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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格里菲利身后瞬间堆积如山的武器,对于手拿粗制武器却总是以勇士身份标榜自己的半兽人战士来说,这无疑充满了致命的诱惑,从他们瞬间就冒出红光的眼睛就可以看的出来,他们是多么的迫切希望得到一把称手的武器,而不是手中的木棒。
就连半兽人酋长,这个时候喉结也是明显的滚动了一下,如果不是对方的身上还有佩剑,差点以武器的名义狂暴后把眼前这队虚弱的人类全部杀光。
半兽人酋长这时扭头看了看身后身穿“铠甲“,手拿巨斧的那个半兽人战士,显然对方在部落的地位也很高。但是这个半兽人冷漠的把头看向了一边,对周围的一切显得漠不关心。
“好吧,聪明的人类,我承认,你的诚意打动了我,是的,小小的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是这还不够,仅凭这些武器就要我们帮你抵御未知的敌人,这些武器,远远不够,我的意思你明白吧!”半兽人酋长眼睛一直贪婪的盯着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眼神狂热的就像凝视着他的初恋情人。
格里菲利夸张的做了个擦汗的动作,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半兽人的坐地起价,就半兽人酋长那可怜的智商,他们应该祈祷格里菲利不是来拐卖他们的。
格里菲利身后的所有的战士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一直紧握在佩剑上的手这是已经下意识的松开,就连康朵也是悄悄的吐出一口气,不知怎么,她心底对于痞痞的格里菲利,从一开始就有一种莫名的信任。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正如您所看到的,我们是一群逃兵,除了这些武器,我们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奥苏帝国的敌人杀入了我们的家园,他们抢走了我们牛羊以及我们所有的粮食,杀光了我们所有的亲人,包括老人和妇孺,我们拼死抵抗仍然伤亡惨重,不得不退到暗黑之地来寻求庇护,我们不是懦夫,总有一天,我们要凭借手中的剑讨回我们被敌人践踏的尊严,我发誓。”
格里菲利说道这里狠狠的捏了一把大腿,终于痛的挤下了几滴眼泪,他的这番煽情的话,说得身后很多道拉斯本地的战士已经泣不成声,就连康朵眼圈也是微红,不过总算想起他的胡扯,忍不住的在背后给了他一个白眼。
俗话说“坐地起价,就地还钱。”格里菲利并不指望半兽人酋长会被自己一番言语打动,虽然他现在确实拿不出什么打动半兽人的物品了,但是不要忘了,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比实物更能勾起人们的yu望,这个东西叫许诺。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如果您帮我们消灭了追击者,我以战神阿瑞斯的名义起誓,等我们回到人类的国度后,将会给你们送来足够你们部落吃喝一年的粮食和美酒。”
格里菲利无心的誓言,一下子戳到了半兽人酋长的痛处,他们这个部落从北方的高原迁徙到这里,世代就缺少粮食,一直靠狩猎和采摘野果为生,为此部落里每年有至少一半的新生的半兽人被饿死,粮食,此刻相对于武器而言无疑是他们更想要的,半兽人酋长连忙说道:“不行,至少要三年的粮食,恩…还有美酒!”
“成交!”格里菲利深怕半兽人酋长反悔,以最快的速度答应下来,“等我们出去后,将以最快的速度运送过来。”
“但是,狡猾的人类,我凭什么相信你的承诺,要知道,你们人类背信弃义的程度仅次于地底的卓尔。”事实证明,任何一个掌权者,都是具有一定智慧的,哪怕是还没有完全开化的半兽人。
但是,这依然难不倒格里菲利,事实上他也没有打算让自己的家族去承担这笔数目庞大的报酬,他转过身朝后面的康朵招了招手。
康朵不解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把一对秀眉紧紧皱起,事实上她很讨厌跟格里菲利这样站在一起接受众人的瞩目,偶尔的信任依赖,并不代表喜欢欣赏。
但是格里菲利却不管这些,他一把拽住康朵的小手,来不及消受微凉的滑腻,赶紧想半兽人酋长说道:“您看,这是我美丽的妻子,为表示我的诚意,战斗结束后,我将把她暂留在您的部落,直至我们送来报酬为止。”
不错,格里菲利的算盘打得很精明,那该死的报酬,天知道半兽人有多么的能吃,就让那挨千刀的乌尔萨来赎回自己的女儿吧!
康朵也知道格里菲利在演戏,但是这样被一个男人握着还是第一次,虽然知道格里菲利这样等于把自己卖了,不过总算清楚谈判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不管半兽人能否杀死血玫瑰高飒,重创血玫瑰那是肯定的,这样变相等于给了身在主战场的父亲减轻了压力,所以她只是红着脸微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格里菲利握着,同时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到战争结束,非要把他的狗爪子砍下来,嗯。。还有他的舌头。
他们这一亲呢的动作,看的身后的战士顿时目瞪口呆,埃弗顿如果不是顾及身后的追兵,都想暴起杀人了。
半兽人酋长很是怀疑的看了看康朵,眼睛里满是鄙夷,看向格里菲利时眼睛里充满了同情,显然,身材相对娇小的康朵在半兽人眼里那是一个丑八怪,纯粹是审美观不一样。
“好吧,人类,就像你说得那样,交易达成。”半兽人酋长挥了挥手,他周围的战士瞬间从山坡上奔了下来,嘴里“嗷嗷”着疯狂的扑向了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他本人则大步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朝格里菲利伸出了一双大手,脸上露出友善的笑容,“欢迎来到嘎乸半兽人部落,我叫嘎乸。”
很绕口但是毫无新意的名字。格里菲利万分不舍的松开了康朵的小手,握上了半兽人酋长那双毛茸茸的巨手,瞬间一阵钻心的刺痛从手心传离,他甚至怀疑手骨已经裂开了。
看着他痛楚了模样,所有的半兽人都开怀大笑起来,人类,果然如同传闻中的那样弱小。
“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为了交易我们干一杯。”嘎乸从身后接过两个木质酒杯,当然,在格里菲利的眼里,这个特大号的酒杯算的上是酒桶了,一想起欠下的三年的美酒和粮食,这就愈发坚定了要把康多留在这里的决心。
格里菲利接过一杯,与嘎乸碰了一下后,才看清里面装的是绿色的混沌状液体,散发出浓浓的果香味,这就是果酒吗?格里菲利充满期待的抱着酒杯喝了一口,一股浓郁的酸麻味呛的他差点吐了出来,如果不是看到嘎乸喝的津津有味以及周围半兽人羡慕的眼神,格里菲利差点认为这就是毒药。
不管怎么说,为了交易,为了活着,格里菲利只好委屈一下自己的胃了。
以粮食的名义,你们都下地狱去吧!格里菲利心里喊着口号,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一口喝干了手中的“毒药!”
第八章 夕阳红 英雄泪 一
在缺少了神迹的苍茫大陆上,正处在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不论是卡伦帝国站在魔法巅峰的四名黑衣魔导师,还是美尼德帝国名满天下的八名帝国骑士,又或者奥苏帝国五名把剑术的凌厉与霸绝施展到极致的剑圣,他们都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凭借自身实力和声望跻身到了英雄的地步。
但是以上这些人还没有达到传奇英雄的地步,传奇英雄不仅仅需要开疆扩土,保国安疆,更需要在所在在职业领域有着过人一筹的实力,从而被广大的民众津津乐道并广为传颂,不管你是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还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可见,在这里恶人也可以成为传奇英雄的。
高飒无疑是一个英雄,一手血炎斗气让奥苏帝国其余四位剑圣望尘莫及,再加上他及他手下的血玫瑰兵团杀人如麻,于是很自然的,他的英雄名号之前加上了传奇。
就算大陆上其它国家的人民嘴里对于他传奇的名号不屑,但是,高飒二十年来凭借手中的一把剑及麾下的血玫瑰兵团,打得大陆上实力最雄厚的帝国,以盛产高阶骑士著称的美尼德帝国节节败退,很快失去了三个出海口中的两个,以及富饶的道拉斯平原大部,这样一个英雄,不管人们嘴里怎么说,心里,其实已经把他跟传奇画上了等号。
是的,高飒是传奇英雄,在他凌厉霸绝的剑下,美尼德帝国第三骑士走了二百回合后败北,拖着一身伤逃回了罗奈歌,从此一蹶不振,现在,高飒的目标,是美尼德帝国第四骑士,有着毒蛇之名的乌尔萨。
由此可见,美尼德帝国皇帝有多么的希望高飒死,为此他不惜抛出了帝国第九骑士这一名号和送出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美尼德帝国没有能抵御高飒的骑士吗?
有。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但是比起这个,人们更愿意称呼他为屠龙者——德隆斐隆。斯德曼。熟悉大陆通史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家族,在美尼德帝国四百多年的帝史中,出现过两名传奇英雄,还有一位实力据说可以比拟半神,在美尼德帝国皇宫门口树立起自己雕像的史诗级英雄。
当然,格里菲利跟他们的先辈比起来,只能算个顶着英雄家族继承人这个荣耀的名号,躲藏在祖辈福荫下的狗熊,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以后谁知道呢。
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在恶巫峡谷斩杀了一头绿龙一战成名后,就此成为传奇英雄,就在人们期望年轻的他,在以后能够达到祖辈的光辉,再朔史诗英雄的神话时,他抛弃了娇妻幼子,舍弃了家族,在神圣教会总部金刚山上大杀四方后跟一个巫妖走到了一起。。。,正因为这样,德隆已经无法公开的现身在神圣联盟的土地上,跟巫妖一路的他,已经成了邪恶和异端的典范,而这,正是整个大陆人的公敌,就算这样,美尼德帝国皇帝顶住神圣教会的压力,一直未曾剥夺他帝国第二骑士的名号,帝国皇室对斯德曼家族的宠爱,可见一斑。
他自甘堕落跟随着巫妖是为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么?不是,据一个荒唐的传闻说,是为了已经转化成巫妖的那个女人,是为了。。爱情。。。
。。。。。
奥苏帝国的传奇英雄,血玫瑰骑兵团的团长高飒,此刻正带着五千下了战马的战士,刚刚开始翻越暗黑之地丛林间格里菲利他们刚刚翻过的山坡。
高飒此刻正行进在队伍的前列,年纪不过40的他已经两斑鬓白,可见这些年连续的南征北战耗去了他不少心力;有着一张和蔼面孔的高飒,很难让人把他同残酷、冷血这些字眼联系起来。
“大帅,我们在山脚下发现了成堆战马的骸骨,一个优秀的骑兵团是不会杀死自己战马充饥的,我坚持认为,这不过是乌尔萨的诱敌之计,目的是用杂牌骑兵牵制我们,他好腾出手来对付我们身后其他兵团。”说话的是兵团参谋卡林,一个颇得高飒喜爱的年轻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提醒了。
高飒微微一笑,嘴里坚定的吐出两个字,“前进!”他犀利眼睛望向山顶,这时泛起一抹不属于一个战场统帅该有的柔情。
卡林无奈挥手示意部下把战马拴在山坡下的树林里,然后全速轻装赶路,天知道等他们回来时,这些产自南部的佩罗以撒烈马还剩多少。
高飒第一眼看到这群杂牌骑兵就在心里清楚了乌尔萨的打算,但是,就算这是一个死局他也非来不可,因为,他有不得不来的理由。为了这样一个理由,他人到中年依然独身未娶,为了这个理由,他像个疯子一样疯狂的发动着战争。。。。
可笑的是,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