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信函签名落脚处写着金沅。
信笺寥寥几行字:
忘了他吧,即使你是头上冠着英女王的头衔,即使你是美国总统的女儿你也得不到他,在这个世界上,厉先生最不会背叛的就是他妻子。
信笺从林舒雅手上滑落,被风一直吹,一直吹,一双深灰色高跟鞋挡住信笺的去路。
信笺被一双已经不再年轻的手捡起。
黑车轿车在拉斯维加斯的街道上行驶着,林舒雅望着飞逝而过的街景发呆,在那双手盖在她手背上时。
林舒雅开口:妈妈,你能帮我找到他吗?
“不能,妈妈没有那个能力,”叹息之后:“即使有,妈妈也不会帮你。”
林舒雅抽开自己的手。
“他们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厉列侬最不会背叛的是他的妻子。”一模一样的话,不过这次是以听的形式传达出来。
沉默——
“舒雅,想知道那个被称之为‘女魔头’的女人长什么样吗?”
再一次,林舒雅想起那个《爱丽丝仙境》里忽然出现,有一双爱笑的眼睛的女人。
那样的女人只会让人把她和“出生良好”“涉世未深”“热情活力”这样的词汇联系在一起。
林秀玲把一张照片交到她手里:“这是许戈十八岁的照片,也是她为数不多的影像资源之一。”
照片中,有身材娇小的身影坐在老得下一秒就像要坍塌的桥上,军式短靴配深色长裤,深色中长外套,外套下是深色卫衣,卫衣帽子罩在头上露出小部分脸。
从卫衣露出的小半部分脸往左,看着就像是在凝望着桥下远去的湖水。
照片里,老桥上空积满厚厚黑色云层,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天色昏暗,无法看清楚坐在桥上人的眉目,独独是她眉间的眼钉在暗色照片背景中尤为亮眼,就像是黎明之前的曙光一样。
那身影,咋看起来就像是不合群的少年,倔强、孤独、桀骜。
墨色湖水,古老的哥特桥,暗沉的天色使得坐在桥梁上的小小身影有种被全世界遗忘的感觉。
不,是应该是她遗忘了全世界。
“她看起来和那些女人们口中形容的不一样对吧?”
眼睛盯着照片,恍然间,耳林舒雅想起那天在洗手间那女人说的话。
那天那个女人说了“代我和林伯母问好。”
“妈妈,你认识她,你还说我和她很像,而且,你还把我的照片给她看。”
林秀玲从她手中接过照片。
小会时间过去,林秀玲语气讶异:“我可以确信我不认识她,这张照片是我花很多功夫才拿到手的。”
☆、第27章 /(爱人)
眼睛就像是被粘上胶水一般,不管她怎么使劲撑开都徒劳无功,颓然的让自己重新回归混沌状态。
身体宛如棉絮一样,酒精让她的脑子塞满了万花筒,有熟悉气息由远而近,近到仿佛要亲吻上她的嘴唇。
颈部微微昂起,但那道气息就是迟迟不肯落下。
伸手,想去勾住他的脖子。
然,扑空。
奋力睁开眼睛,从有他的那场迷梦中解脱,熟悉的气息飞速远去,眼前的世界一片晴朗。
眼睛最先触到的是摆在床头柜上的照片。
真是的,她还以为自己现在是在酒店房间里呢,昨晚她都已经很清楚的告诉高云双了,她不想回家。
看来,高云双的胆子变大了!
她酒量不好,一杯最小容量的鸡尾酒就可以让她酩酊大醉,她记得自己以前的酒量好像不错来着。
怎么酒量没有随着她年纪增加变大,反而变小了?
心里嗟叹,要是她的年纪能像她的酒量一样越活越回去就好了。
脑子里依稀还回响着自己昨晚的声音,空洞而尖锐,我不要回家。
家——?
再一次目光落在摆放在床头柜的照片上,那是许戈十八岁时在捷克一处旧桥照的。
当天,她要拿掉伴随了她三年的眉钉。
照片是历列侬给她拍的,她在桥上,他在桥下。
拍完照片之后她就摘下了眉钉。
第二天,她戴上了假发,涂着透明颜色的口红,坐在了从捷克前往土耳其的航班上。
照片上的那抹人影有着让人移不开眼睛的魔力,想靠近一点,再看仔细一点,看看那从她眉间穿过的,亮亮的东西是星光还是曙光。
但最终,靠近的人却被那双眼眸所吸引。
女孩,你在悲伤些什么呢?
闭上眼睛,伸手打开床头抽屉,把照片放进抽屉里,关上抽屉,这个动作她已经做了无数次。
但她知道,明天早上、最晚是后天早上睁开眼睛时照片就会再一次出现在她面前。
负责清理房间的佣人最终都会把照片放到床头柜上去。
这总是让她有点闹心,源于这样她没少换佣人,但从玛丽到曼丽、再到艾丽她们都会固执的延续着这一举动。
然后,她悲哀的发现,这里的人从管家到司机、再到佣人都只听厉先生的,厉太太的话她们从来都是当成耳边风。
她也好几次想毁掉那张照片,但那也仅仅是想想,单单是厉列侬的眼神就让她的心发抖,发悚。
躺在床上,环顾四周。
这个房间从格局乃至采用的色系都是偏暗沉色调,如果不是那台化妆镜的话,没准这里还会被误认为是男性房间。
许戈从小就讨厌花里花俏的东西,讨厌用漂亮锡纸包着的巧克力。
再不起床太阳就照屁股了。
伸了个懒腰,转过头去,她看到另外一边的枕头。
枕头采取的是浅色系,从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在枕头上镀上一层柔柔的光圈,如果这个时候枕头上的主人在的话,她一定是移不开眼睛的。
但,那个枕头总是空空的。
转过身去。
打开浴室的门,印在镜子里的脸隐隐约约的,仿佛处在于浑浊的水底下,昨晚真的不该喝酒。
身体往前,想要去看清镜子里的自己,怎么还有点模糊,再往前一点,凝神,镜子里的那张脸终于清楚了一点。
眼睛圆溜溜的,很灵动,一副装不住心事的样子。
眼角弯弯的,一往下扯,成窜成窜的笑声脆生生的,漫山遍野。
在那漫山遍野的笑声中,她仿佛窥见了另外一个灵魂。
许戈——
大大倒退三步,背贴在墙上,手背紧随着背部,手指触到一边的开关。
“啪”的一声,周遭迅速亮堂了起来。
强烈的光线使得她本能闭上眼睛,依稀间她还可以感觉到仿佛要从胸膛跳出来的那颗心脏。
这感觉她可是一点也不陌生。
该死,刚刚忘开灯了。
紧闭着眼睛,等待着心跳力度回到之前的频率,等到眼皮适应了骤然展开的光线,缓缓的睁开眼睛。
懒洋洋来到洗手盆前,把脸埋进水里,等冰凉的水让残存在脑子的酒精驱散,她再次来到镜子前。
深深呼出一口气,手拍了拍自己脸颊,对上镜子里的那张脸:
你是连翘,你不是许戈。
说完之后,连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挑了挑眉。
有着一双爱笑眼睛很喜欢笑的人是许戈,有着一双爱笑的眼睛但不喜欢笑的人是连翘。
许戈成长于时局纷乱的耶路撒冷,而连翘成长于素有阳光海岸之称的加州。
某天,在捷克最老的查理桥上,莲翘看到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一张脸,她在桥的这一端,另外一张脸在桥的那一端,她慌慌张张拨通电话。
“爸爸,你老实告诉我,我是不是有一个双胞胎姐姐,或者是双胞胎妹妹。”
“没有的事情,你是爸爸唯一的心肝宝贝,这个爸爸可以对天发誓。”
许戈总是挽着厉列侬的手咯咯笑个不停的,而连翘和厉列侬在一起时大多数是沉默的。
然后某天,她顶着一张和许戈一模一样的脸住进这里,这里是许戈选的,那是许戈和厉列侬在拉斯维加斯完成登记之后的选的房子。
厉列侬和他的新婚妻子说:“等从索马里回来之后我们就举行婚礼。”
拉斯维加斯那间有着红色屋顶白色墙壁的房子是他们的蜜月地,是他们的家。
家——
然而住进这个家里的人叫连翘,没有人逼她。
她放弃自己的工作,提着小小的行李袋,心甘情愿跟着厉列侬来到了这里。
即使谁也没有挑明,但谁都清楚,她的身份也只不过是一款替身而已。
回忆到这里戛然而止,连翘不由自主的想起洗手间里的女孩。
当时知道那件事之后,连翘第一时间觉得好笑,荒唐而又可笑,用一个替身来代替另外的一个替身。
厉列侬还真变态,居然想得出这样的事情。
不过,厉列侬的做法连翘还是能理解的,她和许戈从脸到身材几乎是一个莫子刻出来的。
而那女孩最多和许戈就只达到百分之六十的相像程度。
连翘和李舒雅的差别好比是成品和半成品。
金沅告诉连翘那女孩叫做李舒雅,李舒雅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的样子。
几天后连翘想起她应该和那女孩有点渊源,李舒雅是李秀玲的女儿,李秀玲是连赫的校友,也是连赫一手提拔的。
这也使得连翘无法坐视不管。
当在洗手间见到李舒雅的时候,一切宛如历史重演。
连翘在李舒雅的身上看到昔日的自己,飞蛾扑火,甚至于……
来自于中枢神经末端仿佛承受不了重压一样,一抽,熟悉的疼痛感席卷而来。
这也许是因为她之前作的事情,说的话太蠢的缘故而烙下了病根。
再一次拍拍自己脸颊,让自己从往日的漩涡中解脱了出来。
连翘很久没有想起那些事情了,这都是宿醉惹的祸。
昨晚不该喝那么多酒的,昨晚她太高兴了,因为大队的跟屁虫被撤下,这样一来等于宣告她可以进入那些平日里她经常去的公共场合了。
连翘喜欢的公共场合有那么几个:赌场、赛马场、特色俱乐部。
这些咋听起来很普通的样子,可拉斯维加斯人可以在一种项目上玩出几百个花样来。
拉斯维加斯人的娱乐性全球排名第一。
这里甚至于还有几家什么都不干就专门为你安排玩乐的经纪公司,只要你注册成为这家公司的会员,他们就会给你提供经纪人。
这名经纪人所要做到的是分析你的心情、身体状态,用十分科学的方式在五花八门的娱乐消遣中找出合适每一个人的玩乐方针,前提就是你得足够有钱。
当然,这是他们自己吹嘘的。
说出来脸红,连翘也是这里其中一家这样的经济公司的会员,还是那种钻石级别的会员。
来拉斯维加斯不久之后,连翘就听说了这种经济公司,那时她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参上一脚。
曾经,她也满怀憧憬过,给厉列侬做饭打领带。
又……又来了。
这次打断她回忆的是浴室的电脑管家,电脑管家提醒负责安排她玩乐的经纪人在她电话留言了。
这一个多月来把连翘都憋坏了。
梳洗一番之后,连翘让管家把午餐拿到她的房间里。
他们的管家叫薇安,五十出头的丹麦女人,做起事情来总是一板一眼的,她不大提倡连翘在房间用午餐。
正因为丹麦女人不喜欢连翘才越发的喜欢。
餐厅太大了,投映在光滑的大理石瓷砖上的是大大的餐桌,餐桌上的菜式五花八门,但餐