还真挺丢人的啊…

    “呵呵,明炀,你应该不知道妹子对你有意思吧?这以后多尴尬啊,你喜欢的明明是她姐!”

    寝室里已经瞬间有人开始比较,说出了落井下石的话。

    “而且说实话小学妹可以是可以,但是比起安大美人还是差远了,你们说是不?~”

    身边男生唯恐不乱的调笑声中,楼下的安濛还在继续吟唱。

    她声音很稳,半点没有那一夜在安家小树林痛哭流涕时的颤抖。

    这是安浔教她的,眼泪永远不如冷静有用,它们会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没有办法完整表达出她的想法来。

    安浔就从来不真的哭,貌似安溪也是,她们都把眼泪用在最有利可图的时候,只有她常常傻乎乎的崩溃…

    她原本视她们为虚假恶毒,只是也许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她自己,在家里经历了那么多变故之后,她还是要继续这样下去么,继续做一个遇到困难只会哭,却什么也做不了的娇小姐?

    她走不到如今安家众人在的地方,那里太黑暗恐怖,也许她根本没有脑子也没有心在那样的对立中生存。

    她不会再爱他们所有人,她也只期望她不用去恨他们所有人,归根到底她平凡普通,只是想找回自己的爱情,过一个普通女生过的生活…

    【夜空中最亮的星】

    【是否知道】

    【曾与我同行的身影】

    【如今在哪里】

    【哦夜空中最亮的星】

    【是否在意】

    【是等太阳升起】

    【还是意外先来临】

    【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

    【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哦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今晚这一首歌,一个公开表白,同样也是安浔教她的。

    她教她与其隐忍,不如放手一搏。

    这个男人的真心,她不把自己置之死地,恐怕永远也试不出来!

    如果今晚他肯下来,那么说明他对她还有那么一点点情意在。

    如果今晚他最终放她一个人成为众人笑柄,那么她也该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之后该把自己放到怎样的位置。

    楼下,人群中央,被风吹灭了一半蜡烛的圆圈里,安濛唱到副歌的最后一段。

    四周不乏工商管理系大一的男生,他们认识安濛,甚至拿出了手机摄了像。

    也许明天校园论坛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帖子刷屏,主角又是近日诸事不顺的安家,两姐妹抢一个男人什么的,多好的谈资啊~

    “快唱完了吧,男主呢?”有人嘀嘀咕咕。

    “应该是不来了,要么就是不在?啧,其实小学妹长得不错啊,他不要要不我上~”有人笑着调侃。

    “哈,那你去问她要联系方式啊!”

    人群中越来越嘈杂,甚至有人开始开玩笑说没事男人追不到可以去参加选秀嘛,这个素质说不定一曲成名了?~

    各种或善意或恶意的讽刺中,唯有安濛一人还定定的坐在风里。

    她指尖微麻,死盯着前方洞开的寝室大门,这一首歌已经唱到了最后。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哦,夜空中最亮的星】

    【请照亮我前行…】

    清幽一句,最后的时候指尖擦过韵律终是微破,走调成一道哑音,下一刻却是不期然间,那如同星海彼岸一般的高高阶梯彼端,突然出现一抹纤长身影!

    十六岁那年,是他再一次与安濛见面,那年她十四岁,爱穿公主裙,留着两个马尾辫。

    那一日他去帮叶诗媛借书,不知为何被安家佣人迎上二楼,当年安家幽深的走廊他一人走过,走到那大门洞开的闺房门口,看见一个穿着白裙扎着双马尾的女孩正站在橱柜前,伸手拂过那上头一个黑色的摆件,那是当年他四处发放的“陨石”,或许只有她一个人,至今还留在身边。

    姑娘抚摸过石头的指尖像是在碰一个宝贝,然后她察觉到异样回过头,看见他的那一霎脸一瞬羞成红透的苹果!

    那是他长到那么大第一次看到真人的脸能瞬间红成那样,那一刻他就知道了,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她喜欢他。

    一年之后她考入嘉华,加入天文社,成为他身边小小的部员。

    她扛着沉重的器械陪他登山观星,笑起来的时候眉如新月。

    再过一年他毕业离校,他们再度分离。

    他考入临江大学历史学系,同一群文绉绉的书生整日待在一起。

    他听过室友口中许多姑娘明示暗示的拒绝,包括历史系是垃圾专业,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读文科的男生容易没气度,整天之乎者也并非良人。

    而他还是里头最没出息的那个,不发奋考证,天天就只知道摆弄天文仪器,这是很烧钱的爱好好么,活该找不到女朋友!

    他听过许多,并不上心。

    反正早在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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