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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妙物啊,没有它生命会变得乏味,精神会变得单调,灵魂会显得苍白。可我现在却再也无法喝酒了,那怕只要一口也行啊,哎…越说越想死了……」门罗越说越是没力,表情复杂的盯着醉汉随手扔下的那瓶酒,最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易云却是听着迷糊了,完全无法感受门罗自怜自哎的心情。
「说酒没味的人,只因他没有足够的生命历练,不足以品出酒中的真正滋味……我说的这些,反正现在的你是不会懂的,醇酒如同美人,小屁孩怎懂固中醇美滋味。」
「你以前很爱饮酒吗?」易云真的听不懂,只是好奇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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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还有一章。
正文 第二十六章 酒中三味
更新时间:2009…11…16 15:31:56 本章字数:3033
此时两人走进人群里,四周不断传来举酒干杯声,远处更隐隐飘来年轻男女调情的话语,易云只觉新奇,门罗却好似沉浸在回忆里……
「一开始只是单纯爱喝,可是日后经历的事多了,就品出了酒中的三种境界!」
「喝酒还有境界之说吗?那三种?」眨了眨眼,易云不解询问道。
门罗闭目随意前行,口中却缓缓地道:「第一种境界:是没有理性。当年,我有一个交情很深的朋友,因为得罪一个贵族世家而被杀,可我却无法为他报仇……因为那个世家就连我们家族也不敢轻易招惹,家族长辈也特别严令我不得去寻仇,我的理性也告诉我,此事应该也就这么算了…」
「在他下葬那一天,我在他的坟前喝得酩酊大醉,之后,连夜赶了三百多里路,跑到那仇人家里,将他一家三十多口斩尽杀绝,就连还未成年的孩童也没放过一个…」
易云听到这,混身剧震,不敢置信的回望门罗,不相信他竟做过这样的事。
只见门罗脸色如常,淡漠的续道:「隔天,当我躺在血泊中清醒过来,才知道自己铸下了大错,家族随后也把我逐出家门,从此以后,我就开始了亡命生涯,到处躲避那个世家派出来的追杀者了。我虽为朋友报了大仇,但也错杀了许多无辜……」
「那天的那一坛酒,让我失去理性,也让我在快意和后悔间挣扎着。」
两人之间顿时无语,信步间已走出了人群,转向到另一条大街上。
易云恍惚间,门罗又开始说道:「两年之后,我陷入了一种很危险的处境里。一个我根本惹不起的敌手和我约战,若是我胜了,那我和他就永不相见;但若是我输了……就要我嫁给她!」
易云一个趄趔,下巴差点掉到地上,讷讷结巴着:「你…嫁给…她?」
门罗点头,脸上的惧色表露无遗:「她虽然脸蛋不错,身材一级棒,胸前两团肉大的像木瓜,但却是个疯女人!可悲的是:不仅我打她不过,连她背后的势力也是把我们家族吃得死死的。当时,我和家族的关系也有所改善,家里人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来平息我的仇家的怒火,让我不用再到处逃亡。」
「可是,这是有条件的:家族要我牺牲自己,嫁给那个疯女人!我当然极力反对了,可是那女人竟说什么……以武论英雄,就这样向我下了战书约战了。在我那个时代,只要被下了战书而没去应战的,将会被全大陆所唾弃,连自己家族也会跟着蒙羞。」
门罗说到这里,开始气愤起来:「可若我去应战了,肯定是有输无胜,就这样要嫁给一个女人,这不是比狗熊还不如吗?」
无视门罗的委屈,易云的好奇心却被挑了起来:「那,老大,你当时是怎么决定的?」
「当时我是别无选择!个人的面子事小,可家族的名誉却不可轻辱。家族也为了让我甘心地「嫁」过去,特别准备了一把高阶的六品魔法兵器当作我的「嫁妆」。那时我也已进入了星域初阶,刚好少了一把趁手兵器…有这么好的礼品,再加上家族的荣耀,我实在是没有勇气去拒绝了。」
易云翻了翻白眼,暗中想着:「是家族的荣耀事小,得到六品魔法兵器事大吧!先祖们也真的摸透了老大的个性,以这样的豪华出手,老大想必是不会拒绝了!」
「应战前的那天晚上,我已经是认命了,只要等到隔日的晨曦升起,我将会成为穹武大陆上,第一个嫁给女人的男人,我将因此名留青史……于是那晚我借酒壮怀,大醉一场!」
又是酒?易云听出了门罗话语里的弦外之音,难道喝了酒就能胜过那女人了吗?
「那,隔天你就打败那要娶你的女人了吗?」易云追问着。
摇摇手,门罗理直气壮的说道:「怎么可能!我只是星域初阶,那疯女人却是星域高阶,十个我也打不过她的。」
「那……」易云有些意外了。
「那晚我大醉之后,就在半梦半醒之间,突然想明白了:我何必去遵守那些条件规矩呢?就算是个人丢脸,家族蒙羞,也好过要和那疯女人相守一生吧!于是当晚我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连夜开始逃亡!」
易云听到这样的转折,却是愣住了。
门罗唏嘘不已,淡淡道:「从那天开始,我就被那疯女人和她的家族全大陆的追杀,生活比两年前苦上十倍,家族也又一次的把我给逐出家门,和我断绝关系了。」
「那晚的那一坛酒,让我没有畏惧,勇于为自己的前程作出选择。我虽然赢回了尊严,但从此也在死和生的边缘挣扎着……这就是酒中的第二种境界──不顾后果,无所畏惧!」门罗长叹一声,感性的说道。
易云此时已经呆住了!
原本以为,门罗能以灵魂的方式活在近七千年后的时代里已经够特别了!却想不到,在他的那个时代,他竟活得如此轰轰烈烈的,被家族一再扫出门,逃亡,再逃亡……
「老大,你就这么跑了,你就舍得那把高阶的六品魔法兵器吗?」
门罗瞟了易云一眼,仿佛在看白痴那样:「我就那么笨吗?反正就要跑路了,我当然是连魔法兵器也一起带走了,不拿白不拿啊!」
易云再次无言了…
「又再过了几年,我被一个神秘强者偷袭,落得灵魂破裂,生机尽绝的下场……这事你是知道的。可我一直想不通,那神秘人究竟是谁?那时我已晋级到星域中阶,大陆上虽然强者无数,能胜过我的,却也没几个。而能以一击就把我给重创,尽断我生机的,我想破头也不知是谁?」门罗又开始说道了,只不过此时他是一脸的不解。
「会是那个想娶你的女人吗?」易云问道。
迅速地摇了摇头,门罗坚定的说:「绝不可能!她若真想杀我,我早就死过无数次了。那几年若不是她只想活捉我回去当她的「新娘」,而没有伤我之意,我也不可能一次次的逃出生天来。」
「在我被家族长辈救活后,得知自己只剩不到一个月的生命时,我就心若死灰了。我一直以成为强者为目标,也成功的以不到三十之龄就进入星域,却在生命的最高峰时,却要结束生命了……那一晚,我又开了一坛酒,一坛百年美酒。」
「没有哀怨,没有不舍,也没有刻意的为了什么而饮酒,我的人生没有任何后悔,只是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放下所有,恣意的品尝美酒滋味,醇美又略带苦涩的百年酒,我喝来却感酸、甜、苦、辣四味,犹如人生百态。」
「那一晚里,只是一小碗的酒,我却喝了整夜,怎喝也喝不完,也醉倒了,那一夜,我作了一个很长的梦,仿佛在梦里我又经历了一段新的人生……隔天,直到傍晚才转醒,却发现才过了一晚,我的修为竟然跃进到了星域高阶!」门罗的语气里没有任何欣喜,只是如水般的平淡。
「饮的那一小杯酒,我没有任何心思,没有刻意,却仿佛饮下的不是酒,而是一段完整人生,也是酒中的第三境界了。」
易云似懂非懂的听着,他将门罗说过的话从头回想了一遍,怎听起来就像是普修斯说过的童话故事的剧情呢?
他晃晃头,又拍了拍前额,然后两眼放光地问道:「老大,那我等下找一小杯酒来喝,你说有没有可能也快速晋升一级?」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惊变!
更新时间:2009…11…16 15:31:56 本章字数:2717
「咦!那不是小汉克吗?」
易云站在高处,蓦然看见街道的另一头,汉克牵着一小女孩的手从人群里钻出来。
「记得那女孩叫兰妮,是哈修大叔的女儿,正好和汉克同年,只不过他们怎会…」易云看清女孩的模样,有些惊讶。
兰妮比汉克高半个头,绑了两条发辩,模样甚是可爱,现正拉着汉克游走在人群里,专往人多热闹的地方钻去,到处取乐玩耍着。
「难怪刚才出来时,并没在家里看到他,原来是出来约会来着,嘿嘿,两个都才七岁啊,啧啧啧……这时代大陆强者数量远少于我那个时代,但如此早恋的程度却远超过我那个时代,正所谓一得一失啊,哈哈哈!」门罗哈哈笑道。
「汉克开心就好了。」易云轻轻笑着,转头往更高处走去。
门罗并肩和易云走在一起,此时已远离了街道的繁华,再也听不见人群的喧闹声,取而代之的,是瑟瑟的虫鸣夜枭声。
「你说今晚没有修练心情,是怎么一回事?」门罗突然问道。
易云表情一滞,微微沉吟后,说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就是心绪很烦燥,怎也静不下心来……当初母亲在过逝前,我也有过同样的感觉。」
微微一愣,门罗旋即低头不语。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直觉,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然也无法排除解决了。
两人一时之间没有了言语,就这样漫无目的走着,不久之后,又再次来到祖屋附近了。
望着前方百米处的山壁,易云心中没来由的一阵感叹,前三次来到这里,都让他原本平凡无奇的生命轨迹产生变化…
第一次来这里,是遇见了门罗;第二次,是得到神秘祖器红莲;第三次,则是得到珍贵的火魄精矿。
这里似乎就是自己生命的交叉点,总能和他磨擦出绚丽的火花,耀亮了他原来平凡的生命轨迹,让他不禁对这处祖屋产生了一股亲近之感…
「我刚才想了一下,发现似乎有个不妥的地方…」门罗打断易云的浮想,忽然出声说道:「你外公用火魄精石重新炼制出来的宝刀,不应该这么早就公诸于世!」
「这有什么不对吗?」易云没想到门罗一开口,就是这般摸不着头绪的话。
「你知道那天蓝维尔家族的贝格长老,也就是你叫他二叔的那个,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吗?」门罗不答反问道。
易云摇摇头。他一直以来都对这事没有任何兴趣知道,所以也不曾问过普修斯,只是门罗现在会说到这事来,必有其原因。
「他是代表他的蓝维尔家族,来向普修斯购买那把宝刀,可是你外公拒绝了。」
「你不是和我一起待在房间里吗,怎会知道这么详细?」易云惊疑问道。
门罗瞟了他一眼,没好气的回答:「我可是星域强者啊!五官感受力是常人的数百倍以上,只要我愿意,方圆千米内的所有谈话声,我都可以听的一清二楚的。」
易云闻言大讶,星域以上的强者能力还真是强悍!想了一下,他仍不明白:「外公不出售宝刀,因为那是可让家族再兴的凭借,这样有什么不妥的?」
门罗嗤声笑道:「只是一把三品初阶的魔法兵器,你们却叫它为次神器?还一个个大力的来追捧,实在可笑之极!」不屑地笑了几声,随后才一脸严肃说道:「把能让人人眼红的宝物留在家族里,就是不妥的地方!只因,现在的斯达特家族,并没有强大到能够保护它的能力。」
「普修斯一心想振兴家族往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